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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来源:九壹网
******实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目的 文件编号 页次 第 1 页/共 7 页 版本号:A 明确电镀件来料品质验收标准,规范检验动作,使检验、判定标准能达到一致性 1.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所有电镀性来料检验 3。0检验文件 3。1 照明条件:40w日光灯或自然光 3。2目光与被测物距离:30—45CM 3.3灯光与被测物距离:100cm以内 3。4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45度 3.5检测工具:灰卡、卡尺、胶带、样品、盐雾测试仪、高低温测试仪、耐磨测试仪、4—10倍放大镜 4.0抽检方案 全检 5。0 定义 A面:指的是产品外观最直观的正面部分 B面:指的是产品的侧面,在通常使用状态下直视不到的地方,但目光易看到的地方。 C面:指的是产品的背面和底面,在通常使用状态下,目光难看到的地方。 色差:指两个颜色给色觉的差异 麻点/砂粒:在电镀和腐蚀中,于金属表面上形成的小点、小坑或小孔 起泡:因电镀处理不当而造成镀层表面呈气泡状斑点. 脱皮:电镀层成片脱离基本体材的现象。 变形:因电镀过程中受到异常因素影响而造成之不规则形状。 刮花(擦伤、划伤):被利器刮过而形成的线状痕迹. 水渍水印:电镀后清洗水质不佳或烘干操作不当,在镀层表面留下的印痕。 碰伤:因电镀过程中运输过程中产品互相碰撞而引起产品表面之伤痕或花点。 电镀毛刺:高电流沉积和镀层过厚而形成的尖锐突出细角。 白印:因材质本身光洁度不一致或氧化以及电镀处理不当而在电镀后表面呈点状或块状的白色痕迹。 黄印:电镀过程中电镀液未完全洗尽而残留在表面形成的黄色痕迹。 露底料:部份位置没有电镀层覆盖面暴露出底层的材料。 6.检验内容 东莞盛世科技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页次 SM-WI-QI- 第 2 页/共 7 页 检验判定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判定标准 Cri Maj Min 版本号:A 符合 (接受) (严重) (主要) (轻微) ○,1在40W日光灯或自然光下,视力在1。0以上,物件放置于人体表面镀层颜色色差 不能超过所签样品0。5级 视角45度处,无明显色异。 ○,2如果颜色有差异,但组合后整体颜色配合较好,无明显差异,可接受。 √ √ 错误!组合后,整体颜色色差明显或用灰卡对比大于0.5级,不可接受。 √ 错误!Φ≦0。5mm,在10cm内,不物料表面不能有明显麻坑点错误!Φ≦1mm,在10 cm内,不能或砂粒,特别超出2pcs 不允许异色点 错误!砂粒面积≦5mm²,且其直径超过0。1mm 能超出3pcs √ 麻点/砂粒 √ √ √ √ √ √ √ 错误!Φ≦0。3mm,在10cm内, A级面不能有起泡、凸点 B级面Φ≦0。3mm,不能超过3pcs C级面Φ≦0。3mm,不能超过5pcs 镀层表面不能内,B级面不能超过2 pcs 起泡、凸有气泡及镀层点 C级面不能超过3pcs 脱落 错误!如果起泡在内部,组装后能遮掩,也不可接受,因电镀出现异常,易破裂,容易造成镀层脱落。 错误!凸点刮手不能接受 镀层脱落(脱皮) 拉丝扫

20。3mm≦Φ≦0.5 mm在10 cm○ √ √ 物料表面要有 电镀防护层,错误!物件A级面、B级面及C不能有脱落现级,不能有镀层脱落现象. 象 物件表面处理错误!表面处理不符规定要求 √ √ 东莞盛世科技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页次 SM-WI-QI- 第 3 页/共 7 页 检验判定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判定标准 Cri Maj Min 版本号:A 符合 (接受) (严重) (主要) (轻微) 纹错误 按规定要求 错误!表面扫纹凌乱,不清 3表面拉丝扫纹方向错误 ○ √ √ √ √ √ √ √ √ √ √ 错误!物件表面不可擦试的污渍面积≧0。5mm,不可接受 错误!物件A级面不能残留有不可擦拭污渍或其它不明液体 3不可擦拭污渍面积0.5mm≦X○≦1 mm,A级面:不可接受 表面脏污 B级面,在10 mm内,只能有1处 C级面,在10 mm内,只能有2处 错误!物件表面残留有不可辨别的污物,液体、血液等,不可接受。 错误!表面残留有可擦拭的污物面积 错误!沙镍工艺手握后有手指模印 错误!物件表面加工后,其A级面在自然光下或在40W日光灯下,视力在1.0以上,于人体视角45度,距离30cm处观察,无明显凹凸现象. √ 变形 物件中加工处错误!物件在组装后,整体效果良理后,其基体好,无明显凹凸现象 及孔位不能局3B级面,C级面其加工后的凹○部变形现象 凸痕,深度或高度不能超过1mm,且在10 cm内,只允许1处 √ √ 4孔位因加工变形,但经组合后,○可以遮掩,无明显不良 √

