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如何进行?
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现地调查实测
对于缺乏近期森林资源调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等必备资料或需要重点调查的矿区,开展现地调查实测。
①收集矿区企业相关资料,通过分析、整理、综合,获取矿区基本情况、森林植被和矿产开发引起的生态破坏情况、确定矿区现地调查的区域范围;
②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现有技术和资料条件,采用1:1万或1:5万比例尺地形图进行现地区划调查或结合遥感图像(TM、SPOT等)进行区划判读,获取矿区森林资源和矿产开发引起的生态破坏的调查数据;
③统计调查数据,完成相关调查规划表的填写和统计。
(2)以省为单位,首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收集全省有关森林资源调查、矿山企业统计、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地质勘探、地质灾害调查等资料,初步分析掌握需要调查的县和大、中、小型矿山企业数量及分布情况,矿区植被和生态环境破坏及恢复状况。
二、样品采集
采样步骤为制定采样方案,确定采样点的布置、数目、深度、采样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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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样点布置:布置方法通常用网格布置法。以每隔5 至50 公尺间距进行虚拟
网格作业,网格可为正方形、长方形、三角形、菱形或平行四边形等形状,于网格节点处即为采样点。即实际上可依现场面积大小、污染分布与污染物传输速度、污染程度、土壤质地、污染物质之物理化学性质、场址地表情况而变动。
(2) 采样点数目确定:采样数的决定应依据采样计划的数据品质目标、浓度变异性、
可容忍之采样误差等,可用适当之统计方法计算。 使用之统计方法应符合采样之目的
(3) 采样深度
采样深度依场址及污染物特性而定,通常可分为浅层污染采样及深层污染采样。
1浅层污染采样 ○
一般重金属污染或半挥发性有机物之采样深度为表土(地表下0 ~ 15 公分)及里土(地表下15 ~ 30 公分)为主。挥发性有机物除非有地表污染源,否则不易于表土长时间残留。
(2)深层污染采样
当进行深层污染采样时,采样过程需注意避免打破含水层之不透水层,以防止污染相邻之含水层。若需对不同含水层土壤采样时,需以适当措施(如皂土回填)避免相邻之含水层受污染。
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地下储槽、管线、掩埋区等,或由地表已知污染区位判断)周边划一调查区,并在此区内至少分别于地下水流上游设置一处与下游处设置二处的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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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物因受土壤吸附作用影响,虽不易在土壤中移动,然视需要(如区内有客土、回填土、或需采集受地质影响之背景等)可在调查区内进行剖面分层采样,其间距以50 公分为原则,可依调查目的及经费作调整。若调查区内有植栽,则视需要于植栽根部到达深度处采样。
(4) 采样工具:
1采样铲:常用不锈钢材质制品,或其表面具有塑胶、铁氟龙涂布者。 规格大型者如○
水泥拌合用,小型者如园艺用。 如样品仅检测重金属时亦可使用塑胶材质代替。 采样过程对样品扰动程度较大,且采样位置与深度较不易精确掌握。
2土钻采样组:○不锈钢制或其他金属制螺旋状或中空采样管,配合适于不同土壤性质之各型螺旋状刀刃组成。 如以旋转方式采样,所得为受扰动之土壤样品;如直接以压力迫使土壤移入中空采样管中,则可得较不扰动之土壤样品。 使用时以手动钻入或配合现场电源供应器以手提电(气)动式钻入采样。
3劈管采样器:○外径50.5 ± 1.3 mm、内径38.1 ± 1.3 mm、长度45.7至76.2 cm之采样管,或使用其他适当之尺寸,前头接强化钢材之靴头(Driving shoe)。 本采样器必须连接于钻探设备之采样杆和打击重锤组或压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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