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收入状况 姓 名 关 系 本人 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元/月) 其它收入前12个月平均(元/月) 工作单位或务工、 务农、经商等情况 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前12个月人均收入(元/月)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 申请人现住址 申请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标准 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无误。 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社区证明意见,证明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未在本地入户的新居民,此项不填): (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居住地新居民事务所证明意见,证明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中“元”,其计价单位为人民币;
2、本表中的前12个月是指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
3、申请事项的对方当事人是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仅需填报个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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