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组织纪律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管理,搞好文明现场施工,以制度管人为根本,以经济制裁为手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精心组织施工队伍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及安全生产。服从管理及现场各工种的调配,随时接受各层管理人员的检查。
二、来工地报到时必须先到队长处登记,出示身份证及暂住人口证明,说明自已何种职业,有何特长及工作简历。
三、服从队长分配,按时上下班,保质保量完成队长分配的任务。若发现每月迟到、早退三次罚款伍十元。
四、到仓库领东西,必须签字。遗失工具照价赔偿,工具用毕应当天归还,并注销登记手续。领一次性材料或工具,其数额必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多余的东西必如实归还仓库,不得占为已有。
五、上班时必须戴安全帽;发现一次不戴安全帽罚款贰拾元。严禁上班穿拖鞋、高跟鞋、硬质无防滑性能的鞋,若发现处以贰拾五元罚款。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六、不准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罚款500—2000元。造成流血、皮肉伤害等严重恶果者,后果自负。并送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七、按照工艺流程,施工规范及施工员、技术员的技术交底操作施工,达到质检员的检验、评定、验收标准。不合格者无条件返工,返工工资自负。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料,若发现有随意
浪费材料,损坏工具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
八、严禁偷盗行为。若发现处以偷盗物品十倍以上罚款。若发现有人偷盗工地财产,能立即抓获或主动汇报者,予以奖励。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物品,若借用必须先打招呼
九、严格遵守社会公共秩序,讲究公共卫生,遵守作息时间,睡觉时关灯,打热水时必须要加冷水等。
十、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专人操作,非特种人员不得操作机械、电器、更不得随意装接电线。
十一、离开工地前,必须首先报告队长结工,食堂核对借支数额,仓库办理手续,然后找项目经理结账。欠别人的钱应主动归还,出门时必须主动让门卫值班员检查行李。
十二、如有违反上述条款者,罚款 元。
以上纪律制度与班组承包合同一并实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严格执行,自觉遵守。
交底人: 接受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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