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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行政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

来源:九壹网
第一章医院行政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

一、医院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及职责

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参加人员

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药剂科科长、保卫科科长、总务科科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如科长不在,由副职或干事参加。

二、时间、地点

深入科室由院办公室主任和医务科科长分别负责召集,并通知内容,由医务科召集,主管业务的副院长主持,护理部、药剂科参加,主要解决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院办公室召集,后勤院长主持,总务科、保卫科、,主要解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病员饮食、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院长视需要分别参加医疗或后勤深入科室。因特殊情况需改期时,由院办公室、医务科分别通知。周四早8时为行政、业务查房时间。

三、深入科室的重点内容

1、重点是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治安保卫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人和医务人员的意见,改进工作。

2、检查医院工作人员遵守医德情况,并询问病人,视察病房环境。 3、要求病房管理应做到“整齐、清洁、安静、舒适”。 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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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次深入科室必须有文字记录。检查者必须把发现的问题、反映意见、现场决定等如实、全面、认真记录,纪录统一由院办保存,便于查处。

2、参加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衣帽整齐,被查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必须参加,负责介绍情况,回答问题。

3、遇到科室提出的合理问题,由院长当场决定,转所属职能部门负责办理,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应提交院办会讨论决定。

院务公开制度

一、医院的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和依法应受到保护的秘密或隐私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院务公开包括向社会公开和向院内职工公开,医院的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等向社会公开;医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大额设备和药品采购情况、岗位设置及竞岗情况、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等向院内职工公开;

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原则,凡是公开的内容必须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既要合理又要合法;

四、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职工群众和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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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用新闻媒体、医院网站、医院信息、院务公开栏、会议等便利、快捷、有效的形式开展院务公开,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医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医院建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院务公开工作,建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建立以纪检组长为组长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院务公开监督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办室,具体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具体工作实行院长和科主任负责制,由科主任负责落实本科室的院务公开工作和日常管理。 二、加强督导,定期检查

由党总支办公室将院务公开工作列为对科室的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定期对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对院务公开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差的通报批评。 三、公开电话、强化监督

设立院务公开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建议,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

四、定期考核,严格追究

各科室院务公开工作强化,从设立项目、审批到公开实行程序化,设计院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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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任务、职能、要求,定期进行考核,对达不到标准的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五、公开材料备案,方便查询

建立院务公开材料记录将公开的内容形成文字材料档案和电子文档,由专人管理、保存,以备查询。

医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1、医院办公室在办公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完成院长、副院长交给的全院日常行政管理和秘书工作。

2、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坚持党的卫生工作政策和方针,遵守法律法规。 3、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接待热情、态度和蔼、办事不推诿,并经常深入科室,主动为医疗服务。

4、坚持会议制度,做好院长办公会、院周会、职工大会及临时紧急会议等的准备工作及记录工作。

5、负责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的执行,安排好行政查房工作,并做好查房记录。 6、及时认真地做好各种电话、传真、急件的传达、送阅。遇到紧急重大事件要及时转报院领导。

7、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利用和归档工作。 8、认真做好医院上报文件和下发文件的起草、核对、打印、复印和传阅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文件打印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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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做好办公室工作日志,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10、做好医院年初工作计划、中期工作检查,年终检查评比和全院工作总结。 1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及院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并及时总结汇报。

院办主任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督查制度,并督促检查科室工作执行情况,加强医院行政管理工作。

二、坚持院长办公会、院周会制度,并做好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三、负责医院领导下科室制度的执行,安排行政查房工作,做好行政查房纪要。 四、负责医院对外宣传工作,院内宣传工作,负责医院与上级及其他单位的联络、接待工作。

五、负责上级检查、领导视察;负责上级领导和医院协作单位人员的接待工作。 六、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做好承上启下及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及安排领导办公用车。

七、利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管理科室,使之达到办好政务,搞好服务,管好事务的目的。

八、做好年初全院工作计划及年终全院工作总结及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召开全院年度工作总结大会。

九、负责部署安排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并及时总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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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总值班制度

1、医院总值班由院办公室安排,各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办未办事宜。院级领导轮流带班,负责处理总值班难以处理的问题及上级部门的紧急指示,值班时间内保持通信畅通。

2、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3、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班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了解临床收治病人情况。 4、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5、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不能解决,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沟通,相关职能部门应协助妥善解决。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有关领导及带班领导汇报。

6、做好值班记录,周会交班时简要通报值班情况。

7、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重大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8、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办公室同意可安排人调换值班,但不得私自找人代班。

9、每班交班前,打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院委会成员和有关人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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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每月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特殊情况随时安排。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专题会议。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3、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4、护士长例会:由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5、晨会:由科主任和护士长主持,全病房医护人员参加。每天早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6、医院职工大会:由院长及院委会成员主持,每月底召开,总结一月来医院工作以及医院质控检查情况、医院纪律检查情况,传达上级主管部门会议、文件精神。

7、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主持召开,住院患者家属代表参加。每季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和谐医患关系。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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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和规范行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蒲城县中医医院《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相关职能部门(纪检、医务科、护理部等)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示。 二、公示范围: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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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经查实,由纪检部门予以公示。

1、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尚未办理执业注册(或执业变更)以及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擅自独立执业,造成不良后果的;

2、违反诊疗护理操作常规,造成医疗事故并赔偿的;

3、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未经亲自诊查,签署诊断、治疗等证明文件或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 6、无故不及时参加会诊或抢救,造成不良后果的;

7、违反临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定,开大检查、大处方或不按规定使用抗生素、毒麻药品、精神药品,情节较重的;

8、未经医务科批准,擅自到院外会诊或行医,造成不良影响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违反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情节较重的;

11、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不服从上级有关部门调遣的; 13、发生医疗事故或发现传染病疫情,不按规定报告的;

三、公示地点和时间:在本院业务范围内进行公示,一般每次公示3天。 四、除公示外,对违反医院有关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五、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病人及家属和其他医务人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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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规范干部经济管理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审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院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1、各科室的医疗、药品等业务收入应及时足额上交医院财务部门,对弄虚作假、隐瞒收入、私收费等问题,追究科室领导的责任。

2、对设备物资采购及卫生耗材购置活动中违反文件规定的招标、采购程序,给医院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3、医院各科室违反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内容及标准的,造成后果的,按照物价部门及医院的规定,追究其科室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4、在工作中违反规定,对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根据事故原因分别追究项目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项目实施人的经济责任。

5、对违反印鉴管理规定,不按程序办理,私自与对方签定合同的,追究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6、严格执行国家、医院严禁私设小金库的规定,凡违反国家及医院统一财务管理的规定,私设小金库的科室或部门,追究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7、后勤、基建工作按照其职责,在项目的立项、经费的使用、财产物品的管理、各项服务等工作中违反医院的规定,或在上述工作中造成严重浪费,按医院规定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8、财务、资产工作按照其职责范围,违反医院在财务、资产管理方面的规定,在财务收支、大宗物资的购买过程中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和资金浪费的,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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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制度

