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苟溪桥水库
金结安装及金结制作工程
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招 标 文 件
合同编号:ZBZ-JD-2
第 Ⅱ 卷 技 术 条 款
重庆市宏利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二○一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概述
1.1水库概况
苟溪桥水库位于渝北区王家街道苟溪桥村,属于两江新区生态隔离带范围。是一座以城市供水为主,兼有农村人畜饮水及改善城区居住环境等综合利用的中型骨干水利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220.0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005.0万m3,校核洪水位220.70m,总库容1071.0万m3。拦河坝为C15埋石砼重力坝,最大坝高31.0m。 1.1.1
流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丰沛,但降雨极不均匀,常发生水、旱灾害,特别是伏旱多,对农业威胁严重。
降雨:多年平均降雨1140mm,气温:多年平均气温17.4℃,极端最低气温-2.9℃。日照:多年平均日照为1364h,湿度: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1%左右。风速、风向:多年平均风速为1.6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为14m/s。实测最大风速为18.7m/s(风向缺测),发生在8月份,年内一般多北风、东风。蒸发:多年平均蒸发量为864mm。 1.1.2河水水质无腐蚀性。 1.1.3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1.1.4交通运输
公路运输到重庆市渝北苟溪桥水库施工工地。 1.2 本合同包含的主要制作、安装工程项目
下列设备的制作、采购、运输及安装调试。 (1)钢闸门 项 号 1 2 项目名称 溢洪道工作门门叶 泄洪闸工作门门槽 (2)启闭机 孔口尺寸 设计 数 单 (宽×高) 水头 量 位 (m) (m) 3 3 扇 套 6.0×6.0 5.5 闸门 型式 平面滑动钢闸门 招标工程量(t) 单重 合重 15.2 45.6 6.5 19.5 备 注 项号 项 目 名 称 数量 扬程 估算重量(吨) 单重 合重 2
1 QPQ-2×250kN(吊点距3.3m) 3(台) 10m ~9.5 ~28.5 含启闭机控制箱(带PLC) (3)机电设备
项号 1 2 3 4 5 项 目 名 称 卧式自吸泵(带防潮型电机) DN50-100无缝钢管 DN1000生态放水半球阀 0.6MPa DN1000生态放水锥形阀 0.6MPa 超声波流量计 数量 2(台) 0.5t 1 1 1 流量 9m3/h 扬程 30m 备注 1.3 由发包单位完成和提供给承包单位的项目
(1) 施工场地的征用、搬迁、移民安置;
(2) 工程区内施工交通干线的修改建、维护及保养(包括沿线的桥涵);
(3) 10kV施工及生活用电电源(包括从指定接入点至承包单位10kV变压器线路);承包人的施工用电计量点设在35/10kV施工变电所该回路的出口上(1#杆处)。电费由承包单位支付吗发包单位不另行支付。
(4)生活及生产用水(包括从指定接入点至承包单位输水管线)。水费由承包单位支付,发包单位不另行支付。
1.4 对外交通
承包单位应选择有利的运输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安排并解决施工期间外来的机械、设备、器材和物资安全运达工地。
1.5 承包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5.1 承包单位必须按工程量报价表中的规定,负责采购(由发包单位采购的设备材料除外)、验收、运输和保管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全部材料。凡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所有材料应具有材质证明和出厂合格证,并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本合同规定。
1.5.2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无法采购规定材料时,承包单位可以向工程师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的申请报告,报送工程师批准。采用代用材料的报告必须附有代用材料的技术标准和试验报告,只有在证明其不降低工程质量时才准采用。
1.5.3 由承包单位提供的材料应按合同规定经过检查和试验,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提供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试验报告。承包单位对其提供使用的材料应负全部责任,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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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承包单位在本工程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时,承包单位应按工程师的指示立即更换材料,并承担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5.4 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要求配置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全部施工设备。所有设备均须按规定经过检查和运转试验,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提供施工设备清单和有关资料,旧设备应有维修保养的合格证书,承包单位对其所用的设备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所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的进展和质量时,承包单位应主动并按工程师的指示更换或补充设备。
1.6 与其他承包者的协调
1.6.1 根据发包单位与其它承包者签订合同规定,本合同承包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日期做好施工场地及工作面的交接工作,工程师将协调这些交接。
1.6.3 除由发包单位提供的施工道路外,承包者之间互相提供的机具,风、水、电,生活设施和其他工程临时设施等,均以协议方式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或相互无偿使用。
1.6.4 对由其他承包者施工的与安装有关的项目,承包单位应进行质量核查,对存在的问题,承包单位应在安装施工前7天,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意见,由工程师通知其他承包者据实负责处理,但承包单位不能因此向发包单位提出加价要求。
1.7临时生活设施
承包单位应负责解决本单位职工及家属的现场住宿和全部辅助生活设施。并负责这些设施的设计、修建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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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通用技术条件
2.1.1制作安装工作范围
本章规定适用于由合同承包人负责的闸门及启闭机制作、运输及安装。全部工程项目包括闸门门叶、门槽(含储门槽)埋件、启闭机机械和电气设备,以及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拉杆、锁定装置、基础埋件等附属设施。全部制作安装项目的规格和数量详见表6-1和表6-2。
制作安装工作还包括合同规定的各项设备调试和试运转工作,以及试运转所必需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安装和临时电源的提供。
(1)钢闸门 项 号 1 2 项目名称 溢洪道工作门门叶 泄洪闸工作门门槽 (2)启闭机 数 单 量 位 3 3 扇 套 6.0×6.0 5.5 孔口尺寸 设计 (宽×高) 水头 (m) (m) 闸门 型式 平面滑动钢闸门 招标工程量(t) 单重 合重 15.2 45.6 6.5 19.5 备 注 项号 1 项 目 名 称 QPQ-2×250kN(吊点距3.3m) 数量 3(台) 扬程 10m 估算重量(吨) 单重 ~9.5 合重 ~28.5 含该台启闭机所配属的全部电气设备的制作安装与调试。
(3)机电设备
项号 1 2 3 4 5 项 目 名 称 卧式自吸泵(带防潮型电机) DN50-100无缝钢管 DN1000电动生态放水半球阀 0.6MPa DN1000电动生态放水锥形阀 0.6MPa 超声波流量计 数量 2(台) 0.5t 1 1 1 流量 9m3/h 扬程 30m 备注 钢制上装 钢制 5
2.1.2 承包人的责任
2.1.2.1 设备的设计责任
