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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制办法1.doc

来源:九壹网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1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管理,保证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技术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凡持有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资质等级证书,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文所规定条件者,均可参加公司的评聘,评审结果仅在公司聘任的时间范围内有效。

2.公司全体工程技术人员,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 2.1技术中心:开发和工艺开发人员;

2.2质量部:质量技术人员,检测、理化、试验人员; 2.3设备部:设备技术人员; 2.4生产车间:现场技术人员; 2.5其它人员:具有专业学历人员。 三.职责 1评审组织:

由公司高层领导、行政部、研发部、工程部、质量部、设备部、生产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常务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

2.行政部:

2.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工作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

2.2负责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相关档案文件的保存、更新、发布。

四、工作程序 1.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由行政部负责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任职资格审核的由评聘小组对申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综合能力等全面审查,并提出评聘意见。

2.聘任

经公司职称评聘小组评议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可高职(职称)低聘或低职(职称)高聘,公司统一下发职称聘任决定,聘期一年。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发放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3.任职条件

4、外聘技术人员的评定要求

4.1外聘技术人员是由公司根据需要并按任职条件直接聘任的符合公司要求的专

业技术人员;

4.2外聘技术人员服务期为两年及两年以上且剩余服务期超过一年的,符合公司内部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职称评定;

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考评:

5.1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原则、数额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按公司规定和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设定,并随着公司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5.2考评:

5.2.1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结合公司绩效考核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成绩作为继续聘任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是任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5.2.2凡国家开考的专业,均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实行以考代评。参加统考时(含职称外语考试)均由个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文件组织报名、审查,否则公司不予聘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职称评定: 6.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6.2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6.3任职期间转岗从事非技术工作者。 6.4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者; 7.职称评定流程

7.1职称评定活动每年6月,12月各举行一次;

7.2符合职称评定要求的技术人员通过填写申请表,由技术副总组织申请者的遴选及考评工作;

7.3评定完毕后,评定结果由评审副组长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公示备案。

五、其他

1、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推进技术进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对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技术职务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学历问题:申报专业职务,取得的学历与现从事专业工作一致或相近的,其学历可以作为评审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否则,其学历不作为评审依据;

3、时间计算问题:离开技术岗位工作岗位后又回到技术岗位的人员,中途在非技术工作岗位的时间按50%折算成在技术工作岗位的时间;

4、对于评定范围2.5条款的其它人员属于未直接从事技术、

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公司的职称评定,但不享受岗位津贴。

六、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异动,工资福利等薪资调整根据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由公司授权行政部负责解释,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八、相关文件 1、《薪酬管理制度》 九.附件

1、职称评定申请表 2、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3、职称评审表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1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以业绩评

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以业绩第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等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评定组织

由“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等职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组长最终裁决。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成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 第五条职等职级的设定

技术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七等17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

财会、品质工程、产品数据管理、标准化、技术支持等岗位

专业人员,同样可评聘专业职等,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专业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五等13级:

员级、助理级、师级、主管级和主任级,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如下(以财务专业为例):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的划分以及与行政序列的对应详见附表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第六条不同职等的技术人员分类多少不同,随着技术职等的提高,要求技术人员的知识面越来越宽,即分类越来越少。职等与专业分类对应表见附件二。第七条根据公司技术专业需要,技术人员主要分为:产品设计、应用开发、测试验证、产品工艺、制造工艺、品质控制、设备技术等七大类;每一类可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再进行细分,如:结构、性能、材料、EMI等。

第八条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是对任职资格的认定,获得任职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评定以定性评价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基本素质/资历作为各职等评定的基本前提条件,业绩量化指标为评定的必要条件;工作绩效、专业技能作为动态竞争性条件,主要通过对其是否满足专业/管理能力及职责要求的考评予以评分,评分时工作业绩和专业技能分别占70%和30%的权重;其中占权重70%的工作业绩又划分为两部分:当期业绩占30%,“当期业绩”指截至评定期的全年业绩表现;累积业绩占40%,“累积业绩”指近2年及

以上的业绩总体表现,设定的目的为肯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连续性贡献。

技术人员职等评定标准参见附件三《各技术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专业人员是以专业技能从事管理和专业服务工作为主,因此主要根据其工作业绩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估,评定标准参见附件四《各专业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对连续两次以上绩效考评优秀、对公司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评议可破格晋升职等作为奖励。

第九条评定时间及方式

每半年结合考核进行评定与调整,其中初级职等为资格认定,中级职等为评定,高级职等采用评聘结合。

各职等的最终确定方式为:综合考评,集体审议,择优选聘。 第十条评定流程

部门推荐(填写“专业/技术职等评定申报表”并提交材料)→管理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进行评议→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主管备案、存档。

第十一条管理流程

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进行集体审议,中、高级职等的评定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内容的面

试答辩,根据综合评分择优评聘。

评定小组成员提出疑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出现分歧时可进行针对性投票表决,赞成票占三分之二以上者才算通过。

特聘人员由评定小组集体审议、组长进行裁决。

经评定小组审议确定的各职等人员名单由管理部汇总、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聘用

公司对取得主任**师职等以上资格人员每年评聘一次,并集中发文公布聘用的职等和专业类别。

技术人员被聘用为技术管理职务时,职等与职务具有一定对应关系,请参见附件二《技术人员职等、专业、聘用职务对应表》。

第十三条所有申报和评定结果资料交人力资源主管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试行。 附件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附件二:《技术人员职等、专业、聘用职务对应表》附件三:《各技术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附件四:《各专业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附件五:《职等评定申报表》

附件一: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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