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都匀市云浮意通石材经营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电梯门套大理石加工及安装 (以本大厦8楼所安装的电梯门套为样板) 4、 承包性质: 包工包料 第二条 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负责协调现场各班组关系,保证乙方施工顺利进行。 2、甲方负责土建成品交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按有关标准对门口认真安装。
2、遵守甲方制定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工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如数赔偿。
4、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项工程。
5、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标准进行施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6、材料标准:
主材:1.5mm厚浅啡网大理石(因石材为天然之物,自然花纹及色泽会有差异) 第三条 工程造价
1、 工程造价为每个整体门套含安装费1300元,金额为184个X 1300元=239200元,按实际数量结算。 2、 搬运费及卸车费按每个门套30元计算并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不含开发票所产生的税费)。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工期
1、合同签定,甲方预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整(¥ 元)。 2、材料加工完毕免费运至施工现场后,甲方付总价的40%。 3、安装完毕后,甲方付总价款的40%.
4、工程安装验收完毕后,余款甲方应在七日内付给乙方。
5、施工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 日内安装完毕并交甲方验收。 6、如甲方原因影响施工,乙方不负责任,且工期顺延。 第五条 其它
1、在本工程施工中,如涉及本协议之外的问题,甲乙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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