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100分 自评分:
考评项目 标准分 考评内容 1、是否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落实职能机构并挂综合办10 执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26分) 6 2、党委(总支)是否每年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第10 一责任人是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要工作。 查会议记录或纪要,缺一次扣2分,未及时研究解决扣5分 牌 评分方法 未建立扣分,未落实机构(挂牌)扣5分。 扣分 得分 3、是否有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或方案 查计划或方案,无扣全分 1、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方面12 执行法律、法规和综治工作方针政策情况 (18分) 6 是否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2、贯彻落实“六无单位”活动情况(单位内无盗抢、无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发生。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24分) 8 1、学生教职工中有无“法轮功”习练者。 发现一人扣1分 有“一无”未做到扣1分。 发现一起扣3分。 8 2、学生、教职工中有无集体越级上访或进京、赴省上访者,以及上访滋事事件。 3、学校内部是否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违法犯罪案件。 有一起扣2分 8 有扣全分 4 1、内保工作是否有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 无扣全分 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情况 (32分) 10 2、是否建立安全保卫制度、“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及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单位内部及其所属住宅小区是否发生被盗或其它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4、学生、教职工中有无违法犯罪被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或严重违纪被纪检部门查处的情况。 缺一项扣2分 8 发生一起扣1分 10 发生一起扣3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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