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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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 (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自动洗胃机 给氧装置 呼吸机 麻醉机 电针仪 手术器械 手术床 酸度计 分析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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钾钠分析仪 培养箱 电冰箱 干燥箱 分光光度计 X光机 纤维胃镜 结肠镜 妇科检查台 高压灭菌设备 电动吸引器 心脏除颤器 各类针具 无影灯 尿分析仪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被子 褥子 被套 枕头 床头柜 床头信号灯 蒸馏水器 中药煎药设备 显微镜 离心机 B超 骨科牵引床 紫外线杀菌灯 1 张 1.2条 1.2条 2 条 2 个 1 个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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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垫 1.1条 床单 2 条 枕套 4 个 病员服 2 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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