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达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得迟
到早退。
2、 医院各机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本单位、部门人员考勤,报经负责人审
核签字后作为职工出勤依据。
3、 各考勤负责人应在当日对照科室排班表急个人考勤卡进行登记,严格按照符
号填写,实事求是记录好每个员工的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交上月考勤表带人力资源部。
4、 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须调换班次或者请假者,应严格按照请假制度进行申请,
各考勤负责人员则应把批准后的请假条附贴在当月考勤表背面,以便统计。 5、 考勤表统一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3年。 一、加班与调休
1、 医院员工原则上应在正常工作日内通过合理安排时间完成工作,不随意安排
加班。
2、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的,部门负责人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经医
院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安排加班。 3、 员工每月加班一般不得超过4天。
4、 加班补偿采取换休方式,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换休的可根据医院手册规定发放
加班工资。
(1) 调休时间与加班时间一致,当年的调休一般在两月之内,最迟在本年度内
完毕,过期视为放弃。
(2) 加班工资根据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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