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9.15 【实施日期】2013.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低碳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建设低碳城市,关系到城市经济竞争力和长远发展空间,关系到“两型社会”建设的实效。我市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低碳发展刻不容缓,任务艰巨。一方面,需要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和产业转型,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复兴大武汉;另一方面,要加大节能减碳力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减少环境污染,确保走出一条环境友好、可持续的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因此,各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充分认识低碳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积极措施,主动迎接挑 1 / 8
战。
二、明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低碳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当前与长远,把低碳城市建设与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起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区域规划,努力控制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方案》中确定的各项节能减碳措施,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加强依法管理、完善激励政策和动员全民参与,实现低碳城市建设。逐步改善能源结构,加强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源、地源热泵等技术的运用,培育新能源技术创新基地,增加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建设滨江滨湖生态武汉,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等重点生态建设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地控制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浪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发展农村沼气建设和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填埋气发电。
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附后)的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市低碳城市建设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协调解决低碳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区要加强对本地区低碳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订本地区低碳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低碳城市建设的合力。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5日
2 / 8
武汉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积极承担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责任的战略行动。为做好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探索低碳发展新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11〕 41 号)和《湖北省低碳省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现实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一是经济发展提速增效,综合实力显著跃升。地区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2238.23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5565.93亿元,人均GDP由26279元增加到58961元。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2005年的4.9:45.5:49.6调整为2010年的3.1:45.5:51.4,三是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高端化和集聚化加快发展,新城区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 (二)能源消费结构与效率
我市属偏重型经济结构,能源资源消耗量大,同时又面临着“缺煤、少油、乏气”的天然制约,各类能源对外依存度极高。煤炭的对外依存度达到100%,电力为48%,成品油为100%,天然气为100%,其他能源高达80%。“十一五”时期,全市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从2005年的3079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010年的4785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9.22%。能源使用效率有一定提高,2010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1.06吨标准煤/万元,较2005年的1.36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22.06%。从全市能源消费结 3 / 8
构看,2005年到2010年,煤炭的消费比重从69.53%,下降到65.12%;成品油从
19.63%,增长到20.12%;电力从6.9%,增长到9.08%;燃气从1.37%,增长到2.81%;其他能源消费占比从2.57%,增长到2.87%,能源消费结构有一定程度改善。
从全市钢铁、石油、化工、电力、有色等主要耗能行业看,产值增长较快,能耗保持在较高水平,钢铁、电力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是二氧化碳排放最多的行业。 (三)能源利用碳排放现状
据相关统计,全市能源利用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5至2010年之间呈逐步上升趋势。其中,2005年,我市能源利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7563.1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为3.38吨/万元,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8.81吨/人。2010年,我市能源利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10288.39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为2.31吨/万元,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0.50吨/人。当前,我市主要的碳汇来自于土地利用变化和森林生态系统建设,2010年我市森林蓄积量为619万立方米,约吸收179.51万吨二氧化碳。
(四)低碳工作主要成效
我市在低碳研究、碳计量、碳交易、碳捕捉等体制机制及低碳技术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
1.着力开展低碳研究,对我市低碳发展现状进行了初步评估。为进一步了解和科学评估我市低碳发展状况,开展并完成了包括英国驻中国大使馆委托课题《低碳工业园评估体系》,针对城市空间格局变化对减少碳排放作用问题的《低碳城市指导下的武汉新城发展策略研究》,以及《武汉市碳排放与减排战略研究》、《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碳盘查与低碳经济发展政策》等一系列低碳发展相关研究。
2.以低碳理念规划城市发展,我市城市总体规划顺利获批并获国际大奖。经过最新一轮修编完成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了“1+6”城市发展新格局和“两环六 4 / 8
