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X建设,更好地为农村构建“进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的教师队X,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X建设的意见》(X府发〔X〕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报考条件 1.农村定向培养师范生必须是参加X年X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且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X年3月31日)在X区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按《X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合格。 二、报考要求 1.时间要求:中考报名期间按规定填报定向师范生志愿和岗位志愿。 2.岗位要求:A:不限性别岗位,B:只限男性岗位两类。 3.志愿要求:考生自主填报相应岗位志愿(每人限填报1个),并须明确是否服从定向调剂。 三、预录比例及办法 1.预录比例:首次预录按各乡(镇)岗位招生计划1:1比例进行,调剂补录按各乡(镇)岗位招生计划缺额总和1:1比例进行。 2.预录等级分分数线:预录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必须达到区二中统招录取等级分分数线;考生报考本乡(镇)定向学校,且户口和学籍均在该乡(镇)的应届毕业生,或报考偏远乡镇(X乡)的定向培养毕业生,在该岗位没有上区二中统招线考生的情况下,可在区二中统招录取等级分分数线下降2.5等级分投档(两者条件都具备的,只能享受一次降分)。 3.总等级分相等考生优先顺序: (1)考生户籍与报考定向乡(镇)一致的考生优先。 (2)按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物理—化学—历史等级分梯次优先。 4.预录程序: (1)将符合预录条件的考生,按照志愿分乡(镇)和岗位(不分性别/指定男性)对个人中考等级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2)根据公布的排序名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开依次预录。中考总等级分相等的,按照优先等级,进行排序预录。 (3)公布空缺计划。若某乡(镇)某个岗位预录人数少于所分配定向师范生的计划时,面向社会公布空缺岗位计划,同时公布符合调剂录取的考生基本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是指在第一次按岗位预录时落榜,但考生中考成绩(总等级分)已达到区二中统招线的考生。 (4)调剂补录。中招办及时另行下发调剂补录通知。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告知本校符合调剂补录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集中一次性选岗补录。选岗补录时,全区符合补录条件考生依据成绩(中考总等级分)按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选岗。调剂录取后,预录人员因体检或其它原因资格审验未通过,造成岗位计划空缺时,再由全区符合条件且未被预录的考生按照补录程序再次补录。因考生达不到录取要求出现计划空缺时,其计划自动取消,以确保生源质量。 (5)凡报考定向培养师范生,没有被正式预录的考生,不影响其高中阶段其它学校的录取,正式预录后要求自动放弃的考生,由区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非重点普通高中就读。 5.体检、联审、公示: 预录结束后,及时组织入围考生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中招办负责整理预录考生档案,并送交区X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联审;联审合格后按规定在我区教科体局网站、区主流媒体、以及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送省、市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四、签订协议 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X年X市X区定向培养农村中学、幼儿园教师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的签字和盖章等工作由招生院校牵头会同区教科体局统一办理。招生院校、区教科体局和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协议书》一式四份分别由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培养院校和定向生个人各自分别保存。 五、培养及就业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区定向培养学生继续由豫章师范学院(原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进行培养。要求定向培养学生学业合格、品学兼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且各门课程成绩达到优良以上。 毕业时由省教育厅根据《协议书》,一次性将毕业生派遣到指定乡(镇)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得改派,确保已签协议并顺利毕业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毕业生回协议乡(镇)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得少于6年。对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要按照《协议书》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实施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是实践教育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乡(镇)政府、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 力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要让广大考生家长都了解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程序,让更多的优秀中学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乡村教师定向培养。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X区X年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郭翀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张振浪、区监察局局长万小文、区发改委主任彭仁华、区人社局局长杜玉琴、区财政局局长陈国伟、区编办主任余金星、区教科体局局长刘建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科体局,由刘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我区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事宜。 (三)积极稳妥,精心实施。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审查,特别是要做好考生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组织、考卷评阅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立即取消考录资格,通报全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