东莞盛世科技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页次 SM-WI-QI- 第 4 页/共 7 页 检验判定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判定标准 Cri Maj Min 版本号:A 符合 (接受) (严重) (主要) (轻微) 错误!物料边沿,因加工变形,组装后能被遮掩或不影响外观 用摆格刀在样品表面划1×1mm方格,划到底(划到素材),然后用3M胶平整粘帖在样品表面,用手指来回按压2-4次,使胶纸与样品表面紧贴1分钟后,用手捡住胶纸一端,使之与测试面成45度角,迅速往上提捡胶纸,使物件表面镀层其离开测试样品,被测试小方格不脱落 结合牢固 用95%纯度酒精,负荷500g的法码,来回25次不露底色 用3H硬度的铅笔,负荷500g的法码,划5道3—5CM长的线,不能有划痕 高温75度8小时、低温-20度8小时不能起泡及变色 错误!物件表面刮花,A级面:轻微刮花面积≦1 mm² 严重刮花:≦2 mm² B、C级面:轻微刮花面积≦3 mm² √ √ 附着力 (每批抽样5个) √ √ √ √ √ √ √ √ 物体表面镀层,无明显的刮花、擦刮花、擦花、花、划伤 划伤现象(没露底材) 严重刮花:≦4 mm² 2刮花面积≦4 mm²,在其组装○后,在物件B级面,距人体约30cm观察,不明显 ○,3刮花面职:4—10 mm²在其物件C级面,组装后不影响产品的整体外观。 错误!划伤痕:A级面:长≦5 mm,宽≦0。1 m m B级面:长≦10 mm,宽≦0。1 m √ √ √ 东莞盛世科技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页次 SM-WI-QI- 第 5 页/共 7 页 检验判定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判定标准 Cri Maj Min 版本号:A 符合 (接受) (严重) (主要) (轻微) m C级面:长≦10 mm,宽≦0。1 m m 错误!物件A级面碰伤,不可接受 错误!B级面及边角碰伤面积≦1mm 物件表面经处理后不能有明显的碰伤痕 (没露底材) ○,3边角碰变形B 、C级面,其组装后不影响产品的整体外观 错误!边角碰变形,其组装后影响整体外观 5物体表面碰伤(B、C级面)其○凹凸痕面积≦5 mm²,深度(高)≦0.5 mm,不刮手 √ √ √ √ √ 碰伤 √ 错误!物体表面碰伤(B、C级面)其凹凸痕面积≦5 mm²,深度(高)≦0。5 mm,刮手 1表面抛光粗糙,在30cm远的○距离,视力1.0以上,在自然光或电镀件表面处40W日光灯下,与人视线水平位理后,不能有观察,无明显砂痕 明显的砂痕 错误!表面抛光粗糙,经电镀后仍不能遮掩,不可接受 √ 抛光砂痕 √ √ √ 错误!电镀件外表面生锈,不可接电镀生锈 电镀件内外表受 面不能有生错误!盐雾测试8小时,不能腐蚀锈、氧化现象 到镀层(表面叻架层可节受有腐蚀) 错误!表面水渍水印,白印、黄印 明显,影响产品外观 √ √ √ √ 水渍水电镀件表面不错误!有A级面,水渍水印,白印, 印、白能有明显水黄印面积≦3 mm²,且周边印痕印、黄印 渍,水印 30cm处观察不明显 错误!在A级面,水渍水印,白印, √ √ 东莞盛世科技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页次 SM-WI-QI- 第 6 页/共 7 页 检验判定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判定标准 Cri Maj Min 版本号:A 符合 (接受) (严重) (主要) (轻微) 黄印面积≦5mm²,且水渍水印印痕可擦拭 不可擦拭 √ √ 错误!B,C级面,水渍水印、白 印、黄印面积≦10 mm²,且周边印痕30cm处观察不明显 不可擦拭 电镀毛刺 电镀件表面不电镀件外表面不能有毛刺 能有毛刺 错误!电镀件表面不允许有镀层露底料的现象 错误!电镀件电极点周围未镀上 √ √ √ √ 露底材 的痕迹,其大小在组装后可遮盖表面不允许有或其内部在组装后在不拆卸的镀层露底料的情况下,看不见为准. 情况 错误!孔位电极点,在组装后能被 遮盖或不能完全遮盖,其外露面积不能超过1 mm²,且在30cm处观察不明显,不能影响整体外观要求 √ 7。相关文件 《物料确认书》 8.记录表单 《IQC验检报表》

东莞盛世科技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页次 SM-WI-QI- 第 7 页/共 7 页 检验判定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判定标准 Cri Maj Min 版本号:A 符合 (接受) (严重) (主要) (轻微)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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