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土建工程 .................................................................................................................................. 2
总说明 ....................................................................................................................................... 2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 4 第二章 桩基工程 ..................................................................................................................... 8 第三章 砖石砌筑及轻质墙体工程 ....................................................................................... 10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 14 第五章 金属结构工程 ........................................................................................................... 19 第六章 木结构工程 ............................................................................................................... 21 第七章 屋面工程 ................................................................................................................... 23 第八章 保温及防水工程 ....................................................................................................... 25 第九章 楼地面工程 ............................................................................................................... 27 第十章 一般抹灰工程 ........................................................................................................... 28 第十一章 防腐工程 ............................................................................................................... 30 措施 ......................................................................................................................................... 31 二、装饰工程 ................................................................................................................................ 37
总说明 ..................................................................................................................................... 37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 39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 40 第三章 天棚工程 ................................................................................................................... 42 第四章 门窗工程 ................................................................................................................... 43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 44 第六章 其他工程 ................................................................................................................... 45 措施 ......................................................................................................................................... 47
一、土建工程
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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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工程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确定施工发包,承包合同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B]D25-01-96)基础上,依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我省目前的工程结构、建筑标准、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中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各种胶泥、灰土、三合土等均按半成品用量以体积或重量表示,其各种强度等级及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应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确定。
七、本定额中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除吊车粱、基础粱、屋架、屋架粱和单体在O.5m3以上的柱外。应计算制作、运输、堆放及安装(打桩)损耗,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施工图计算的净用量,再按下式计算制作、运输、安装(打桩)工程量:制作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总损耗率);运输工程量=图纸净用量×(1+运输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安装或打桩工程量=图纸净用量。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
八、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是按自然养护编制的,如采用蒸气或其他养护时可另行计算。
九、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的费用。
十、本定额中施工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照工程对象的需要合理配置的。除各章节说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其他不再调整换算。
十一、本定额的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主机和辅助机械,对个别用量较小的辅助机械,以其他机械费表示。
十二、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费用,未列入本定额,均包括在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十三、本定额的适用高度,按建筑物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20m以内编制的。超过20m时,其超高费应另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费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四、本定额已考虑了八度抗震设防的有关要求。
十五、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及各种费用等,是综合计算确定的,除各章节另有规定者外,不再调整换算。
十六、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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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分类,应按下表规定数据和鉴别方法确定: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一回填土体积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筑物所占体积。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每m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按下表计算:
6、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0.30m以内的挖,填、找平,以m2计算。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平整场地工程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0.30m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3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凡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3m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3倍的挖土,应按挖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11、地槽、地沟的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外墙的地槽按地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的地槽按地槽底部净长度计算,地槽边突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地槽内计算。
(2) 室外地沟按地沟中心线长度计算。室内主地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次地沟按净长度或实际长度计算。地沟中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除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挖土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内计算外,其他均不应增加计算。
(3) 地沟中铺设铸铁给、排水管时,其管道接口处增加的挖土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12、地槽、地沟底部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块石基础的地槽,可按块石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15m工作面计算。 (2) 砖基础的地槽。可按砖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20m工作面计算。
(3) 需支模板的混凝土基础或垫层,可按基础或垫层底宽每边增加0.30m工作面计算。 (4) 基础需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或防潮层时,可将基础有防水层或防潮层的一侧增加0.80m工作面计算。
(5) 管沟的宽度可按下表计算。
13、挖土底部为斜坡形时。其挖土深度按平均深度计算。
14、计算放坡挖土工程量时,在交接处所产生重复工程量可不予扣除。在同—槽(沟)成坑内,如遇土壤类别不同时,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壤的放坡系数与各类土壤占其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15、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
16、挖沟槽、基坑因支挡土板增加工作面,再挖土工程量按地槽 、地沟、地坑增加工作面以后底宽.单面加O.10m,双面加0.20m计算。对支挡土板的土方工程,不再计算放坡的工程量。
17、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按图示桩的不同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含扩大头进入持力层部分)计算。持力层扩大头部分的四类土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18、石方一般开挖及平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9、石方沟槽或地坑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允许超挖厚度:次坚石按0.20m计算,特坚石按0.15m计算。
20、土、石方运输的运距,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或堆放地点)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 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 自卸汽车运土、石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21、挖掘机挖土方的定额项目内已综合了机械挖不到需人工开挖的工日数,不再计算人工挖土方。
22、地基强夯(包括低锤平拍)按设计图示的强夯有效面积、不同的夯击能和每点夯击数
以m2计算.需要分遍强夯时,按不同的夯击能和每点夯击数分遍计算。定额内未包括打试夯,发生时应按实计算。
二、调整系数
l、土壤含水率均以天然湿度为准,若挖土时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应将定额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用景乘1.15系数进行换算。
