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2.1 实施方案
12.1 工程施工条件和特点
1、工程特点
a、土石方挖填及防护工程数量
本路线全长约0.445公里,设计速度60km/h,全段路基工程填方约14668m3,挖方约7215 m3;路基边坡防护工程中,浆砌砌石挡墙约1337 m3,植草护坡495 m3;排水工程中雨水管548m,雨水检查井28座,污水管274m,污水检查井14座。本工程路基开挖与填筑、材料运输、预制场地布设等均不受到地形限制。
b、桥梁数量
全线共有桥梁1座,共长289m,与水流方向、通航方向均正交,上部结构为先张法预应力砼空心板和连续箱梁,下部为柱式墩和肋式桥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场地布置、机具材料运输,给施工带来困难,是本线的主要工程,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工程。
2、工程施工条件
根据本路施工特点及所处的地理位置,分析其施工条件如下: a. 当地政府支持,居民欢迎
本项目是杭金衢常山互通连接205国道接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常山县城区连接杭金衢高速公路和205国道的重要通道。本项目的建成,大大缩短了205国道到杭金衢高速公路的路程和时间,提高该地区公路的通行能力,对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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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及周边乡镇经济、旅游创造有利条件。地方政府和当地、周边乡镇居民都十分欢迎,是本工程建设的有利条件之一。
b. 交通运输条件
本工程距老路不远,且附近公路网发达,使外购材料、机具调迁、人员往来都十分方便。
c. 筑路材料
沿线及附近可供的筑路材料有:砂、石料、砂砾、卵石等,施工用水充足。工程用砂集中分布在常山港沿岸。
3、施工方案 a、 路基工程
路基作为路线的主体,又是路面的基础,其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道公路的使用效益;路基工程、包括路基体、路基排水设施、路基支挡结构物等,都应具有足够的整体稳定性、足够的强度和足够的水温稳定性这三个基本功能。为保证这三个基本功能的形成,其施工过程宜采用机械施工为主,适当辅助人工施工的方法。在局部山高崖陡的路段,先修便道,便于机械的使用。对填方路段,应配置符合要求的压实机械,做到分层压实,严格控制有效压实厚度,不得超厚压实。对于填土路基,严禁使用超规定含水量的填料,如出现弹簧,应挖出重填。对于石方路段,对爆破方式的选择应充分考虑移挖作填的石料粒径限制,对填挖交界的过渡路段,应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防止路基的错台产生,造成路面破坏,影响行车。
b、路面工程
路面是车辆的直接载体,是直接承受车辆反复作用和自然因素影响的结构
层,从经济性、使用要求、受力状态,土基支承条件和受自然因素影响程度的不同需要,一般均采用多层结构,针对路面结构的不同层次,在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方面保证基质量。为达到这一目的,宜采用配套的路面施工机械设备,专业化施工队伍并配置少量人工辅助施工。
c、桥梁工程
本工程跨常山港的紫港大桥有通航要求,设计时考虑通航标准,桥的上部结构为先张法预应力砼空心板和小箱梁,下部构造根据地质条件,采用柱式墩和肋式桥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
施工方法以预制安装为主,采用架桥机安装。
下部构造的施工,要特别强调台后填土压实和排水设施的设置,以减少桥头路堤沉陷,产生跳车影响行车安全。
12.2 建设工期安排与实施计划
12.2.1 建设工期安排
根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合理工期安排,以及本项目的规模,本报告建议,本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2008年上半年完成前期并开工建设,2010年年初建成通车。 12.2.2 实施计划
本工程从项目次策阶段开始到竣工验收阶段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 1、决策阶段项目管理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组织有关工程建设、环保、水保专家,对工可报告进行全面的评审,对路线方案,各种构造物、施工方案、工期安排进行全面的审查,对报告中不足或需要改建的地方,进行修改或补充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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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资金大致落实的前提下,下达初步设计任务书,以免决策失误。
2、组织计划与设计阶段
(1)建立管理班子和相应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以协调工作中涉及需要建设单位解决的有关问题。
(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拟定出完善的施工方案,要做到精心设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技术上要有所创新。
(3)招标、投标和施工单位的选定
公路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在招标过程中,可以选择技术精、装备良好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3、 招投标管理
本项目由地方政府委托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统筹实施,应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业主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实行委托第三方—(监理)工程师管理模式,而且对(监理)工程师也应推行招投标制。通过全方位招投标制,全面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保证、落实合理的建设工期,适当的工程造价,以及严格的工程质量。
