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药事管理・ 进一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的研究 张绪跃,杨世民(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药学系,陕西西安 710061) 摘要:目的 了解目前药品分类管理的现状,找出药品分类管 理尤其在药品零售药店药品销售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进 一步搞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对策。方法 对陕西 省和安徽省部分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并访谈有关药学领域的专家,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结果 药 品分类管理工作在逐步规范,但发展不够平衡,同时存在一些 不足。结论为了合理用药,必须进一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 关键词:药品分类管理;陕西省;安徽省;建议 doi:10.3969/j.issn.1004—2407。2010.02.036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2407(2010)O2一O134一O2 为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和方便,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_1],1999年《处方药与非处方 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_2 及2001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实 施的《药品管理法》[3 明确规定了我国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分类管理制度。处方药只能凭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非处方 药可以由患者自主购买和使用。为了了解药品分类管理的实 施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笔 者对此进行了研究。 1问卷调查和访谈 2007年8月至2008年2月,对陕西省和安徽省的一些 零售药店的药学人员与管理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共涉及药 品零售企业24家。发放问卷共计454份,回收432份,回收 率95.2 ;剔除回收问卷中无效问卷(雷同或缺失数据过多 的问卷)25份,有效问卷407份,有效回收率89.6 。2008年 1至3月对陕西地区15位药学领域的专家进行访谈,了解他 们对药品分类管理领域热点问题的看法和建议。见表1-3。 表1调查问卷样本地区分布(频次) 表2不同专业人员对我国药品分类管理的认知情况[例(%)] 西北药学杂志2010年4月 第25卷第2期 表3药品分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药品分类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药品分类管理在逐步规范 零售药店加强了硬件设施 建设,购药环境较之前有很大改善,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照 “大店分区、小店分柜”的方式进行了分类摆放、分柜销售。药 店自身特色逐渐突出,一些连锁大药房服务方式趋于多元化。 2.2药品分类管理发展不平衡①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 对我国药品分类管理的熟悉程度存在差异,大城市零售药店 的药品分区情况较中小城市好。 ②各类城市基本上都能按照大的分类将处方药和非处方 药分区,但是大城市的中药、保健品和器械区分类明显好于中 小城市。 ③连锁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的规范化较为重视,药店药 师对不良反应的收集报告以及对处方合理性审查频率和在对 人员培训时间频率上都高于单体药店。 2.3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对药品分类管理认识不足 由表2 可知,除管理人员外,对此相当熟悉的比例低于6 。 2.4消费者合理用药的意识不强 由表3可知,消费者合理 用药意识不强是目前最为突出的问题。我国民众长期养成的 在医院看病购药的习惯并没有完全改变,加之对药品分类管 理和安全用药知识的缺乏,对药品分类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 的困难。国家应该重视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安全用药知识的 普及教育。 2.5零售药店药学人员配备问题 ①零售药店从业人员总 体素质不高,学历普遍较低;②执业药师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 发挥。目前执业药师在药店的主要工作还是调剂药品和接受 消费者咨询,而在处方的合理性、合法性审查以及不良反应的 收集上相对较少,在药学服务方面做得不够;③零售药店药学 人员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零售 药店人员配备上只规定了应当配备药师或药学技术职称的人 员,对药师及药学人员的数量、比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样 导致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药店在人员配置上差异较大。 2.6 处方流动问题 处方难以从医院外流是零售药店药品 分类管理的瓶颈问题。一方面是医药没有分业,医院采用了 “密码处方”、“代码处方”、“电子处方”等。另一方面消费者的 习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院处方向零售药店流动。 2.7非处方药说明书的规范性 对非处方药说明书存在问 题的题项进行统计发现:①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说明书没有 足够重视,规范药品说明书还没落到实处;②目前非处方药 的说明书尤其是中成药说明书中生僻的中医专用术语仍然使 用较多,给患者自行使用带来不便;③药品注册管理中药品说 明书的审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对其规范性和文字表 述的审查。 3建议 3.1 充分发挥药学技术人员在药品销售和使用环节中的作 西北药学杂志2010年4月 第25卷第2期 用 ①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数量进行规定,对大型连锁零售 企业每200 1TI 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大专及以上医药学 专业毕业员工人数须占员工总数的3O 以上;②制定《执业 药师法》,明确药师在药品流通环节的职责,对零售药店配备 药师建立档案,定期培训、考核;加强执业药师协会等行业组 织的管理;③各地区药学会及执业药师协会应承担药师的再 教育工作,定期举办临床药学知识培训以及国家药品相关法 规讲座。 