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出台的房地产政策

来源:九壹网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出台的房地产政策

1980年

4月,邓小平指出:住房要进行商品化,住房分配制度应该考虑调整,房子可以作为商品出售。

1982年

国务院在常州、郑州、沙市、四平4个城市进行了新建公有住宅补贴出售试点。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是成功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经验。

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

政策内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

1984年

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

政策内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

1987年

1987年12月1日,中国土地“第一拍”。这是一次历史性突破,是我国土地使用制

度的根本性变革,标志着我国的根本大法承认了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属性,跨出了土地商品化、市场化的重大一步。

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

1988年

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

1989年

政策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政策内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

1990年

上海市房改方案出台,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出台,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提供了具体依据,为建立可流转的房地产和房地产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1年

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范了房改的分阶段及总目标、基本原则、有关政策、工作部署、工作领导等。对房改的深化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依据作用。

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1992年

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的带动下,我国对外开放及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加快。从此,全国房地产价格放开,许多政府审批权利下放,金融机构开始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借助宏观经济的“加快改革开放建设步伐”的大环境,中国房地产市场进入了快速扩张期。

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

1993年

6月23日,宣布终止房地产公司上市,控制银行资金进入房地产。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提出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政策措施,引导过热经济实现软着陆。自此,国家开始了对房地产市场大规模的清理和整顿。

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

1994年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实施。此后,房改加入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开展国家安居工程等内容。建立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起点、新的住房制度的雏形。

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发布《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入调控、消化、稳定的发展阶段;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整顿金融秩序。

1995年

海南地产泡沫破灭。海南房地产泡沫的破灭事件成为中国局部泡沫经济的典型样本,在中国地产的发展史上占据着特殊的地位。

政策内容: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颁布《房地产管理法》、《增值税法》;整顿金融秩序;开始实施安居工程。

1996年

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租金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有了新的进展;政策性贷款制度开始建立;安居工程顺利推进。

1997年

5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不仅给按揭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房地产金融也是一大突破。

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1998年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文件出台,这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这项重大改革举措对我国的房地产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至此,福利分房制度被取消。

政策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内容: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从1998年下半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房地产开发资金结构得到调整。

1999年

1999年4月,建设部发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及《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启动住房消费,深化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免个人所得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启动房地产市场,免征产易营业税,契税减半。

2000年

2000年房企上市禁令到期,1993年起我国的资本市场对房地产企业关闭的大门重新开启。

启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对住房公积金货款的个人和银行都免税。租赁所取得收入税收税率减少。

2001年

2001年建设部发布我国第一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商品房销售环节中存在的广告、定金、面积纠纷以及质量等问题。该办法的实施,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

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001年7月13日,北京成功申办第29界奥运会,自此,以北京为代表的房地产市场进入“奥运时代”,在“奥运”的强大利好刺激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进入了飞速发展的快车道,几年的时间房价翻了好几番。

政策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发展;促进消化积压房。

政策内容:对住房消费采用扶持政策,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拉动经济增长。消化积压商品房政策,对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商业用房、写字楼、住房免营业税、契税,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2年

1月:制止商业银行指定保险单位办理贷款保险业务

3月: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5年以上贷款利率由4.59%降到4.05%;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7月1日,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2002国土资源部“11号”令)开始实施,助推了政府基础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速度,加大了征地、拆迁的行为,创造了大量的强制性消费需求,无意中成了房价上涨的助推器。

8月:央行认为局部投资增幅过大,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强化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

2003年

1月1日开始,经北京市区政府批准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都由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级开发单位,开发商不能再介入这一领域。由此,北京正式进入了以土地储备制度为主要特征的供地新机制时代,实行多年的土地协议转让制度终于寿终正寝。

6月:出台121号文件。加强房地产信贷,四证取得后才能发放贷款;提高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

7月:出售的房屋开始征收房地产税。

8月:出台18号文件,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2004年

4月:存款准备金利率上调,从7%提高到7.5%。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正案》,期房限转,打击上海房地产投资行为,打压房地产泡沫。

5月:对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等项目进行清理,对土地管理的严格控制,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快的增长。

2004年7月,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2004年第71号文件规定: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六类土地全部实行公开的土地出让制度,采取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公开挂牌的方式出让土地。此为房地产业界有名的“8·31大限”。住宅土地用地价格由此一路狂涨。

8月:地方产业法规增加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力度,将“毛地出让”,并对预期不开发土地依法从开发商收回。

10月:加息,金融机构一年期基准利率将上调0.27个百分点。

12月:严禁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抑制通过土地招商带来的土地流失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

市场反应:2005年上海房价出现明显下降,最大降幅超过20%;除上海之外,全国各地房价继续大肆上涨。

2005年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旧国八条”)。同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新“国八条”)。5月,国务院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25号文)。至此,国家开启了控制房价的大幕。9月:银监会212号文件——收紧房地产信托10月: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交纳个税

市场反应:房价继续上涨

2006年

2006年5月,九部门制定《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37号文)被国务院转发。文件明确要求各城市在2006年9月底前公布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目标,“90/70”政策(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比率必须达到开发面积的

