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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济东高速获新段土建工程 合同号: HXTJ-11 A-JL-03.2致总监理工程师: 先生/女士: 经项目部试验和驻地监理旁站,拟用于 工程的标准试验已完成,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现于施工前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承包人: 日期:监理审查意见: 试验监理工程师: 日期: 驻地监理工程师: 日期:中心试验室复核: 中心试验室主任: 日期: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 日期:附件: 1、承包商标准试验报告 2、监理代表处复核(对比)试验报告 填报三份,代表处、驻地办、承包商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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