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金属结构的制作设计工作(由设计院提供启闭布置总图,闸门制作总图等),并交设计院审查批准,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设备的制作。闸门设计计算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DL/T5039、《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启闭机及起重设备设计计算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5-93、《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DL/T5167-2002的有关规定。
2.1.2.1 设备的制作责任
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设备的制作,完成设备制造的各项设备出厂验收工作,并承担验收工作的全部费用。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与发包人一起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
2.1.2.2 设备的运输和保管责任
承包人在正式接收各项设备后,应承担由于卸车、装车、运输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的缺失或损坏的全部责任。
2.1.2.3 设备的安装责任
承包人应负责表6-1和表6-2所列或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设备的现场安装工作以及设备调试和试运转工作,并应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人工、材料[包括二期混凝土内的埋件与锚固件之间的连接材料(连接杆、连接钢筋、调节螺栓等)]、设备、检测器具以及负责完工验收前的维护工作。
2.1.2.4 设备的保修责任
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安装设备在施工安装期的维护保养和本合同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 2.1.3 承包人主要提交件
2.1.3.1 制作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在制作工作开始前30天,向工程师提交本合同制作项目的制作措施计划一式四份,报送工程师审批。其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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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作进度计划;
(2)闸门及启闭机的制作方法和制作质量控制措施; (3)焊接工艺及焊接变形的控制和矫正措施; (4)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 2.1.3.2 安装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在安装工作开始前56天,向工程师提交本合同安装项目的安装措施计划一式四份,报送工程师审批。其内容应包括:
(1)安装进度计划;
(2)安装场地布置及说明、主要临时建筑设施布置及说明; (3)设备的运输及吊装方案;
(4)闸门及启闭机的安装方法和安装质量控制措施; (5)焊接工艺及焊接变形的控制和矫正措施; (6)闸门及启闭机的调试、试运转的试验工作计划; (7)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 2.1.3.3 完工验收资料
各单项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以下完工资料: (1)完工项目清单; (2)安装竣工图;
(3)安装用主要材料和外购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试验报告; (4)安装焊缝的工艺评定及检验报告;
(5)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的复验和安装检查记录; (6)闸门和启闭机的安装、调试、试运行记录; (7)闸门和启闭机单项质量检查验收证书; (8)重大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2.1.4 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
承包人在执行合同项目过程中,对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设备检查验收等,均应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规范和标准。若现行规范、标准有修改时,应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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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的规范、标准执行。本合同文件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主要有:
DL/T5018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T5039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DL/T5081 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技术规范 GB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2347 液压泵及马达公称排量系列
GB2348 液压气动系统及元件——缸径及活塞杆外径系列 GB2349 液压气功系统及元件——缸活塞行程系列
GB2350 液压气动系统及元件——活塞杆螺纹尺寸系列和型式 GB2876 液压泵站油箱公称容量系列 GB2877 二通插装式液压阀安装连接尺寸
GB2880 液压缸活塞和活塞杆窄断面动密封沟槽型式、尺寸和公差 GB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4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6578 液压缸活塞杆周防尘圈沟槽型式、尺寸和公差 GB7934 二通插装阀技术条件 GB7935 滚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7937 液压气动用管接头及其附件公称压力系列 GB7938 液压缸及气缸公称压力系列 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1l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HG4—33 V 型夹织物橡胶密封圈
JB1152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JB3818 液压机技术条件 JB3915 液压机安全技术条件
JB/JQ20301 中高压液压缸产品质量分等(试行) JB/JQ20302 中高压液压缸试验方法(试行) JB/ZQ4396 管道沟槽及管子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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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ZQ4397 管子弯曲半径和弯管中直线段的最小长度 ZBJ22002 机械密封用O型橡胶圈 NAS1638 污染等级标准
ISO/DIS4406 固体污染物颗粒数量等级 GB1591 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YB231 无缝钢管 YB2270 不锈钢无缝钢管
DL/T5019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SD315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T5167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 SD315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通用技术条件 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3426 起重机轨道
GB/T14405-93 通用桥式起重机
JB/ZQ2004-88 水库用桥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10183 桥式和门机起重机轨道安装公差 GB4315 起重机电控设备 GB1102 圆股钢丝绳 GB5973 钢丝绳用锲形接头 GB5974.1 钢丝绳用普通套环 GB5974.2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GB5975 钢丝绳用压板 GB5976 钢丝绳卡 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JB/ZQ4290 齿轮、齿圈锻件用钢 ZBJ80006 起重机用铸造滑轮
ZBJ80007 起重机用铸造卷筒 JB/T8905起重机减速器
.1
JB/T8905
起重机底座式减速器
9
.2
GB10095 GB191 GB699 GB700 GB985
寸
GB986 GB4879 GB8923 GB9286 GB11352 JB8 JB/ZQ4000.2
