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检 制 度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施工过程中失误,达到预定质量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自检,各班组在施工过程中自我把关,保证交付合格质量标准的产品,班组检查完之后填写不班组自检结果并上报。
2、互检,在涉及到结构及装饰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同一工种各班组对所完成产品共同验收。对检查结果上榜,并实行优奖劣惩制。
3、交接检,未完产品不得交接,已完产品有问题的不能交接,整个交接过程由工长组织,质量员、安全员配合,交接时要有书面材料,交接完成结果以工长签字为准,以确保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以上规定请各班组严格按照执行。
分项工程自检交接检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将不合格的分项消除在后序分项工程施工前,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失误,达到质量控制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分项工程施工结束时,班组长应组织操作人员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施工员、质量员汇报组织进行交接检查,下道工序施工的班组长也必须参加。
2、自检时班组长组织操作者对照GBJ301—88检验标准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点立即进行反攻重做。
3、当分项工程施工达到合格要求时,通知下道工序的班组长,现场施工员、质量员进行复查、质量员认为合格时,方可交给下道工序的施工班组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自检、交接检制度由施工员组织实施,质量员监督其实施情况。
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执行技术部门的施工组织设计。特制定本交底制度。
1、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施工人员、质量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应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施工班组长应向班组成员进行技术交底。
2、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1)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要求;(2)图纸的设计要求;(3)施工验收的规范要求;(4)施工方案制度及技术措施;(5)施工过程中质量通病的克服办法。
3、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实施,质量员监督其实施。 4、对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技术交底必须做出详细书面记录,并有交底人和接受任务人签名。
技术复核制度
1、为了消除施工中的技术失误,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分项工程的进度同时逐项进行技术复核,
2、分项工程的每道工序完后,应由工长和班组长共同进行全部自复检查,填写技术复核,然后通知项目质检员和建设单位代表进行复核,并办理签证手续,轴线控制等重要复核,应有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进行,未经检查复核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亦不得签署检查记录。
3、技术复核记录的项目应按层、按伸缩缝填写清楚,并有相关人员签名,内容必须详实准确。
4、本制度由施工工长组织实施,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其实施情况。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为了确保工程的内在质量,隐蔽工程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均不得进行隐蔽,也不得签署检查记录。
2、需要隐蔽的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工长、班组长和质量检查员,先进行自检,由施工工长填写检查记录,然后通知建设单位代表到现场共同检查验收并办理签证手续,属高温、低温、防腐蚀、防渗等特殊的隐蔽检查,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进行,质量员和建设单位代表应按时参加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范围主要为基础工程、钢筋工程、焊接工程、防水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管道工程、保温工程、电气工程等。
4、隐蔽验收记录等是质量保证的重要文件之一,必须详细客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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