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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YG5942E危险货物库场仓储

来源:九壹网
 天津市交通运输企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 (危险货物库场仓储分册)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前 言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办、交通运输部、天津市安委会关于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积极推进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全员主动参与隐患排查和治理,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闭环管理,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危险货物库场仓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 本手册是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充分借鉴现代安全管理理念,结合天津市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编制而成。 本手册用于指导危险货物库场仓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附录中以危险货物库场仓储企业为例,列举了基础管理类、现场管理类及作业管理类的隐患排查要求。其他危险货物库场仓储企业可将本手册作为模板或样例,结合企业实际,加强对存在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治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闭环管理及持续改进。 由于受编写时间紧和编写人员水平限制,本手册内容难免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指导手册编制组 2019.10.25

目 录 1 适用范围 .......................................................1 2 总体要求 .......................................................1 3 工作程序 .......................................................1 4 策划及准备 .....................................................3 5 隐患排查清单制定 ...............................................3 5.1 5.2

隐患分类分级 ................................................3 隐患排查清单制定 ............................................6

6 隐患排查 .......................................................6 6.1 6.2 6.3

排查方式 ....................................................6 排查频次 ....................................................7 排查要求 ....................................................8

7 隐患治理 .......................................................8 7.1 7.2 7.3

治理要求 ....................................................8 隐患治理 ....................................................8 统计分析 ....................................................9

8 评估验收 .......................................................9 8.1 8.2

一般隐患治理验收 ............................................9 重大隐患治理验收 ............................................9

9 隐患记录、通报和报备 ..........................................10 9.1 9.2 9.3 10 隐患记录及档案管理 .........................................10 隐患通报 ...................................................10 重大隐患报备 ...............................................10 制度保障 ....................................................10 10.1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0 10.2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 .............................11 10.3 变更管理制度 ...............................................11 10.4 教育培训制度 ...............................................11 11 12 持续改进 ....................................................11 附录 ........................................................12 附录A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13 附录B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50 附录C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80 1 适用范围 本手册用于指导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危险货物库场仓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总体要求 企业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应按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原则,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评估验收的闭环管理工作,并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企业应建立能够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工作机制。 3 工作程序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详见图3-1。 1

持 续改 进 隐患分类分级隐患排查清单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制定策划及准备宣贯培训成立工作组 制度保障隐患记录、通报和报备评估验收隐患治理隐患排查排查方式排查频次排查要求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手册及档案治理要求隐患治理统计分析一般隐患治理验收重大隐患治理验收隐患记录及档案管理隐患通报重大隐患报备相关管理制度图3-1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2

4 策划及准备 为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并涵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组,在风险辨识、评估及管控的基础上,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标准、规范等文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全员的宣贯培训,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做好前期准备。 5 隐患排查清单制定 5.1 隐患分类分级 5.1.1 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包括基础管理类隐患、现场管理类隐患和作业管理类隐患三类。 1、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标准、规范等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方面的要求。主要涉及资质证照、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个体防护装备、职业健康、应急管理、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管理、其他基础管理等方面。 2、现场管理类隐患 现场管理类隐患,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标准、规范、事故案例、企业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对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方面的要求,与企业的生产运营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包括作业场所、设备设施、职业病防护等方面。 本手册现场管理类隐患主要包括陆域平面布置、危险货物仓库、消防通道与道路、标志标线、消防设施、电气设施、应急设施、牵引车、特种设备、防爆叉车、检(探)测警报设备、货种通用储存要求、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要求、腐蚀性商品储存要求、毒害性商品储存要求、职业健康等方面。 3、作业管理类隐患 作业管理类隐患,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标准、规范、事故案例、企业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对岗位日常作业、特殊作业、季节性作业

