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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营改增”对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的影响

来源:九壹网
水能经济

浅析“营改增”对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的影响

宁红辉 朱振翔 邵建红

中交上航局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 315200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对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水运工程行业作为建筑业的分支领域,实行“营改增”事关建筑企业的生存发展,将对企业投标报价、合同行为主体、材料供应、项目实施组织方式等各个方面带来巨大挑战,同时也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本文分析“营改增”对水运施工企业的影响,并对企业在造价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建议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增值税水运施工企业应对措施

增值税是指在商品流转环节中所产生的增值额当做计税依据而一、营改增政策的历史沿革

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等中间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954年,增值税诞生于法国,很快被全世界接受。60多年来,目前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成为最主要的流转税税种。

增值税于1979年引入我国,仅在上海、柳州等城市机器机械等5类试运行;1984年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

我国的工商税制于1993年底开展了较为全面的改革,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确立了自1994年1月1日起,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由于不允许纳税人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因此可以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我国于2004年逐步试行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试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在2008年11月5日的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中通过了,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将进行施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我们现在用的增值税制度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而来。

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行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

2013年8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也纳人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水运施工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与许多行业密切相二、营改增对水运施工企业的影响

关,在促进中国经济增长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水运建筑产品固定、分散、体积庞大,生产周期长,资金投入多,建筑企业流动性大,上下游的产业链长,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极其复杂,在营改增过程中所受影响较大,可能彻底改变部分企业的经营生产方式。截至目前,建筑业全面实施营改增已六个多月,最受业界关注的减轻税负的效果尚未充分体现,与此同时,营改增的实施也暴露出长期积累的问题,就目前建筑行业的情况和建筑行业发展的趋势来看,相关政策在建筑企业中的有效实施之路还很漫长。主要体现在:

1、进项税额抵扣难

大而全的经营模式在目前我国建筑行业中比较常见,这种经营模式下的企业集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机电设备安装等业务于一身,建筑行业自身的复杂多变性增加了 “营改增”的难度,进项税额抵扣会因行业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异。像泥土、沙、碎石等一些常见的建筑材料都来自于一些个体经营户、小规模纳税人等,这些建筑材料供应商没有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的资格,这进项税额抵扣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2、专票获取渠道不畅

以下两个问题是比较常见的:小规模纳税人基本没有资格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如果找税务局进行发票代开,其又无法承担因此而带来额外费用支出;建筑行业的门槛并不高,缺乏一个完善的抵扣链条,在专票的流通过程中 “应抵未抵”的情况时有发生。

3、部分材料税金转嫁58营改增后,部分材料供应商把增值税借机转嫁到施工企业,表面看企业要缴纳增值税可以得到进项税进行抵扣,但实际上抵扣的进项税都是增加的资金,并未对减轻税负起到作用。

4、税务和核算工程量增加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企业投标、发票、税务、核算等环节的管理以及内部控制,营改增后需要财务与经营及核算部门紧密衔接,密切合作,需要在工程建设周期内对投标、合同、计量支付、结算、税务等各项工作统筹考虑,对企业经营及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虽然实行增值税制可能给水运建设从业单位带来成本效益的压力,但从长远看,随着增值税制推开,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自身的优越性将给水运建设行业带来长久健康发展的契机。

1、将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企业重复纳税的情况,使企业生产经营具有活力,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定优势,促进其长期稳定的发展。

2、将加强水运行业及和与其相关的行业的融合,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制度的实施将参与双方有效连接成一个整体,使抵扣过程有条不紊且形成一条链,借此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

3、“营改增”有利于提高参建单位管理水平目前水运施工企业还存在以“包代管”、“内部承包”、“挂靠”等现象。这些不良的管理现象将不利于企业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增值税的实施,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冲击这类企业的管理体制,使其不得不逐步改变自己的管理经营方式。如此企业的财务制度、生产方式、管理与经营模式、各种服务等都会发生一定的改革与转变,企业将凭借先进的管理方式、良好的服务、合理的财务制度等,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主动学习方案

三、水运施工企业的应对措施

作为施工企业,面对本次“营改增”方案应该积极应对,思想上高度重视,提前从各方面做好准备。建议有条件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切实落实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税收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在掌握税收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行业自身的特点来科学的制定相关的解决方案。

2、加强税务筹划

本次“营改增”给企业留有较大的税务筹划空间,在进行筹划时一定要重视与相关的税务机关进行有效沟通,力争将税法理解的透彻,对于一些模糊不清的事物的税收工作一定要咨询相关税务部门后再进行。这样,将促进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的顺利实施。

但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税务筹划也面临很多风险。因此,在实施税务筹划时,企业应充分评估,考虑相关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做出决策。

3、规范发票管理

依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度一个完善的增值税发票全流程管理制度,从发票取得、保管、申报等多个环节加强管控,定期、不定期开展增值税发票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比如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认证有180天的时间限制,超过规定时间将不能抵扣,还有对水泥、钢材、土工材料、燃油等常规施工材料,因为可抵扣的进项税为17% ,一定要取得增值税发票并验明真伪。但对吹填砂、块石等非常规施工材料,则要求对方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如确实无法取得,尽量要求对方到税务机关代开。

4、强化合约管理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下转第61页)

