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土方工程 招 标 文 件
建设单位: (盖单位章)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加盖执业资格专用章)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细则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 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分包工程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整体工程名称)已由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地点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分包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招标范围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备 专业 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各标段分包工程名称)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在 (详细地址)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条 款 名 称 整体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设计人: 监理人:
1.1.7 相关参建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其他相关单位:
编 列 内 容
条款号 1.2.1 条 款 名 称 本分包工程名称 编 列 内 容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1.2.2 招标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1.2.3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 公开招标 1.2.4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1.3.1 招标范围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工期: 日历天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承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质量标准:
1.3.3 质量要求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资质条件: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项目经理资格: 专业 级以上(含)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资格预审的) 师临时执业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不组织 1.9.1 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不召开 编 列 内 容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1.10.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1.11 偏 离 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9) 2.2.1 2.2.2 年 月 日 时 分 2.2.3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小时内 2.3.2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小时内 3.1.1 (10)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不设置 编 列 内 容 3.2.2 是否设置招标控制价 □设置 详见本须知附表七:“招标控制价明细”。 3.3.1 投标有效期 天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递交方式: □ 若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3.4.1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若采用现金、保证担保(包括银行保函)、信用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递交至:(具体时间、地点、要求) (1)利息计算标准: 3.4.5 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 (2)利息计算起止时间: (3)利息退还方式: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如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或电子化招标投标,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详见本章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份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如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4.1.2 封套上写明 (分包工程名称)施工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如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详细地址)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如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或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否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退还安排: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5)开标顺序: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或者类似的条件);建设单位代表 人(限建设单位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专家相应或者类似的条件);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人,其中,技术专家 人,经济专家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依次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 万元(含)或 %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7.4.1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供□不要求提交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履约担保 编 列 内 容 □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8.1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4) □不采用 11 是否采用信用标评审 □采用,信用标信息采集及相关注意事项等见本须知附表八“信用标信息采集及相关注意事项”。
第三章 评标细则
一. 总 则
1. 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
家发改委等7部委局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和《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 本评标细则为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评标细则进行评标,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和标准
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 评标委员会组成
4.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5. 评标委员会组成
5.1. 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
5.2. 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造价、技术类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
人数三份之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标时造价类专家评委不得少于评委总人数的60%;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组成见评标细则数据表第1项。
5.3. 招标人派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经济、技术职称。
5.4.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或招标人指定一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工作。 6. 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6.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6.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6.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7.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7.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
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可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评标不受任何干预,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7.2. 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7.3. 允许投标人投备选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标(替
代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标不予考虑。
7.4.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并认真评审所有的投标文件。 7.5. 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招标项目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
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和理由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7.6.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
并作出书面记录,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部门反映。
7.7.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
7.8.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
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7.9.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7.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
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
力、义务和评标纪律。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道德、纪律或法律责任。
三. 评标程序
8. 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8.1. 评标前准备工作;
8.2. 对投标人资格标进行资格评审;
8.3. 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当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标时适用,否则,
无须进行技术标评审,下同);
8.4. 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
8.5. 对商务标进行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 8.6. 对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 8.7. 推荐中标候选人; 8.8. 提交评标报告。
四. 评标办法
9.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见评标细则数据表第2项。
五.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的、
性质、范围和主要的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以及了解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11. 招标人应当负责评标会的事务性工作,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数据
以及辅助工作人员、设备等。必要时将由招标人代表介绍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或按照评委会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踏勘工程场地情况。
六. 资格审查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1.1 资格审查申请书合法签署和盖章;
12.1.2 正确签署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必须提供);
12.1.3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1.4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12.1.5 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1.6 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各若干人。上述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见评标细则数据表第5项;
12.1.7 投标人按要求提交“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12.1.8 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1.9 工程分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规定; 12.1.10 已按有关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12.1.11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附上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12.1.12 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一部分“资格标”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
规定盖章和签署。
12.2. 资格审查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12.2.1 资格审查附加合格条件标准见评标细则数据表第6项。
13.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12条所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和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能够被恰当
证实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如有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七.
推荐中标候选人
14. 评委会根据以上评审后确定的排名在前的前三名投标人依次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
人(最多3名)。
15. 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
以否决全部投标。
1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
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八.