一、在医院的挂号、诊室、病房等设立便民服务窗口;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台。

二、设立扶贫病房,对到医院就诊住院的城镇居民,只要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农村居民持有特困户救助证者,按扶贫政策执行。

三、对到医院就诊的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只要持有高龄老人优待证,享受优先就医待遇。

四、对到医院就诊的残疾人、军人和急、危、重症患者享受优先就医待遇; 五、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努力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好事;

四、凡在乡镇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务人员申请到我院进修者,只要具备医疗职业资格和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免收进修费。

服务基层制度

一、坚持每年至少选派一批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骨干支援乡镇医疗机构(乡镇协作医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努力实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的目标;

二、医院剩余医疗器械、办公用品无偿捐赠乡镇协作医院。 三、免费培训乡镇协作医院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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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医疗服务队深入乡、村免费为农民群众诊治疾病、卫生科普知识宣传的\"三下乡\"活动,坚持每年深入乡(村)数不少于六个;

五、经常深入挂钩扶贫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义诊宣传活动。

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院总支书记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规定,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并制定具体执行措施。

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安排,保证医院不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三、不定期的对各科室进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理论、节育知识的培训,搞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

四、定期下科室检查和了解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对执行计划生育好的科室进行表扬和奖励。

五、对计划生育工作差的科室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六、院总支书记经常检查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工作。

二、党务建设制度及职责

医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和县卫生局党委各项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协助和保障院长完成医院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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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医院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医院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了解、反映医院干部职工的意见,维护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好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对中层干部的任免、调整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向上级部门推荐干部工作。

八、加强同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联系与合作,支持他们在法律规定的和各自章程内开展工作。

九、领导医院各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等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主持党支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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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持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按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支部大会和院党总支报告工作;

三、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总支的决议,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

四、随时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结合实际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共产党员的民主权利;

六、经常与支委班子成员、科主任、护士长取得联系,主动开展协调与沟通工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做好各项工作;

七、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八、完成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领导班子好

(一)党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实干型集体、服务型队伍的要求,高度重视党员的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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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履行党支部工作职责,加强支委班子建设,支委班子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明廉耻、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目标,强化思想政治 建设,加强党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队伍素质好

(一)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三)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加强党员发展工作,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三、制度建设好

(一)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并在落实制度上下功夫;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建立规范的党支部工作记录簿;

(三)建立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所在科室负责人的联系制度,加强协调和沟通; (四)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五)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四、工作业绩好

(一)围绕医院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努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努力使医院的党员成为医德高尚、服务优良、技术精湛、公道正派、开拓创新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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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履行党支部的职能和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每年至少到乡村或社区开展\"三下乡\"服务一次;

(三)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群众反映好

(一)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依法行医,恪守职业道德,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为民务实、廉洁,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

(二)模范遵守医院向社会服务\"六项承诺\",努力做到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人民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构建和谐诚信医院而努力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无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支委会要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指定培养联系人找其谈话,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加强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三、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后,才能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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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总支班子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党总支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班子成员之间必须按要求开展谈心活动,加强沟通与交流, 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三、在党总支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每位班子成员都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四、党总支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总支书记负责召开,并按要求整理呈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各支部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按照院党总支的工作部署,制定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教育和纠风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督促、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为院党总支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对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行医的典型及经验,弘扬正气,纠正歪风,在全院营造以廉为荣的浓厚氛围。

4、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职工执行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各项规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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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情况,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5、受理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关于党纪政纪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以及建议、反映等。

6、对医院基建工程项目、设备物资采购、干部聘任、职称晋升等重要工作进行监督。

7、建立全院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对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考察,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

8、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9、完成院党总支和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主席职责

一、在院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院党委的各项决议,根据工会的特点,依法开展工作;

二、组织和动员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与合理化建议活动;

三、按要求组织召开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积极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协助医院做好院务公开工作;

四、加强医院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福利待遇,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

六、通过各种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好工会与党总支、院委会的关系和工会与职工群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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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协助院党总支做好创先争优的评比表彰工作,参与中基层以上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

八、积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有益职工身心健康、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

九、完成院党总支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医德医风建设制度及职责

廉洁行医工作制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各科室负责人为部门廉洁行医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廉洁行医负有安排、监督、管理等直接责任。

2、全院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医院下发的《廉洁行医八条规定》,坚决杜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净化医院医疗服务环境。

3、院纠风办负责全院廉洁行医工作的检查和落实,对于检查中查实的违反医院廉洁行医各项规定的人和事,按照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处罚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院纠风办、办公室、门诊部、医务科等部门要认真接待患者投诉,实行首接负责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5、将廉洁行医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重要内容;凡在医疗服务活动中发生的违背医德医风和医疗纪律、严重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将记入个人医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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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廉洁行医表现与科室年中评比以及个人晋升、分配、聘任、评优等挂钩。

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制度

1、加强教育:按照医院统一安排,按时参加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保证。

2、严肃纪律:遵守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服务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明确责任: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本科室医德医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德医风建设的教育和管理,对本科室发生的违反医德医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和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4、严格考评:定期进行医德医风考核,年终进行总考核,考评结果将作为科室、个人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科室和个人晋升、收入分配挂钩。

拒受“红包”工作制度

1、全院所从事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医院纠风工作的有关规定。

2、医务人员必须主动拒收患者和家属的“红包”、物品和有价证券等,更不能借工作之便索要。

3、对于暂时无法谢绝的“红包”等,在24小时内上缴医院纠风办,由纠风办负责转交患者。

4、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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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索要回扣工作制度

1、医院所有从事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医院纠风工作的有关规定。

2、不得借工作之便索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统方费、开单提成等。

3、对于暂时难以谢绝的回扣,必须在24小时内上缴医院纠风办。 4、对于收受回扣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患者接诊、转诊工作制度

1、严禁通过介绍患者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2、严禁利用回扣或提成以及其它不正当手段诱使其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转诊患者。

3、接诊患者必须热情细致,严禁推诿、拒诊患者。

4、实行首诊负责制,对于需要会诊患者有接诊医生负责请求会诊。 5、对确需转诊的患者,须经科主任签字并提交医务科审批。 6、对确需外出检查和治疗和患者需经科主任批准。 7、医疗器械购置必须严格执行医院招标采购之规定。

8、对于患者接诊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医德医风检查工作制度

1、医院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院的医德医风检查工作。 2、医德医风检查采取现场巡查、走访患者和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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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巡查、走访患者每月不少于1次,患者满意度调查每季度1次。

3、医德医风检查内容包括医务人员的仪容仪表、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就诊环境以及是否存在收受红包、回扣、提成、推诿患者等以医谋私、违纪违规等行为。

4、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于违纪违规行为视其程度采取现场纠正、批评教育等处理,情节严重者按照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处罚规定》严肃处理。

5、医德医风检查结果与科室、个人奖惩、评优挂钩。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一、全院所有在岗干部职工必须参加医德医风考评。考评实行医院考评委员会、各党支部、科室(个人)三级联合考评的方法,在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科室初评和党支部联评,最后提交医院考评委员会集中考评出个人医德医风等次。

