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流程
㈠请购
1、常规物资由后勤事物管理员根据现在库存数量和消耗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批,常用物资的库存量不得超过半个月,不常用物资和采购时间较长的物资库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为原则,保证物资周转率年度达到10次以上。物资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由使用部门(科室)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院长审批,物资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申请数量一般不得超过预计使用1个月的数量,经使用3个月能够正常使用后,纳入物资采购目录管理。经使用3个月不能够正常使用的,不得纳入物资采购目录管理管理。
2、物资采购申请批准后统一交到后勤科,由后勤科事物管理员根据批准的物资采购申请编制《物资请购单》,《物资请购单》应完整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需要专门说明物资生产厂商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物资生产厂商。物资采购申请部门不得提出指定物资供应商的要求。
3、《物资请购单》由事物管理员编制,同时将电子档上传财务科和主管部门进行预审,预审完成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报财务部门审核并签字,物资请购一般每周一次,原则上每周一下午由事物管理员将批准后的《物资请购单》报后勤科,并上传电子档一份。
㈡采购
1、每年年初,医院编制全年物资采购预算,编制价格以上年度实际采购最低价为基础。
2、后勤科应根据医院年度物资需求情况选好供应商,后勤科应当对供应商的资质、物
资质量、配送及时性、供应商的信誉等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确定信誉好、质量高、价格低、供应及时的供应商作为医院的物资供应商。对首次纳入医院的物资供应商应当要求物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留医院后勤部门备案,后勤科留资质证明的电子档(所有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均应在医院后勤部门备案,随时供医院和政府相关部门调阅)。
3、年初应由医院组织一次集中招标采购会,由各供应商报价,医院确定全年物资的招标采购价格和确定《物资采购目录》,《物资采购目录》内的物资为常用物资。医院确定《物资采购目录》后,应及时将物资采购目录和招标采购价格以电子文档的方式下发各医院财务部门,物资采购目录和准予公开的采购价格以电子文件的方式下发各医院主管部门,同时送医院财务部备案。
4、《物资采购目录》以内的物资均由医院后勤科统一采购,《物资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和零星物资(单件价值在200元以内且批量价值在500元以内的物资)由医院自行采购。
5、采购人员收到《物资请购单》后,根据年度物资采购确定的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
6、采购人员要严把物资质量关,特别是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物资及消耗品禁止采购。
7、《物资请购单》送达后勤科后,常用物资一般应于一周内由供应商送达医院仓库;如因不可抗力及市场紧张因素导致在一周内采购不到的特殊物资,后勤科应于《物资请购单》送达3天内反馈到请购部门,原则上物资采购的最长时限为15天。物资供应商不能送达医院仓库的,由后勤科提货并送达医院仓库。
㈢验收
1、物资到达仓库时,由最先接收物资的人员通知采购员和主管部门指定的物资验收人员依据《物资请购单》对所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
2、验收人员在验收时主要负责物资的质量问题,即:物资的生产日期、到期日期、物资的名称、规格、厂商、包装等质量问题,对物资经验收与订购单不符的物资或质量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物资,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入库。
3、库房管理员在验收时主要负责物资的数量问题,即:物资的数量是否正确,对超过采购申请数量的物资,库房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
4、对不符合国家要求、医院采购要求和超过申购数量的物资,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处理。
5、经验收合格的物资,应及时办理入库,并打印物资入库单一式三联,《物资入库单》作为物资验收合格凭证,应当由验收人员、采购人员和库房管理员共同签字确认,与供应商的送货单一并作为付款或应付款项的依据,入库单第一联由库房留存,作为物资入库的依据,第二联交由采购人员作为报销结算的依据,第三联由库房管理员根据供货商分类整理后,于本月20日前报财务科作为应付账款入账。
㈣付款
1、行政后勤物资一般采取货到付款或月底结算的方式。
2、月底终了,后勤科应收集各供应商的《供应商对账单》,各家供应商的《供应商对账单》应按月编制,在对账单上应标明期初余额、本期购买金额、本期付款金额和期末余
额,《供应商对账单》(或传真件)须经后勤科签字确认后应于每月20日前送到医院财务科,财务科应核对每家供应商的对账单,对账单核实有误的,后勤科、后勤部门应当协助查实,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原则上,下月的物资付款总额应当与上月的物资采购总额相当,医院因资金紧张不能确保物资付款计划的,应于每月20前日前根据月份资金使用计划及时通知后勤科物资付款额度,便于后勤科编制物资付款计划;后勤科因物资采购困难或供应商回款需要增加物资付款计划的,应于每月20前日前根据物资付款计划及时商医院财务部门物资付款需要,财务部门在资金能够保障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物资付款额度。
4、每月20日前由后勤科编制当月物资付款计划表,医院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医院院长审批后复印一式两份,原件送财务部门,复印件由后勤科留存,同时后勤科将付款计划表电子档传财务部门一份。
5、后勤科根据审核批准后的物资付款计划填制物资付款报销单,物资付款报销单应同时附物资采购发票和物资入库单,并于每月20日前报财务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付款报销单,财务部门集中于每月下旬支付,财务部门支付相应款项后,出纳及时在采购共享资料文件夹更新付款进度供后勤科了解付款情况。
6、市场紧缺物资或特需物资需要预付款或现付款的,应事先报经医院院长批准,财务部门凭批准报告予以预付款或现付款。
㈤质量反馈
1、使用部门(科室)随时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物资质量等问题以《物资使用部门反馈
问题处置单》的形式报物资主管部门,由物资主管部门将问题集中反馈到后勤科,后勤科收到反馈问题处置单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以解决物资质量等问题,不能予以解决的,应予以退货,确保物资质量和医疗安全。
2、年度终了,后勤科应当对医院所有物资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估,加强供应商管理,对供应物资质量差、价格高、供应不及时、信誉不好的供应商予以清理,并吸收一些更适合的供应商作为医院的物资供应商。
流程图
1、 请购
2、 采购
3、 验收
4、 入库
5、 付款
6、 质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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