提交评标报告
17. 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
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评委会成员不得拒绝签字,如评委会个别成员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九.
附则
18. 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
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19.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 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或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第四章 合 同 条 款
一、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的通用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执行。
二、合同的专用条款
本招标文件只列出部分专用条款,其余未尽事宜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另行协商确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单位: 1.3 建设地点:
1.4 场地条件及状况: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1.5 工期:中标工期
2、工程承包内容: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3、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3.1 本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2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进行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3 若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承包人应负责返工至合格且承担所有返工费用,工期不得顺延,同时还须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3.4 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一切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
4、工期
4.1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开工通知书中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4.2 竣工日期: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需返工修改才能通过竣工验收,则修复后提请招标人验收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4.3 工期:从开工之日起,应包括质量不符合要求需要整改的时间在内,至完成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之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4.4 工期顺延:有关工期顺延、暂停施工等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协商。
4.5 承包人未按中标工期,每延误一天必须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为2000元/天。 5、材料采购与检验
5.1 本工程所有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5.2 承包人采购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必须为合格以上产品,其型号、规格、质量、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有关的规范和设计要求。
5.3 材料进场后,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有权对该材料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工程款的支付
6.1、在完成所有工程量的一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 6.2、在完成所有工程量时,支付合同价款的40%;
6.3、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支付至工程造价总额的(含设计变更调整和建设单位中间签证增加费用)95%。
6.4、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总造价5%,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后无质量未了事项的,保修金一次性无息支付。
7、合同价款及调整方式
7.1 合同价款: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企业的劳保核定卡上的劳保类别调整中标总价,以调整后的总价承包,调整后的中标总价为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在合同执行其间不受市场价格、政策性价格调整等因素的影响。
7.2 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
7.2.1 经发包人与设计(勘察)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 7.2.2 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共同确认的工程现场签证; 7.2.3 合同约定的其他调整。
7.3 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以下调整方式进行:
7.3.1 变更项目在原投标项目中已有的,按原投标的综合单价为准,规费、措施费、税金的计取应与投标书的计算口径一致;
7.3.2 变更项目在原投标项目中没有适用的,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协商确定变更项目的价值。
8、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按相关规定执行,保修金金额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 9、不可抗力的标准:
9.1 风力9级(含9级)以上大风(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9.2 24小时内累计雨量达50毫米以上(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9.3 地震达6级以上;
9.4 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以下简称“计价计量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计量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计量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完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 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
1.5 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 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
价。
(1) 本招标文件;
(2) 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
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 (3)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
案;
(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 投标人的深化设计(如果有); (11)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 2.3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6 2.6.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清单项目计价应依据计价计量规范中关于
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计入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2.6.3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涉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在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配合服务费。
2.6.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2.6.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7 2.7.1
总价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经过测算,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的费率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特别是扬尘治理所需费用的投入造成的安
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增加),投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相应费用。
2.7.3
招标人提供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补。
2.7.4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完工、交付本分包工程并在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5
对于“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总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2.8 2.8.1 2.8.2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
暂估价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
2.8.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
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 (1) 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
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 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
运、损耗和保险;
(3) 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
