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准向基层群众提任何不合理要求。
二、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
三、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和土特产。
四、不准参与公款娱乐消费。
五、不准包办代替基层组织的正常工作。
六、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有违当地风俗习惯的事情。
七、不准干扰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八、不准搞层层陪同和迎送。
“三个防止”
一、防止增加基层负担。
二、防止形式主义。
三、防止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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