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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买卖合同(5篇)

来源:九壹网

机电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就 买卖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技术协议》以及甲乙双方往来技术函件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厂家标准。且应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合格产品。

  2、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对产品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在正常运输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

  3、乙方对甲方购买其本合同项下产品之目的是确知的,乙方保证其销售给甲方的本合同项下产品能满足甲方之需求,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1、产品免费保修 年,免费提供维修配件,自产品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经两次维修仍存在类似质量问题或者出现影响产品主要使用性能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无条件地更换同类型产品。在免费保修期外,乙方也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甲方仅需支付维修配件费。

  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维修,并在双方确定的维修时间内维修完,不能维修完,则应提供相同功能、型号的产品给甲方代替使用。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维修,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维修完,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价款支付

  1、双方经协商一至采取下列 条进行付款:

  (1)、定金或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金额 %的定金,另支付总金额 %的预付款,两项共计:¥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2)、到货款:全部产品交付给甲方,并且初步验收合格,按第四条第2款的约定交付有效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总金额 %的到货款,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3)、调试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产品调试后,产品质量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调试款,即¥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4)、质保金:质保金为总金额 的款项,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质保金为期1年,自产品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该期限内无质量问题,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否则拒付。

  2、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正规发票(发票税率为 %)和凭证资料以作结算凭据。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20xx年 月 日前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

  2、交货地点: ,产品交付之前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本合同全部产品及质量合格证等相关单证运输到甲方,运输费、税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甲方由乙方负责卸车。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初步验收:货到后,甲方按约定对产品外观、质量、包装、数量进行检查。甲方对产品外观、数量的检查,不能视为是对产品质量的验收确认。若有异议,甲方在货到后3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或派人到甲方住所地处理该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对甲方通知的确认。

  2、正式验收:产品安装调试后,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应派人参加和协助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地无条件地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修复或更换。乙方未及时派人参加验收,视为同意甲方的验收结论。

  3、验收合格后并不视为免除乙方产品责任,乙方设备在约定的保质期或国家强制的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更换、修理等责任。

  第七条、技术服务

  1、乙方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产品安装、调试。产品在安装、调试期间,甲方视调试期间的具体情况可要求乙方派专家到现场服务,乙方应无条件满足。

  2、乙方现场人员应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有违规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现场人员在产品安装、调试的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所有责任,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代扣、代交。

  4、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和产品保养等方面技能的培训,直到甲方人员达到独立熟练操作的程度并具备处理问题的能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本合同项下产品交付完毕之日止,支付违约金后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产品;乙方逾期达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已收取甲方的货款及利息。

  2、产品验收不合格,乙方未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完成修复或更换产品的,或者产品经修复或更换后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或者在质保期内经两次更换,产品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3、乙方交付产品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或者更换,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为乙方未按时交货,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处理。

  4、乙方承诺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司法或行政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转让限制。因存在前述权利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及其利息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15日内向对方送达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签订地点:四川成都天朗路55号华森办公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机电设备买卖合同

  出卖人(乙方):

  买受人(甲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详细描述)

  1.1 品名:

  1.2 规格型号:

  1.3 产地:

  1.4 制造商:

  2 数量

  2.1 数量:

  2.2 供货内容:

  3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 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可详见技术附件)。

  4 价款和支付

  4.1 合同价款:

  小写:

  大写:

  4.2合同价款构成:

  4.3验收合格后 日内,乙方应携带相关资料到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付款履行审查审批过程中,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完毕后 日内,乙方应将相关资料提交甲方下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闭结算关联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审查审批程序:

  4.4.1 网下审查程序:买受人所属单位承办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价格管理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审计部门→买受人概预算与定额管理中心→买受人审计处(需审计处审查项目)网下审查需出卖人提交:合同结算资料网下送审记录表、结算资料。

  4.4.2网上审查程序:买受人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财务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单位领导(机关职能处室、直属部门已经领导审批的不经过此步骤)→买受人企管法规处(需企管法规处审查项目)

  网上审查时,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所属单位承办部门网上提交结算资料后将相关资料送交至买受人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

  4.5乙方逾期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或因乙方原因延误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时,每逾期一日或延误一日应当承担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门直接扣除。

  4.6本买卖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4.6.1 一次总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 日内向乙方全额付款。

  4.6.2 分期支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其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 日内支付。

  4.6.3本买卖封闭结算关联交易管理范畴,按《辽河油田关联交易封闭结算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交给甲方。

  4.8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

  开户银行:

  账 号: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

  5.3 交付地点:

  5.4 出卖人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产品合格证、质检证、说明书、商检证 。

  5.5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机备品详见清单。

  5.6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6 包装

  6.1 包装标准:

  6.2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6.3 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7 运输

  7.1 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7.3 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4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受人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 验收与安装调试

  8.1 验收

  8.1.1买受人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受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受人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出卖人应负责 。

  8.2 安装调试

  8.2.1出卖人免费安装与调试。

  8.2.2出卖人应在验收后 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受人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3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运行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出卖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4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受人设备、材料损坏,出卖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8.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 质量保证

  9.1 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8.2.4约定事项之日起 个月。

  9.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不能按买受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买受人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出卖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11.1出卖人负责买受人进行与本机电设备有关的技术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使买受人掌握设备的整体结构和操作规程,达到能够独立进行设备管理及日常维护,具有初级故障诊断与处理能力的技术水平。

