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是企业的一项经济资源,是会计要素之一。 资产有三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1、 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所形成的。 2、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如融资租赁。 3、 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符合如上条件,在确认为资产时,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 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否则不得列入。
企业的资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又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的核算内容:
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短期投资、待摊费用、存货等。 一、现金:
本书,狭义的现金指企业的库存现金。
(一)、现金的特点:现金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具有极强的流动性、普遍的可接受性、收支频繁、最容易发生意
外和损失。
(二)、现金的使用范围(8): 1) 职工工资与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 3) 个人奖金
4) 劳保福利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向个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 差旅费;
7) 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 人行确定的其他现金支出。 (三)、现金收支的管理规定:
A.企业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不得超额存放现金。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B.日常零星开支数量的最高限额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数量,边远不便地区可多于5天但不超15天; C.企业按规定提取现金时,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行审核后支付;
D.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抢险及特殊情况,企业应提出申请,由本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行审核后支付;
E.对现金收付的交易必须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在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与“现金付讫”
章。
(四)、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库存现金收支与保管应由出纳负责。现金出纳不兼管得兼管;
2.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的限额,如需增加或减小应提出申请,银行核定;
3. 不属于现金使用范围的业务一律办理转账结算。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现金安全负责。
明确收款、付款、记录等环节出纳与相关人的职责权限。取得的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设账。 4. 支付现金,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特殊应申请。
5. 出纳人员应定期调换,不得一人长期从事出纳工作。杜绝一支笔审批,对重要资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与审批制度。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二、银行存款:
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企业的一切货币收支,除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一) 银行存款开户管理
企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
1、基本存款账户: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支取的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和现金收付。如工资奖金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在其他营业机构开立,可以办理转账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3、临时存款账户:因临时经营活动需开立的。如异地产品展销,临时采购等。
4、专用存款账户:特定用途开立。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销售货款不能转入此账户。
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开户许可证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 (二) 银行结算方式:
转帐结算:指企业与各方面的经济往来款项,不采用现金收付,而是按照规定的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将款项直接从付款单位账户转账划拨给收款单位账户的一种货币清算行为,也称非现金结算。
目前银行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支票、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信用证。共9种。
1、支票结算方式:
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个人需身份证等)。
适用于:同城结算;现金支票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
用于转账,普通支票皆可;转账支票在批准的地区内可以背书转让。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对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或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处以5%(且不小于1000元)的罚款,同时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汇票结算方式:
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见票无条件支付于收款人或持票人。
特点: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
适用于:异地结算,也可以用于同城结算;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
汇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过期不予受理(但),失票时可凭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请求付款或退款。
3、商业汇票
是指出票人(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不得超过6个月。提示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内。
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符合条件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4、银行本票:
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不予挂失,但可以背书转让。
适用于:同城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
提示付款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逾期后不予受理。 5、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分单位卡和个人卡。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都可申领单位卡,其资金必须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且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6、汇兑: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分为信汇、电汇两种。适用于异地之间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
7、委托收款
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只要收款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即可办理款项的结算。适用于:同城和异地单位和个人;收取电费、电话费等付款人众多、分散的
公用事业费。委托收款只允许全额付款或全部拒绝付款,付款人不能部分拒绝付款。
8、托收承付
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适用于: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条件明确:收款人办理托收,出具发运证件(公路铁路航运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
9、信用证
是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交付的付款承诺,并明确规定该信用证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适用于:国际结算,进出口业务。信用是有条件的银行付款凭证,我国出口开证和进中国银行。
(三) 银行保函:
是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大多为“见索即付”的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
银行保函的主要内容:担保人、被担保人(承包商)、受益人(业主)的名称与地址;开立保函的依据;担保的最高限额和使用的货币;担保的责任;要求付款的条件;有效期限等。
施工企业与工程项目有关的银行保函有:投标保函、借款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定金保函)、付款保函、和对外承包工程保函等。
三、其他货币资金
四、应收及预付款项 五、存货 六、短期投资
◎固定资产的核算内容 (四)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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