JB/ZQ4000.3
JB/ZQ4000.5
JB/ZQ4000.7
JB/ZQ4000.9
GB50168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作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防锈包装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产品标牌
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
SDJ219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位质量等级评定标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安装工程(试行)
SDZ014 SL36 GB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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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灰铸铁件
GB1348 Q/ZB 66 GB4237 GB1591 GB1176 GB/T13927
ZBJ16006 GB10706 GB5721 GB5722
球墨铸铁 合金铸钢 不锈钢热轧钢板 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铸造铜合金 通用阀门压力试验
阀门的试验和检验 水闸橡胶密封件
橡胶密封制品标志、包装、运输的一般规定 橡胶密封制品贮存的一般规定
上列标准在合同执行中应按最新有效版本执行,当有关标准相互矛盾时按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SDJ24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安装工程(试行)
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对于所有材料、安装施工工艺等均应遵照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和规程规范执行。 2.2 材料 2.2.1 金属材料
全部合同制造所用的金属材料(包括黑色金属材料和有色金属材料),必须符合施工总图及相应技术文件的规定,其机械性能和化学成份及其它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如无出厂合格证或钢号不清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凡材料表面或内部存在的缺陷超过有关标准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2.2 焊接材料
(1)焊条型号或焊丝代号及其焊剂必须符合施工总图规定,当施工总图没有规定时,应选用与母材强度相适应的焊接材料。不锈钢的焊接应当使用相匹配的不锈钢焊条。
(2)焊条应符合GB/T5117、GB/T5118、GB/T983和GB/T98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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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动焊用的焊丝应符合GB/T14957~14958和GB/T8110的有关规定。 (4)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应符合GB5293的有关规定。 (5)焊接材料都必须具有设备质量合格证。 (6)焊条的贮存与保管遵照JB/T3223的规定执行。 2.2.3 止水装置的材料
(1)止水(橡皮或橡塑)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DL/T 5018 和SL 74-95规范的要求及施工总图的规定。
(2)止水橡皮的表面应光滑平直,其厚度允许偏差为±0.5mm,其余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为设计尺寸的2%。
(3)止水橡皮的供货长度应比施工总图的要求长5%,以弥补现场安装的损耗。 (4)无节型橡塑复合水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得盘转折放,应整节装箱发运。 2.3 焊接
(1)碳素钢及低合金钢的手工电弧焊和埋弧自动焊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的一般要求、焊接工艺、焊前准备、施焊、焊件矫形、焊后热处理、焊缝质检和焊缝修补等技术要求必须符合SL36和DL/T5018的规定。重要结构和新材料焊接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2)焊工的考试按SL35的规定执行,持有效合格证书的焊工方能持证上岗参加相应材料一、二类焊缝的焊接;只有持有平、立、横、仰全方位考试合格的焊工才能进行全位置的焊接。
(3)焊缝坡口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施工总图的规定。当施工总图未注明时,按GB985和GB986执行。一、二类焊缝的坡口应采用机械加工,不得用火焰切割。
(4)除非施工总图及车间制造图另有说明外,所有焊缝均为连续焊缝。 (5)钢板的拼接接头应避开构件应力集中断面,尽可能避免十字焊缝,相邻平行焊缝的间距应大于200mm。
(6)除施工总图及车间制造图另有说明外,焊缝按规范DL/T5018分类,并按该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和处理。
(7)凡属一、二类焊缝的对接与角接的组合焊缝(以下称组合焊缝)要求焊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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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角焊缝的焊脚必须符合施工总图及车间制造图的规定,焊缝外形平缓过渡。
(8)焊缝出现裂纹时,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应查清原因,订出修补工艺后方可处理。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
(9)对于复杂构件应采用数控切割或按事先制作好的样板下料。各项金属结构和零部件的加工、拼装与焊接,应严格按照事先编制的工艺和焊接规范进行。制作过程中应随时进行检测,严格控制焊接变形和焊缝质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艺流程和焊接工艺进行修正。对于焊接变形超差部位和不合格的焊缝,应逐项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10)钢板厚度≥36mm,且焊缝集中部位须作局部退火处理。 2.4 铸锻件 2.4.1 铸件
(1)铸钢件应按施工总图及相关技术文件和车间制造图以及SDZ012的规定铸造,同炉批号取一组进行试验。
(2)铸钢件的化学成份和机械性能应符合GB/T11352或JB/ZQ4297的规定,铸件探伤及热处理要求,应符合施工总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车间制造图及本合同文件的要求。
(3)铸钢件的质量要求和允许焊补范围应按DL/T5018的规定执行。施工总图及车间制造图上有特殊要求的,按图样要求执行。
(4)承包人对铸件如需外协时,外协合同的技术条件需由发包人审查批准,并由外协厂粗加工经探伤合格后交货。 2.4.2 锻件
(1)锻件的锻造应符合施工总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车间制造图和SDZ016的规定。 (2)锻件质量检查应按施工总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车间制造图及SDZ016的规定执行。锻件探伤及热处理要求应符合施工总图、车间制造图及本合同文件的要求。
(3)吊轴、轮轴有规范不允许的缺陷时必须更换,不得焊补。吊轴、轮轴表面均需镀铬。
(4)承包人对锻件需外协时,外协合同的技术条件需由发包人审查批准,并由外协厂粗加工经探伤合格后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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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组装
2.5.1 用于设备制造的型钢或组焊而成的单个构件,应进行整平和矫正,其偏差应符合DL/T5018规范的规定。
2.5.2 零部件的加工(含热处理、电镀等)和装配按施工总图及相关技术文件和车间制造图及Q/ZB75、Q/ZB76的规定执行。
2.5.3 转动部件均应进行装配检查,并满足施工总图、相关技术文件及车间制造图的要求。检查合格后应清理干净,然后涂上润滑脂。
2.5.4 各类设备项目必须在厂内不加任何约束的条件下组装,各部分的尺寸、形状、位置的允许偏差必须符合DL/T5018、本合同文件和施工总图及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全部组装合格并经必要的厂内检验,通过出厂验收后才允许出厂、运输。 2.6 防腐蚀
2.6.1 防腐蚀施工人员资质条件
(1)质检人员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2)操作人员应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其颁发的资质证书。
