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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协议样本

来源:九壹网


租赁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范围:甲方同意将本人承租的位于 42号 铺面,面积

约为75平方米(以红线平面图为标准)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续租):

租赁期共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将上述租赁的铺面交付给乙方使用,即从 年 月 日起计算租期至 年 月 日合同终止。

三:租赁租金及支付方式:

上述铺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元 (¥13200.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元 (¥14400.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元 (¥15600.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个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陆佰元 (¥12600.00)。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一年支付一次。 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第一年年租金,以后每年的年租金到期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年租金。

四、租赁押金的交纳及保证: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贰仟元(¥2000.00)人民币给甲方作为租赁合同履约押金。租赁押金作为乙方严格遵守租赁合同上的有关条款合法经营的保证,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责任,甲方如数退回乙方所交的租赁押金,不计利息。

五、甲方收取的租金仅为场地使用费,乙方因经营行为而被政府各行政部门征收的各种费用(含房屋租赁税等)均由乙方自负,乙方经营中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不能以铺面场地作抵押或担保。 六、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不得非法经营和从事违法活动。凡因乙方违法经营或非违法经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所有医疗事故和各种赔偿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七、因城建需要,政府需要拆迁,乙方无条件服从,拆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主体所得赔偿归甲方,装修所得赔偿归乙方。

八、租用期间,水、电、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每月按实际

发生费用向有关部门缴纳清楚。

九、乙方合同签订后,必须自己经营,不得私自转让他人经营。如确需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如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乙方私自转让的,甲方不予承认,并收回铺面。 十、乙方向甲方所租赁房屋铺面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

十一、乙方应自觉搞好所租铺面周围环境卫生,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必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及其它安全工作,如发生火灾、盗窃及事故等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再交清水、电、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后,甲方把所收押金退还给乙方。建筑物内所有的固定设施归甲方所有。

十三、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乙方必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及并办理续租手续。

十四、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按乙方交付的押金双倍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违约, 除押金归甲方所有外,还需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五、争议的解决办法: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共同遵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律程序处理。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2010年4月22日 签订日期:200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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