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逐级考核、两次分配”的原则。部门考核业务组,业务组考核到责任人。
(三)员工的收入与岗位责任相挂钩,随工作量及业绩上下浮动,浮动范围0~150。
(四)部门对当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可直接奖励。
(五)出现否决条件不得奖。
(六)单项奖按公司规定执行。
二、部门考核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落实分配方案,嘉奖先进员工。
组长: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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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部门副经理
成员:各业务组主管
三、考核标准 员工个人(附件3),业务组(附件4),
四、月度考核程序
1、时间要求:每月30日前由员工完成本月自评,次月5日前主管完成对本业务组考核,部门10日前完成对各业务组考核。
2、月度考核主要由业务指标和管理指标两部分组成。根据逐级考核的原则,由部门依据各业务组的业务指标、管理指标以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来确定月度考核得分。
3、各业务组主管对其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4、若因工作失误、责任不到位,被公司或上级部门扣分、扣奖、通报或点名批评的,责任将直接落实到相关的业务组。
五、月度奖计奖办法
业务组当月得分=(该组月度考核得分×该组岗位总系数)
业务组当月得奖额=当月奖金分值×该组当月得分
当月奖金分值=部门奖金总额÷∑业务组当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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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度奖金由主管按各人岗位系数及月度考核表现进行二次分配。
六、季度、年度考核
季度、年度考核部门以月度奖为基础进行考核。部门可以对有突出贡献、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直接给予嘉奖。。
七、单项奖
公司下达给部门的单项奖,由部门按照公司的具体要求进行分配。
八、附则
本细则经考核小组讨论通过后,自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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