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库车杰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牙哈镇 村
甲、乙双方本着农户种植,商家技术支持,市场流通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扶持果农的精神,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有已进入盛果期的香梨园肆佰亩(400亩),由甲方负责梨树的修剪、打药、植保、有机肥和化肥的投入,所投入费用每公斤香梨¥1.00元(壹元整),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负责果园的浇水(每年七次),清除杂草、翻地(每年两次)等常规田间管理,水费、人工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香梨按时采摘,费用乙方自负。
三、自2011年夏季小麦收割后,香梨园不得再间种其它农作物,甲方每年补助退耕还果费,按每公斤香梨¥0.3元(零点叁元整)支付。
四、香梨定价:基础收购价每公斤¥1.4元(壹点肆元整),退耕还果费每公斤香梨¥0.3元(零点叁元整),合计价每公斤¥1.7元(壹点柒元整),按实际收购数量支付给果农。甲方预开支的修剪、农药、植保、有机肥和化肥费用每公斤¥1.00元(壹元整),香梨成本¥2.7元/公斤(贰点柒元整)。
五、因合作期长,香梨价格根据市场随行就市,如超出¥2.7
元/公斤,超过部分甲方支付。
六、香梨品质要求:单果80克(捌拾克)以上,无伤、无畸形、无坏果,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期采摘。
七、每年春季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每亩果园¥100元整(壹佰元整),秋季从香梨货款中扣回,乙方不得把香梨卖给第三方,否则,按保证金的双倍赔付给甲方,并赔付每公斤¥1.00元(壹元)甲方前期的投入费用。
八、合作期十年,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库车杰丰果业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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