  11.2培训内容

  11.2.1 为维护及安装工作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讲解;

  11.2.2 设备的安装和测试;

  11.2.3 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11.2.4设备的结构及与系统有关的知识。

  12 违约责任

  12.1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

  12.2 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出卖人支付未付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

  12.3 如发生15.3.3情形, 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 违约金,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出卖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12.5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2.6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

  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3.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争议的解决

  14.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4.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项确定:

  14.2.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可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15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5.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5.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5.3.2 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3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4 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1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5.4.1 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15.4.2 双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 其他约定

  16.1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并经买受人验收合格之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随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16.2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如第三人就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权利,应当由出卖人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争议,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6.3 买受人能够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直至出卖人依法提供相应的担保。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6.5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6.6 本合同一式 份,买受人执 份,出卖人执 份。

  买受人(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出卖人(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机电设备买卖合同

  单位名称:合同编号:签订地点:购买人: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出卖人代运交付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及完好程度,由买卖人在收货时按发货明细表验收。若有异议,应于收获当日电话通知出卖人,并在发货通知单上填写清楚。

  第二条:随即的必备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货到现场,依照产品随机明细表现场点数验收。

  第三条:标的物所的权自买受人付清全部货款时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部价款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四条: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第五条运输方式:运费负担:

  第六条:出卖人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自买方收到产品第二日起,产品质量保修期六个月或(易损件、电器件除外):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出卖人负责修复。因买受人造成的.事故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对产品实行终身服务(并合理收费)。

  第七条:(1)出卖人应提供砼基础的图纸(图纸必须有出卖方专业技术人员签字),买受方应严格按出卖方提供的图纸和专业技术要求,制作砼基础,并承担相关费用。

  (2)出卖人负责卸车费用,买受人应负责协助卸车。

  第八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合同签订首付货款总金额即:货到指定地点后,付款总金额,即:付款卸货:安装调试完毕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款至总金额的即:余下总货款即:作为质量保证金,六个月内付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逾期付款每日处总合同款1%滞纳金,逾期交货每日处总合同款1%滞纳金。

  第十一条: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出卖人所在地为诉讼管辖地。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备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机电设备买卖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

  1.1品名:

  1.2规格型号:

  1.3产地:

  1.4制造商:

  2数量

  2.1数量:

  2.2供货内容:

  3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

  3.2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

  4价款和支付

  4.1合同价款:

  小写:

  大写:

  4.2合同价款构成:

  4.3验收合格后日内,乙方应携带相关资料到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付款履行审查审批过程中,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完毕后日内,乙方应将相关资料提交甲方下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闭结算关联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审查审批程序:

  4.4.1网下审查程序:买受人所属单位承办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价格管理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审计部门→买受人概预算与定额管理中心→买受人审计处网下审查需出卖人提交:合同结算资料网下送审记录表、结算资料。

  4.4.2网上审查程序:买受人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财务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单位领导→买受人企管法规处

  网上审查时,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所属单位承办部门网上提交结算资料后将相关资料送交至买受人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

  4.5乙方逾期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或因乙方原因延误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时,每逾期一日或延误一日应当承担合同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门直接扣除。

  4.6本买卖按下列第项方式支付

  4.6.1一次总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日内向乙方全额付款。

  4.6.2分期支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其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日内支付。

  4.6.3本买卖封闭结算关联交易管理范畴,按《辽河油田关联交易封闭结算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交给甲方。

  4.8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

  开户银行:

  账号:

  5交付

  5.1交付方式:

  5.2交付时间和内容:

  5.3交付地点:

  5.4出卖人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产品合格证、质检证、说明书、商检证。

  5.5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机备品详见清单。

  5.6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6包装

  6.1包装标准:

  6.2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6.3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7运输

  7.1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7.2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7.3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4出卖人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受人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验收与安装调试

  8.1验收

  8.1.1买受人应在货到后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日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受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受人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8.1.3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出卖人应负责。

  8.2安装调试

  8.2.1出卖人免费安装与调试。

  8.2.2出卖人应在验收后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受人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3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运行成功,双方代表可在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出卖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4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受人设备、材料损坏,出卖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8.4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质量保证

  9.1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8.2.4约定事项之日起个月。

  9.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不能按买受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买受人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出卖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技术服务及培训

  11.1出卖人负责买受人进行与本机电设备有关的技术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使买受人掌握设备的整体结构和操作规程,达到能够独立进行设备管理及日常维护,具有初级故障诊断与处理能力的技术水平。

  11.2培训内容

  11.2.1为维护及安装工作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讲解;

  11.2.2设备的安装和测试;

  11.2.3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11.2.4设备的结构及与系统有关的知识。

  12违约责任

  12.1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

  12.2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出卖人支付未付货款金额%的违约金。

  12.3如发生15.3.3情形,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出卖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12.5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2.6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3不可抗力

  13.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

  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争议的解决

  14.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4.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项确定:

  14.2.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可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15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5.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5.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5.3.2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日内仍未交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4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15.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5.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15.4.2双方解除合同;

  15.4.3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15.5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其他约定

  16.1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并经买受人验收合格之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随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16.2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如第三人就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权利,应当由出卖人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争议,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6.3买受人能够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直至出卖人依法提供相应的担保。

  16.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6.5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6.6本合同一式份,买受人执份,出卖人执份。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机电设备买卖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友情链接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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