二、医德医风考评按照不同岗位进行分类考评。医务人员主要从服务态度、廉洁行医、团结协作三个方面进行考评;行政工勤人员主要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三、考评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力求事实求是地反映每位干部职工的医德医风表现。

四、考评结果分为高尚、良好、合格、低劣四个等次。

五、医德医风考评每年进行一次,由医院纪检监察室统一组织。考评结果存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六、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考评对象的聘任、晋职、晋升、评优等挂钩。每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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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为医德高尚者予以奖励;对考评为医德低劣者,取消下一年度评优晋升晋级资格。

医院纠风工作处理程序

一、认真登记。接到来信、来访及举报后,应立即认真填写纠风举报记录本。分类转交各有关部门查处。属医疗质量问题转交医务科查处;属价格及收费问题转交财务科查处;属医德医风问题由纠风办负责查处。

二、及时呈批。对受理的举报事件及了解过程及时呈送分管领导批阅。 三、调查处理。及时与相关科室主任及护士长联系调查、了解、落实相关问题,督促相关科室拿出书面意见。及时将调查结果呈报院领导。具体处理按照医院有关制度进行。

四、信息反馈。坚持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做到一般问题(如药费、服务态度等)在三天内给予答复,违纪问题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答复期限,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举报人。

五、奖罚并举。在处罚违规违纪人员的同时,对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

廉洁行医八条规定

根据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廉洁行医规定: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以各种名义相送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二、医务人员不准接受药品、试剂、医疗器械等生产、销售者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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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而收取回扣、提成。

四、全院各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五、全院各科室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不准科室设立“小金库”。

六、全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七、不准违反国家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八、医务人员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处罚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有效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完善防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卫生厅和县卫生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中的红包、回扣,是指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物资购销、基建和设备采购等活动中,非法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支付凭证和吃请等;在医务活动中收取的临床促销费、开单提成费、处方费、宣传费、转诊费等;接受药械商为医务人员提供的免费旅游、招待以及参加未经医院批准的学术活动;为药品经营企业或其代理人进行处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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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药品、器械、材料使用情况及数量,收取的开单费、统方费、提成等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 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或回扣,如经查实有以上行为,除责令收受者如数退还非法所得外,同时给予以下处理:

1、处以当事人所收红包或回扣5—10倍罚款。

2、责令当事人做出深刻检查,同时处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和职称晋升资格,当年医德考评为低劣。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吊销处方权、直至吊销执业资格证等处罚;当事人是中层干部的,同时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当事人是党员的,同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当事人属于临时合同人员的予以解聘,属于进修和实习人员的辞退。 5、因患者或代理商执意相送,当时难以谢绝者,必须在24小时内退还或上缴医院纪检监察室处理,逾期不缴按收受红包、回扣处理。

6、个人收受红包、回扣或其它非法所得者,扣所在科室当月综合考评医德医风分值10分,取消该科室和科主任年终评优资格,同时追究科室主任管理责任。

7、科室集体收受回扣或私分药品、器械进科费等,一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所得外,扣所在科室当月综合考评医德医风20分,取消该科室、科主任和其他当事人年终评优资格,同时追究科室主任管理责任。

8、收受回扣、红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药剂科、、总务科(设备科)、项目办等行政科室为主管药品经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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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采购和工程项目等业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接待并洽谈有关业务。严禁其他科室或个人私自接待药品经销、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的业务代表,一经查实,对当事人处以全院通报批评、扣所在科室医德医风分值20分等处罚。

第四条 严禁医药代表在诊室或病区进行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严禁医院工作人员收受药品经销商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开单费、统方费、提成等,一经查实,按以下条款处理:

1、立即停用该药品,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违规商家承担,同时对该药品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2、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对该药品供应商处以停用药品、扣除保证金、缓付或停付药款等处罚,终止与该经销商的一切业务关系。

3、对于向药品经销商提供药品销量或进行统方的当事人,立即调离现岗位,如有收受统方费等行为,按第二条规定处理。

第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分解项目、巧立名目乱收费。如有违反,安以下条款处理:

1、责令科室(或个人)将违规多收部分的金额如数退还患者。

2、处以科室(或个人)违规多收部分金额2倍的罚款;扣除科室综合考评医德医风分值10分,取消科室和当事人当年评优资格。

3、科室主任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六条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减、免医疗收费项目或标准,未按医院规定程序私自减、免收费造成漏费者,一经查实。责令当事人或科室将减、免收费部分的金额追回,上缴医院,对科室及个人处以私自减免金额的2倍罚款,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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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科室当月医德医风分值10分。

第七条 所有诊疗费用必须按规定由医院收费部门统一收取,任何科室(或个人)均不得私自收费,如有违反,除责令当事人如数退还私收费用外,同时参照第二条之规定处罚。

第八条 严禁搭车开药、搭车检查、搭车住院、乱开大处方以及开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物和检查,一经查实,除责令当事人如数退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搭车住院者所发生的费用外,同时参照第二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按临床用药规范合理用药,开大处方、开贵重药或开与病情无关的药物和检查的行为,给予当事人全院通报批评、暂停处方权3—6月等处罚。

第九条 医务人员违反医院有关规定,向患者出具假证明或假病历者,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暂停处方权3—6月等处罚,取消当事人当年评优资格,当事人当年医德医风考评为低劣,并自行承担因此而带来的法律等后果。

第十条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在院内使用、销售(代售)药品、保健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一经查实,除没收其违规收入外,同时处以违规收入2倍罚款,取消科室、科室主任和当事人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在本院能满足患者诊疗需求的情况下,严禁私自介绍病人到外院检查、取药和住院治疗,如有以上行为并收取好处费,一经查实,当事人的行为将视为收受回扣,按第二条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医疗服务中,对患者冷、硬、顶甚至恶语伤人或动手的不文明行为,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当事人必须向患者赔礼道歉,并处以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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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100元罚款。对于查实确有服务质量问题而引发的患者投诉,每发生1起扣科室医德医风分值10分。对于屡次发生确有服务质量问题而引发患者投诉的科室(个人),给予该科室(个人)全院通报批评、取消科室(个人)年度评优资格等处罚,同时科主任要承担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对拒绝诊疗病人的医务人员,给予其全院通报批评、扣所在科室医德医风分值10分的处罚;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当事人全院通报批评、年度医德考评低劣、招聘、扣当事人所在科室医德医风分值20分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医院设立医德医风举报箱及投诉电话: 医院办公室:0913——7208305 纪检监察室:0913——7208303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措施

为加强医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病人第一的思想,使医务人员增强职业道

德和廉政意识,遵纪守法,特制定医德医风建设措施如下:

一、每年制定医德医风建设计划,并将其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与各级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联系起来,与奖金挂钩。

二、结合政治教育对职工进行系统的医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德规范、《实用医学伦理学》,注意抓典型,以点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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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提倡四种精神,即主人翁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及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开展全程优质服务活动,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一代医务工作者。

四、认真抓好青年职工的岗前教育,组织观看医德规范教育录像,举办职业道德学习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五、抓典型树新风,及时对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弘扬正气,抵制邪气,敢于同不符合伦理道德的人和事作斗争,真正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高度的荣誉感及责任感。对涌现出的优质服务标兵,进行大力表彰。激励广大职工争做合格的白衣战士.

