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公路工程潜水作
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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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潜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市政(公路)工程潜水作业的安全和潜水人员的生命安全及健康,防止潜水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市政(公路)工程建设、养护项目中的潜水作业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公路)工程潜水安全管理的通知”[沪市政建(2003)891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潜水作业是指需穿戴潜水装具进行水下施工作业和拆封管道头子作业的活动。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公路)工程、养护项目潜水作业活动的企业、个人均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 凡从事市政(公路)工程、养护项目潜水作业的企业应持有《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潜水作业安全证》(以下简称“潜水作业安全证”)。
第五条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上海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政协会)委托其所属的安全专业委员会对从事市政(公路)工程、养护项目潜水作业、并取得“潜水作业安全证”的企业,进行“潜水作业安全证”管理和潜水作业安全自律管理。
第二章 潜水作业安全证管理
第六条 申领“潜水作业安全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可以承接潜水作业业务,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国家认可的潜水专业机构颁发的潜水员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并持有国家认可的潜水专业或潜水医学专业部门出具的潜水员本年度身体健康的证明;
(三)配备合格的TF-12型通风式潜水装具、JQ83-Ⅰ型潜水装具或其他隔绝式潜水防毒装具各二套以上(含二套)。
(四)配置合格的各硫化氢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气体检测仪及可燃气体和氧气检测报警仪(双功能复合表)各一套;
(五)配备潜水作业通风设备、安全绳、防爆型照明灯具等装具和安全设施及现场急救车辆、消防器材、应急救护物品;
(六)潜水作业的安全业绩证明资料不少于三个单位; (七)建立了潜水作业安全保证体系和应急处置预案。 第七条 “潜水作业安全证”的办理程序
(一)企业向安全专业委员会(丽园路1019号9楼932室)递交《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潜水作业安全证登记表》(附表一,一式三份)和提供本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二)安全专业委员会接到“登记表”和有关证明资料后,在一个月内组织核准工作,填写《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潜水作业核准表》(附表二),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潜水作业安全证”,并报市政协会备案(附“登记表”)和网上公布。
第八条 “潜水作业安全证”实行年度复核制,复核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种。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复核“暂缓通过”,并由安全专业委员会暂时收回“潜水作业安全证”。被暂时收回“潜水作业安全证”的企业,经整改,在半年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一)申请者提供的有关资料证明有弄虚作假; (二)潜水作业中,发现有无证潜水作业人员;
(三)潜水作业时,现场无人员监护或无应急潜水作业装具; (四)潜水装具和检测报警装置存在着严重隐患;
(五)潜水人员未经年度健康状况证明;
(六)潜水作业时,因违章作业发生潜水作业人员死亡事故的;
第三章 潜水作业安全生产自律管理
第十条 潜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潜水作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加强对潜水作业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潜水作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潜水作业现场的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十一条 潜水作业企业在承接市政(公路)工程、养护,潜水作业任务时,应主动出示“潜水作业安全证”原件,经发包单位确认无误后,签订潜水作业合同和安全协议书。
第十二条 潜水作业时,按照《上海市市政工程下窨井、下池、拆封头子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每个作业点应在摸清下水道情况下,制定下井作业方案,并配备能够满足现场安全需要的潜水作业人员、潜水装备、安全保险装置,同时落实施工安全交底和应急处置措施,填写《市
政(公路)工程下窨井(池)拆封头子申请报批表》(附表三),经有关单位部门、责任人员批准后,方能进行潜水作业。
第十三条 取得“潜水作业安全证”的企业,应自觉遵守由各企业共同商定的“市政(公路)工程潜水作业安全自律守则”,规范潜水作业安全行为。
第十四条 安全专业委员会应加强对潜水作业企业的安全业绩考核和自律行为管理,加强安全动态管理,纠正和制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防止施工中毒和淹溺等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市政协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潜水作业安全证登记表(附表一) 2、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潜水作业核准表(附表二)
3、市政(公路)工程下窨井(池)拆封头子申请报批表(附表三) 4、“下井潜水作业合同专用章”样章
上海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 二00四年五月十一日
(附表一)
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潜水作业安全证登记表
登记单位
法人代表
安全员 技术负责人 辅助人员人数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车辆 潜水设备型号 潜水作业人员 姓 名 潜水作业人员 证 号 各类气体检测仪器名 称 台 数 发证单位: 其它安全防护设备设 施 登记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证核准工作小组上海市市政工程行业协意见: 会安全专业委员会核准年 月 日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三) 市政(公路)工程下窨井(池)拆封头子申请报批表
申请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下井(池)地点: 基本 下井池任务: 下井时间: 情况 潜水员姓名: 作业人数: 监护人: 班组长: 负责人:
气体 测试 情况 安全 技术 方案 及 救护 措施 1、硫化氢 2、一氧化碳 3、可燃气体 4、含氧量 5、其它 测试人: 日期: 技术负责人: 日期: 签字: 日期: 下井 池班 组的 申 请 及 报 批 情 况 现场 监理 意见 签字: 日期: 意见 现场 安全 员的 意见 工程 项目 经理 意见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发签字: 日期: 包 承包 单单位 位 意见 意见 注: 1、本表一式三联,报批后由单位,工程项目部、下井作业班组各执一份。 2、情况复杂、危险性大的工程要报发包(业主)单位批准应一式四联。
(附表 二)
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潜水作业核准表
登记单位(盖章)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气体检测仪型生产厂号 家 仪器出厂编号 设备状况 标定日期 探头有效截止日期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辅助人员人数 单位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潜水员姓出身年潜水证发证单本年度健康鉴定专业名 月日 证号 位 状况 医院 潜水设备生产厂出厂日设备状通讯设备状附件及状型号 家 期 况 况 况
施工车辆型 数量 状况 备注 号 通风设备型 数量 状况 备注 号 照明灯具型 数量 号 其他设备 公司安全管理网络: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及执行情况:
空气压缩机 型号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 设备状况 空气过滤器状况 备 注 公司近期安全业绩情况: 核准工作小组人员签名:
安全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签发: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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