2、运输夯填所需土方时,应将运输土方定额相应项目中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1.2系数进行换算。
3、运输夯填后的剩余土方时,应将运输土方定额相应项目中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0.8系数进行换算。
4、单位工程的机械挖土方,工程量小于2000m3和地基强夯面积小于600m2时,将各自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1.05系数进行换算。
5、推土机推土和铲运机铲运土方,当上坡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斜坡长度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6、机械填土碾压的最佳压实系数为0.93,即干密度为l.6t/m3,如设计要求压实系数超过0.93,干密度超过l.6t/m3时,按填土面积增加一次原土碾压。
7、用抓铲挖掘机挖土时,将反铲挖掘机挖土定额项目内的单斗挖掘机用量乘1.35系数进行换算,其他不变。
8、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应将一、二类土定额项目内人工、机械、材料用量乘系数0.87进行换算。
9、挖掘机和强夯机在垫板(或垫木)上进行工作时,应分别将定额项目内的挖掘机和强夯机用量乘1.25系数进行换算。其铺设垫板(或垫木)所用的材料、人工另行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费用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费定额》的规定计算。
2、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确定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积水的费用另行计算。爆破需覆盖安全网、草袋及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3、已进行过竖向挖土或回填土的工程,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4、原土翻夯可分别按相应的挖土项目和夯填土项目分别计算。 5、人工挖砂夹石按相应定额项目的四类计算。
6、地基强夯需洒水或钻孔注水时,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第二章 桩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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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桩基定额中的土质级别分甲、乙、丙三级,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和下表中的鉴别方法确定:
在鉴别中,凡遇有砂夹层者,应首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质级别;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并结合每10m纯平均沉桩时间确定土质级别;按土壤力学性能确定土质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上表中确定的指标;桩长在12m以外,要有5m的土层厚度,应达到上表中确定的指标。对于难穿过的土质,如碾压夯实填土、建筑垃圾填土,夯实灰土,橡皮反弹土,固结黄土,硬比重粘土,礓石粘土,老粘性土,砂砾层及砾(碎)石层,亦应按上表鉴别方法确定土质级别。
2、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桩身断面积以m3计算。
3、打桩定额中除静力压桩外,不包括接桩,接桩应按接头个数另列项目计算。 4、机械打孔的灌注混凝土桩及灌注砂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钢管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5、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增加0.50m乘钻头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6、冲击成孔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混凝土桩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孔深乘以孔截面积以m3计算。
7、灌注桩定额内不包括混凝土预制桩尖的制作工料。采用预制混凝土桩尖时,应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另列项目计算。
8、打灰土挤密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增加0.25m乘钢管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9、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制作应另按钢筋混凝土工程以t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定额项目内均不包括机械行驶道路的铺设,场地的平整压实和施工后的隆起土方处理,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2、接桩定额内的型钢与电焊条用量与设计规定用量不同时,应进行调整。
3、走管式柴油打桩机和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定额是按不用辅助起
重机械确定的,如需用辅助起重机械时,可另行计算。
4、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2计算。
5、打桩、打孔,桩间净距小于4 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3计算。
6、单位工程的打(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25计算。
7、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 以内者,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43。
8、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地槽深度大于1m)桩时,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1。
9、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5。 三、其他说明
1、打桩定额适用于方桩断面30×30~50×50cm。桩长25m以内。
2、打桩定额是按只打不送(不包括送桩)和既打又送(包括送桩)两种情况分别制定的。打桩不送入地面以下时应执行不包括送桩的定额;打桩要送入地面以下时应执行包括送桩的定额。
第三章 砖石砌筑及轻质墙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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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础与墙身(柱身、筒身)的划分:
(1)房屋基础与墙(柱)身采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房屋基础与墙(柱)身采用不同材料时,不同材料的接合面和设计室内地坪的高差在±0.3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0.3m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烟囱、水塔基础与筒身采用砖砌时,以砖砌体扩大部分顶面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基础与筒身采用不同材料时,以不同材料的接合面为分界线。
2、砖、石基础工程量以m3计算。基础的长度:外墙基础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按内墙大放脚基础以上净长度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0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也不增加。附墙柱基础宽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其工程量内。基础大放脚部分的工程量可按附表1、2、3、4计算。
3、砖墙、空心砖墙、多孔砖墙工程量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门、窗框外围面积)、过人洞、空圈的体积,以及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柱、砖平、钢筋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墙体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0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体积亦不增加。砖垛、砖压顶及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应并入所依附墙身体积内计算。墙体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度计算。墙体高度应按设计的高度计算。墙体的厚度,应按下列计算:
(1)标准砖(240mm×115mm×53mm)计算厚度|
(2)空心砖规格为:190mm×290mm×190mm(大九孔)、190mm×190mm×190mm(小九孔)、190mm×190mm×190mm(十二孔)、190mm×240mm×90mm(三孔),计算厚度均为190mm。
(3)多孔砖规格为:190mm×240mm×90mm(DM1)、190mm×190mm×90mm(DM2)、
190mm×140mm×90mm(DM3)、190mm×90mm×90mm(DM4)、190mm×190mm×40mm(DMP),计算厚度均为190mm;190mm×90mm×90mm(KP) 计算厚度为190mm,240mm×115mm×90mm(KP) 计算厚度为240mm。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0m2以下的体积,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每一孔洞横截面大于0.10m2时,应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孔洞内抹灰另列项目计算。
5、砖平、钢筋砖过梁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0.10m乘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m时,高度为0.24m,大于1.50m时,高度为0.365m)计算;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0.50m,高度按0.44m计算。模板、支撑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费定额》计算;钢筋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钢筋定额项目计算。
6、贴砌砖墙工程量应按贴砌厚度以m3计算,贴砖面用的砂浆已包括在定额内。 7、空花砖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m3计算,非空花部分的墙体(实体积),应按不同墙厚以m3另行计算。
8、空斗砖墙工程量按图示尺寸的空斗墙外形体积以m3计算,墙角及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外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应另行计算,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按零星砌体定额计算。
9、砖柱工程量按柱高乘柱断面以m3计算。柱断面的长宽尺寸按相应墙体厚度的标准砖计算厚度确定。
10、砖砌台阶应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包括翼墙、花池。台阶与平台连接处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0.30m为界线。
11、砖检查井、砖化粪池及砖水池不分壁厚均以井池壁m3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砖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12、砖烟囱筒身不分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m3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πD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13、烟囱及烟道内衬工程量按不同内衬材料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算。
14、砖烟道工程量以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算。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分界线,在炉体内的烟道应列入炉体工程量内计算。
15、砖水塔工程量以砖塔身和砖水箱壁的实砌体积合并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门、窗洞口面积)和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砖平及砖出檐等并入砖水塔体积内。
16、空心砖、多孔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工程量按砌块墙的实体积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门窗洞口面积)、钢筋混凝土过梁、圈梁等所占体积。砌块墙中嵌砌的砖砌体应另按零星砖砌体计算。
17、块石墙、方整石墙、柱工程量均应按外形体积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立边,窗台虎头砖等实砌砖体积,将实砌砖体积按零星砖砌体计算。块石墙身背面镶砖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其镶砖体积应并入块石墙身内计算。
18、块石台阶工程量按实砌体积以m3计算。
19、轻质墙体的工程量,均按墙图示尺寸的净长乘净高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门、窗框外围面积)及0.30m2以上的孔洞面积。
二、 调整系数
1、 圆形烟囱的砖基础及水塔的砖基础应按砖基础定额计算,人工乘系数1.20。 2、 块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系数1.15.