社会监督制度

一、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人专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四、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五、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一)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和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二)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三)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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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五)公开本院人员姓名、职称、学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六)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七)公开张贴致病人及家属的公开信,阐明医院服务宗旨,明确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

抵制拿药品回扣和统方的制度

1、继续深入开展“爱岗敬业、优质药学服务”活动,做优秀的药学工作者。刻苦钻研、甘为人梯;乐于助人、关爱患者;廉洁自律、淡泊名利;恪尽职守、无私奉献。

2.在药剂工作中,全科员工应严格执行卫生部纠风工作“八条行业纪律”和省卫生厅纠风工作“九条禁令”和有关廉政规定,奉公守法,勤奋工作,自觉抵制拿药品“提成”、“回扣”和“统方”的违法行为。

3.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药剂工作业务素质,改变过去的知识面窄、单面手的局面,有效遏制拿提成回扣和统方的不良风气。

4.各部门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要把精力放在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照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和医院要求,搞好药学继续教育,积极开展科研,撰写论文,参加学术讲座,完成规定的学分。

5.充分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督促作用,每月到药库、药房,落实医护患者投诉,坚决纠正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状况,把拿药品“提成”、“回扣”和“统方”的源头渠道堵死。

6.若经查证核实在药品购销活动中拿了“提成”、“回扣”和“统方”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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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四、财务科管理制度及职责

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合理收费。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进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及专项费用的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按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

四、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加强现金管理,当日收取现金当日交存银行。个人私用不得借公款,因公出差借款者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及院领导批准,返回后及时办理结算手续,超过两个月不予办理者,可从本人工资中扣还。

六、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财产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七、及时清理各种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八、妥善保管好各种会计资料,按期办理档案归档手续。 九、组织财会人员政治学习,会计人员的考核和配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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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长职责

一、具体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定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三、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收入、支出的管理工作,坚持审批制度,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

四、根据规定,按月、季、年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说明报告期内财务收支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会同药剂科、房产科、器械科、总务科等部门,加强对固定资产、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六、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加强事前监督。 七、负责对医院有关部门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组织财会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负责会计人员的任用和调配。 九、管好物价收费工作,监督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及时申报各种新增收费项目。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医院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各项会计事务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医院会计制度办理,医院的经济业务活动实行统收统支的原则,一切经济收入统一由财务科管理出据,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收取,违者实行经济制裁,收一罚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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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院各项支出,必须经主管院长审查执行,院长审批:壹万元以上由办公会讨论后方可执行。

三、根据医院预算和事业发展计划,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合理安排资金,各种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范围。

四、医院所用门诊收据,住院收据,各种收款收据及有价证券统一由财务科管理,严格领发登记制度,用后交回备查,不能随意销毁。

五、医院大型、贵重仪器的购置和各类大型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改建,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议,并提出两个以上方案,经办公会议充分讨论批准后,由主管院长签字,方可实行。

六、医院的药品购置按照目前市场经济情况暂定库存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的销售量。每月采购计划必须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付款时必须由药品会计根据发票及入库单详细核对,经财务科稽核人员核准金额,如超计划需证明,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按照医院存款情况分起付款。

七、一切经济合同(包括承包、修缮、订货)必须附有详细资料,经办公会讨论批准。各种修缮、购置必须有资金使用的预算,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办理,交财务科核准数字后,按照合同规定付款。

八、医用小器械及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购置,必须按月报采购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按照发票及入库单财务科进行核准后方可付款。

九、各种需购置及零星开支(包括办公用品、印刷品及科室所需的被服、劳保用品等)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报告,交总务科先做出用款计划,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进行采购,财务科根据计划用款情况进行核对后转款,没有计划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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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科研、教育经费支出,必须由科室提出申请,医教科按照医院科研、教育发展计划作出详细安排,报主管院长审批方可实施。

十一、外出参观、学习写清地址、时间、行走路线,经所在科室、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返回后两周内清理报销手续,财务科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报销,如逾期不清理者,财务科有权从次月开始由本人工资中扣除。

十二、水、电、电话及血费等采取无承付划拨的款项必须事先办理协议书或供需合同书,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所付款项的发展及结算单应由主办科室主管人员核对,办理有关签字手续后,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

十三、凡每月发生的经常性费用,如工资、临时工工资及各种补贴,保健津贴、夜班费、交通补贴、取暖费、房租补贴、独子补贴、遗嘱费、丧葬费、抚恤金等,应由各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通知财务科核发。

十四、医院交纳的各种税金、贷款利息和罚金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主管科室办理申报,申办手续,经主管院长审查后,方可付款。

十五、医院各部门,因工作关系需接待或招待用餐等,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大型会议费等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核定用餐标准,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财务科方可付款。

十六、各种购物、用餐、住宿等票据必须是财政监制的正式发票,经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销,未经财政监制的收款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财务科有权拒绝报销。

稽核制度

一、加强法纪教育,增强法律观念,严肃财经纪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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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必究。

二、按照规定,审查各项经济业务计划、协议、合同等执行情况,审查计划指标的计算是否正确,计划是否切实可行,发现问题,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计划外或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事务是否真实合法,手续是否完整无误,数字是否清晰正确。所有报销发票必须有主管、经手、验收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销。

四、记账凭证的审核:根据发生的业务,审核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摘要是否简明扼要,借贷金额是否相符正确。

五、会计帐薄的审核:审核使用帐薄是否符合规定;帐薄经管一览表和目录内容填写及印鉴是否齐全;记帐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数字是否正确,字迹是否清晰;复核结帐是否定期进行,现金帐是否日清月结,银行帐是否按期同银行核对并余额核对相符,未达帐项是否核对清楚。

六、会计报表的审核:编制报表种类是否齐全,封面和报表日期等内容是否完备,签章是否齐全;报表内容是否完整,各个数字是否衔接,补充资料是否填列齐全;复核数字是否正确,报表数字和帐面数字是否相符,帐表一致,有无篡改会计报表的情况;报表是否编报及时。

七.严格复核现金收付业务,收费人员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收据必须复写、记名加盖公章,日期、金额填写清楚,收款人员签名,并做到日账日清,不拖欠,不挪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八、会计人员认为是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财政、审计、税务等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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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安全保卫制度

为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财务科特制定以下安全保卫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和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一)财务机关的现金只能保留银行核定的库限范围,超过要及时送存银行。

(二)门诊、住院收费处只准保留允许数额范围的现金,当日收取的现金必须上交财务科送存银行。

二、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下班要关水、关电、锁好门窗,保险柜钥匙要专人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发现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财务档案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应归档的一切单据和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四、财务科微机要有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为了保障数据安全,未经允许严禁他人使用电脑及局域网络接口。