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分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配合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配合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
2.9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10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2 企业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投标人在“费率报价表”中填报的费率应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所使用的费率一致,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分析表”所反映的费率为准,并遵照下列原则:
针对同一分部分项工程,如果分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未使用统一的企业管理费费率及利润费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采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应费率组成新增子目的综合单价时,将适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子目单价中所采用费率的最低值,措施项目亦适用同样原则。
2.13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4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工程量清单
序号 1 工程项目 单位 3工程量 备注 土方工程 m 工程量按垫层顶标高,以上计算 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人工跟槽、2 土方外运 m 3 垫层及下返梁、电梯基坑,结构积水坑土方量 3 合计 m 3 注:1. 工程量中已含因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
2. 排水措施发生的工程量由总包方负责;
3. 第1项“土方工程”为投标人挖土方,综合单价中包含自土方开挖至土方外运全过程的费用;
4. 第2项“土方外运”为施工总包单位挖土,综合单价包含土方装车、清理及外运费用。
工程造价
招 标 人: 咨 询 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复核时间: 年 月 日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第六章 图纸 (另本通知)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总则
1本次比选严格执行规范和标准。
地基与基础施工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J123-88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 二、测量说明
1、测设足够精度的场地平面和高程控制网,保留至工程竣工,并移交给建设单位。
2、了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因测量放线差错造成损失,必须在整个施工的各个阶段和各主要部位做好验线工作。
5、定位测量:球道主控点的定位,包括发球台、果岭中心点、球道转点测量、建筑物等测量。定位测量的精度标准位置中误差≤5cm,高程中误差≤3cm。
6、施工放样:地物点测量的精度标准为实地放桩位相对于邻近测站点的点位中误差≤图上0.5mm,高程中误差为≤1/5等高距。
7、球场首级平面控制点应永久保存。工程竣工后将控制点及成果移交给业主。 三、清表
1、按照球场清理图纸所示由放出清场范围,清场范围内可利用的苗木移栽到保留区。 2、在整个清理和挖掘作业中,维护初始的球场中心线和边界的标识设置。 四、土方挖填与粗造型
施工的土方挖填与粗造型阶段包括全部主要的挖土方、吹沙、填土方、球道的粗整形工作,具体内容有:在果岭、发球台、沙坑等球场特征区挖填土方;特征区粗造型;球道和长草区挖填土方;球道和长草区造型;挖掘人工湖及景观小溪。 一、土方调运工程 (一)调运要求
1.土方调运应按土方调运设计图进行。 2.回填区施工
回填区要求压实密度为80%-85%。。 二、粗造型
粗造型是指在土方挖填基本到位并进行充分压实的基础上,根据造型等高线图再进行挖填修整,用造型机往返填铺形成地表层,使各球道区粗型轮角,起伏坡度达到设计要求。 1.机械造型:按设计图整理地形,控制误差在±5%内。
2.造型过程中,机械对填方区必须反复碾压,表层0.5米不需压实。 a型要求
1.由于造型施工也是完善造型设计的过程。因此,设计师或指定工程师需经常亲临球场对造型工作予以完善调整,以增强造型的合理性和景观效果。 2.设计要求发球台可以看到IP区域,IP区域可以看到果岭区域。 3.造型施工时应注意掌握各种造型起伏曲线。
4.造型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区域应,表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以确保良好的排水效果。 三、发球台
1、球场定位图确定发球台平面位置,按发球台的标高,发球台表面保持1%的坡度。 2、,要求表面整平压实达85%。
3、铺设200mm的混合表土层,进行整平压实。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分包工程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分包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分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RMB¥: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完工和交付本分包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安
元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合计金额RMB¥:
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分包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
全文明施工费RMB¥:
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承诺:我方拟派的项目经理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负责参加开标会、签署开标记录等有关工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且采用分项报价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的,应当在投标函中增加分项报价的填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5 6 7
条款内容 工期 缺陷责任期 分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逾期完工违约金 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质量标准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合同条款号 4.2 11.5 11.5 13.1 16.1.1 约定内容 日历天 元/天 备注 见价格指数权重 表
8 9 预付款额度 预付款保函金额 17.2.1 17.2.2 17.4.1 17.4.1 10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1 质量保证金额度 12 联合体成员分工比例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指数权重表
基本价格指数 权 重 投标人建议值 价格指数来源 名 称 代号 指数值 代号 允许范围 定值部 分 变 人工费 值 部 分 ……
A F01 B1 __ 至__ … … ……
合 计 1.00 备注:在专用合同条款16.1款约定采用价格指数法进行价格调整时适用本表。表中除“投标人建议值”由投标人结合其投标报价情况选择填写外,其余均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前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签署投标文件)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修改 (分包工程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和下文载明的其他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其他事项: 。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
(签字)
年 月
日
定
代
表
人
: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参加开标会)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拟派项目经理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就 (分包工程名称)以我方名义递交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签署开标记录和下文载明的其他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其他事项: 。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5.1.2项的规定,除拟派项目经理即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外,投标人应当按照此格式出具授权委托书,供拟派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时出示。
定
代
表
人
:
三、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分包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分包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分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分包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在本分包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分包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
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
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
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分包工程名称)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备注:经过招标人事先的书面同意,投标人可采用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函格式,
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
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 真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成立时间 姓名 姓名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电话 电话 员工总人数: 项目经理 高级职称人员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工 网 址 电 话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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