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钢件焊接工艺 编制: 吴弋德
审核: 方 征 批准: 胡忠明
实施日期:二00二年五月八日
幕墙钢件焊接通用工艺
QB/LYGJ²110-2002 1. 总则
1.1 幕墙钢件是调整、固定幕墙,传递和承受荷载的重要组件。幕墙与主体结 构的连接是幕墙产品质量的关键工序,为保证幕墙钢件的焊接质量,参照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建筑钢结构焊接 规程》(JGJ 81-91),结合本公司实际施工情况特制定本工艺。 1.2 本工艺适用于幕墙转接钢件的焊接及其保险焊接。
1.3 施焊转接钢件的焊工应经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施焊条件、 有效期限。焊工停焊时间超过6个月,应重新考核。
1.4 焊接施工应遵守国家现行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在工地焊接时 必须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2. 焊接准备 2.1 钢材
2.1.1转接件钢材应按图纸的要求选用。一般为Q235A(A3)、15、20、25等碳 素结构钢,其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它 钢种不属本工艺范畴。
2.1.2钢材表面的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不得大于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一半。 组焊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必 须清除干净。
2.1.3当钢材厚度大于6mm时应按本工艺第3章要求制焊接坡口。 2.2 焊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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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焊条应按图纸规定选用,若图纸无要求时可选用E4303(T422),其性能 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附有质量证明书。
2.2.2电焊条钢芯不允许有锈蚀,焊条药皮应紧密、结实,不允许有脱块现象。 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和受潮结块或已熔烧过的焊剂。 2.2.3焊条(剂)使用前,必须按照质量证明书的规定进行烘焙。低氢型焊条经 过烘焙后,应放在保温箱内随用随取。 2.3 电焊设备
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焊接电源的网路电压其波动范围不得超过10%额定 值。电焊机接地良好。
注意:现场焊接时不允许电焊机接地线搭在铝型材上!焊接中应注意保护 铝型材和玻璃。 2.4 施焊环境
禁止雨雪天气露天焊接。组件焊区表面潮湿或有冰雪时必须清除干净方可 施焊。在四级以上风力焊接时,应采取防风措施。 3. 接头基本形式及尺寸 3.1 搭接接头 焊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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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尺寸:
b L kmin ≥ 2~5 0+1 >5 + b ≥ 5~30 0+1 >5 + b 3.2 T型接头 焊缝形式(一):
基本尺寸:
δ 2~3 >3~6 K min 2 3
焊缝形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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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尺寸:
δ >6~9 >9~12 >12~16 >16~23 K min 4 5 6 8 焊缝形式(三):
基本尺寸:
δ 6 ~ 10 <10 ~17 b 1 ± 1 2 ± 1 p 1 ± 1 2 ± 1
3.3 对接接头 焊缝形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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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尺寸:
δ 6~9 9~16 α 55 °±5 ° 55 °±5 ° b 1 ± 1 2 ± 1 p 1 + 1 2 ± 1 焊缝形式(二):
基本尺寸:
δ ≤ 6 b 0.5 δ±1
3.4 角接接头
焊缝形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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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尺寸:
δ ≤6 b 0+2 K min 3 焊缝形式(二):
基本尺寸:
δ > 6~30 b 0+2 K >0.5δ K min 4 焊缝形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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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尺寸:
δ b p K min
4. 焊接操作(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4.1 施焊电流
手工电弧焊焊接电流应按焊条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并参照下表选用。 焊接工艺参数表
对接 T形接 、交叉接 6 ~10 1 ± 1 1 ± 1 4 >10 ~20 2 ± 1 2± 1 5 材料厚度 电流强度 焊条直径 焊缝层数 电流强度 焊条直径 焊缝层数 A(安) mm 5~10 130~180 3~4 (层) A(安) 1~2 mm (层) 1~2 10~150 140~220 4~5 2~3 140~220 4~5 2~3 130~180 4
4.2 施焊前焊工应复查组装质量和焊缝区的处理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修整 合格后方能施焊。
4.3 严禁在焊缝区以外的母材上打火引弧。在坡口内起弧的局部面积应熔焊一 次,不得留下弧坑。
4.4 起落弧点距焊缝端部宜大于10mm。对接和T形接头的焊缝,应在焊件的两
端配置引入和引出板,其材质和坡口型式应与焊件相同。焊接完毕用气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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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并修磨平整。角焊缝端部不设置引弧和引出板的连续焊缝,弧坑应填满。 4.5 焊接收尾时,不允许急速断弧,电焊条应很快重复引燃,熄灭电弧2~3 次,将弧坑填满。
4.6 焊接时应采用短弧,弧长不超过焊芯直径。
4.7 焊接过程应仔细观察熔池及熔透程度。熔透深度要求S>0.7δ(δ为材料 厚度)。焊条作纵向往返移动。
4.8 当焊件上有多条焊缝时,宜参照下述次序焊接。 a.先焊长的和大截面的焊缝,然后再焊短的和小的焊缝。 b.先焊刚性约束较小的焊缝。
c.组合件中有不同厚度的焊缝时,先焊较厚的焊缝。
4.9 角焊缝转角处,宜连续绕角施焊,避免焊缝转角、交叉处及材料厚度突变 处中断焊接。
4.10 因故断弧或更换焊条时,应在弧坑前引弧,后倒行一段,焊缝接头处应重 迭20~30mm,并使接缝处熔合好,再向前施焊。
4.11 多层焊接应连续施焊,其中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如发现有影响 焊接质量的缺陷,必须清除后再焊,但不能碰伤焊缝附近的基体金属。各 层焊缝的起点和交点应交叉分布。坡口底层焊道宜采用不大于φ3.2mm的 焊条,底层根道的最小尺寸应适宜,以防产生裂纹。 4.12 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
4.13 焊缝出现裂纹时,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应查清原因,订出修补工艺后方可 处理。焊逢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
4.14 补焊:当焊缝有超过质量标准规定的缺陷时,应采用补焊排除缺陷。补焊 时应采取焊接时相同的焊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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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清理焊渣,焊接完毕焊工应清理焊缝表面的焊渣及两侧的飞溅物。 检验: 按5章检验。 5. 检验
5.1 幕墙钢件焊缝检验应由专职质检员进行。 5.2 检验内容:
5.2.1检查钢材和焊条的规格、型号、材质以及外观是否符合图纸和工艺要求; 5.2.2检查焊缝的外观质量;
5.2.3对设计图纸规定的重要焊缝进行超声波检验 。 5.3 焊缝外观质量检查
5.3.1用目视、量具和放大镜对焊缝外观质量进行100%的检查。 5.3.2焊波均匀,成型良好,焊脚实际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值。
5.3.3不允许有焊接裂纹、未熔合、夹渣、焊瘤、烧穿、弧坑、针状气孔等缺陷 和焊区的焊渣、飞溅物等。
5.3.4单件焊件上允许有三个直径小于或等于1.0 mm的小气孔。
5.3.5单件焊件上允许有深度不超过0.5 mm,累计总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 20%咬边。
5.4 重要焊缝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前提下,每批抽20%进行超声波检验。超 声波检验应按JGJ81—91 的规定进行,质量等级按JGJ81—91的二级。现 场进行超声波检查有困难时,可以与质检部门协商,采用同工艺、同工况 下的焊接样件的超声波检验质量来代替实物焊缝的质量。
5.5 一般焊缝质量只需进行外观质量检查,质量等级按JGJ81—91的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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