3、 砌筑圆弧形块石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时,定额人工乘系数1.10。 三、 其他说明
1、砖墙定额内已包括原浆勾缝用工和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2、实砌砖围墙、室内外地沟及女儿墙按不同厚度的砖墙定额项目计算。
3、砖砌挡土墙厚度在二砖以上按砖基础定额项目计算,二砖以内按不同厚度的砖墙定额项目计算。
4、框架间砌砖墙按砖墙定额项目以m3计算。框架外表面镶贴砖并入框架间砖墙内计算。
5、砖砌锅台、炉灶、台阶挡墙、梯带、厕所蹲台、小便槽、水槽腿、煤箱、垃圾箱、灯箱、花台、花池、地垄墙、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屋面架空隔热层砖墩、块石墙的门窗立边及窗台虎头砖等,均以实砌体积按零星砖砌体定额计算。
6、墙体内放置的拉接钢筋,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钢筋定额项目计算。 7、砖烟囱、砖水塔支筒、砖水池中的圈梁、过梁、雨篷、门框等钢筋混凝土构件,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8、轻质墙体项目,适用于框架填充内外墙和室内隔墙。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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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按混凝土、钢筋及预制构件运输、安装四部分分别计算。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1、现浇和预制混凝土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其他均按构件实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吊装孔及预应力构件中的预留孔道所占体积。
2、现浇混凝土框架式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及板计算工程量。 3、现浇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及板计算工程量。 4、现浇混凝土柱的体积应按柱高乘柱的断面积计算,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应合并在柱的工程量内。柱高按下列规定计算: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的楼板上面。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帽的下表面。
(3)框架柱的高度,有楼隔层时,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的楼板上表面,无楼隔层时应自柱基上表面算至柱顶面。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
5、现浇混凝土梁的体积应按梁长乘梁的断面积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计算: (1)与柱连接的梁应从柱侧面算起。
(2)次梁与主梁连接时,次梁应从主梁的侧面算起。 (3)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其体积并入梁体积内。
(4)凡加固墙身浇捣在砖墙上的梁和圈梁应合并计算,砖基础上的圈梁或地梁均按圈梁计算。
(5)直接以独立基础或桩为支点并承受墙身荷载的梁按基础梁计算。 (6)地沟墙上的混凝土压顶应以长度乘压顶的断面积计算。 6、现浇混凝土板应按下列规定分别以实体积计算:
(1)有梁板是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的板,其工程量按板和梁的体积之和计算并应扣除柱身在板内所占体积。
(2)无梁板是指不带梁直接用柱支承的板,其工程量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是指无柱、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按实体积计算。
(4)现浇阳台板、雨篷板以及伸出墙外部分的牛腿均以实体积并入与阳台板和雨篷板相
连接的板体积内计算。
(5)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分界线。 (6)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7)现浇挑檐、天沟与屋面板或楼板连接时,应以外墙皮为分界线,与圈梁或其他梁连接时,应以梁侧面为分界线。
7、现浇直、圆形墙及挡土墙,应将墙上的圈梁、过梁、暗梁、暗柱和突出墙外的垛并入墙体积内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按门窗框外围面积计算)及0.3 0m2以外孔洞的体积,0.30 m2以内的孔洞体积可不扣除。
8、现浇地沟的沟底、沟边、沟顶工程量合并计算。
9、现浇台阶工程量按台阶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投影面积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0.30m计算。
10、现浇楼梯工程量(包括楼梯踏步,楼梯休息平台及楼梯与楼层连接梁。不包括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11、现浇混凝土烟囱的基础与筒身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基础包括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依附于筒身的牛腿,烟道口等工程量并入筒身计算。
12、现浇混凝土水塔的基础、塔身、水箱应分别计算工程量。筒式塔身与基础,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与基础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接处为分界线。筒式塔身,应扣除门窗洞口体积(按门窗框外围面积计算)。依附混凝土筒身的平台,雨篷、门框等工程量并入筒壁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的梁、柱、平台等工程量合并计算。塔身以上为水箱,水箱包括塔顶、箱底、箱壁、环梁及平台等,塔身与水箱以箱底环梁底为分界线,环梁底以上为水箱、以下为塔身。塔顶、箱底、箱壁、环梁及平台等工程量合并计算。
13、现浇混凝土贮水(油)池的池底、池壁、池盖、池柱、壁基础梁、水槽等工程量合并计算。
14、现浇混凝土贮仓的立壁、漏斗、底板、支柱、顶板应分别计算工程量。立壁上的圈梁并入漏斗体积内计算。顶板的梁和顶板工程量合并计算。
15、现浇混凝土化粪池的池底、池壁、池盖等工程量合并计算。
16、预制混凝土桩应按桩长(包括桩尖的全长)乘桩身横断面计算,桩尖的虚体积不扣除。
17、使用集中搅拌(预拌)混凝土前台震捣、养护的工程量应分别按相应基础、柱、墙、梁、板及其他小型构件的体积以m3计算。楼梯工程量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扣除楼
梯井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二)钢筋
1、钢筋工程量应按设计长度乘钢筋单位长度的理论重量以 t计算。
2、在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除定额规定的四种接头(电渣压力焊、直螺纹、锥螺纹和套筒挤压)以及基础面和楼板面上的柱、墙按设计规定计算钢筋接头长度外,其他一律不再计算钢筋接头工程量。
3、先张法预应力钢筋的长度应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设计长度计算。
4、后张法预应力钢筋的长度应按设计图规定的预留孔道长度和锚具种类增加或减少下列长度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丝端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应减少0.35m。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应增加0.10m。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丝端杆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应按预留孔道长度(不增不减)计算。
(4)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粗头,另一端采用JM12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应增加0.95m计算。
(5) 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自锚法混凝土自锚头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应增加0.35m。 (6)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12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或铜绞线长度应增加1.00m。
(7)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12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外或曲线孔道时,预应力钢筋或钢绞线长度应增加1.80m。
(8)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应增加1.00m。 (9)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外或曲线孔道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应增加1.80m。
(10)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应增加0.35m。 (三)预制构件运输
1、预制构件运输工程量按构件实体积以m3计算。 2、各种构件按下表规定分类:
(四)预制构件安装
1、预制构件安装工程量除倒锥壳水塔水箱按不同容量以座计算外,其他均按构件实体
积以m3计算。
2、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的实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3、预制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浆、堵板孔、塞板梁缝等,均按预制构件实体积以m3计算。
4、预制柱与柱基的灌缝,按首层柱的体积计算;首层以上柱灌缝按各层柱体积计算。 二、调整系数
1、井桩混凝土的充盈系数,已计算在定额用量内,不再另外计算。
2、预制构件预应力钢筋定额中不包括锚具的材料用量,锚具的材料用量应按设计图规定的锚具用量增加1%损耗后,另列项目计算。
3、构件安装定额是按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机、塔式起重机分别制定的。如使用汽车式起重机时,将轮胎式起重机定额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05计算。
4、单层房屋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采用履带式起重机或轮胎式起重机安装时,将相应构件安装定额的人工、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18,用塔式起重机和卷扬机安装时不乘此系数。
5、空心板堵孔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空心板接头灌缝定额内,如不堵孔时每10m3空心板体积应扣除0.23m3混凝土和2.2工日。
三、其他说明 (一)混凝土
1、在预制混凝土板安装后,需补浇板缝带的混凝土按现浇平板安装计算。 2、构件单件体积在0.05 m3以内,定额中未列出的构件,按小型构件定额计算。 3、烟道按地沟定额计算。
4、烟囱、水塔、贮仓的整体板式基础按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计算,环状基础按带形基础定额计算,贮仓基础与贮仓底板之间的柱按相应断面形状的柱定额计算。
5、预制圈梁、压顶按预制过梁定额计算。
6、预制构件除屋架、门式刚架、升板及水塔倒锥壳水箱为就位预制外,其他均为集中预制,集中预制构件由堆放地点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按本章第十节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定额计算。
7、现浇混凝土柱、墙定额中,均按规范规定列入了底部灌1:2水泥砂浆的用量。 8、水塔水箱及贮水池定额中不包括试水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二)钢筋
1、现浇和预制混凝土定额项目中,均不包括铁件安装,其铁件安装应另按第五章金属
结构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本定额的钢筋接头是按铁丝绑扎、搭接焊、对焊综合确定的。除设计规定采用电渣压力焊、直螺纹、锥螺纹和套筒挤压连接等新技术接头时,可按定额计算接头费用外,其他接头不再计算接头费用。
3、成型钢筋运输定额适用于现浇构件钢筋在场外集中加工成型后运往施工现场进行绑扎安装的钢筋,其运距按场外集中加工地至施工现场的实际运距计算。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钢筋不计算成型钢筋运输。
4、冷轧带肋钢筋为定型制作的半成品。
