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为了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发挥前锋示范作用,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员工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增强企业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现制定《质量标兵评选方案》。
二、评选对象
1.全体有关部门的在岗职工均可参加
2.报名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素质高,党员干部应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党团活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工作认真负责,有管党治企、管理经验,积极参加工作,勇于担当,敢于创新,能吃苦耐劳,语言表达能力好; 3)在实际工作中,所负责的工作质量高,技术水平先进,并对本职工作作出了显著贡献; 4)获得本单位优秀员工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5)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行为。
三、评选机构
1.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评选活动的举办,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透明;
2.由评比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开展评选工作。 四、评选程序 1.宣传阶段
(1)评选活动宣传应在单位或部门内部刊物上刊登宣传稿; (2)在单位或部门的电视、广播公共频道上播放质量标兵评选宣传片;
(3)在组织、劳动、卫生、保卫等会议上,广泛宣传参评条件及程序。
2.报名阶段
(1)主管领导签署支持意见并同意其参加评选的人员提交自荐资料和本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等相关资料。
(2)评比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自荐资料和申报人的相关材料。 3.初审阶段
(1)评比办公室将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
(2)评比办公室公布初审的结果,如有异议,受理异议,并作出合理解释。
4.终审阶段
(1)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人采取面试、实地考查、考评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终审;
(2)根据评选标准和评价要求对每个申报人进行综合考评,评出优秀者;
(3)评比办公室向主管领导汇报评分情况。 5.公示和表彰
(1)评比办公室将综合评分结果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 (2)确定评选结果后,开展表彰活动。 五、评选标准
(1)执行力。工作认真负责,有高效率的行动力和执行力; (2)创新能力。具备开拓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并且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成果;
(3)工作水平。业务水平高,专业知识扎实;
(4)业绩贡献。在本职工作中积极投入,具有显著业绩,已对单位作出突出贡献;
(5)团队能力。具有良好协作精神,团结同志,服务大局。 六、奖励办法
1.评选出的质量标兵视具体情况分别获得荣誉证书、奖金及其它奖品;
2.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进入名单者均获颁带金奖牌证书、奖金及其它奖品;
3.被评为质量标兵的领导干部应在机关报刊、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七、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要求严格保密,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干涉评选过程,并有义务对评选结果维护公正、公平;
2.对评选工作组需要有过硬的执行能力和判断力,要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评选结果符合实际情况;
3.评选工作严格遵照本方案执行,未规定事项和环节应及时补充和修改。
以上就是该企业《质量标兵评选方案》的详细内容。该方案有助于企业树立标兵典型,鼓舞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