楔”、“两网交融”的生态新框架,推进“三镇三城”均衡发展。该规划在协调生态保
护和城市发展方面进行了宝贵探索,在推动实现特大城市依靠自然循环促进生态保护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在2009年的第45届国际规划大会上,《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凭借其贯彻体现的生态、低碳、人居理念,获得了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协会(ISOCARP)颁布的“全球杰出贡献奖”,并于2010年3月顺利获得国务院批复。
3.在发展碳金融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推进碳交易走向现实操作。2010年,我市推动筹建武汉碳交易所,成立了全国首家碳减排联盟组织--武汉碳减排协会,编制完成了《武汉碳交易所组建方案》和《武汉碳交易所筹建可行性报告》,积极组织有意愿企业开展先行先试。2011年,组织了华中地区首单自愿性碳排放交易,成交碳指标2万吨,交易金额40万元。启动了碳交易政策体系建设,从规划入手,提出总体设想,在清单编制、评估体系、核算监管体系、认证制度方面建立了基本政策制度框架,在碳金融、碳交易方面探索性地建立了运营机制和交易模式。
4.碳计量工作全面展开,发布国内首个地方碳核查标准。2011年9月,我市发布了《温室气体(GHG)排放量化、核查、报告和改进的实施指南》,该指南成为国内首个地方性碳核查执行标准,并被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作为省标发布实施。我市还积极开展碳值计量国际合作,与法国波尔多市签署了“碳值计量法 (Bilan Carbon
)”合作
协议,筛选部分单位和企业运用碳值计量法 进行测量;学习、消化法方碳值计量法 ,建立碳排查标准和方法,推进项目本土化运用。
5.着力加强技术合作,低碳技术研发工作进入新阶段。2008年,我市与中钢集团共同成立武汉循环经济研究院;2009年与华中科技大学共同组建武汉新能源研究院,拥有了两大低碳技术专业研发机构。2010年,华中科技大学成为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清洁煤”产学研联盟的中方研究单位,中美清洁煤技术研究的中方枢纽落户我市。积极推进专业技术平台建设,支持了126项“两型”专业技术平台项目建设,组建了市工 5 / 8
程技术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碳捕捉技术走在国际前列,华中科技大学是
国内最早开展燃煤二氧化碳规模减排研究的单位之一,建成了国内首套3MW规模的富氧燃烧二氧化碳捕捉中试示范平台。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低碳行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掌握了部分自主核心技术。
6.以点带面推进低碳发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进展顺利。2011年,武汉成为国家首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试点内容主要有建设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智能交通工程、完善交通公众服务信息等。同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百步亭社区分别作为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获批省第一批低碳试点示范地区(单位),各试点单位抓紧落实各项政策,积极推进低碳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推进新的产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将创建国家低碳城市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紧密结合起来,以加快推进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为核心,探索符合国家中心城市要求的发展新路,使我市成为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和科学发展的全国城市典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突出特色。通过分类指导,保持低碳经济在行业间、区域间和供需间的平衡有序发展,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着力探索特大中心城市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坚持规划先行,典型示范,有序推进。注重统筹兼顾,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重点加快全市低碳城区、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企业等多层次试点,积极推进重点示范区建设。 6 / 8
坚持节能增效,优化结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发挥整体优势,综合推进低碳经济与
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工作,协同解决能源与水土资源、生态、环境等问题,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坚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改革力度,发挥市场机制和科技创新的作用,重点创新以碳排放权交易促进碳减排和产业优化升级的体制机制,探索低碳发展新模式,形成支持低碳试点的体制合力。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加大投入力度,设立引导资金,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制定支持低碳试点的配套政策,完善责任体系,开展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氛围。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20%,比2005年下降4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占全社会能源消费的8%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8%。初步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低碳示范城区、园区、社区和企业。初步建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体制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低碳发展的观念和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我市低碳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占比继续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56%左右,非化石能源占全社会能源消费的10%以上。建成若干个以低碳发展方式和低碳消费方式为特征的低碳发展示范区,建立较完善的支持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体制机制趋于完善,基本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低碳生产生活武汉模式,我市低碳经济发展走在国家中心城市前列。
2020年,我市能源利用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2020年,能源利用消费总量控制目 7 / 8
标为7700万吨标准煤,能源利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16000万吨。通过传统重
工业的外迁、生产工艺升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增加碳汇等手段,我市能源消费状况将发生较大调整,新型工业化初步完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基本形成以创新驱动为主体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发挥规划在低碳发展中的重要引导作用
研究制订我市低碳发展规划,发挥规划综合引导作用,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增效、增加碳汇等工作结合起来,明确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以科学规划引导城市低碳发展。将低碳发
8 / 8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