5、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钢筋支架和固定双层钢筋的钢筋马凳应另行计算。 6、预应力钢筋是指构件中须进行预加应力的钢筋,不需预加应力的钢筋按构件非预应力钢筋定额项目计算。
(三)预制构件运输
1、预制构件运输定额适用于预制构件由堆放场地或构件预制厂(场)至施工现场50km以内的运输。
2、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有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计算。
(四)预制构件安装
1、预制构件安装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制定的,如超过15m时,应另按构件运输定额计算。
2、定额中已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如采用材料铺筑时,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3、经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算;节点浇注形成的框架,按连接框架梁、柱计算。
4、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5、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柱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接柱计算。 6、小型构件安装系指烟道、垃圾道、通风道、隔热板、池槽、窗台板、隔断板、栏杆、花格及单体小于0.1 m3的构件安装。
7、升板预制柱加固系指预制柱安装后,至楼板提升完成期间,所需的加固搭设费。
第五章 金属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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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结构构件制作、运输、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t 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角重量。焊条、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对角线乘以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型钢则以最大长度计算。
2、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主材重量,应计入柱身主材重量内。 3、制动梁的制作、运输、安装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 4、墙架制作运输、安装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重量。
5、金属结构工程,规范要求必须除锈者,方可计算除锈费用,其工程量按除锈部位的制作工程量计算。
6、金属结构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无损探伤检验者,按设计要求检验项目计算。 7、金属结构构件运输按下表分类:
二、调整系数
1、金属结构制作定额是按普通碳钢焊接制定的,如用16锰钢主材,用506、507型焊条焊接时,其制作人工量乘系数1.10。
2、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43。
3、金属结构构件安装的安装螺栓定额中为普通螺栓,若使用其他螺栓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4、金属结构构件安装定额是按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分别编制的。如轮胎式起重机改用汽车式起重机时,将轮胎式起重机定额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系数1.05计算。
5、单层房屋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将相应构件安装定额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8。用塔式起重机和卷扬机安装时不乘此系数。
三、其他说明
1、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工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使用的螺栓及锚固零星构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2、 金属结构构件制作项目中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3、金属结构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制定的,如超出
15m时,应另按构件运输定额计算。
4、金属结构构件拼接和安装定额内未包括拼接和安装所需的连接螺栓 。 5、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型屋架定额计算。
6、屋架、天窗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应再计算拼装项目。 7、天窗挡风架、柱侧挡风架、山墙防风桁架、遮阳板、挡雨板支架制作均按挡风架定额计算。
8、弧型单轨吊车梁项目亦适用于环形单轨吊车梁。
9、定额中缺项的金属结构构件,除另有规定者外,单件重量在20kg以上的小型构件,按零星构件定额计算,单件重量在20kg以内的小型构件,按铁件定额计算。
10、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50km以内的运输。
11、定额中已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如采用材料铺筑时,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章 木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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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木屋架和檩条的工程量按竣工木料体积以m3计算,附属于其上的木夹板、垫木、风撑、挑檐木、檩条三角条均按竣工木料体积并入屋架、檩条工程量内。单独挑檐木并入檩条工程量内。檩托木、檩垫木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2、圆木屋架上的挑檐木、风撑等设计规定为方木时,应将方木竣工木料体积乘以系数1.7折合成圆木并入圆木屋架工程量内。
3、简支檩木长度设计无规定时,按相邻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0.20m接头计算,两端出山檩条算至搏风板;连续檩的长度按设计长度增加5%的接头长度计算。
4、需要刨光的屋架、檩条在计算竣工木料体积时,应加刨光损耗,方木按一面刨光加3mm计算,两面刨光加5mm计算,圆木刨光按每m3竣工木料体积增加0.05 m3计算。
5、椽子、屋面板、挂瓦条、竹帘子工程量按屋面斜面积以m2计算,屋面烟囱、人孔及斜沟所占面积不扣除。
6、封檐板工程量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以m计算。搏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0.50m。
7、带气楼的屋架,其气楼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工作量内计算。
8、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并入相连屋架工程量内计算。
9、钢木屋架工程量按屋架的竣工木料体积以m3计算,定额内已包括钢构件的用量,不再另外计算。
10、木楼梯工程量按楼梯水平投影净面积(不包括楼梯井)以m2计算。 二、调整系数
1、本章定额项目中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将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用量乘系数1.35。
2、木屋架、钢木屋架定额项目中的钢板、型钢、圆钢用量与设计不同时,按设计数量另加6%损耗进行换算,其他不变。
三、其他说明
1、支撑屋架的混凝土垫块,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应规定计算。 2、屋架的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
3、木楼梯定额内已包括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的工料,不另计算,不包括楼梯
栏杆及底部天棚的工料,应另行计算。
第七章 屋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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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瓦屋面、铁皮屋面、波纹瓦屋面、琉璃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屋面、玻璃钢瓦屋面、卷材屋面、涂膜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工程量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附表1屋面延尺系数以m2计算,不扣除屋面上烟囱、风帽底坐、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亦不增加。
2、天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并入相应屋面工程量内计算。瓦屋面出檐口的尺寸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除小青瓦按5cm计算外,其它瓦应按7cm计算。
3、铁皮屋面檐口处用的丁字铁件定额中未包括,另按第五章金属结构工程中的铁件安装定额项目计算。
4、卷材、涂膜屋面中的变形缝、女儿墙和天窗等弯起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变形缝、女儿墙应按弯起0.25m计算,天窗部分应按弯起0.50m计算,并入相应屋面工程量内。另外,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以延长m计算。
5、铁皮水落管、檐沟、泛水、水斗、水口等排水构件以图示尺寸按展开面积计算。如设计图无尺寸时,可按附表2铁皮排水单体零件工程量折算表计算。水落管的长度应按水斗下口以下的长度计算。
6、铸铁、水落管应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m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所占位置不扣除,另按个计算。
7、塑料落水管(PVC)应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m计算。塑料雨水口(PVC)所占位置不扣除,应另按个计算。
8、挑檐、檐口、雨篷、阳台等埋设的排水钢管按金属结构工程中的铁件安装定额项目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小青瓦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除瓦的数量可以换算外,其他工料不再调整。 2、小青瓦屋面是按搭接三分之二计算的,搭接不同时,可调整瓦的数量,其他工料不再调整。
3、波纹瓦屋面板是按75cm宽度考虑的,如宽度不同时,屋面板主材可以换算,人工、机械及其他材料不变。
4、琉璃瓦铺在预制混凝土桷条上时,扣除定额内1∶2水泥砂浆,人工费乘以1.3,其
他不变。
5、琉璃瓦面如使用琉璃盾瓦者,每10m长的脊瓦长度,每一面增计盾瓦50块,其他不变。
三、其他说明
1、各种瓦屋面的脊瓦出线(抹捎头灰)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应另行计算。 2、粘土瓦、水泥瓦屋面的屋脊以脊瓦作法为准,其他作法不再调整。 3、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收头、接缝等工料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再另外计算。 4、卷材屋面均包括刷冷底子油一遍的工料,不应另计算。
5、铁皮屋面及铁皮水落管、檐沟及泛水定额项目内均已包括铁皮咬口和搭接的工料,不再另外计算。
6、本章中的\"一布二涂\"或\"二布三涂\"项目,其\"二涂\"、\"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的层数,不是指涂刷的遍数。
附表1 屋面坡度系数表
附表2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工程量折算表
第八章 保温及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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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保温隔热工程
1、保温隔热层工程量除岩棉板保温、石膏板保温,按不同厚度,以m2计算外,其他均按实铺体积以m3计算。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地坪隔热层工程量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不扣除柱、垛及单个面积在0.30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乘设计厚度以m3计算。