2.6.2 金属表面预处理
(1)除涂层修补外,应采用喷射方法进行金属表面预处理。
(2)喷射处理所用的磨料必须清洁、干燥。金属磨料应符合YB/T5149~5152的规定,磨料粒径应在0.5~1.5mm范围内,磨料应不易碎裂,粉尘少,并符合环保条例的有关规定。矿物磨料粒径应在0.5~2.0mm范围内,推荐使用刚玉砂,严禁使用天然河砂。
(3)喷射处理前必须仔细清除焊渣、飞溅附着物,磨平焊疤、毛刺等,并清洗基体金属表面可见的油脂及其他污物。
(4)喷射处理所用的压缩空气,必须经过冷却装置及油水分离器处理,以保证压缩空气的干燥、无油,空气压力在0.4~0.6MPa的范围。
(5)喷射处理后的金属表面清洁度等级:对于涂料及金属喷涂防腐蚀应不低于
1GB8923中规定的Sa2级(埋件机加工面除外),对于埋件与混凝土接触表面应达到S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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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只适用于涂层缺陷局部修理和无法进行喷射处理的部位,其表
1面清洁度等级应达到GB8923中规定的St2级。
2(6)喷射处理后,表面粗糙度值应在40~70μm范围以内。
(7)喷射除锈时,施工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5%,金属表面温度应不低于露点以上3℃,推荐采用封闭式车间进行防腐蚀施工,以便有效地控制环境条件,确保质量。露天施工时,雨、雪、降露和高温天气不得进行表面预处理施工。
(8)其它要求按《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执行。 2.6.3 金属热喷涂和涂料保护
(1)涂装材料的种类和质量,必须符合本招标及本合同文件和国家标准的要求,新材料必须经过国家权威部门的鉴定。
(2)承包人(分包人)应根据本合同文件项目的技术要求,制定涂料施工工艺措施。
(3)涂装材料生产厂家的最终确定,要根据其质量水平、经济指标、管理水平等综合因素由承包人择优选择,并报业主批准。
(4)对采用金属喷涂的金属纯度、直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5)金属喷涂可采用电弧喷涂或火焰喷涂,优先采用电弧喷涂。涂料喷涂应采用高压无空气喷涂。
(6)工地安装焊缝区两侧需留下100~200mm宽度,只涂装一遍厚度20~31μm不影响焊接质量的车间底漆,作为临时保护用。
(7)各设备涂料的种类、道数、涂膜厚度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热 喷 锌:厚度120~160μm
封闭涂料:环氧云铁涂料一道,干膜厚50μm。 面 漆: 氯化橡胶面漆二道,干膜厚100μm。 颜色由业主另行通知
(2)门槽埋件的外露表面(加工表面除外):
底 漆:GZH204-1磷酸盐富锌涂料二道,干膜厚度100μm 中间漆:环氧云铁涂料一道,干膜厚度5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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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漆:改性耐磨环氧涂料二道,干膜厚度100μm。
面漆颜色由业主另行通知。
(3)埋件与混凝土结合的表面
涂刷无机改性水泥浆,干膜厚度150~200μm
2.6.4 防腐蚀施工检验
(1)金属热喷涂涂装
1)涂装前首先要对金属纯度、直径进行抽检;还应对环境情况(温度、湿度、
天气状况及工件表面温度)进行检测记录。
2)涂装前应对金属表面预处理的质量、清洁度、粗糙度等进行检查,合格后
方能进行涂装。
3)热喷金属后,应对金属涂层外观进行检查,并应符合规范GB/T9793的规定
要求。
4)金属涂层的厚度及结合性能检验应符合规范SL105的规定,耐蚀性及密度
等检验应符合规范GB/T9793的规定。
5)只有在进行金属涂层的检验并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封闭涂料的涂装。 (2)涂料涂装
1)承包人涂装前首先要对涂料性能进行抽检;还应对环境情况(温度、湿度、 天气状况及工件表面温度)进行检测记录。
2)承包人涂装前应对金属表面预处理的质量、清洁度、粗糙度等进行检查,
合格后方能进行涂装。
3)涂装过程中对每一道涂层均应进行湿膜厚度检测及湿膜、干膜的外观检查, 并应符合规范SL105的规定要求。
4)涂装结束漆膜固化后,应进行干膜厚度的测定、附着性能检查、针孔检查
等,检查方法按规范SL105及GB9286进行,面漆颜色符合GSB G51001漆膜颜色标准样卡要求。
(3)涂装检验的各项数据用表格形式记录,留作设备出厂验收资料。 2.7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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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门、埋件等金属结构的验收包括出厂验收和设备到货交接验收。这些验收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合同所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应参加由发包人通知工地进行的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各阶段的验收。 2.7.1 出厂验收
(1)承包人在设备出厂验收前,必须作好如下准备工作:
1)编制出厂验收大纲。出厂验收大纲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概况、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供货范围、检验的依据、检验项目及允许值和实测值、检验方法及工具仪器、竣工图样、完整而且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必要的列表和说明等部分。
2)竣工资料整理成册。竣工资料至少由下列部分组成:
① 出厂竣工图。出厂竣工图的规程和数量必须满足本合同文件的要求。 ② 设备质量证明文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材质证明及检测和试验报告、质检评定结果报告、外协和外购件出厂合格证、部件组装和总装检测及试验记录、焊缝质量检验记录及无损探伤报告、防腐蚀施工记录及质量检验报告、铸锻件探伤检验报告、零部件热处理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重大质量缺陷处理记录和有关会议纪要等。设备质量证明文件一式8份,其中原始件1份。原始件应完整,书写纸张良好,字迹清楚,数据准确,签证或签章手续齐全。按A4幅面和单项工程分别袋装或盒装。
③ 设计通知单。一式8份,其中原始件1份。
3)承包人的质检部门根据施工总图、车间制造图、设计通知单、本合同文件和有关规范完成设备自检并达到合格,设备厂内组装待验状态应符合本合同文件有关设备验收状态条款的规定。
(2)承包人对验收检查发现的制造质量缺陷,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达到合格。 (3)设备经出厂验收合格,其包装状况和发货清单及竣工资料等,必须符合本合同文件有关条款的规定。 2.7.2 设备到货交接验收
设备工地交接验收主要包括:数量清点、外观检查、资料的审核以及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抽检等。
2.8 装箱、设备标志和标牌、运输及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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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装箱
(1)闸门和金属结构在分解成运输单元后必须对每个运输单元进行切实的加固,避免吊运中产生变形,若在吊运中产生变形,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2)小型结构件按最大运输吊装单元合并捆扎包装后供货。
(3)大型零部件应包装后整体装箱供货,止水橡皮和小部件应分类装箱供货。 (4)埋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加工工作面,合并捆扎包装后供货。 (5)各类标准件分类装箱供货。 (6)供货的同时必须提交设备清单。 2.8.2 设备标志和标牌
(1)闸门和金属结构的组装件和零部件应在其明显处作出能见度高的编号和标志以及工地组装的定位板及控制点。
(2)闸门和金属结构的标牌内容包括:制造厂家、工程设计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制造日期等。标牌尺寸不得大于0.4m×0.6m。 2.8.3 运输及存放
(1)闸门和金属结构的运输和存放应符合DL/T5018规范的规定。
(2)运输时,运输单元刚度不足的部位应采取措施加强。机械加工面应采取保护措施。为防止运输过程中设备锈蚀,应涂刷合适的涂料或黄油,或粘贴防锈纸。 2.9 安装验收
2.9.1承包人在设备安装验收前,必须作好如下准备工作:
1 编制安装验收大纲。安装验收大纲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概况、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安装范围、检验的依据、检验项目及允许值和实测值、检验方法及工具仪器、竣工图样、完整而且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必要的列表和说明等部分。启动试运行报告及各项试验记录;
