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音乐欣赏与创造性思维
内容摘要:音乐欣赏是一种具有独特而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在此过程中创造性思维占有重要位置。创造性思维的发挥、参与的程度有仅决定着音乐审美感受的水平,而且还影响着创造精神乃至音乐创造力的培养。发展音乐创造性思维的科学途径是引导他们善于将发散性思维与集合性思维结合起来思考问题。同时,音乐欣赏需要形象思维也需要逻辑思维,但仍应以形象思维为主。
关键词:音乐欣赏、创造性思维、多元内涵、集合性思维与发散性思维、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
音乐欣赏作为一种自由的主体审美活动,具有独特而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由于音乐存在着不具象、无语义等美学品格,因此。欣赏过程中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占有重要的位置。从价值意义上说,创造性思维发挥、参与的程度不仅决定着音乐审美感受的水平,而且还影响着创造精神乃至音乐创造力的培养。所以探讨创造性思维及其在音乐欣赏教学中的应用,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创造性思维的多元内涵
创造性思维又称创新思维,是人类在各种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富有创见性的高级精神活动。由于它可以提供新颖独创而有价值的思维成果,因此是开拓人类未知领域,进行科学研究和艺术活动,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
创造性思维的总体特征是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尽管目前心理学界对其结构研究表述不一,但普遍存在着两点共识:其一,创造性思维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所独具有的一种高级心理活动。其二,创造性思维具有多元化的结构内涵,不同的活动内容(如科学研究、艺术创造)创造思维也不完全相同。就音乐欣赏而言,其创造性思维必须建立在聆听感知的基础上,主要以形象思维占主导地位,但当对音乐感受从情感欣赏上升到理性分析阶段后,则又必须有一定的逻辑思维的参与。当然,创造性思维主要包含有发散性思维和集合性思维两种成分。其中发散性思维是不按常规,寻求变异,多方找答案的思维,具有流畅、变通、独特、有效等特征,因此特别重要。而集合性思维是根据已有的信息,经过分析判断去获得正确答案的思维,它具有集中、求同,相对独立等特征,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灵感思维也是创造性思维的重要构成部分,它具有突发、偶然、独创和模糊等特征。顿悟是灵感孕育成熟的标志。所以灵感思维又称顿悟思维。在创造性思维的全过程中,灵感思维起着突变和飞跃的作用。例如作曲家在构思音乐作品时,往往会突然从心灵深处进发出特别有艺术魅力的崭新音乐主题或旋律,这就是灵感思维的表现与结果。所以,灵感思维具有明显的创新因素。音乐欣赏中的灵感思维也是存在的,有时还超越音乐范畴,给审美主体带来顿悟。如爱因斯坦在研究相对论的最后困难关头,是他自己演奏的小提琴音乐给了他灵感,产生了“相对论”的催生作用。
创造性思维所蕴含的直觉性思维、形象性思维、逻辑性思维、发散性思维、集合性思维、灵感性思维等,呈现出综合而复杂的有机结合状态,不同性质的创造性活动会有不同的侧重结构,决不是单一的思维综合模式。此外,必须指出的是: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是进行创造性思维的基本前提,没有本专业的扎实素养,创造性思维将会变成毫无意义的“胡思乱想”,这种“天马行空”式的思维是决不能转化为创造力的。
至于音乐欣赏中的创造性思维除了遵循以上规律之外,生活经验和情感体验的积累也是十分重要的。没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情感体验,就很难展开有意义的联想和想像,也就无从创造性感受音乐和理解音乐,这显然是音乐创造思维的一种特征和要求。
二、音乐欣赏既需要发散性思维也需要集合性思维
在音乐欣赏这种审美活动中,是通过音响激起情感体验,从而展开想像、联想的。这一心理活动既遵循了一般文学艺术欣赏过程的普遍规律,也有着音乐审美的特殊内涵。造型艺术(绘画、雕塑等)的欣赏是以视觉形象为依据,文学欣赏则以语言和文字所描写的人物形象和客观事物为依据,它们都有产生想像、联想的具体对象和依托,都是在作品内容确立的“实体”范围内进行再创造想像的。但音乐欣赏的对象既看不见,摸不着,又没有具体的语义内容(歌曲中的歌词系文学性质,歌曲是音乐与文学的综合艺术,当作别论),存在着表现内容不确定的美学特征,因此,音乐欣赏中的想像、联想更为自由、更为广阔,不仅有再造想像因素,而且还具有创造想像的成分。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可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情感体验,进行自由的想像和联想。所以,康德把音乐划归“自由美”,黑格尔认为音乐的“中心内容是主体性”。
