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前派出所的现状来看,社区民警与治安民警是⼀对⽭盾体,在某⼀个时间段内,不管哪⼀⽅讲的多了,得到重视了,必然会引起另⼀⽅的的不满,⽽实际上,这两者不应该对⽴起来,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如果能够实⾏社区民警与治安民警相互捆绑⼯作制,将会充分利⽤各⾃的⼯作优势取得利益最⼤化,社区民警⼈⼝熟、地⾯熟,在治安民警办理案件中,可以极⼤的发动⼈民群众共同打击犯罪,解决治安民警办案中“取证难”的现实问题;治安民警程序熟、法律熟,可以帮助维护社区治安,对社区内有可能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苗头,可以及早进⾏法律知识的准备,保护民警的正当执法⾏为。可以说这种⼯作模式有着⼴阔的前景和美好的未来,不管对社区民警还是对治安民警有可能是⼀种双赢的局⾯。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两⾯性,这种模式运作好了可以事半功倍,如果运作不好,只会形成恶性循环。现就有关问题进⾏简单的分析:
⼀.捆绑⼯作制怎么实施?
实事求是的说,现在,各派出所民警的素质仍然参差不齐,在职民警来源除了正规的警校毕业之外,尚有⼀⼤部分是由联防队转民警、社会招⼲、部队转业和其它部门调⼊的,这⼀部分民警⼀⽅⾯缺乏专业的业务培训,只能依靠在⽇常⼯作中⾃学和向其它同志学习的⽅法来掌握警务⼯作技术。另⼀⽅⾯因个⼈努⼒的程度和⼯作环境的不同,从⽽形成了基层派出所民警中个⼈执法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所以在实⾏捆绑⼯作制时,在进⾏⼈员组合中,应该根据不同民警、不同警务区的特点,采⽤强强联合、强弱联合、⽼新结合等⽅法,可以将各责任区重新划分,使各个警务区的警⼒配置、治安现状、业务⼯作量能够呈现出⼀个较为均衡的态势。
建议采取⼀区四警的⽅法捆绑,即在⼀个社区内,由两名社区民警和两名治安民警结合,实现捆绑⼯作制后,作为社区民警,应该成为⼀个社区的总负责⼈,辖区内的常住户⼝⼈员、暂住⼈员、重点管理⼈员、治安场所、特种⾏业等等⼀揽⼦业务项⽬都必须涉及,⽽只要属于本辖区内发⽣的案件都由本警区中的治安民警主办。由此,可以设⽴⼀名社区民警任本警(社)区的警长,⼀名治安民警任副警长,警长偏重社区警务,副警长偏重执法办案,另两名同志分别协助警长、副警长开展⼯作。
⼆.实施捆绑⼯作制的优缺点?
采⽤这个⽅法有以下⼏个好处:①、⼯作职责明确,如果遇到问题民警可以互相商量解决。⽐如社区警务中的问题,由⼆名社区民警进⾏协商,治安民警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执法办案中的问题,由⼆名治安民警协商,社区民警也可以提出相关建议,拾遗补缺,尽量避免出现判断失误的情况。②、可以较为合理地使⽤警⼒,避免因⼯作不均衡⽽带来的疲于应付的情况,能够有重点地开展⼯作;在⼯作任务不重时,可以安排警区内的四名民警轮休,⼜可避免耽误⽇常⼯作的开展。③绩效考核采取警区捆绑、个⼈不捆绑的⽅式,对⼀个警区来说荣辱与共,成绩是集体的,过错也是⼤家的。对警区中的每个⼈来说,⼲多⼲少、⼲好⼲坏绝对不应该⼀样,这样既可以避免责任不到位⽽缺少责任⼼的情况,也可以避免滥竽充数的现象。④、有利于民警相互学习和提⾼,增强团结和凝聚⼒,在⽇常⼯作中,治安民警也可以学习社区警务知识,⽐如⼈⼝信息采集、警⽤地理信息标注等知识;⽽社区民警也可能熟悉基本的办案程序和法律知识。新同志可以学习⽼同志的⽼经验,⽼同志可以学习新同志的新思路,等等。
三.捆绑⼯作制在哪⾥实施?
对于这个制度来说,不可能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每个派出所具体情况不同,⼈员构成不同,辖区治安状况更不会相同。是不是每个派出所都适合搞社区民警与治安民警相捆绑呢?所以建议,如果要搞捆绑⼯作制的话,可以先选择⼏个派出所试运⾏,如果成功了,可以再慢慢推⼴,如果不成功,也不可强求全市所有派出所都搞这个模式。总之,应该针对不同派出所的实际情况,拿出实际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另有⼏个问题也要考虑的:
1.社区警务⼯作任重⽽道远,慢功出细活,执法办案则有⼀定时限的要求,⼀慢⼀快,⼀松⼀紧如
何搭配好,实在是个难题,只能从实践中找答案了。
2.社区内的各种案件除突发恶性案件外,都会有⼀定的起因和苗头,如果社区民警在⽇常⼯作中能够早发现的话,就可能会早避免。⽽⼤部分的调解卷宗都是⼈民内部⽭盾,可以由社区民警充分发挥“⼈头熟”的优势,做好⽭盾纠纷调处⼯作。
3.这种⼯作模式⼀旦确⽴下来后,最好能够保持⼈员的相对稳定,尤其是社区民警,如果不是特殊情况外,最好不要频繁调动社区民警的⼯作岗位,能够真正做到社区内⼈⼝熟、地理熟的社区民警并不多,频繁调动会对⼯作开展带来负⾯影响。
4.要⼀如既往的加强训练,提⾼民警应变能⼒。⽐如定期对民警进⾏必要的法律业务、内务条例、警⽤技能及体能的训练,进⾏逐项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评先创优考核之中,此举既可及时提⾼更新民警的⼯作和应变处理能⼒,⼜可规范民警的执法⾏为和遵守⼯作纪律的⾃觉性,同时结合科学的⼼理测试,观察民警的⼼理素质是否健康,符合执法的⼯作要求。
5.派出所要加强政治思想⼯作⼒度,及时了解民警各种情况。作为基层组织,派出所应充分发挥先锋导向作⽤,政治思想⼯作应加强其深度和⼴度,在着重抓好党员纪律的基础上,开展基层政⼯⼯作要落到实处,切实产⽣效果,并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防⽌⾛过场,放卫星等形式主义倾向。
200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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