2 竣工资料整理成册。竣工资料至少由下列部分组成:
① 安装竣工图。安装竣工图的规程和数量必须满足本合同文件的要求。 ② 设备质量证明文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质检评定结果报告、安装检测及试验记录、焊缝质量检验记录及无损探伤报告、防腐蚀施工记录及质量检验报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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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记录、重大质量缺陷处理记录和有关会议纪要等。设备质量证明文件一式8份,其中原始件1份。原始件应完整,书写纸张良好,字迹清楚,数据准确,签证或签章手续齐全。按A4幅面和单项工程分别袋装或盒装。
③ 设计通知单。一式8份,其中原始件1份。
3 承包人的质检部门根据施工总图、设计通知单、本合同文件和有关规范完成安装自检并达到合格,安装待验状态应符合本合同文件有关安装验收状态条款的规定。
2.9.2承包人对验收检查发现的制造质量缺陷,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达到合格。 2.9.3安装验收合格,其竣工资料等,必须符合本合同文件有关条款的规定。 2.9.4竣工部位清场
乙方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各单项工程后,必须认真清理场地,以利设备和场地的顺利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拆除不能转让的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
2.9.5交接验收
满足下列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验收报告,并办理交接验收。
1 全部设备的交接试验项目、标准及结果应符合本合同、设备订货合同及有关规范的规定。单机配套工程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完毕,并已按合同规定通过了各单项工程的检验和各项交接验收试验。
2 设备完成72小时试运行,乙方向启动委员会提交了整理好的启动试验记录,试运行总结和启动调试报告,启动验收委员已签署设备启动试运行验收报告。
3 竣工资料已符合本合同书条款规定,并送监理工程师审定认可。 4 竣工部位已按规定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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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闸门制作专用技术条件
3.1 闸门门叶及附件
3.1.1 制造加工的主要技术条件
(1)有关材料、制造工艺、焊接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技术条件必须符合施工总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车间制造图、本合同文件和DL/T 5018规范的要求。
(2)门叶结构的主要材料为:板材为Q235B,型材为Q235A。 (3)支承采用复合滑道。
(4)顶、侧止为P60无节型橡塑复合水封;底止水及中间止水均条型橡皮水封,各止水橡皮材料和聚四氟乙稀复合层的物理机械性能符合DL/T5018和DL/T5013规范的要求。
(5)门叶的吊耳轴孔、节间连接孔均应在门叶组焊完毕后整体镗孔,其轴孔的加工偏差符合DL/T 5018规范表3.4.11的规定。
(6)门叶与支承滑道接触面应机加工,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Ra12.5μm,平面度允许偏差小于1.0mm。其接触间隙应符合DL/T 5018规范表8.4.6的规定。
(7)门叶出厂前应进行整体总组装(包括正、反向支承,侧轮),支承滑道与门叶组装时,应以止水座面为基准进行调整,每段支承滑道至少在两端各测一点。所有支承滑道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面度允许公差为1.5mm;与侧止水座板的距离允许偏差为±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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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出厂验收状态
(1)各节门叶整体平卧组装(主支承向上),主支承装置安装就位。 3.1.3 供货状态
(1)设备按施工总图的制造运输单元供货,主支承装置装配在门叶上并应妥善保护。 (2)侧轮、弹性反轮以及紧固件等分类装箱供货。 3.2 闸门埋件
3.2.1 制造加工的主要技术条件
(1)有关材料、制造工艺、焊接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须符合施工总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车间制造图、本合同文件和DL/T5018规范的要求。
(2)埋件结构的主要材料为:板材为Q235B,型材为Q235A。
(3)主轨的工作面,侧止水座面,兼作止水座面的门楣或胸墙应在组焊完毕后分别进行加工。 3.2.2 出厂验收状态
(1)主轨、门楣分构件整体平卧预组装。 (2)反轨、、侧轨多节平卧预组装。 3.2.3 供货状态
(1)按构件分类合并捆扎包装后供货,对加工工作面加以保护。 (2)紧固件、水逢和连接件分类装箱供货。 3.3固定式卷扬机 3.3.1操作要求
1、闸门启闭:闸门可在动水情况下开启或关闭孔口,允许局部开启闸门,但应避开闸门震动区;
3、启闭机按现地和远方控制设计。承包人负责现地控制设备(包括所供设备之间的电缆、电线及数据通信线缆)的提供。现地控制柜应能“现地/远方”控制闸门的升、降、停,并显示闸门开度,启、闭状态,荷载,过载报警信号,设备故障报警信号及有关电气量;现地控制柜还可与水库计算机监控系统兼容,上送现地控制柜及闸门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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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通信规约采用Modbus RTU 协议,并负责通信协调工作。 3.3.2机构及零部件
3.3.2.1吊具
启闭机与闸门吊耳联接处的具体形式及尺寸在第一次技术协调会上商议确定。吊轴及吊板的设计应符合DL/T5167-2002第8.6.1条规定。
3.3.2.2 电动机
采用三相交流变频异步电动机,电压380V,频率0-100HZ。电机变频起动,起动力距不小于电机的额定转矩。轻载时2倍恒功率变频运行。电机变频系统采用整流回馈加逆变器模式,同时在控制系统中需加设相应的保护装置,一旦电网断电,启闭机应能及时安全停机。
3.3.2.3 减速器
起升机构减速器应选用性能不低于ZBJ19010或ZBJ19011的QJ系列中硬齿面减速器,减速器采用喷油强制润滑。
3.3.2.4 滑轮及轴
1、采用焊接滑轮时,其材料应不低于GB700中的Q235C钢或GB1591中的Q345钢。 2、采用铸造滑轮应符合ZBJ80006.1-10规定,还应符合SD315中的3.3.4条规定。也可采用轧制滑轮并符合JT5028规定。
3、滑轮轴、卷筒轴、传动轴的材料应符合SD315第3.1.6条规定。 4、滑轮轴及吊具上所有联结轴的表面均需镀铬,镀铬层厚度不小于0.1mm。 3.3.2.5 卷筒
1、采用焊接卷筒,其材料应不低于GB1591中的Q345钢。焊后进行退火处理,纵向拼接焊缝只允许一条,卷筒对接焊缝属1类焊缝,所有拼接焊缝、卷筒与端部法兰联接焊缝应采用100%超声波探伤,当超声波判断的困难时,还应进一步采用射线法检查,其他焊缝按JB741有关规定进行磁粉探伤检查。
2、卷筒绳槽底径的公差应不大于GB1801-1802中规定的h9的系值。其锥度和圆柱度误差不大于直径公差的一半。
3、卷筒采用折线绳槽,钢丝绳缠绕层数不超过四层。 4、卷筒采用调心滚动轴承支承,静负荷安全系数S0>_2.5。 5、卷筒切出绳槽后,各处壁厚不得小于名义厚度。
6、卷筒主轴材料不低于45钢(GB699),挠度不大于L/2500(L-主轴支承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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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6 钢丝绳
1、钢丝绳的选择应符合DL/T5167-2002第8.6.2.1及SD315第3.2.2条规定。 2、钢丝绳套环、压板,绳夹和接头应分别符合GB5974.1、GB5974.2、GB5975、 GB5976、GB5973的规定。
3、钢丝绳按40%的破断荷载进行预拉伸。 4、钢丝绳采用线接触、金属绳芯、镀锌的铜丝绳。 3.3.2.7 制动器
启闭机应设两套制动器,工作制动器安装在高速轴端,采用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制动器设有衬垫磨损补偿装置及手动释放装置,安全系数不小于1.75;安全制动器安装在卷筒轴端,采用盘式制动器,设二个制动钳,对称布置,安全系数按单独持住在空气中的闸门计算应不小于2.5。安全制动器延时上闸。
3.3.2.8 保护装置
启闭机设置行程限位装置、起升高度检测仪以及过载保护装置。 1、起升高度检测仪及主令控制装置
