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省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讲课考试答辩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教人[2012]46号
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学校、厅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安排,2012年我省将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并同时进行正常的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现就今年全省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的讲课、考试、答辩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类别安排
全省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的人员仍采取以考试代答辩的形式,考察教师的专业理论知识、对课程标准的理解、处理教材的能力。通过讲课,考察教师驾驭教材和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各试点市申报正高级教师的人员进行讲课、答辩,不进行考试。通过答辩,考察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教科研能力和示范引领能力。 二、考试安排
专业课教师(含教研人员)的考试内容为:课标、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各自的比重为2:4:4。
教管人员的考试内容为:教育规划纲要、教育管理理论、学校管理。各自的比重为:2:4:4。
电教、仪器、招生、督导人员的考试内容为:有关政策、教育
管理理论、专业知识。各自的比重为:2:4:4。
考试全省统一安排,统一编号,统一印制试卷,统一评卷,各市设考场。省直学校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市的考试。 考试于10月下旬或11月初举行,时间为2小时。 三、讲课安排
2012年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的讲课地点,全省设南北两个片区。时间从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教师讲课时间限定在20至25分钟。参评教师按学科规定的课题抽取题目,进行备课和讲课(详见讲课须知)。
非一线教师不参加讲课述职,形式仍为第二次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和工作业绩论述与思考(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答辩安排
各试点市申报正高级教师的人员答辩和讲课同时进行,单独组织。时间安排在11月下旬。讲课答辩时间限定在50分钟,讲课题目随机抽取。答辩题由评委根据参评人员本人论文论著情况、教育教学情况综合命制,现场抽取并进行答辩。 五、成绩使用
讲课、考试和答辩成绩都以百分制计算,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74-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正常晋升者成绩须合格以上,破格晋升者成绩须达到双优,晋升正高级教师成绩须达到双良以上。成绩不达规定要求的,高评会
进行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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