当音乐欣赏的想像、联想等心理按照思维网络运转时,就需要展开全面性、开放性、广泛性的思维活动。这种发散性思维可以使同一首乐曲在不同听赏者的心中产生不同的“音乐形象”,而这些“音乐形象”绝无雷同。例如聆听<<春江花月夜>>时,每个人都会根据十个小标题去创造自己所感受到的审美意象,是一种极其自由的审美享受。曾有一位老师把<<春江花月夜>>的十个小标题画成十幅风景画,让学生看画听音乐,结果虽帮助学生形成了音乐与视觉形象的联系,但却极大地束缚了学生的发散性思维。这说明了片面追
求形象思维定势,扼杀了学生的想像力,影响了音乐创造思维的培养。
但还必须指出是:音乐欣赏只有发散性思维也是一种残缺,必须辅以集合性思维,才能完成从感情欣赏到理性欣赏的全过程。这不仅是因为一个完整的创造思维构成必须由“发散”与“集合”相辅相成,而且还因为音乐是现实生活在人们思想情感上的一种审美反映,音乐是有一定内容的,特别是在绝大多数的标题音乐中,其内容是确定的,如果发散性思维想得太“离谱”,而不能回归到集合性思维上来,往往会产生“错位”的答案。笔者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将里姆斯基-科萨柯夫的<<野蜂飞舞>>播放给对此曲不熟悉的学生听,然后让他们在纸上写出此曲表现的是什么内容。结果有多种答案,如自行车比赛、抓坏蛋、越野赛跑、火车奔驰、赛马等,而写出野蜂飞舞的只有一个平时经常听音乐,对此曲了解的学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鼓励学生的大胆自由想像所表现出来的创新精神,但却不能肯定他们所有的想像出的答案都是正确的。这不叫学生“做对”,而是引导他们善于将发散性思维与集合性思维结合起来思考问题,这才是发展音乐创造性思维的科学途径。
三、音乐欣赏需要形象思维也需要逻辑思维
和所有的艺术审美活动一样,音乐欣赏也必须从直觉感受出发,通过音响激起想像、联想,从而进入形象思维过程。和其他艺术欣赏相比,只不过音乐形象思维是以对音响激起的感情体验为基础的。由于每个人的生活经历、情感积淀、文化修养不同,因此对音乐感受时的情感体验也不尽相同。正如英国音乐家柯克在<<音乐语言>>一书转引兴德米特观察听众对贝多芬第七交响曲第二乐章不同反映那样:“一部分人似乎在其中感到深深的忧郁另一部分感到是一首骂人的诙谐曲
第三部分人则感到这是一首具有压抑情绪的田园曲。”(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第31页)这一方面说明了音乐表现内容的不确定性和音乐欣赏中发散性思维的客观存在,但另一方面也证实了情感体验在音乐欣赏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所以,有人认为“音乐形象实质上就是情感形象”,这话是有一定道理。
但是从审美心理来看,音乐欣赏中的形象思维决不会停留在情感体验阶段,它可依凭着情感体验和生活经历的积累,通过联想、想像、表象等心理过程,再造、重组出新的审美意象,这种审美意象的孕育成熟过程也就是形象思维的创造过程。听赏者可伴随着音乐音响的流动,在脑海中自由地演绎出许多生动的画面。这种形象思维创造的自由性和能动性是其他艺术所无与伦比的。虽然有的音乐美学学派对音乐形象持否定态度,但音乐欣赏作为一种艺术实践活动无一例外地要用形象思维仍是更多学者的共识。特别对中小学生来说,音乐是可以感知的,音乐是有内容的,首先必须通过形象思维将他们引入音乐殿堂。鉴于中小学生生活阅历浅,缺乏对客观世界的直觉经验积累,因此,借助于歌词、音乐标题乃至文字(语言)说明等非音乐因素建立起沟通形象思维的桥梁,自然是十分重要的。由于音乐欣赏的目标不单纯是感官的快感和情感的愉悦,而必须实现精神的升华和理性的领悟,因此就需要在形象思维的基础上辅以逻辑思维,使感官----感情欣赏能上升到理性欣赏层次,使生动形象的感性体验与准确深刻的理性认识完美地结合,以实现审美心理活动的完善和飞跃。
音乐欣赏中的逻辑思维主要表现在对作品的理性认识与分析方面,它不仅包括音乐内容在通过形象思维感受后的理性定位,而且要从各种音乐表现手段(如旋律、节奏、调式、调性、和声、曲式等)方面进行分析。在交响乐等严肃音乐中(贝多芬的交响曲)还包括哲理性的领悟,进而对音乐作品进行全面、准确的审美评价。在上述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完美结合的过程中,无论是情感的体验,还是理性的认识,都离不开“再创造”的因素。人们常把
音乐欣赏说成是“三度创作”(作曲为“一度创作”,表演为“二度创作”),无疑是对音乐欣赏与创造性思维密切关系的又一有力论证。
