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
本工程为驻港部队宅楼,建筑面积16882.6m2,根据工程地质勘探报告显示场地土属三类土。工程基底标高为-5.1m,土方量为 m3,采用机械开挖。基坑东西长 m,南北宽 m. 基坑分四层均衡开挖,由大门出土。
1 第一层自然地面下2.10m,标高为-2.70m;
2 第二层自然地面下3.60m,标高为-4.20m;
3 第一层自然地面下5.10m,标高为-5.70m。
4 第四层为未完成的土方开挖工作。
二、开挖要求:
1. 基坑边线开挖时顺搅拌桩轴线开挖。
2. 基坑挖土时离搅拌桩边预留10cm距离,以免破坏桩体。
3. 保证锚杆施工六米宽度的工作面,切除该范围内静压桩桩头并平整场地。
4. 第一层可采取大面积开挖,以下各层分段开挖,分段距离不得超过20m。
5. 由于从大门口出土,故先将大门口段开挖,待第一排锚杆支护、回填后再进行后续施工。
三、开挖注意事项:
1. 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及时进行下道工序基础工程施工,减少暴露时间。如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则预留300mm厚的覆盖层。
2. 配合挖土机作业人员,应在其作业半径以外工作,当挖土机停止回转并制动后,方可进入作业半径内工作。
3. 在基坑东及北面设置上下基坑的钢梯,并做好相应防护。
4. 排水集水井、电梯井及承台:由挖土机成型,人工修边检底;
5. 坑边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设1.2m高钢管栏杆作为临边防护,并刷白、红油漆作醒目的警示标志;作业人员上下用专用梯道。
6. 按预定方案在基坑下口四角及长向中部设置好集水坑,在污水井旁设沉淀池,使土方开挖期间的污水、雨水能及时抽排,且满足市政排污要求;
7. 沿基坑护壁设标高控制点,为开挖深度的控制提供依据;
作好垫层及砖模施工的准备,保证在基坑清理完毕后能及时作垫层、砖模,以避免地基土长时间暴露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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