3

等作业活动方面的要求,包括设备设施完好性要求、人员作业要求、个体防护要求等。 本手册作业管理类隐患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货物仓储和装卸作业、有毒有害危险货物仓储和装卸作业、腐蚀性危险货物仓储和装卸作业、压缩气瓶仓储和搬运作业、堆场和货棚储存装卸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等方面。 参考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3〕149号)文件规定,隐患分类、代码及主要内容详见表5.1.1-1。 表5.1.1-1 隐患分类、代码及主要内容 一类代码 二类

名称 代码 A01 资质证照 A02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名称 主要内容说明 营业执照、消防验收文件、经营许可文件等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注册安全工程师配置等 法规标准辨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的

A03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件管理、记录和档案等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能力、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考核、单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三级”教育、“四新”教育、相关方进港人员安全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 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安

A04 安全教育培训 基础A

管理类 A05 安全投入 全费用提取比例,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 安全生产协调、相关方资质审查、安全生产协议、监督管理、档案管理等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监控等 个体防护专项经费、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等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宣传培训、档案管理等 应急工作责任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评

4

A06 相关方管理 A07 重大危险源管理 A08 个体防护装备 A09 职业健康 A10 应急管理 一类代码 名称 二类代码 名称 主要内容说明 审或论证、应急预案公布、应急演练评估、应急预案重新备案、记录及档案等 风险辨识、风险辨识动态更新、风险管控、风

A11

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险管控措施、重大风险登记、重大风险安全警示标志、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周期、重大隐患治理、隐患整改验收、记录及档案管理等 事故报告、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等 其他管理上的缺陷,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验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安全评价周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等 场所选址、仓库布置、间距、出入口、安全标

A12 事故管理 A99 其他基础管理 B01 作业场所 识等;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等 特种设备、防爆叉车、运输车辆等的选型、布

B02 设备设施 置、运行/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检维修等 现场管理B

类/作业管理类 B03 防护、保险、信号 控制系统的报警要求 货种的堆码场所、堆码方式、储存数量、储存

B04 原辅物料、产品 品种、定期检查、应急处置、作业货种变更评估等 B05 职业病危害 B06 相关方作业 B07 安全技能 B08 个体防护 B09 作业许可 B99 其他现场管理 职业病场所的防护措施、警示标识、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危害防护等 相关方作业现场管理方面的缺陷 “三违”作业等操作行为 个体防护装备的佩戴、使用 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相关要求 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5.1.2 隐患分级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60号)第八条规定,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个等级。重大隐患是指极易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

5

以消除的隐患。一般隐患是指除重大隐患外,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国家在相关行业领域出台了重大隐患判定指南等文件,如《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交办水〔2016〕178号)、《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等,企业在隐患分级中可参照执行。 5.2 隐患排查清单制定 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及管控的相关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标准、规范、事故案例、企业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隐患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范围、排查对象、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周期、排查责任人等,并实施隐患分类分级管理。 隐患排查应重点关注人员在作业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重点关注存在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的场所、环节及部位的不安全状态,重点关注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等。 附录A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清单、附录B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清单、附录C作业管理隐患排查清单是针对危险货物库场仓储企业类别制定。 6 隐患排查 6.1 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排查等。 1、日常排查 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 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排查 6

专业性排查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对各系统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排查 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 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 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复工前排查 复工前排查是指设备停用或大检修等停用较长时间,在重新恢复使用前,需要进行人员培训,对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性隐患排查。 8、外聘专家排查 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 6.2 排查频次 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及生产经营特点确定隐患排查频次,建议的排查频次包括班/次、天、周、月、季、半年、年。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企业应根据情况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性排查: 1、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发生变化; 2、政府文件提出新要求; 3、企业工作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4、作业环境、作业工艺、设备设施、作业货种等发生变化; 7

5、出现事故或险肇事故或对安全事故、事件有新认识; 6、应急预案演练结果提出新需求; 7、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8、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等。 6.3 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责任人应按照隐患排查清单中的排查范围、排查对象、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周期等实施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隐患排查责任人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7 隐患治理 7.1 治理要求 企业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管理工作。 企业应保障隐患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企业应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组织治理,隐患治理情况应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无法立即治理的隐患,治理完成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相关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7.2 隐患治理 7.2.1 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隐患,根据隐患治理要求,由企业各级(公司、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等)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立即或限期负责组织治理,治理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 7.2.2 重大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隐患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