当然,音乐欣赏仍应以形象思维为主,尤其是低幼儿童对音乐的感受,很难展开理性分析与认识。但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长、生活经验的积累、情感体验的日趋丰富,对音乐理智性的欣赏逐渐加深,从而达到审美心理的完善与成熟。
四、在多元一体的审美心理机制中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音乐欣赏中的创造性思维内涵不仅是多样、复杂的,而且更是互为依存、协同作用的。其中,形象思维是产生创造性思维的基础,而发散性思维是激发创造心理的核心机制。这两者占有重要的位置,其运转状态直接关系着创造性思维的发展水平。但是还必须与逻辑思维、集合思维和灵感思维有机结合,才能使创造性思维有效、高能。所以全面地看:音乐欣赏中的创造性思维是一种多元一体的审美心理机制,其中多种基因辩证依存,不同的音乐类型、不同的年龄层次其各种基因所产生的作用就有所差异。例如歌曲、标题音乐的形象思维占主导地位;而无标题音乐形象思维带有更多的主体自由性,发散性思维更为突出;交响乐等大型器乐作品欣赏时,一般哲理性大于形象性……。中小学少年儿童欣赏音乐时,以对形象的联想、想像为主,其发散性思维十分活跃,应鼓励其创新精神,但由于知识、生活积累不足,大多必须回到集合思维中寻求正确答案。成年人聆听音乐时,所产生的形象思维与主体生活经验密切相关,既有个体差异性,又有群体共识性。至于交响乐等高雅音乐更容易为文化修养与生活阅历丰厚的知识层人士所青睐与享受。
当我们粗略地探讨了音乐欣赏与创造性思维的关系和创造性思维活动的规律后,则感到当前在音乐欣赏教学与创造性思维的理念与实践中,有以下几个问题必须澄清:
1.发散性思维不等于创造性思维:二者是被包容与包容关系,有密切的关联,但不能合二为一,不能划等号。创造性思维离不开发散性思维,但仅有发散性思维,创造性思维也就成了空中楼阁,难以生成及生效。但在有的文章中将二者混为一谈,认为只要启发了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就是培养了他们的创造性思维,这显然是认识上的片面。
2.正是由于不了解创造性思维的丰富内涵,因此的实践上出现了“只要‘发散’,不要‘集合’”的偏向。我们知道,激发学生的发散性思维贵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但最后大多要回支集合思维上来,以获得正确的答案(特别是因为中小学音乐欣赏曲目大多为声乐作品及标题性音乐),获得正确的音乐知识和形成科学的世界观。
3.创造性思维是一种有价值的思维方式,它有一定启迪智慧的作用,也有助于培养学生开拓进取,创新求异的精神,但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创造能力。一般说来,音乐欣赏有一定的激发学生音乐创造力的作用,“熟背民歌三百首,不会作曲也会诌”就有这个含义。有时通过聆听音乐还会萌发和获得超越音乐的灵感。但各种创造力的培养则是一个较为庞大的、并带有较强专业性的系统工程。泛提音乐欣赏可以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也是不够准确的。
音乐欣赏是一个主客体相互交融的过程。主体指的是实施欣赏活动的人,即音乐的欣赏者;客体指的是被欣赏的音乐作品。在音乐欣赏过程中,作为客体的音乐作品将自身的感性特征呈现给欣赏者,以丰富多变的音响作用于人的听觉;与此同时,作为主体的欣赏者不断
地将自身的情感和想象投放到作品中去,用幻化的意象去充实音乐的内涵。人们常说,音乐中饱含着情感,充满着想象,其实这情感的源头是在听众的心中,这想象的翅膀生在欣赏者的身上。不是音乐在激动,而是音乐使我们激动;不是音乐在幻想,而是我们在幻想。爱的喜悦、恨的愤然、胜利的豪情、失败的悲怆,这些具体的情感在个性、阅历、修养各不相同的欣赏者心中,有着迥然不同的内容,当他们把各自的情感带到对同一作品的欣赏过程中的时候,这个作品实际上已被赋予了各种不同的含义。我们在音乐的幻想中上天入地、望月观潮,这其中的感受只有在稳操胜券各自不要重复的心灵中才是真实的,而且也是其他人无法共享的。当然,我们在音乐欣赏活动中所产生的情感或想象,是以对音乐作品的感知为基础的,音乐作品的感性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引导着主体的意识活动,但这种制约和引导是留有充分余地的。例如,从“二泉映月”这首乐曲中,我们当然不要能产生欢乐或豪迈的激情,乐曲的音调使我们心头涌起一种凄楚、哀怨乃至愤懑的感受,然而在不同的欣赏者心目中,具体的感情却是千差万别的。人们可以听到同一首乐曲,但却不会体验到完全相同的感受,每个人都在欣赏中改变着对象,把一个外在于自己的客体,变为主体感受的一部分,这就是欣赏者的创造。离开了这种创造,就不会有音乐的欣赏而只有声音的识别;离开了这种创造,音乐作品的内涵与意义就会变得贫乏而空洞;离开了这种创造,人们就不会领略音乐欣赏的乐趣。
总之,音乐欣赏与创造性思维关系极其密切,但必须正确全面地认识它、科学合理地自理好二者在教学中的实践环节,以促使审美教育目标的实现。
参考资料:<<中国音乐教育>> <<音乐美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