4、墙面隔热层工程量,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图示高度及厚度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
5、柱包隔热层工程量,按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m3计算。
6、池槽隔热层工程量按池槽保温隔热层的实体积以m3计算。池壁按墙面定额项目计算,池底按地面定额项目计算。
7、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层工程量,按图示隔热层的实体积以m3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8、梁头,连系梁等其他零星工程隔热工程量,均按图示隔热层的实体积以m3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9、柱帽隔热层工程量,按图示隔热层的实体积以m3计算,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10、保温隔热砌体工程量,按实砌体积计算,独立墙体及混凝土板下铺贴隔热层,不扣除木框架及木龙骨的体积。
保温隔热砌体厚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单位:mm
(二)防水防潮工程
1、防水防潮层工程量均按设计实铺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附墙烟囱及单个面积在0.30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平面与立面连接处高在50cm以内者按其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平面定额项目工程量内,超过50cm时,按相应立面定额项目计算。
2、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工料均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再计算。
(三)变形缝
1、嵌缝工程量按不同材料的嵌缝体积以m3计算。
2、盖缝工程量按不同材料的盖缝定额项目计算量单位分别计算。卷材、油毡、胶合板、铁皮、木板、橡胶板盖缝均按设计形式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变形缝木压条、止水带以缝的中心线延长m计算。钢盖缝板按第五章金属结构工程铁件安装项目计算。
二、其他说明
1、玻璃棉,矿碴棉填装袋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2、保温工程中矿渣混凝土、石灰矿渣、石灰炉渣、水泥石灰矿渣、水泥石灰炉渣、平面保温,按第九章楼地面工程中垫层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保温层的保温材料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第九章 楼地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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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地面垫层工程量除原土夯卵石按主墙间图示尺寸的面积以m2计算外,其他均按主墙间图示尺寸的面积乘设计厚度以 m 3 计算,相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墙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0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或体积。
2、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工程量按主墙间图示尺寸的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墙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0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开口部分的面积亦不增加。
3、楼梯面层工程量(包括踏步、平台及楼层连接梁,不包括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4、台阶、防滑坡道面层工程量按最上层踏步外沿加0.30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翼墙、花池和侧面),其中剁假石台阶按展开面积计算。
5、踢脚板工程量按延长m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墙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6、阳台地面的面层,并入相同楼地面工程量内计算。 二、调整系数
1、采用螺旋形楼梯时,应将相应面层的楼梯定额人工用量乘系数1.20 ,整体面层材料用量乘系数1.05计算。
2、踢脚板定额内,踢脚板的高度是按15cm计算的,设计规定高度与定额计算高度不同时,定额内的材料用量可以换算,人工和机械用量不再调整。
三、其他说明
1、整体面层的楼地面定额项目内均不包括踢脚板工料,楼梯定额项目内均不包括踢脚板、楼梯侧面及板底的工料,应另行计算。
2、菱苦土楼地面和水磨石楼地面定额项目内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他面层定额内均不包括酸洗打蜡,设计需要时,应另行计算。
3、楼梯、踏步、台阶定额项目未包括防滑条,如设计规定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第十章 一般抹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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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内墙、柱抹灰
1、内墙面抹灰工程量按内墙图示结构尺寸的抹灰面积以m2计算。内墙面和内墙裙抹灰长度以墙体间结构尺寸长度计算,内墙面抹灰高度无墙裙时,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的高度计算;有墙裙时,其高度按墙裙顶面至天棚底面的高度计算;有钉板天棚时,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0.10m计算。内墙裙的高度以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墙裙顶面计算。内墙面和内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门窗框外围面积)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0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也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的面积应并入相应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2、砖墙中嵌入的混凝土梁、柱面抹灰,并入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3、独立柱和单梁抹灰工程量按图示结构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4、零星项目抹灰工程量按结构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二)外墙、柱抹灰
1、外墙面抹灰工程量按外墙图示结构尺寸的抹灰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门窗框外围面积)、外墙裙和大于0.30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外墙裙抹灰工程量按其长度乘高度以m2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门窗框外围面积)和大于0.30m2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3、窗台线、门窗套、挑檐雨篷外边线、腰线、遮阳板、栏杆、扶手、压顶等展开宽度在0.30m以内者,按装饰线条定额项目以延长m计算,展开宽度超过0.30m时,按零星抹灰定额项目,以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计算。
4、栏板内外层抹灰相同时,其工程量按零星抹灰定额项目以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系数2.2计算。内层和外层抹灰不同时,分别按零星抹灰定额项目以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计算。
5、柱脚、柱帽抹线脚者,柱帽按天棚装饰线定额以延长m计算,柱脚按墙柱抹灰的装饰线条定额以延长m计算,其长度均以柱脚、柱帽最外层的线脚长度计算。
6、勾缝工程量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墙裙、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及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壁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筒勾缝,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7、零星项目抹灰按图示结构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三)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工程量按图示结构尺寸的抹灰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墙垛、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扣除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窗帘盒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分别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m计算,线数以阳角的道数计算。
3、檐口、阳台及雨蓬的天棚抹灰,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4、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5、斜天棚按水平投影面积乘屋面坡度系数(按第七章屋面坡度系数表)计算。 二、调整系数
1、抹灰定额是按手工操作和机械喷涂综合制定的,操作方法不同时不再另调整。 2、计算圆形、锯齿形、不规则形的墙面抹灰,应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乘系数1.15 。 三、其他说明
1、墙柱面抹灰定额中包括护角线工料用量。
2、一般抹灰项目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1m2以内的零星抹灰。抹灰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板边框等凸出墙面或灰面展开宽度小于0.30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
第十一章 防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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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防腐工程面层工程量均按设计实铺面积以㎡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不作防腐面层部位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内。
2、踢脚板工程量按实铺长度乘高度以㎡计算,门洞所占面积应扣除,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平面砌双层耐酸块料,按相应项目乘系数2计算。
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工料,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5、金属结构(不分结构形式和构件大小)的涂料防腐,其重量换算面积i,按每t折合58㎡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各种胶泥、砂浆、混凝土配合比以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与设计不符时,可以换算。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胶结料厚度及灰缝宽度不得调整。
2、耐酸胶泥、砂浆、混凝土的粉料,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3、花岗岩面层以六面剁斧的块料为准,结合层厚度为15mm。如板底为毛面时,其结合层胶结料用量可按设计厚度进行调整。
4、整体面层踢脚板按整体面层相应定额项目计算;块料面层踢脚板按立面砌块料面层相应定额项目计算,其人工乘系数1.20.
