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田小学校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安全制度,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主任为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安全负全面责任。
2、责任人变动,其目标责任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二、责任目标
各班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要对学生严加管教,把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环节中,让本班学生切实做到如下几点:
1、上学、放学路上不打闹,遵守交通规则。
2、严禁在路上扒车、追车。
3、不准玩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打火机、火柴、鞭炮、烟花等。
4、课间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5、集会、做操各班要整队入场和出场,按规定有秩序行走,杜绝挤伤、碰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6、放学后要按时回家,不经过家长同意,不能私自外出。
7、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8、无斗殴事件发生。
三、工作要求
1、经常对本班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杜绝和防止任何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发现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等,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报告学校,以便消除隐患。
3、学生在校时间内,班主任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中途离校,上课时间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若发现学生擅自离校应及时告知其家长,并上报学校。
4、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杜绝火灾发生。
5、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一定要事先报学校批准,做出周密计划,有教师或负责人带队,有安全保障措施。
6、要充分关心和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学生要做
好登记工作,并报告学校,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活动。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不良后果的产生。
校 长(签章):
2013年 2月23 日
班主任(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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