(1)启闭机起升机构应设有闸门起升高度检测仪;传感器要求采用进口的高精度绝对型编码器。
(2)起升高度应能在现地控制柜上以数字全程显示,显示精度为1cm。
(3)启闭机的主令控制装置应具备上、下极限位置控制进行保护,同时还应具有至少两个位置开度预置功能。
(4)起升高度检测仪应具有对数字显示的调零功能。
(5)起升高度检测仪及位置控制装置应具有防潮、抗干扰性能。 2、荷重仪和荷载限制装置
(1)启闭机上应设有荷重仪及荷载限制装置。
(2)荷重仪应优先选用性能优良的电子荷重传感器,在启闭机的操纵台和现地控制柜上应配有相应的数字显示装置,其传感器精度应不低于0.5%、系统精度应不低于5%。
(3)荷载限制装置应采用机械式荷载限制器。
(4)当起升荷载达到额定值的90%时,荷重仪应发出预警信号;达到额定值的110%H寸,应具有红灯警报显示及蜂鸣音响报警,并自动切断电源主回路,此时荷载限制装置应同时动作,
(5)荷重仪应具有防潮、抗干扰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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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9润滑
启闭机起升应有必要的润滑。
减速器润滑应符合DL/T5167-2002第8.6.5.3条的规定。 承包人应提供所有减速器正常工作所需的润滑油。 3.3.3电气
电气设计应符合DL/T5167-2002中第10条的有关规定。 3.3.3.1现地控制柜的技术要求如下;
(1)柜内设1套PLC,用于闸门的现地控制,该PLC应采用Siemens的S7-300 系列或Schneider的Premium系列或其它类似级别的高性能、技术先进的可编程控制器。具有顺控、调节、过程输入/输出、数据处理和外部通信功能。微处理器应具有高抗干扰,低功耗性能,字长至少为16位。CPU存储器应有内部电池支持,保证数据及软件程序不因工作电源消失而丢失,电池工作寿命不少于2年,一旦电池异常,应对外输出报警信号。PLC的主要执行程序和应用程序应以EEPROM的方式固化在CPU中。PLC模块应具有自检功能,对硬件和软件进行经常监视。承包人应根据控制要求配置各种模块。其中过程输入/输出模块,应留有20%以上的硬件裕量供工地现场调试时调整(应有插件并配线),多余的PLC底板插槽,应采用填充模块封盖。I/O硬件应采用标准单元插件式,允许带电插、拔模件,同类插件应有互换性。I/O模块应按交流和直流电源分开。以防止电气干扰和混淆。启闭机的起升高度检测仪采用数据通讯方式与PLC进行数据交换,接口应满足现场总线的连接要求,如有必要,应提供通讯协议转换器。
现地控制柜应设有发电厂专用一体化电源,用于向PLC及其附属设备供电。一体化电源要求如下:
输入电压:AC220V±20%50Hz与DC220V±10%同时输入,两路输入电源完全隔离,即靠变压器隔离,二者之间完全没有通路;交直流输入同时接入时,交流优先工作,当交流切断时直流自动切换,且切换时间为零。
输出参数;DC24V,输出功率由承包人根据设备实际功耗的200%以上的原则确定。具有短路、过流、过压保护。
一体化电源要求采用军用品级,具有高可靠性。
(2)每面柜内设有闸门开度显示。以连续数字显示闸门开度。
(3)作为完整的控制系统,每面柜应提供测量表计、空气开关、刀开关及熔断器、中间继电器、连接片、控制开关、按钮、指示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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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地控制柜柜体为钢支架金属外壳封闭式结构,能独立支撑。采用前后开门,柜后必须用双扇门,所有的门都应带把手,能锁死。并带限位装置,柜内设照明灯,柜高一般为2200+60ram,其中60rnm为柜顶装饰,柜的宽度、深度尺寸应经发包人认可,柜体钢板厚度不小于2mm。柜顶设有吊环。柜体用防锈涂层保护。柜体颜色应经发包人认可。
柜内主回路带电部分应与接地部分隔离,柜体内应保证充分通风,并能防腐、防小动物侵入。柜内设有接地铜排,截面不小于25mm2。柜内端予排布置在屏后两侧。端子排位置应便于接线,要求设置塑料走线槽,槽盖可以分段拆卸。柜内应设置一套20W、220V、AC灯具,利用门的开、关控制。
指示类和信号灯发光体要求为LED。
柜内应设置一套防潮电加热器,并带有自动温控保护装置,容量为100-200W。 控制柜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
(5)现地控制柜的生产厂应具有“电控设备和低压配电屏”部颁资格证书,以及近三年来成功制造过类似设备的业绩,具有独立开发应用软件及软件调试的能力;出厂应有检验合格证书,出厂前应作调试工作。
3.3.3.2端子箱
端子箱金属板制成,封闭式结构,箱前开门,箱后不开门,可锁前门,能独立支撑或挂墙安装。端子箱应密封良好,防水,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箱体用防锈涂层保护。
端子排位置应便于接线,每个端子一般接一根导线。电缆从箱底进入。
端子箱内应设置一套防潮电加热器,并带有自动温控保护装置,容量为50-100W。 端子箱的布置位置应便于安装、配线及维护。 3.3.3.3电气接口
(1)现地控制柜应设有“现地/远方”切换开关。“现地”位置时,可手动操作现地控制柜上按钮控制闸门的升、降、停;“远方”位置时,则接受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升、降、停控制信号(无源接点)。实现远方控制。
(2)厂房中控室LCU上的紧急关闭按钮可操作现地控制柜,关闭进水口闸门。 (3)现地控制柜应至少对外输出下列无源接点信号; a.闸门“启”状态,即提升状态; b.闸门“闭”状态,即下放状态; c.切换开关处于“远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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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控制电源消失; e.起升高度检测仪故障;
f.起升高度检测仪输出的上极限到位信号; g.起升高度检测仪输出的下极限到位信号; h.荷重仪故障;
i.荷重仪输出的超载报警(超载值可整定); j.主令开关提供的闸门全开位置; k.主令开关提供的闸门全关位置;
l.主令开关提供的闸门中间位置(可任意整定); m.PLC故障信号; n.PLC内部电池异常信号。
(4)每面柜内设有声光报警系统,当系统出现故障和异常情况时应向水库计算机监控系统发出报警信号。现地控制柜应有光字显示信号。
(5)闸门越升高度检测仪、荷重仪要求配套的传感器,其数字显示仪表均带无源接点输出,均念听取汇报警接点输出,带4-20mA输出,精度等级为0.5级。
(6)荷重仪输出的超载信号应作用于现地控制柜内启闭机停止回路。除此之外,需再对外输出一个超载信号,为无源接点。
(7)启闭机配主令开关除控制柜自用外,应对外输出全开、全关、中间位置(可任意整定)三个无源接点信号。
3.3.3.4电源
水库提供380V的电源进线作为启闭机的供电电源,承包人应为每台启闭机配置动力柜,包括电动机启动装置、隔离开关、保护开关等均由承包人供货。动力柜母线前应设置隔离开关。进线隔离开关、保护开关等应采用ABB、施耐德或同等级的产品。
3.3.3.5保护
所有启闭机的电气控制部分均须装有短路保护、过电流保护、失压保护、缺相保护、接地保护、零位保护、限位保护、过载保护、主隔离开关以及断开总电源的紧急开关。
第四章 闸门、启闭机安装技术条件
4.1 一般要求
4.1.1 本合同各项目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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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总图、部件总图、重要的零件图等施工安装图纸及安装技术说明书; (2)设备出厂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 (3)制造验收资料和质量证书; (4)安装用控制点位置图。
4.1.2 安装使用的基准线,应能控制门槽的总尺寸、埋件各部位构件的安装尺寸和安装精确度。为设置安装基准线用的基准点应牢固、可靠、便于使用。在埋件安装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保留主要基准点并将主要基准点的位置和高程以书面形式提交工程师,以备闸门及启闭设备安装验收时使用。若基准线因渡汛或过流等原因覆盖,承包人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前作相应处理方案,并报送工程师。
4.1.3 安装检测必须选用满足精度要求,并经国家批准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
4.1.4 承包人在安装工作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并应符合施工图纸和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要求。 4.2 设备起吊和运输
承包人应按规定,根据设备总成及零部件的不同情况和要求,制定详细的起吊和运输方案。其内容包括采用的起重和运输设备、大件起吊和运输方法以及防止吊运过程中构件变形和设备损坏的保护措施。 4.3 安装前的检查和清理
4.3.1 安装前的检查
承包人在进行本合同各项设备安装前,应按施工图纸规定的内容,全面检查安装部位的情况、设备构件以及零部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对重要构件和部件应通过预拼装进行检查。
(1)检查埋件埋设部位一、二期混凝土结合面是否已进行凿毛处理并冲洗干净;检查预埋锚筋或锚板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