三、其他说明
1、防腐工程中各种基层面喷涂过氯乙烯漆及金属结构面涂刷磷化底漆、金属结构面沥青漆,按《甘肃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2、钢屑砂浆整体面层不包括水泥砂浆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有找平层者,按本定额第九章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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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住宅、教学及办公用房、医院(宾馆、图书馆)、商场、单层厂房、多层厂房、综合楼的模板工程量均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以 m2计算。
2、现浇混凝土水塔塔身、水塔水箱、贮水池及化粪池的模板,均按混凝土实体积以m3计算。
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筒身、水塔塔身及贮仓圆筒筒仓的模板,均按混凝土实体积以m3计算。贮仓的顶板、隔层板及非滑模施工的仓壁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4、现浇混凝土垫层、压顶、其他构件模板工程量均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计算。
5、台阶模板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投影面积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0.30m计算。
6、地沟模板不分沟底、沟壁、沟顶均以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合并计算。 7、预制地沟盖板、地沟过梁模板工程量均按构件实体积以m3计算。 二、其他说明
1、定额中的模板是按钢模为主部分考虑木模综合测算的,施工采用模板与定额规定不同时,仍按定额规定计算。
2、本定额中的综合楼是指房间使用活荷载不超过4KN/m2,集两种以上使用功能为一体的 且设计图纸中注明为综合楼的建筑物。
3、建筑物模板是综合测算的,无论室内有无地沟均不调整。 4、同一建筑物多种用途,按不同用途分别计算。
5、混凝土散水、地坪及基础垫层的模板均按现浇混凝土垫层模板计算。 6、定额中的其他模板适用于室外工程。
第二章 脚手架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脚手架分综合脚手架、单项脚手架两种形式。凡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且由一个施工单
位总承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单位工程,均应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凡不能计算建筑面积而必须搭设脚手架的、或能计算建筑面积但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别由若干个施工单位承包的单位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可执行单项脚手架定额。
(一)综合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以m2计算。
2、综合脚手架定额项目中的单层建筑物是指一层和一层带地下室的单位工程,多层建筑物是指二层以上(不计地下室层)的单位工程。
3、影剧院、礼堂带有吊顶者,其吊顶高度在4.5m以上时,所需满堂脚手架,可按影剧院、礼堂增加满堂脚手架定额计算。
4、综合脚手架定额项目内不包括建筑物垂直封闭、垂直防护架及水平防护架、防护栏杆,实际需要时应另行计算。
5、按综合脚手架定额计算时,除以上规定可增加计算的单项脚手架外,不得再计算其他脚手架。
(二)单项脚手架
1、外脚手架及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室外地坪至外墙顶高度以m2计算,突出墙外面宽度在24cm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不展开计算脚手架工程量,超过24cm以外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之内。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的面积。
2、里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独立柱按单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计算,其工程量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0m乘高度以m2计算。
4、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0m以上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则不再计算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室内净面积以m2计算,其高度在3.60~5.20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0m时,每增加1.20m按增加一层计算。计算式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数=(室内净高度-5.20(m))/1.20(m) 5、架空运输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长度以延长m计算。 6、悬空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7、斜道工程量按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8、烟囱及水塔脚手架工程量按筒径和高度以座计算。 9、电梯井脚手架工程量按单孔以座计算。
10、水平防护架工程量按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11、垂直防护架工程量按室外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搭设长度以m2计算。
12、立挂式安全网工程量按架网部分的长度乘高度以m2计算。 13、挑出式安全网工程量按挑出安全网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14、屋面防护栏杆按图示屋面檐口以延长米计算,楼层临边防护栏杆按图示临边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15、楼梯防护栏杆按图示以水平投 影长度计算。
16、洞口垂直防护栏杆按图示洞口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洞口水平防护网按图示洞口长W宽度以m2计算。
17、挑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计算,其中人工乘系数1.11,其他不变。 2、架空运输道,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超过2m时,应将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系数1.2,超过3m时应将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系数1.50。
3、建筑物垂直封闭定额项目的封闭材料采用竹笆板,如采用纺织布时,应将竹笆板换算为纺织布,人工乘系数0.80。
4、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5、外脚手架单排、双排按以下规则取定:①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②砌筑高度在15m以上的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时,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6、外脚手架定额中均综合了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
7、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与其他物体隔离等的防护。
8、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
9、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身,水塔塔身及筒仓,不得再计算脚手架。 10、砌筑贮仓,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11、贮水(油)池池壁高度超过1.20m时,应按里脚手架的砌筑架计算。水池内池顶及池壁抹面应按满堂脚手架计算,其池壁抹面不得再计算脚手架。
12、室外地沟墙高度超过1.20m时,按里脚手架计算。
13、计算了综合脚手架 ,又计算建筑物密目网垂直防护架、建筑物密目网垂直封闭时,
尼龙安全网不扣除。
第三章 垂直运输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住宅、教学及办公用房、医院、宾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厂房、科研用房等其他建筑物的垂直运输工程量均按建筑面积以m2计算。
2、烟囱、水塔、筒仓的垂直运输工程量按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二、其他说明
1、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的单位工程均应执行本章垂直运输定额。由若干个施工单位分别承包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时,其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工程量按《甘肃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费定额》(装饰装修工程)执行;其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工程量则按下列附表1、2、3、4调整:
附表1 20m以内卷扬机施工
2、本定额中框架结构系指柱、梁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部分现浇时按框架结构定额乘系数0.96计算,如楼板也为现浇混凝土,按框架结构定额乘系数1.04计算。
3、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4、单身宿舍按住宅定额乘系数0.90计算。
5、本定额是按?类厂房为准编制的,?类厂房按厂房定额乘系数1.09计算。厂房分类如下:?类:机加工、机修、五金缝纫、一般纺织(粗纺、制条、洗毛等)及无特殊要求车间。?类:厂房内设备基础及工艺要求较复杂、建筑设备标准较高的车间。如铸造、锻压、电镀、酸碱、电子、仪表、手表、 电视、医药、食品等车间。
(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指车间有吊顶或油漆的顶棚;内墙面贴墙纸(布)或油漆墙面;水磨石地面等三项,其中一项所占建筑面积达到全车间建筑面积50%及以上者,即为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
6、建筑物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7、垂直运输定额项目内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
机械台班。
8、同一建筑物多种用途或多种结构,按不同用途或结构分别计算。
9、服务用房系指城镇、街道、居民区具有较小规模综合服务功能的设施。其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层数不超过三层的建筑,如副食、百货、饮食店等。
10、檐高3.60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
11、垂直运输定额项目划分是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同时界定的,凡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
12、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为准。构筑物高度超过定额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高1m定额项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亦按1m计算。
第四章 超高增加费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工程超高费应以建筑物高度20m以上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当建筑物高度在20以上至屋面檐口顶面或屋面女儿墙、栏杆及栏板顶面以下的高度大于1m没楼层无建筑面积可算时按顶层建筑面积计算。