招投标工作必须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工程项目正式列入浙江省年度公路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基本落实,招标文件审查通过,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之后进行。(监理)工程师招投标工作应于工程招投标之前完成,(监理)工程师主要人员应协助业主参与对承包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商)的资质、信誉进行审查,并参与评标,对中标承包商有较全面深刻的了解,同时业主对
(监理)工程师也有一个考查、了解的过程。通过对承包商资质、信誉审查、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考察、咨询答疑、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等工程程度,完成招投标工作。
4、施工阶段
项目管理机构,在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工作指导,及时协调并解决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所反映的工程涉及到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的有关问题,研究并解决超出监理工程师权限的重大设计变更,重大工程事故处理和中途辞退不合格施工单位,另外引进合格施工单位替补等事宜,并完成法定手续、审批、核定预备金的使用,做好施工中计量支付的审批,搞好竣工决算等。监理工程在施工中按照资金、质量、工期三要素全方位进行施工监控。施工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做好施工组织计算(含人员培训),并组织实施。
(1)施工监理
公路建设规模大、环节多,十分复杂,应采用权责明确、各尽职守、各负其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承包商自查自检,(监理)工程师核查抽检与政府监督三级质量管理体系。业主与承包商是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关系,以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制约;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以监理合同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制约,(监理)工程师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应予以定位和明确;(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监理细则、施工承包合同和有关技术文件为制约;政府监督是全方位的检查、监督,以国家现行技术政策、法律法规为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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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管理
a、承包商的施工自主与施工管理,任何一方不可替代。(监理)工程师对不合格工序、工程项目的返工、停止费用支付的裁决也不得替代或任何一方干预。
b、承包商应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检管理体系,确立没有质量应没有数量、质量一票否决制;质量员不到位,不得施工制;关键工序、关键时间质检工程师临场制;承包商对工程质量和材料质量自始至终负责制。
c、承包商、(监理)工程师要充分应用“网络计划技术”对工程进度进行科学规划管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健全工序、单项工程自检交验、申报与审批制度。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工程规范,进行详尽的真实记录与核查记载;质量检验要有可靠的检测方法、测试记录、复审签认。
d、倡导文明施工,承包商的主要管理人员、质检工程师、质量员、(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e、(监理)工程师首先要抓好开工条件落实,承包商进场人员、技术设备、物资材料没有达到投标书承诺的素质和数量,施工组织措施不落实,进场材料质量未检验或检验未达标,质检条件(人员素质、仪器设备等)不齐备,考核承包商素质的试验工程未达到试验目的,试验报告未批准,不发开工令,工期损失由承包商自负。
(监理)工程师要主动监理,严格把关,热情服务,对承担监理的工程作出高质量贡献。
f、业主要率先垂范,做到应尽义务,开创良好的施工环境,避免索赔。严格执行对建筑材料质量与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严重滞延工程交付工期承
包商实行驱逐制,以及延期交付工程赔偿制。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中个别人员不称职、不尽责者,强制相关单位及时撤换,严格实行谁不称职、谁不尽责谁下岗,谁给工程造成损失、谁负责制。(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主要负责人与主要机具设备进场后,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退场。
中标承包商需将部分工程向外分包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未经业主批准,分包承包商不得进场施工。
g、业主、(监理)工程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严格实行没有找准真实原因、没有认真总结教训、没有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没有强有力的有效补救办法,不得延续施工的三不放过原则。
5、技术培训
世界高科技发展已进入突飞猛进时代,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必须按照现代化的生产方式进行组织和管理,为掌握这些先进技术,提高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工程质量,以达到预期目标,结合本工程特点,除进行常规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外,还应对下列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监理人员培训; ·统计、财务人员培训;
·先进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使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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