五、各收费处要妥善保管好收据、医疗收费章和各种有价证券。 六、出具支票或发票必须填写金额。

七、各收费窗口必须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会 计 职 责

一、在财务科长领导下,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二、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三、及时、正确的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表对口,并认真分析,有情况,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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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四、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五、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六、管好会计档案。

七、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财务部颁发的“医院会计制度”和有关会计法规。

出 纳 员 职 责

一、在财务科长领导下,做好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的收付,并随时记帐,每日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二、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三、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和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四、每日将住院部、门诊部的业务收入及时收缴,并当日存入银行。 五、每月终及时按电脑记费和个人收费对帐,确保资金全部上缴。 六、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核 算 员 职 责

一、在财务科长领导下,做好全院工资核算、收费票据、挂号票据、智能IC卡的保管及管理工作。

二、做好医保患者及自费患者的出院结单、费用清单的管理工作。 三、认真做好收费票据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所有患者及有关执法部门的费用查询工作。 五、做好全院收入汇总及各科材料消耗的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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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做好智能IC卡的保管及管理工作。

收费处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收费处工作,严格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方便患者,对待患者和蔼,解释耐心,不得恶语顶撞患者。

二、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完成任务,及时办理急诊挂号、住院手续,不得无故拒收或无故推诿患者。

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准时打开窗口,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随意关窗口和串岗。

四、认真工作,唱收唱付,防止差错,收费员每天下午上交收费款,不得借故迟交或不交,除留足备用金外,其余全部上交,否则责任自负。

五、收费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岗。 六、夜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未到时,值班人员不得离岗,以免造成脱岗、漏岗;如因脱岗造成被盗等情况,值班、接班等人员各负一半责任。值班室不得留人闲谈,更不得留人过夜。

七、夜班人员应向住院处白班人员交清所有手续,不得有误。

八、财务人员要廉洁奉公,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妥善保管好现金,严禁外借、挪用公款。

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号,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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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重新挂号。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不需重新挂号。 6.初诊、复诊病历,由患者直接送至就诊科室。 7.按病历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收费处退费制度

一、门诊、住院收费的退费:不得自收自退。

二、门诊药费的退费:必须经药房负责人签字、财务科长签字后,收费处方可退费。

三、门诊、住院病人检查、治疗费的退费:必须经相关科室的主任及当事人签字、财务科长签字后,收费处方可退费。

四、门诊、住院收费员项目打错需要退费的退费:必须经科室负责人、财务科长签字后,方可退费。

关于处理价格投诉管理规定

一、受理范围

1、上级及物价检查机关检查发现的。 2、群众举报揭发的。 3、科室和个人自查自报的。 4、其他应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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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决办法

1、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建立投诉台投诉电话。

2、科室能够自行解决的投诉,应自行解决,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及时向物价管理小组报告。

3、物价管理小组接到报告后,指定专人办理,立即向科室及患者进行调查,并依据有关的物价管理规定,及时处理。如遇疑难复杂案件,最长不能超过一周时间。

三、处罚原则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制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为处理准则。

2、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3、严肃、认真、慎重处理。

4、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人员,处罚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价格公示查询实施办法

为规范我院价格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特殊医用卫生材料和药品价格透明度,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医疗机构价格公示实施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价格公示内容

1、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最高限价、实际执行价格、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说明等。

2、特殊医用卫生材料价格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品名、规格、供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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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计价单位、购进价、销售价、备注等。

3、药品价格公示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最高零售价、实际销售价、供货单位等,对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应在“说明”栏明示。

二、价格公示的方式

1、在收费处、药房、医疗、医技科室的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价目表公示常用价格。

2、在门诊导医台,放置价格文件进行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

3、在门诊大厅放置壹台触摸电脑进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公示。 4、在门诊大厅设置电子滚动显示屏进行药品价格的公示。 5、在住院部各医疗工作站免费向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

6、在住院部各医疗科室显著位置实行公示牌上墙制度,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具有更强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性。

7、在病房全面实行“费用清单”制度;每个科室保存一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文件,便于患者的查询和监督,全面贯彻价格公示制度。

三、医疗服务价格、特殊医用卫生材料、药品价格发生变动时,在执行新价格前,及时调整公示内容。

四、对不按本办法执行价格公示的科室,医院将严肃处理。

特需医疗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医疗需求,进一步做好特需病房的收费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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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特需病房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科室所设置病房总数的20%。

二、凡需开设档次病房的科室,均需提交书面申请,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核、县物价局批准后方可开设。

三、特需病房的设置、配备及收费按照标准执行。特需服务支出由患者自负,公费医保病人需注明不予报销字样。

四、特需病房收治病人需事先征得患者同意,不得强制执行。

五、设立特需病房的科室,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范围收费。

六、收费科室必须在收费场所挂牌公示主要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卫生、物价及患者的监督。

医疗服务价格实施办法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坚持执行物价管理政策,是医院医疗服务工作正常进行的根本保证。因此,依据省、市有关医疗服务价格及我院物价管理制度,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凡是本院有医疗收费行为的检查或治疗科室,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省、市物价政策及院物价管理制度,在院物价管理小组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照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收费,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自立项目或提高价格标准。

二、各科物价员,在院物价管理小组指导下,负责本科室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整理和执行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陕价费发(2002)51、(2002)52号、陕价费调发(2003)15号、(2004)39号文件精神,并按照规定的项目价格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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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医疗服务,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分解收费内容、重复超标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如检查或投诉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科室,院物价管理小组根据本办法追回非法所得,并对违反规定的医疗科室及人员严肃查处。

三、门诊检查、治疗科室收取病人检查、治疗费用后,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进行检查和治疗时,应由科主任及当事人签明退费原因,经财务科长签字后,及时到收费处办理退费手续。

四、如各科因工作失误而发生的多收费、重复收费,由院物价管理部门予以查处,退费款项均由该科室负责承担

五、各科室均须在其显著位置公示其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

六、服从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是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配合物价部门做好院内收费的管理工作。

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医疗收费透明度,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和医院声誉。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不断加强教育,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遵守《价格法》的自觉性,树立救死扶伤的道德观,倡导廉洁行医。坚决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的现象。

二、进一步完善物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管理要做到“三有三统一”,即:有物价管理制度,有领导负责收费工作和专、兼职物价员,有收费公示、查询制度和措施;专人统一划价,财务科统一收费,使用统一收费票据。对于不按物价规定标准收费,擅自定位收费和私收费行为将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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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在各病区设立扶贫病床,科主任可根据患者实际困难,适当减免治疗费等服务性的费用。

四、建立监督约束机制,设立投诉台投诉电话,对病人的查询,投诉。物价小组指定专人办理,并依据有关物价管理规定,立即调查,及时处理,尽快答复患者,最迟不得超过一周。

五、医院所有检查、治疗、化验、药品等费用均应做到收费处、住院处交费,任何科室无权直接收取现金,否则按私收费处理。

物价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规,强化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依法规范收费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规,管理政策和收费标准。

二、在本院物价小组领导下,确立专职物价员负责物价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增服务项目价格等事宜和资料。

三、医院一切收费项目和标准,均应在物价管理小组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实施,任何科室与个人不得擅自乱收费。

四、新增仪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应及时通知物价管理小组,按程序申报,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医院在未接到上级部门调价通知前,不的擅自确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建立健全医院物价管理档案,积累资料,完善物价管理。

五、总务科(医疗设备科、卫生队)管理制度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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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科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对分管院长和院长负责。

2、总务工作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职业道德教育。 3、总务工作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教育效果,寓教于识,寓教于乐。 4、认真执行院工作回报制度,每天下午下班前各班组向总务科回报当天工作,总务科每周向分管院长回报,应急情况及时回报。

5、各班组每月向总务科书面回报当周工作.