2、建筑工程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屋面檐口顶面或屋面女儿墙、栏板及栏杆顶面的高度超过20m(不包括20m)时,方可计算建筑工程超高费。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及暸望台等不做为超高高度计算。
3、超高部分有高有低时,应按不同高度的水平划分建筑面积,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高度,当加权平均高度超过20 m 以上时,套用相应子目。
加权平均高度=高度①W面积①+高度②W面积②+...... /总面积 二、其他说明
1、本章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2、建筑工程超高费包括人工降效、脚手架使用期延长增加摊销量、脚手架超高加固和超高加压水泵台班等全部所需费用。
3、建筑物高度在20以上至屋面檐口顶面或屋面女儿墙、栏杆及栏板顶面以下的高度小于1m时不计算超高费。
第五章 施工排水降水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抽水机降水按不同深度按槽底面积以2计算。
2、管井降水以每口井为单位计算,使用按每昼夜计算。
3、管井深度以7.5m为准计算;小于7.5m或大于7.5m时,小于部分或大于部分按每增减2.5m为单位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每昼夜以24小时为一天计算,使用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天数计算。 2、降水管井是按钢筋混凝土管编制的,实际采用不同时可以换算。
3、管井成孔的土壤类别是综合确定的,无论实际是几类土壤,仍按定额执行。
第六章 其他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支挡土板的工程量以档土板接触土壁的面积以m2计算。 2、挖桩孔孔内照明及安全费工程量按挖桩孔的土方量以m3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支挡土板计量单位m2指的是垂直支撑面积。
2、本定额中的挖桩孔孔内照明及安全费适用于人工挖桩孔。
二、装饰工程
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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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肃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装饰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审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确定施工发包、承包合同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装饰装修。 三、本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有:
1.国家及我省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2.《甘肃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3.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4.《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四、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五、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编制。
2.本定额中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现场堆放损耗。
六、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编制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的费用,未列入本定额,均包括在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七、本定额中所取定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八、本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相应的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
包括在内。
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需制作金属构件(包括钢骨架、钢支架)按《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十、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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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块料面层、木地板、防静电地板、地毯工程量按主墙间图示尺寸的实铺面积以m2计算。
2.楼梯面层工程量(包括踏步、平台及楼层连接梁,不包括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3.台阶面层工程量按最上层踏步外沿加0.3m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翼墙、花池和侧面)。
4.块料面层踢脚板工程量按实贴面积以m2计算;成品踢脚板工程量按实贴延长m计算,楼梯踢脚板工程量按相应定额乘以1.5系数计算。
5.点缀块料面层按个计算,楼地面块料面层计算中不扣除点缀所占的面积。
6.防滑条工程量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楼梯、台阶踏步及坡道两端距离减0.30m,以延长m计算。
7.阳台楼地面并入相应楼地面计算。 二、调整系数及说明
1.使用螺旋楼梯时,应将相应面层的楼梯定额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20,整体面层材料消耗量乘系数1.05,块料面层材料消耗量乘系数1.10。
2.楼地面面层不包括找平层,设计有找平层时按找平层相应项目计算。 3.楼地面面层不包括踢脚板、楼梯侧面及底板的工料。应另行计算。 4.楼地面面层不包括酸洗打蜡和刷养护液,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5.铺贴面积在0.015m2以内执行点缀定额。
6.定额中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2以内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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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外墙面装饰抹灰工程量按外墙图示结构尺寸的抹灰面积以 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门窗框外围面积)、外墙裙和大于0.30m2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内墙面装饰抹灰工程量按内墙图示结构尺寸的抹灰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门窗框外围面积)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0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也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的面积应并入相应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3、独立柱装饰抹灰工程量按图示结构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4、零星项目装饰抹灰工程量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5、墙、柱面块料面层工程量按图示结构尺寸的实贴面积以m2计算。
6、铺设有龙骨的墙、柱面块料面层工程量按饰面外围尺寸的实贴面积以m2计算。 7、零星项目块料面层工程量按图示结构尺寸的实贴展开面积以m2计算。 8、花岗岩、大理石柱墩、柱帽工程量按最大 外径周长以m计算。
9、隔断工程量按设计隔断的净长度乘净高度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门窗框外围面积)和大于0.30m2孔洞所占的面积。
10、幕墙工程量按设计幕墙的框外围面积计算。 二、调整系数及说明
1、计算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形的墙、柱面装饰抹灰,镶贴块料项目时,应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5。
2、各种块料面层及其他饰面面层定额项目中,品种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3、墙面胶合板、细木工板基层钉在夹板上时,增加聚醋酸乙烯乳液0.28kg/m2。 4、墙面胶合板钉在木龙骨上,聚醋酸乙烯乳液减少0.28kg/m2 。
5、除定额已列有柱墩、柱帽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墩、柱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墩或柱帽另增人工:装饰抹灰0.25工日,块料0.38工日,饰面0.50工日。
6、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
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等。
7、弧形幕墙人工乘1.10系数,材料弯弧费另行计算。
第三章 天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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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天棚龙骨工程量按主墙间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隔断、墙垛、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
2、天棚面层和基层工程量按主墙间设计图示尺寸的实铺展开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隔断、墙垛、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扣除独立柱、灯槽和天棚相连的窗帘盒及大于0.30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3、灯槽及贴板缝按延长m计算。
4、天棚铺设的保温吸音层分不同厚度按实铺面积计算。 5、金属网架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调整系数及说明
1、本章定额项目中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及基层、面层的材料品种规格是按常用工程做法编制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调整。
2、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为一级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高差大于200mm以上为二~三级天棚。其中二~三级天棚面层人工消耗量乘1.10系数。
3、本章定额项目中平面天棚是指一般直线型天棚,包括一级天棚和二~三级天棚,其天棚不包括灯槽制作。造型天棚是指有曲线艺术天棚(其示意图见定额附图),其天棚已包括灯槽制作。
4、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均不包括防火处理,如果设计要求时,另按本定额第五章相应子目计算。
5、天棚检查口的工料已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第四章 门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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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类有框门窗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的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无框门窗及纱门纱扇安装工程量按门窗扇外围面积以m2计算 。
2、防火卷帘门工程量按楼面或地面距端板顶点的高度乘门的宽度以m2计算 。 3、卷帘门工程量按门洞口高度增加0.6m乘以门洞宽度以m2计算 ,其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活动小门以个计算。
4、门连窗的门和窗应分别计算工程量。窗的宽度应算至门框外边。