70%)被提了出来,税收和信贷等政策进一步紧缩。

4月:房贷利率再次上调——调控卷土重来

5月

(1)国六条出台——新一轮调控大幕开启

(2) 国务院出台限制套型90/70政策——从供应环节改善房地产供求关系

(3)国税总局出台二手房营业税政策——开始着手整顿二手房市场

7月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预售广告——规范房地产期房预售制度

(2)建设部出台171号“外资限炒令”——打击房地产投资

(3)108号文强制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进一步打击房地产投资

8月

(1)土地新政出台——规范土地市场,清查土地违规。

(2)央行再次加息——宏观调控动用金融手段

(3)建设部出台廉租房管理实施办法——逐步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9月

(1)房地产市场整顿,规范交易秩序

(2)完善二手房市场交易管理

市场反应:房价继续上涨,涨幅相对平稳,中小户型增加

2007年

1月

(1)建设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

(2)国税总局清算土地增值税——标志2007年新一轮调控的开始

3月

(1)通过《物权法》10月1日起执行

(2)央行2007年首度再次加息(全年共计6次加息,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

6月:加强外资管理——进一步扼制房地产市场外资过热

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4号文),该文件被认为是对“房改”的总结,回归保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标志着政策调控思路的转变, 是住房新模式的转折点。9月,央行、银监会发布第359号文,要求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第2套住房贷款首付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严厉打击炒房行为。

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第39号令,规定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得分割发放土地证。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缩短土地开发周期。

10月1日起,《物权法》正式施行,动拆迁须进一步合法化。但农民的房产、地权问题悬而未决,只能留待法律实施过程中去逐步完善、解决。

12月: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

市场反应:当年市场价格暴涨,地王频现,政策出台后,全国房价出现下跌。

2008年

1月:国务院重拳打击囤地

3月:免征出租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的营业税、房产税,住房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免征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印花税

4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提高了房地产企业预交的税金额,但是总的税率没有改变;

6月: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缩进银根(全年共5次上调准备金率,从年初的14.5%上调至17.5%)

9月:降低贷款利息0.27个百分点,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暂不下调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

10月:财政部《继续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降低真实购房需求的置业门槛,降贷款利息0.27个百分点,降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宣告着政府由“控制”向“救市”的态度转变。

市场反应:其他金融政策权限松绑,09年楼市复苏,后继续大涨。

2009年

规定向中国政府购买土地的最低首期付款为地价的50%,相关土地出让合同订明的分期付款期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除经政府共同批准,相关土地出让合同订明的分期付款期限为2年。如果开发商不能准时缴付,将不被获准收购任何新土地。禁止地方政府给予开发商折扣或容许开发商延迟付款

规定向中国政府购买土地的最低首期付款为地价的50%,相关土地出让合同订明的分期付款期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除经政府共同批准,相关土地出让合同订明的分期付款期限为2年。如果开发商不能准时缴付,将不被获准收购任何新土地。禁止地方政府给予开发商折扣或容许开发商延迟付款

2010年

1月:国十一条

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二套房贷首付不能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同时要求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等。省级政府负总责是该政策的重要关注点。

市场反应:春节后恢复上涨,继续产生高价地王,3月后房价飙升

9月:史上最严厉房产调控政策

<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消费性贷款的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部分城市限购房套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我国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囤地捂盘房企将停发股票债券不给贷款>: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这次调控后的市场,成交大幅下降,增速放缓,观望浓重。

2011年

2011年1月26日\"新国八条\"出台,地方细则陆续跟进,新政在限贷、限购方面给楼市成交带来了直接和巨大的影响。\"限购令\"使得大多数投资性和部分改善性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而依然高位运行的房价及贷款成本的提高,也使不少刚性需求购房者力不从心。在双重压力下,市场需求被大大抑制,楼市迅速跌入低迷。

和历年调控政策相比,\"新国八条\"最突出之处在于,除了通过金融手段,使得二套房贷首付比例达到60%,还通过行政手段要求地方政府出台限购措施,并制定房价控制目标,还将限购范围扩大到全国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新政不仅涉及面广,而且调控力度大,超过以往各次调控政策。

2011年5月19日:住建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完成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分配任务,期望以保障性住房代替商品房市场的投资拉动作用,满足部分刚需。

7月6日: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7月14日:国务院召开会议部署房地产调控,称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要求继续严格执行限购政策,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限购。

受到政府金融政策和住宅成交惨淡等因素的影响,一些住宅开发商开始转战商业地产;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大,多种因素综合或使商品住宅价格回归理性。

2012年

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记者见面会上强调坚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使房价合理回归。3月16日,列入政府工作报告。

3月24日住建部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保障房将建立项目库,吸引社会资金建保障房,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分配和质量管理,全面推进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绝不让房地产调控政策出现反复。同日,各地重启首套房优惠利率,微调政策鼓励刚需。

在中央调控政策不松动的背景下,2011年以来,19个城市纷纷微调了当地的楼市政策,其中大部分城市的调整幅度较小,而佛山、芜湖等“动作较大”的城市则遭遇了搁浅的命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