6、服从医院整体安排,按时参加医院各项公益活动,(包括会议、学习、考试、检查等)不准无故缺席和迟到。

7、认真做好“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的后勤供应和服务工作。

8、积极参加医院安排的急、难、险、重任务,发挥后勤工作的职能作用。 9、严格执行总务科各服务班组应急预案,发生情况及时解决,不准延误医院正常工作运行。

10、不准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收受财物、吃请、要回扣。 11、总务工作执行医院各科职责负责制,奖惩按医院规定执行。

总务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总务科的行政管理工作,全权处理本科各项事宜。 二、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政治和业务,教育职工树立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坚持下送、下查、下修制度。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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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服务质量。

三、负责统计划维修房屋及设备,负责物资供应,职工病员膳食。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供应,保障职工病员生活及医疗工作需要。

四、负责审批总务科经费开支计划及报销手续。做到:严格把关,符合财务规定。

五、负责总务科内的人事调调整及人员调进调出工作及临时工的聘用审批工作,做到:按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因才使用。

六、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做到:年有计划,月周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半年有小结。人才培养有计划,有安排。

七、监督检查全院房屋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做到财务齐全,账物相符,每年清查对帐一次。

八、负责完成院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电工班工作职责

一、电工班必须树立面向医疗,为医疗服务的思想,积极做好医疗用电的正常运转。

二、保证医院配电室、电流线路、动力设备等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线路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三、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坚持下查、下修、每周二次,每晚值班人员巡视病房一次,并做到随坏随修。

四、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使用、检修制度,保质保量、安全的完成本职工作。 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搞好工作现场卫生,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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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做到优质服务,爱护工作具设备。

六、认真做好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配电室安全管理措施

一、配电室应有足够的、并经试验合格的安全用具,如高压试电笔、绝缘操作杆、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等。

二、配电室接地线应编号,各类标志牌和标志应齐全,遮拦符合规定要求。 三、配电装置各类连锁做到简单、安全、可靠。 四、保持室内清洁,并有适合于电气设备的消防装置。

五、配电装置的运行方式,应按供电部门的规定执行,以保证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

六、配电装置的引接线和母线应涂黄、绿、红色以示A、B、C的相序标志。 七、有两个及以下电源进线的用电单位的配电装置,在未经供电部门同意和核对相位前,不得随意并列运行。

八、严格遵守各项操作制度,禁止外人进入配电室。

反人身触电事故十条措施

1、严格遵守停、复电联系制度,不准约时停、送电。 2、停电检修工作前,要进行验电试验,挂好短路接地线。

3、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监护制度。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成员宣读工作票,交代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4、绝缘工具要按规定期和按标准进行检查试验。

5、凡双电源单位(包括自备发电机)必须加装双电源联锁装置,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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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倒送电。

6、彻底整改危机人身安全与不合理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消除事故隐患,对新装,改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严格履行验收制度。不准乱拉临时线。

7、低压带电工作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并有人进行监护,登杆时要戴安全帽、安全绳和线手套。

8、建立健全配电设备的编号标志、警告牌、联锁和遮拦,防止误碰带电设备。 9、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

10、可移动的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前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电源线,站在绝缘垫上。电源线绝缘要可靠,移动要方便。

水工班工作制度

一、负责全院室内上、下、水、气、管道维修工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定时下科室,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查房有记录。 四、要爱护公物,节约原材料。

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本职工作,为发展我院医疗建设做贡献。

电梯班工作制度

一、电梯正常运行时间: 病 房:早7:00~晚11:00

二、手术病人乘坐,司乘人员必须亲自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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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挂牌上岗,衣帽整洁,保持电梯内卫生,扶老携幼,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四、乘坐人员必须听从司乘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物,先下后上,老弱病残优先。

五、严禁乱按猛撞按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付修理费用。

六、非司乘人员不得随意开启电梯门锁,运行电梯,造成事故,照价赔偿并负法律责任。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 二、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新建、扩建的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 四、建立健全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

五、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锅炉房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锅炉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命令,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2、熟悉本职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任务,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1)值班员:要全面掌握并合理安排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各项事宜,熟练地组织生产、督促和检查各生产岗位运行人员做好各自本职工作,准确迅速地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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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处理锅炉运行事故。

(2)司炉人员:要正确地进行运行参数和燃烧的调节操作,保证锅炉设备和附件正常运转。在额定容量内,满足用汽部门所需的蒸汽质量和数量,并做到经济运行。

(3)水处理人员:应使软化、除氧、盐和水系统等设备正常运转,,并熟练地进行调整和管理,保证供应合格的给水,使锅炉无垢、少垢运行。

3、严格遵守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互相监督,认真做好运行记录,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以便排除和调整。

4、维护保管好本职岗位所属的各种设备之附件、仪表,保证其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

5、注意安全操作,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整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二、锅炉运行人员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包括交接班时间的规定;交接班人员应将本班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工作情况口头和书面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必须对锅炉及附件按照交班情况亲自检查一遍,其检查内容有:

1、锅炉汽压、汽温、水位和气源正常。

2、安全附件灵敏可靠,监测仪表和辅助设备运转正常。 3、气压和燃烧正常。

4、操作场所清扫整洁,设备擦试干净,工具存放整齐。 5、运行记录填写认真完整。

6、在交接班时,如正遇发生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交接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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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班人员积极协助处理事故。

7、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也不能把运行的锅炉交给喝酒的或有重病的人去操作。

8、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达现场,未办好交接班手续时,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9、交接班双方都应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 三、锅炉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制度

锅炉正常运行时,运行人员应注意对锅炉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其检查内容有: 1、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以及测量仪表等,应灵敏可靠,指示准确,无跑、冒、滴、漏现象。

2、定时或在看火时,观察炉内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有无异常现象,倾听炉内有无异常声音。

3、锅炉的炉门、前后烟箱门、底座有无裂缝、变形、烧红等不正常现象。 4、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及阀门、有无漏气、漏水现象。 5、各转运机械,应灵活并无异常,水泵的转轴润滑四正常。

6、如发生异常现象,需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若暂时不能处理,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加强监视,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防止扩大。