5、普通钢门定额不包括玻璃安装,另按钢门安玻璃定额项目计算。其工程量按安装玻璃部分的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
6、门扇包镀锌铁皮和其他饰面按门扇外围面积以m2计算 。 7、门窗框上穿铁条、安铁栅工程量按门窗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 8、门窗筒子板及窗台板工程量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 。
9、门窗贴脸、窗帘盒、窗帘轨道、披水条、盖口条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 。 二、调整系数及说明
1、本章定额中门窗除第九节无框全玻璃门窗和第十节钢木大门、钢板大门项目外均按工厂制作成品编制的。
2、本章定额中门按“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的分类进行编制。
3、门窗筒子板及窗台板定额项目不包括装饰线条,另按本定额第六章相应项目计算。 4、门窗安装所用的一般小五金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内,不另行计算。不包括的五金按门窗增加五金安装定额项目计算。
5、门窗安装玻璃厚度及品种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
6、顶橱门,壁橱门定额项目中已包括橱内的隔断、格板、地板、挂衣架等工料,不再另外计算。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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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天棚面、墙柱面、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的工程量均按楼地面、天棚面、墙柱面、梁面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2、木材面油漆的工程量以单层木门、单层玻璃窗、木扶手(不带托板)、其他木材面、木地板工程量为基数分别乘以下列表(表1~表5)规定系数计算。
3、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以单层钢门窗、其他金属面、平板屋面工程量为基数分别乘以下列表(表6-表8)规定系数计算。
4、抹灰面油漆及水质涂料,可利用相应的抹灰工程量面积计算,下表所列项目工程量,按下表9中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
二、调整系数及说明
1、本章定额中刷油、刷涂是按手工操作,喷涂,喷塑是按机械操作综合编制的。 2、油漆定额项目中,油漆的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 3、.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
(4)涂料项目中已包括刮普通腻子,如需刮特殊腻子应按相应项目进行换算。
第六章 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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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类装饰线条工程量均按延长米计算。
2、各类栏杆、栏板、扶手工程量按相应项目分别以延长米或重量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的长度。
3、暖气罩(包括支脚高度)、镜面玻璃工程量按边框外围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4、招牌灯箱
(1)平面招牌基层工程量按正立面面积计算,有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加。
(2)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执行平面招牌复杂型子目。
(3)箱式招牌和竖式标箱基层工程量按其外围体积以m3计算。 (4)招牌灯箱面层工程量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5、美术字安装按字体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6、货架、柜类工程量均以正立面的高(包括支脚高度)乘宽以m2计算。 7、收银台、试衣间等以个计算,其他以延长米计算。 8、盥洗室用具浴缸拉手等以个计算。
9、大理石洗漱台按台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空洞所占的面积。 二、调整系数及说明
1、本章定额项目材料品种规格是按常用工程做法编制的,如设计要求或与实际施工不同时,可以进行调整。
2、各类装饰线条均按成品编制。
3、石材磨边、开孔等定额项目为石材必须施工现场加工时执行,其相应石材成品价格应扣除磨边、开孔费用。
4、暖气罩挂板式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定额项目执行。
5、货架、柜类定额项目是按附图所示的构造及尺寸编制的,未考虑面板拼花及粘贴其他材料的花饰、艺术造型,实际施工不同时,可以进行调整。
6、装饰线条定额项目以墙面上直线安装编制的,实际施工不同时,按下列规定进行调整:
(1)墙面安装圆形曲线装饰线条,其相应人工乘1.34的系数;材料乘1.10的系数。 (2)天棚安装直线装饰线条,其相应人工乘1.34的系数;
(3)天棚安装圆形曲线装饰线条,其相应人工乘1.60的系数,材料乘1.10的系数; (4)装饰线条拼做艺术图案,其相应人工乘1.80的系数,材料乘1.10的系数;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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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脚手架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m以上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则不再计算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室内净面积以m2计算,其高度在3.60~5.20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0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计算式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数=(室内净高度-5.20(m))/1.2(m)。
2、外脚用架、吊栏脚手架及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室外地坪至外墙顶高度以m2计算,突出墙外面宽度在24cm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不展开计算脚手架工程量,超过24cm以外时按图示尺寸计算,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之内。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同一建筑物各面墙的高度不同,且不在同一定额步距内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3、利用主体外脚手架改变其步高作外墙面装饰架时,按每100m2外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独立柱按柱周长增加3.6m乘柱高套用装饰装修外脚手架相应高度的定额。
4、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门窗洞口的面积。 5、层面防护栏杆按图示屋面檐口以延长米计算,楼层临边防护栏杆按图示临边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6、楼梯防护栏杆按图示以水平投影长度计算。
7、洞口垂直防护栏杆按图示洞口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洞口水平防护网按图示洞口长X宽度以m2计算。
8、水平防护架工程量按铺设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9、垂直防护架工程量按室外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搭设长度以m2计算。
10、立挂式安全网工程量按架网部分的长度乘高度以m2计算。 11、挑出式安全网工程量按挑出安全网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章适用于独立承包建筑物装饰装修需要重新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2、建筑工程中已计算了综合脚手架的不得重复计算脚手架。
3、建筑物垂直封闭定额项目的封闭材料采用竹笆板,如采用纺织布时,应将竹笆板换算为纺织布,人工乘以系数0.80。
4、定额中所指的檐口高度5~45m以内,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面至外墙顶点或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5、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与其他物体限高等的防护。
第二章 垂直运输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装饰装修楼面(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按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的装饰装修楼层工程的定额工日,分别计算。
2、地下层超过二层或层高超过3.6m时,计取垂直运输费,其工程量按地下层装饰装修工程的定额工日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章不包括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2、垂直运输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面的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下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地(楼)面的高度。
3、檐口高度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
4、带一层地下室的建筑物,若地下室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m时,则地下层不计算垂直运输。
5、再次装饰装修利用电梯或通过楼梯人力进行垂直运输的按实计算。
第三章 超高增加费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多层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超高费:其工程量(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按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的装饰装修楼层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乘以相应项目系数,分别计算。
2、单层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超高费:其工程量(包括楼单层建筑物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按不同的檐口高度的单层建筑物装饰装修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乘以相应项目系数,分别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2、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第四章 已完成工程保护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宽的楼梯井)、台阶(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外沿加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楼地面按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3、栏杆、扶手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4、独立柱按柱展开面积计算。 5、内墙面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成品保护是施工过程中对装饰面所进行的保护,已考虑了成品保护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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