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集规字[2005]第34号
销售价钱审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标准并统一大华集团内部关于销售价钱的审批流程及上报材料,特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大华集团开发销售的所有楼盘(上海地域);外地开发的楼盘可参照此制度,依照本地实际情形酌情修改后,报集团审核、备案。 第三条
开盘价钱
新开个案的第一次开盘价必需通过“开盘价钱提报会”确认后方可上报。上报签字流程依次为:销售领导、项目公司负责人、市场研展部、营销策划部、销售业务部、营销中心副总领导、营销中心总领导、项目分管副总裁、营销分管副总裁、总裁。总裁签字确认的日期为执行起始日期。
开盘价上报所必需表单为: (一)商品房开盘价钱审批单
(二)小区平面图(所开楼幢请用红笔圈出,标上均价) (三)定价依听说明,必需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客户积存情形
二、周边楼盘均价及去化情形分析 3、对本楼盘定此价的去化情形估量 4、衡宇销售价目表(开盘)
五、在楼盘销售进程中,估量优惠活动的具体方案及优惠有效期(包括华客会优惠活动)
注:已开个案中的新开楼幢没必要通过价钱提报会,但签字流程及上报表单同上。
第四条 价钱调整
一、常规调高价钱的价钱调整
需做表价和实价两张价目表。
表价――指的是全数衡宇整体调价的价目表(已售与未售的均调整,是给客户看的价目表)。遇有已售的衡宇发生退房或调房及更名,原衡宇再销售时必需执行新价钱—即表价上的价钱,调房及更名后新签定的衡宇也必需执行新价钱。
(注:更名是指合同上的人名全数更改。)
实价――指的是未售的衡宇调高价钱,已售的衡宇不动价钱的价目表。(此表只能由销售领导掌控,不能给客户及销售代表,实价的作用只是为了测算一幢楼的实际成交价)
常规价钱调整所必需表单为: 一、商品房常规调高价钱审批单
二、小区平面图(调高价钱的楼幢请用红笔圈出,并标上均价) 3、调价依听说明,必需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未调价前本楼盘去化情形分析 (2)周边楼盘均价及去化情形分析 (3)对本楼盘调此价的去化情形估量 (4)衡宇销售价目表(表价) (5)衡宇销售价目表(实价)
(6)在调价后的楼盘销售进程中,估量优惠活动的具体方案及优惠有效期(包括华客会优惠活动)
二、应急调价(依照集团销售策略调整)或销售良好的即时调价
遇有公司紧急价钱调整(需经集团董事会书面批准)或销售良好时的即时调高价钱,最迟必需在执行新价钱后的第二天以书面形式通过正规流程上报,且审批单上须标明价钱执行日期,并应在两周内报批完毕,不然作为违规处置。
应急调价上报所必需表单为: 一、商品房应急调整价钱审批单
二、小区平面图(调整价钱的楼幢请用红笔圈出,并标上均价) 3、调价依听说明,必需包括这几项内容:
(1)未调价前本楼盘去化情形分析 (2)周边楼盘均价及去化情形分析 (3)本楼盘调此价的去化情形估量 (4)衡宇销售价目表(表价) (5)衡宇销售价目表(实价)
(6)在调价后的楼盘销售进程中,估量优惠活动的具体方案及优惠有效期(包括华客会优惠活动) 第五条
此前开盘的未售房源,应参照新开盘价、现销售情形和市场情形,和新开楼盘一路调整,并和新开盘价一同上报。
第六条
每一个季度(4月10日,7月10日,10月12日,1月10日)不管价钱是不是调整,都需将楼盘已开盘楼幢中已售和未售房源价钱全数整理成表价和实价上报。(表价、实价数据统计的截止日期为上个月的月底)
注:实价价目表中已售的房源(包括已认购和已签约)用黄色;未售的房源用绿色。标志颜色同天诺软件中的颜色维持一致。表价价目表可不标颜色。 第七条
本制度于总裁签发之日起正式执行,集团董事会授权营销中心销售业务部对此有最终说明权。
签发人(总裁): 时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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