7、保护设备各部位和工作场地及周围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道路畅通、光线明亮。

锅炉房安全管理措施

一、严格遵守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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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熟悉本职工作操作技术规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三、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锅炉安全状况和经济运行各项技术,熟练操作,准确迅速地处理锅炉运行事故。

四、司炉人员要正确进行运行参数和燃烧的调节操作,保证锅炉设备和附件的正常运转。

五、严格遵守锅炉房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排除,不得带故障运行。

六、安全操作,文明生产,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整洁卫生。

污水处理房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班、严守岗位、尽职尽责、遵守规章制度。

二、工作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严格按照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三、设备操作间必须做到整洁。

四、每日定时开机,开机时观察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五、操作中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每日认真准确填写运行、检测、管理记录。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一、总务科依据《食品卫生法》和《经济责任承包协议》对职工食堂进行监督管理。

二、指导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保障职工就餐。

三、监督食堂根据季节经常变换饭菜花样,进行食物品种调节,努力提高烹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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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做到职工满意。

四、监督食堂严把米、面、油、调料等原材料采购关,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到相应证件齐全。

五、保证食堂基础设施、餐饮设备完好,监督其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等工作。

六、保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齐全,做到餐具清洁消毒、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工作衣帽配戴、食物残渣处理、操作间餐厅保洁消毒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中心供氧室工作制度

1、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中心供氧室。

2、工作人员进入中心供氧室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许在室内打火、吸烟。

3、工作人员每天检查氧气流量表,及时更换氧气筒,检查压力房副压力是否正常,更换机房的冷却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氧气筒内氧气不可用尽,压力表指针降至5kg/cm2时,即不可再用,防止灰尘进入筒内,于再次充气时引起爆炸。

5、对未用或已用空的氧气筒,应分别悬挂“空”或“满”的标志,以便及时调换氧气筒,避免急用时搬错,影响抢救病人。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用氧安全,切实做好“四防”即防震、防火、防热、防油。氧气筒内的氧气是以14.71Mpa的压力灌入的,筒内压力很高,因此在搬运时避免倾倒撞击,防止爆炸。氧气筒应放于阴凉干燥处,在筒周围严禁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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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易燃品,至少距火炉5m,暖气1m,以防引起燃烧。氧气表及螺旋口上勿涂油,也不可用带油的手拧螺旋,避免引起燃烧的危险。

7、中心供氧室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清扫、通风一次。

氧气供应室安全管理措施

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室内,氧气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操作。 二、室内经常通风,冬季室内应保持在18度上下。

三、严禁烟火,设备操作需明火时,必须将所有氧气瓶移出室外,系统内的氧气必须彻底排除。

四、操作人员不许穿带钉鞋,不得带火种和易燃物品进入氧气室,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

五、氧气供应室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及开关,门窗应朝外开并加防护。 六、操作人员必须熟练供氧流程和减压器的使用方法,具备熟练安全操作技术。 七、严禁双手及衣服沾有油脂或戴有油脂的手套操作设备,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经脱脂处理。

八、氧气供应室的工具应固定专用,不得随意借出或挪作它用,以免沾有油污。 九、氧气瓶在装入汇流排之前,应将气瓶出口清理干净,开关阀门时,动作应缓慢,使用后的瓶内应保留不低于0.1Mpa的余压。

十、用后的氧气瓶和待用的应分开存放,氧气瓶运输和装卸时,应戴好瓶帽。 十一、严格交接制度,做好使用记录。

十二、定期检查设施及气瓶,严格按照《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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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间保洁制度

一、清洁程序:

(1)早上上班时保洁员应对卫生间进行初步打扫,用毛巾擦洗隔挡及墙面、窗槽、台面,用结厕净及厕所刷洗便池,再用拖把拖净地面。

(2)保洁中,要及时拖擦由于使用溅到厕所地面、洗手台台面、镜面的水迹。 (3)下班时,应及时对卫生间进行彻底清洁。用清洁剂、消毒剂及专用清洁工具冲洗马桶和便池,然后加清洁药水,用百洁布、毛巾等进行擦洗,直至把地面、门窗、窗台、隔板、墙面、镜面、洗手池台面等彻底清洁干净。

(4)补充芳香球,用拖把拖净地面。 二、卫生标准

(1)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头发、无意味、无水锈、无误垢。 (2)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3)镜面保持明镜、无灰尘、无污迹、。

(4)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浮灰、无水迹、无锈斑。 (5)保持卫生间无蝇、无、空气清新。 三、注意事项:

(1)作业人员要注意自我保护,作业时带防护手套和口罩,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清洁剂损害皮肤。休息或作业完毕后,应用肥皂洗手。

(2)清洁卫生间所用的器具应专用,使用后应定期消毒,并与其他清洁器具分开保管。

(3)作业时,应对现场竖立“正在清扫”告示牌,提醒注意并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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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卫生间内的通风,按规定开关通风扇或窗扇。

护工工作质量标准

一、每天提前1.5小时上班,治疗前搞好病区卫生,上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准乱窜岗窜科室。

二、每天彻底打扫病房、走廊;拖地三次,抹床头柜三次。床头床尾物品放置整洁整齐规范化。病员出院后,要立即整理好病房卫生,进行终末消毒,病区随脏随时打扫,每天下班及时倒掉垃圾。

三、每周彻底擦洗门窗、玻璃、墙壁一次,经常保持干净,经常保持厕所,水房管道畅通,无异味。

四、管理好病人用物,与疾病无关的药品一律不准在病室内堆放,保持病室整洁。

五、每天拖楼梯,确保无烟头,保持每周擦洗楼梯道栏杆一次。 六、说话和气,不与病人吵架闹事。

七、积极参加所在病区的各种会议活动,服从病区护士长的管理,积极主动搞好工作。

以上各条由所在科室护士长考核检查,违者酌扣当月浮动工资。

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凡本院属于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的医疗设备、仪器、器械及卫生材料,均由设备科统一计划、采购、调配、发放、维修和管理。其中具有中医特色的治疗设备应优先购置和满足。

二、各类设备、仪器、器械及卫生材料的购买均须按《蒲城县中医医院医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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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和卫生耗材购置的暂行规定》执行。

三、购入的贵重仪器、设备应有院领导和有关科室检查验收。同时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开箱工作。凡不符合要求时由设备科负责办理索赔事宜。

四、各种购入、调入的医疗设备、卫生材料,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账账相符。

五、全院各类设备、仪器等报废、报销、变价、转调均由设备科统一办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行办理。

六、经常深入各科室,进行设备、仪器的检测、维修、保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各类设备检查、核账工作。

医疗器械、仪器维修制度

一、本院所有医疗器械、仪器(以下简称器械)均由总务科负责维修,维修人员应尽量缩短维修期,及时交付使用。

二、器械的日常保养,外部调整由器械的使用者负责。

三、凡属固资的器械,使用者不得自行开机修理或私自请外单位修理。 四、器械发生故障,由使用科室通知设备科,由维修组负责及时派员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如属急用的器械均可在三小时内检查处置。