(2)按施工图纸逐项检查各安装项目设备的完整性。凡不属于同一设备的部分不允许拼装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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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逐项检查设备的构件、零部件的损坏和变形等情况。
(4)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缺件、设备构件损坏和变形等情况,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报送工程师,并负责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修复和补齐处理。
4.3.2 清理
设备安装前,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按施工图纸和制造厂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清理和保养。 44 焊接
8.4.1 焊工和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1)从事现场安装焊缝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有关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书。焊工中断焊接工作6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考试。工程师有权对在岗工作的焊工进行抽查考核。
(2)无损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国家专业部门签发的资格证书。评定焊缝质量应由Ⅱ级或Ⅱ级以上的检测人员担任。
4.4.2 焊接材料
(1)选用的焊接材料除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的规程规范规定。 (2)承包人采用的每批焊接材料,均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并应按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成果应报送工程师。
(3)焊接材料的保管和烘焙应符合DL/T5018第4.3.6条的规定。 4.4.3 焊接工艺评定
(1)在进行本合同项目各构件的一、二类现场安装焊缝焊接前,应按DL/T5018第4.1节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承包人应将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报送工程师审批。若承包人需要改变原评定的焊接方法时,必须按工程师指示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2)承包人应根据批准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DL/T5018第4.3节的规定编制焊接工艺规程,报送工程师审批。
4.4.4 焊接质量检验
焊接质量检验应按DL/T5018第4.4节的规定进行。 4.4.5 焊缝缺陷的返修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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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缺陷的返修和处理应按DL/T5018第4.5节的规定进行。 4.4.6 消除应力处理
工程师根据设备结构情况,有权要求承包人对重要焊缝进行消除应力处理。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指示,制定消除应力的技术措施,报送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5 螺栓连接
4.5.1 承包人采购的螺栓连接副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4.5.2 螺栓、螺母和垫圈应分类存放,妥善保管,防止锈蚀和损伤。使用高强度螺栓时应做好专用标记,以防止与普通螺栓相互混用。
4.5.3 钢构件连接用普通螺栓的最终合适紧度宜为螺栓拧断力矩的50%~60%,并应使所有螺栓拧紧力矩保持均匀。
4.5.4 钢结构摩擦面,安装前应复验构件制造厂所附试件的抗滑移系数,合格后方能使用。抗滑移系数应按JGJ82第3.3节的规定进行复验,抗滑移系数值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4.5.5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出厂批号复验扭矩系数平均值和标准偏差;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出厂批号复验紧固轴力平均值和变异系数,复验结果均应符合JGJ82第3.4节的规定。
4.5.6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安装应符合JGJ82第3.4节的规定。
4.5.7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安装完毕后,应检查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验数据,抗滑移系数复验数据、扭矩、扭矩扳手检查数据,扭矩检查应在螺栓终拧1h以后、24h以前完成,承包人应将检查记录提交工程师。 4.6 涂装 4.6.1 涂装范围
(1)现场安装焊缝两侧(100~200mm)未涂装的钢材表面。 (2)所有启闭机最后一层面漆的涂装。
(3)承包人在接收所移交的设备时,对全部设备表面涂装情况进行检查后所发现的损坏部位。上述检查结果应报送工程师,需要修复的涂装损坏部位须经工程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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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包人在卸车、装车、搬运、贮存和安装施工中设备表面涂装损坏的部位。 (5)施工图纸明确规定由承包人完成的涂装部位。 4.6.2 涂装材料
除第8.6.1条(2)款所用涂装材料由发包人提供外,其余涂装材料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采购的涂装材料应符合设计说明书的要求,其品种、性能和颜色应与制造厂所使用的涂装材料一致。若承包人要求采用其它代用材料时,须进行试涂,证明其合格,并经工程师批准后方能使用。 4.6.3 涂装工艺措施报告
承包人在涂装施工开始前28天,应按施工图纸和制造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提交现场涂装的工艺措施报告,报送工程师审批。工艺措施应说明环境条件及保证措施、表面预处理措施、各种涂装材料的施涂方法、采用设备、质量检验和损坏的修补措施等。 4.6.4 涂装技术要求和质量检验
涂装前的表面预处理、涂装施工和质量检验等要求,应按设计说明书(或参照技术协议书)和SL105中有关规定执行。 4.7 橡胶黏合
4.7.1 所有闸门橡胶水封接头的黏结,应由承包人通过试验选定黏结方法,并应经工程师批准。
4.7.2 若采用热胶合时,应按橡胶水封厂提供的操作规程进行黏结和硫化,并应提供与橡胶水封形状和断面一致的加热压模。
4.7.3 若采用冷黏结时,承包人应提供一份包括冷胶剂的技术性能和有关参数、黏结工艺及其试验数据的冷黏结措施报告,报送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8 加固固定材料
承包人应提供具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钢支撑和连接材料,以保证闸门门叶、门槽埋件及启闭设备的安装精度。 4.9 埋件安装
4.9.1 本合同项目的埋件安装包括主轨、反轨、门楣(或胸墙)、底槛、侧轨、护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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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门槽埋件、移动式启闭机轨道、启闭机机械和电气设备基础埋件等。
4.9.2 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以下各项条款的规定,进行埋件的安装施工。 4.9.3 埋件就位调整完毕,应与一期混凝土内的预埋锚筋或锚板焊牢。严禁将加固材料直接焊接在主轨、反轨、侧轨、门楣(或胸墙)等的工作面上或水封座板上。 4.9.4 埋件上所有不锈钢材料的焊接接头,必须使用相应的不锈钢焊条进行焊接。 4.9.5 埋件所有工作面上的连接焊缝,应在安装工作完毕和浇筑二期混凝土后仔细进行打磨,要求将焊疤和焊缝余高铲平磨光,凹坑应补焊平并打磨光滑,其表面粗糙度应与焊接构件一致。连接接头的错位应进行缓坡处理。
4.9.6 埋件安装完毕后,应对所有的工作表面进行清理,门槽范围内影响闸门安全运行的外露物必须清除干净,并对埋件的最终安装精度进行复测,作好记录报送工程师。 4.9.7 安装好的门槽,除了主轨工作面、水封座的不锈钢表面外,其余外露表面均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第五章 闸门、启闭机安装专用技术条件
5.1平面闸门的安装 5.1.1 安装技术要求