水能经济

的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结果开展后评估,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后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2.6 规范资料整编工作。按规范化标准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记录及资料整编工作,对于水政执法、水源地巡查、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等记录和巡查、试车、调度、维修养护和操作运行记录还有供水协议等按照规范的表格统一填写,补充所缺的内容和签字以及招标和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财务决算等资料。

2.7 加强日常维修养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对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程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处理,保持机电设备的清洁无污,按照供电部门的规定定期对电器设备的防雷设施进行校验。对于有隐患的工程部位设置专门的维修整治项目,有针对性的维修养护治理,逐步消除隐患,对维护和保养工作做好质检控制,严把质量关,达到工程管理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

2.8 加强工程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议开发建设本单位信息管理系统,涵盖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内容,整合监视、监控、监测等系统,

实现数据采集以及管理过程资料的输入、维护、查询、统计、转储和打印等功能,达到信息传递和共享的目的,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入水信息网络,通过网络连接烟台市水利信息网,并建立本单位的网页,网页内容要及时更新。

目前,门楼水库已经实现了大型水库的规范化管理,运行管理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工程效益显著。但毕竟水库管理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刚刚起步,起点较低、经验不足,还处于探索阶段,很多工作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管理局实际情况,继续加强和改善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行动、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水库的管理水平,确保水库安全运行。[1]张士辰,彭雪辉.我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水利发展研究,2015(9):25-29

3、结语

参考文献:

(上接第58页)

合约管理是“营改增”实施后,其相应措施中的重要一环,但特别容易忽视。首先在对大宗常规施工材料内部招议标时应先进行甄别,参与投标企业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防出现不能抵扣的情况;其次在合约明确约定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各自需要承担的税率,且说明对方只有出示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我方才会进行付款。

5、重视信息化管理

“营改增”要求企业应该在其注册地进行增值税中的进项税额的抵扣,若企业还是采用以前的经营管理模式,一方面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抵扣周期;另一面,营改增后,企业的有效进项税抵扣发票将会影响其所缴纳的增值税额。公司与涉税相关的职责不仅在财务部,更多的向市场部、工程部、项目部等职能部门延伸。这使得增值税发票的流通过程需要经历很多部门,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发票遗失的可能性。若企业能构建一个完善的的信息化共享平台,利用先进的管理

工具必将大大节约管理成本和工作强度。

应该说,这次营改增带来的是机遇和调整并存,一方面有利于水运施工企业进行设备更换,使船机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改变企业以前的施工管理中的不足,而且增值税的内容将会包括无形资产的转让这一环节,这将使得水运施工企业增加在技术上的研发资金投入,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营改增后,对于发票的收集、审核、整理等工作难度将加大,对于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目前国内普遍存在的联营合作项目模式也是一个挑战,由于大部分联营合作方没有健全的财务体系,设备租赁、分包施工、油料采购等基本没有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款较少,工程实际税负将提高很多,竞争力也会大打折扣。但是大浪淘沙,相信通过本次营改增,会给那些更高水平的施工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也会给国家整个水运施工行业带来更美好的未来。

四、结语

(上接第59页)

需按要求配备通风系统和处理装置;

3、对化学、生物类实验室配备应急喷淋器、洗眼器等装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对剧毒品、放射性等特殊物品存放地点安装摄像头监控,加强防盗管理;

5、实验室内应备有供一般创伤的外用药品和其它急救药品。2.4 制定应急安全措施,进行安全预案演习

为了能及时响应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实验室需要建立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督促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演练。当事件事故出现时,现场人员要立即采用应急处置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报告。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则马上启动安全应急处置方案,按照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同时,要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防止事故再度发生,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2.4.1 火灾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如实验室内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通风器,移开火区内一切可燃物质。遇丙酮、酒精着火时,用水灭火;遇乙醚等有机溶剂着火时,用砂土灭火;遇精密仪器着火时,用四氯化碳灭火;遇电线着火时,先关总电闸再用四氯化碳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2.4.2 危险化学品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皮肤被强酸溅到后,立即用干毛巾擦干,然后用冷水反复冲洗,待灼热感消退后可用3% ~ 5%的小苏打溶液清洗;被强碱溅到后,马上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用2% 的醋酸或硼酸溶液清洗;眼睛被酸或碱灼伤后,迅速打开洗眼器用清水冲洗,再用3% ~ 5%的小苏打溶液或2%硼酸清洗,并立即送医院就医;吸入有毒气体后,使中毒者迅

速离开现场,移到通风良好处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抢救。

2.4.3 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放射性污染源丢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放射性污染源被盗、丢失时,现场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通知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据现场情况确定是否上报公安机关。若上报,所有人员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和破案工作。

2.4.4 高压设备、特种设备爆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遇到高压、特种设备爆炸,工作人员应立即断电,然后向实验室有关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实验室组织人员对爆炸现场进行封锁和警戒,控制明火;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对易受威胁或易受波及的化学危险品进行转移;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视情况转送医院救治;配合消防部门准备消防器材、设备;协助消防部门对引发的火灾进行扑救。

2.4.5 危险品泄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突发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事件后,实验室相关人员应迅速封锁隔离泄漏区域,疏散现场内人员,控制明火,同时设置污染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对泄漏的化学品,可采取堵截泄漏液体、引流到安全地带、用沙子或其他吸附中和材料进行吸附中和、向有害蒸汽喷射雾状水降低其浓度等方法处理。

水利行业水环境监测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操作难度大,如要保障实验室分析工作的正常安全运行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就采取科学的管理办法,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

3.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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