五、器械维修登记内容应包括送修日期、名称、规格、故障情况、损坏原因、处理结果、更换零部件、修复日期、使用人、备注等。

六、总务科维修人员对器械定期进行巡回检修,及时掌握器械的使用状态,保持全院器械高完好率。

七、鼓励维修人员对器械进行小改小革,经领导批准后再上机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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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科人员不得利用公物干私活。

医疗设备、器械更新报废制度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仪器、器械应予以报废更新。 1、使用多年,在市场上已属淘汰产品,无配件供应的。 2、老产品对安全、质量已无保证的。

3、属计量仪器、器具经鉴定已达不到精度标准的。

4、需要消毒的器械,表面锈蚀,严重变形,达不到消毒目的的。

5、由于技术进步,生产发展,已不能适应临床要求的机械设备八年以上,仪器五年以上,贵重精密设备十年以上。

二、医疗设备、仪器、器械报废,应由科室填写《报损审批表》经医疗设备科组织鉴定,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报财务科销账。

三、医疗设备、仪器、器械报废审批: 1、所有固定资产报废须经院长办公会同意。

2、三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报废,使用科室须写出报废原因说明。

四、医疗设备、仪器、器械报废后,应由设备科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残值。

医院维修工作管理制度

一、在总务科的管理下,负责全院的日常维修工作。正确树立面向医疗、配合临床,为医疗一线服务,为患者服务的思想。

二、加强对维修人员的专业技能服务意识的培养和提高,鼓励他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思路,做好医院的日常维修工作。

三、维修人员必须做到随叫随到、及时修理,在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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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操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维修后现场干净整洁。

四、在维修材料的使用上,严格把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资质、由商标、无公害、无污染、优质价廉的产品,确保维修质量。

五、维修人员在维修后要请被维修的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离开。并于每月20日前将维修单上报总务科汇总、制表,由主管院长签字审批,报财务科进行核算。

六、加强对维修工作的审计,确保维修工作能执行国家维修定额的标准,使维修资金使用的合理、规范。

医疗器械购置管理办法

一、医用材料要实行计划预算,避免盲目购进积压,各使用单位要按照工作量所需,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设备科列入采购计划,以保证按量供应。

二、各种材料的补给量,要和所补材料所产生的技术、经济效益相挂钩,产生明确数值,进行经济核算。因此,财务要建立分科账:使用材料单位要按要求填报日耗、预算表一式二份(一份报财务科审核,一份交设备科作补给量的采购依据)。

三、设备科原则上保持零库存,各临床科室均要使用的物品除外,如注射器、输液器等可存半个月的库存,以保证各临床科室的需要。

四、对损坏、丢失要赔偿,新品要全赔,旧品赔百分之五十。由于交接班不认真,分不清楚责任的损失,则由主管负责人赔偿。赔偿兑现之后方予补充。

五、各科室用材量及相关的收入量,每季度公布一次,以便各单位互相学习,总结自己的技术、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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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库房管理制度

一、总务库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真正树立为临床一线及各行政科室服务的思想,做到物资供应主动、及时。

二、严格执行收发制度,所有物品进入库房前要验收、登记、上帐,进入医院信息系统。发放出库应填写出库单,做好使用科室的消费记账。每月20日前向财务科提供使用科室消耗记账汇总表。

三、保管员应认真做好物品的管理,熟悉各种物品的规格、性能、储存等知识,做到货物上架摆放有序整洁。要保持库房内的通风、干燥、防止霉变。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库房内禁止吸烟,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物品盘点制度,每季盘点一次,检查购物是否相符、发放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严格控制库存积压,做到随够随用,防止浪费。对于假冒伪劣物品应予拒收。

六、做好下收下送工作。对临床科室退下来的床单、被褥、工作服等要及时收、洗、下发,避免影响周转。对于大宗货物,库房要下送到科室,临床不满意的物品库房要及时收回更换,直到满足。

总务科科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办公用品、卫生工具的颁发工作。负责医院办公室家俱的购置工作。

二、负责管理办公室的设备财产及卫生保洁工作。 三、负责医院水、电维修安全工作,锅炉房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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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全院临床科室电器维修工作。负责医院家俱及门锁的维修工作。 五、对医院的医疗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严格处理和管理。 六、对院内环境卫生进行督察和保洁工作。 七、负责医院花园花卉的更换、更新。

八、负责房地产、产权、建筑物固定资产的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卡片账目,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九、每月与财务科核对资产账目,每年对全院固定资产核对与普查。 十、负责家属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医院环境保护,年终给市、县环保局填报表工作。

六、保卫科(消防)管理制度及职责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及医德规范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2、结合医院实际,坚持安全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期检查。

3、从注意安全,做到人离门窗关闭,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

4、坚持夜间巡查制度,坚持门卫制度,夜间值班人员,要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

5、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充足,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6、院内禁止停放自行车,机动车辆要在指定区域停放。 7、加强住院楼的管理,门诊大厅、办公室不准留客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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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对门诊大楼的管理,按时清查,按时锁门。 9、保卫科24小时服务电话:7208350

保卫科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科人员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医院的医疗、科研、教学的顺利开展。

二、根据领导的部署,组织全科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技能的学习,加强全科人员的思想教育,并进行考勤、考绩、考德。

三、协助院领导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检查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达标和落实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动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本院的治安、盗窃、刑事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

五、加强对医院保卫人员及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六、协助有关科室和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的保卫事宜。

七、和有关部门协助调解委员会,做好医院民事纠纷调解工作。 八、贯彻、落实好《消防法》,负责火灾的预防和防火器材的配备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院的安全检查,做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以预防为方针,制定各种防范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做好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整顿医院的车辆停放秩序。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一、负责完成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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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重点目标的警卫,经常巡查各重点区域。检查督促门卫值勤情况,发现矛盾纠纷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二、认真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方针,尽量避免在院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和案件,减少一般事故和案件。

三、对院内发生的一般案件,要依靠群众,认真调查,尽快查处。重大疑案及时向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案件。

四、负责对医院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管理工作,使之处于使用状态。 五、坚持巡逻查夜,督促落实生活管理制度。六、完成院科两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一、一级检查由科室组织实施

1、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科室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出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接班人应向交班人了解安全情况,发生的问题,一般由交班人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二级检查由保卫科组织实施

1、保卫科每周组织检查各科室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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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处理火险险患及整改,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3、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三级检查由院领导组织实施

1、每月由院领导主持对全院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或抽查。 2、检查各科室贯彻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火警处理制度

一、发现火情,人人有责任在第一时间报告保卫科值班人员。 二、保卫科接到报告:

1、立即通知院总值班干部,并由其通知院领导。

2、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队员及在院内的职工,携带消防器材迅速赶赴现场。

3、保持镇定,视火情大小进行扑救。 4、火情不大时,就立即用灭火器扑灭。

5、火情较大,无法用一般灭火器扑灭时,立即打报警电话119。 三、报警应准确无误地报告详细情况、火警发生地点、燃烧的物质、火警的大小、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等,并派人在路口接应。

四、启动《灭火应急作战预案》,投入灭火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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