(1)平面闸门及其门槽埋设件的安装,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进行。 (2)平面闸门的埋件安装,应符合DL/T5018第5..1节的有关规定。
(3)平面闸门拼装和焊接工作的场地,应尽量安排在该闸门的门槽顶部平台上进行,并应考虑拼装好的闸门能方便的放入孔口。
(4)闸门主支承部件的安装调整工作应在门叶结构拼装焊接完毕,经过测量校正合格后方能进行。所有主支承面应当调整到同一平面上,其误差不得大于规范的规定。
(6)平面闸门的水封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和水封橡皮的质量要求,应符合DL/T5018第9.2.3~9.2.7条的规定。安装时,应先将水封橡皮按需要的长度黏结好,再与水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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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板一并冲孔。橡胶水封的冲孔应采用专用钻头使用旋转法加工,不准采用冲压法和热烫法加工,其孔径应比螺栓直径小 1mm。
(7)平面闸门安装完毕后,应清除门槽内和门叶上的所有杂物,特别应注意清除不锈钢水封座板表面的水泥浆。在滑道支承面和滚轮轴套涂抹或灌注润滑脂。
(8)经工程师检查合格的平面闸门及门槽埋件,方能按本章第8.6条规定进行涂装修补。
(9)平面闸门安装完毕,应作静平衡试验。试验方法为:将闸门自由地吊离地面100mm,通过滚轮或滑道的中心测量上、下游方向与左、右方向的倾斜。当超过DL/T5018第9.2.8条的规定时,应予配重调整。 5.1.2 平面闸门的试验
闸门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工程师对闸门进行试验和检查。试验前应检查并确认拉杆的连接情况良好。
平面闸门的试验项目包括:
(1)无水情况下的全行程启闭试验。试验过程检查滑道或滚轮的运行无卡阻现象,双吊点闸门的同步应达到设计要求。在闸门全关位置,水封橡皮无损伤,漏光检查合格且水封予压量符合图纸要求,贴合严密。在本项试验的全过程中,必须对水封橡皮与不锈钢水封座板的接触面采用清水冲淋润滑,以防止损坏水封橡皮。
(2)静水情况下的全行程启闭试验。本项试验应在无水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检查内容与无水试验相同(水封装置漏光检查除外)。
(3)动水启闭试验。对事故闸门、工作闸门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动水条件下的启闭试验,试验水头应尽可能与设计水头相一致。动水试验前,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条件,编制试验大纲,报送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通用性试验。对一门多槽使用的平面闸门,必须分别在每个门槽中进行无水情况下的全行程启闭试验,并经检查合格;对利用一套自动挂脱梁操作多孔和多扇闸门的情况,则应逐孔、逐扇进行配合操作试验,并确保挂脱钩动作100%可靠。 5.2启闭机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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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安装技术要求
(1)承包人应按制造厂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转。安装好的启闭机,其机械和电气设备等的各项性能应符合施工图纸及制造厂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2)安装启闭机的基础建筑物,必须稳固安全。机座和基础构件的混凝土,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浇筑,在混凝土强度尚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准拆除和改变启闭机的临时支撑,更不得进行调试和试运转。
(3)启闭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按DL/T5019第5.2.2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4)启闭机电气设备的安装和试验应按施工图纸、制造厂技术说明书和GB50256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部电气设备应可靠接地。
(5)每台启闭机安装完毕,承包人应对启闭机进行清理,修补己损坏的保护油漆,涂装最后一层面漆,并根据制造厂技术说明书的要求,灌注润滑脂以及对减速机加注齿轮油。
(6)各安装合格的设备均使用承包人提供的临时电源运行,各闸门将由启闭机旁的电控柜控制。临时电源需保留至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拆除时为至。 5.2.2启闭机的试运转
启闭机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工程师进行以下项目的试验和试运转: (1)电气设备的试验要求按DL/T5019第5.3.1条的规定执行。对采用PLC控制的电气控制设备应首先对程序软件进行模拟信号调试,正常无误后再进行联机调试。
(2)空载试验。空载试验是在启闭机不与闸门连接的情况下进行的空载运行试验。空载试验应符合施工图纸和DL/T5019第5.3.2条的各项规定。
(3)带荷载试验。带荷载试验是在启闭机与闸门连接后,在设计操作水头的情况下进行的启闭试验,带荷载试验应针对不同性质闸门的启闭机分别按DL/T5019第5.3.3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4)承包人在进行动水启闭工况的带荷载试验前,应编制试验大纲,报送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5.3 质量检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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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埋件安装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5.3.1.1 埋件安装前,应对安装基准线和基准点进行复核检查,并经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
5.3.1.2 埋件安装就位并固定后,应在一、二期混凝土浇筑前,对埋件的安装位置、安装尺寸和固定进行测量检查,经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混凝土浇筑,测量记录应提交工程师。
5.3.1.3 二期混凝土浇筑后,应重新对埋件的安装位置和尺寸进行复测检查,经工程师确认合格后,共同对埋件进行中间验收,其验收记录应作为闸门及启闭机单项验收的资料。
5.3.1.4 若经检查发现埋件的安装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返工处理,其处理的措施和方法应经工程师批准。 5.3.2 闸门及启闭机安装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5.3.2.1 在闸门及启闭机安装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工程师共同按本章规定的安装技术条件,对本合同所有闸门及启闭机设备安装的焊接质量、涂装质量、安装偏差及试运转成果等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质量评定,并作好记录。安装质量评定记录经工程师签认后,作为本合同各项目单项验收的资料。
5.3.2.2 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完成,并经试验和试运转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工程师申请对闸门、启闭机进行单项设备的验收。验收前,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以下资料:
(1)单项闸门、启闭机的设备清单; (2)安装质量的检查和评定记录; (3)埋件质量检验的中间验收记录; (4)闸门试验检测成果和启闭机试运转记录。
5.3.2.3 单项闸门及启闭机验收后,在尚未移交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仍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 5.3.3 完工验收
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完毕,并经试运转合格后,承包人可向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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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工程师申请完工验收,并按规定提交完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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