3.2加大药品分类管理的宣传力度,加强消费者合理用药的 意识发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如在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 上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向民众宣传药品分类管理,目的是让安 全用药的观念深入人心。如邀请有职业道德、行业认可的专 家学者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每周固定时间开展专项知识讲 座,介绍合理用药知识、辨别如何识别不正当用药、识别假劣 药等。这类节目应作为公益性,避免商业介入,免收广告费 等,同时加强对药品广告等的监督。零售药店可以通过宣传 栏、宣传页等方式进行宣传。围绕合理用药、安全用药为中心 内容,开展以散发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有奖问答、知识竞 赛等形式的全民普及教育,增强公众合理用药知识。 3.3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应联合开展整顿药品 商品名和注册商标 一方面严把审批关,对商标、包装不符合 规定的新药申请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对市场上的药品进行查 验,对容易误导或故意误导消费者用药的药品生产厂家责令限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4对零售药店实行分类管理 ①将零售药店分为连锁药 店和单体药店进行分类管理,单体药店的分布应本着方便群 众的原则,销售的药品应以非处方药为主,鼓励在医疗机构附 近开设大型连锁药店,以增加市场竞争,方便群众购药。 ②鼓励开设OTC零售药店,专营OTC药品,既方便了老 百姓购药,也能对药品分类管理起到很好的宣传,加强零售药 店企业文化建设,创造“品牌”效应。 ③对一些医药专业人员配置到位的大型零售药店应当允 许多元化经营,鼓励药店提供多元化服务,如设置夜间售药 窗口,提供24 h售药服务;给顾客提供电话预订、缺药登记、 送药上门服务;免费提供量血压、测体温、测体重、测血糖、心 血管检查等便民服务;设立咨询台,提供药学服务;积极开展 社区活动,提高公众自我药疗、自我保健意识等。 ④加大零售药店处方审查力度,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企 业在大众媒体上曝光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药 品管理的法规予以处罚。 3.5建立处方合法性审查机制 ①将具有处方权医师的印 章进行统一制作,并规定处方必须加盖该类印章方可调剂,对 无医师印章的处方应拒绝出售处方药。 ②有条件的大城市可以建立医疗机构网上信息系统并与零 售药店联网以备查询。建立本地区具有处方权医师的基本情况 数据库,对有医师签名的处方能够做到迅速查询其合法性。 3.6加强“双跨药品”的管理①对作为非处方药的“双跨药 品”的适应证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要进行充分考察,临床 确定安全后可批准归人“双跨”品种。 ②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应该为“双跨”品种建立专门的用 药档案,发现不良反应及时举报。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双 135 跨”品种应重新划归处方药管理。 3.7患者可凭医疗机构的就诊病历购买处方药 零售药店 处方药销售问题一直是制约药品分类管理的瓶颈问题,患者 凭医疗机构的就诊病历可购买处方药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过度 性策略,具体做法建议如下: ①病人持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需要经执业药师/从业药 师审核并详细询问用药情况,对病历进行复印或扫描以备存 档,对病历的时间、医疗机构、病症情况、用药情况做重点记 录,存档档案应保存2年。 ②凭病历购买处方药后要加盖药店印章,避免重复使用, 对一些慢性病用药,可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后凭病历再次购 买,每次购买都需标明时间和加盖药店印章。 ③病历需和身份证同时使用有效,药店负责核对,防止多 人凭病历多次购药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s3.1997.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Es3.1999. E3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Es].2001. (收稿日期:2009—12-03) 利用跨国制药企业在华设立研发 机构的SWOT分析及对策研究 刘思利,余 正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江苏 南京211198) 摘要:目的 探讨中国利用跨国制药企业在华设立研发机构 的对策。方法从跨国制药企业在华设立研发机构的概况入 手,对中国利用跨国制药企业在华研发机构进行SW0T分 析。结果 中国应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结论应采取的对策有坚持自主研发战略、实施“走出去”战 略、加强与跨国制药企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改善政策环境以 鼓励跨国制药企业来华设立研发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 强国内反垄断立法和执法、完善药品创新政策优惠。 关键词:跨国制药企业;在华研发机构;SWOT分析;对策 doi:10.3969/j.issn.1004—2407.2010.02.037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2407(2010)O2一O135一O3 1跨国制药企业在华设立研发机构概况 医药行业是最有发展前景的高技术、高投入、高效益、国 际化的竞争型创新产业[】]。21世纪初,跨国制药企业一改以 往以母国为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心的传统布局,根据不同东道 国在人才、科技实力以及科研基础设施上的比较优势,在全球 范围内有组织的设立研发机构,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 作。在这一背景下,伴随着我国引进外资的扩大和政府的优 惠政策,许多跨国制药企业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2001年1O 月20日法国施维雅药厂在北京创立了“施维雅(北京)医药研 发有限公司”,近年,世界十大药厂都在中国以独资或合资的 形式设立研发机构,具有投资规模日趋扩大、地域分布集中京 作者简介:刘思利,女,硕士研究生 通信作者:余正,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