8

案,并组织隐患治理。治理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技术方案和治理期的安全保障措施; 3、经费和物资保障措施; 4、负责治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节点要求; 6、应急处置措施; 7、跟踪督办及验收部门和人员。 7.3 统计分析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定期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分析,及时梳理、发现安全生产苗头性问题和规律,跟进风险管控状态,并对隐患排查治理效果和改进内容提出相关建议,斩断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变成事故隐患、隐患未及时被发现和治理演变成事故的传递链条,指导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8 评估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及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8.1 一般隐患治理验收 一般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组织验收,出具治理验收结论,并由验收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8.2 重大隐患治理验收 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或成立隐患治理验收组进行专项验收。企业成立的隐患治理验收组成员应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2名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治理验收组应根据隐患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出具治理验收结论,并由组长签字确认。 政府督办的重大隐患,企业应按照政府相关要求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或

9

成立隐患治理验收组进行专项验收。隐患治理验收通过的,企业应将验收结论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并申请销号。报备申请材料包括:重大隐患基本情况及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过程;验收机构或验收组基本情况;验收报告及结论;下一步改进措施。 重大隐患治理验收完成后,企业应对隐患形成原因及治理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依据相关规定和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 9 隐患记录、通报和报备 9.1 隐患记录及档案管理 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企业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治理、验收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 隐患排查记录及档案至少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 重大隐患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治理复查验收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9.2 隐患通报 企业应对排查出的隐患如实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 9.3 重大隐患报备 企业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中对重大隐患信息报备的管理要求,遵照“及时报备、动态更新、真实准确”的原则,通过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时报备重大隐患信息,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10 制度保障 10.1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评估验收、告知、报备、奖惩考核、建档等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要求,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及评

10

估验收的闭环管理流程及相关要求,推动基层及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2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 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表彰、激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主动参与隐患排查和治理,并将隐患治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岗位绩效考核。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参与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从业人员投诉或举报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危及生产经营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并切实保障投诉或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10.3

变更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当出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发生变化;政府文件提出新要求;企业工作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作业环境、作业工艺、设备设施、作业货种等发生变化;出现事故或险肇事故或对安全事故、事件有新认识;应急预案演练结果提出新需求;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等情形时,应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信息等内容进行更新,并不断完善风险管控措施等相关内容。 10.4

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应建立畅通的内部及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企业应主动辨识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实现安全生产。 11 持续改进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评估验收的闭环管理流程,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查找生产经营活动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风险管控能力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形成风险辨识管控在前、隐患排查治理在后的“两道防线”,从而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

11

产。 12 附录 附录A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附录B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附录C作业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12

附录A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A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

A01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发营业执照。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应符合要求。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

A01

资质证照 消防验收文件 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

《消防法》(主席令第29号) 第13条 1

年   2

《公司法》(主席令第15号) 第7条 第12条 JT/T1180.1-2018

5.4.1

1

年   1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

显示

等级 顺序 13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应符合要求。 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应职责明确。应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01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

经营许可文件 JT/T1180.13-2018

6.2.1 JT/T1180.1-2018

5.2.1.1

1 年   3

A02 机构及人员 安全管理网络 1 年   4

安全管理

A02

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21条 1

年   5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24条第三款 《注册安全工程师

1

年   6

安全管理

A02

机构及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配置 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

14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企业应制定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建立

排查依据 管理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63号

修订) 第6条第一款、第

二款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03

安全规章制度 法规标准识别 清单和文本(或电子)档案,并定期发布。 企业应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宣贯,并根据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及时制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每年应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以保证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均为适用、有效版本。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JT/T1180.1-2018

5.4.2.1 5.4.2.2

1 年   7

A03

安全规章制度 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 JT/T1180.13-2018

6.2.2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4条 第19条 1 年   8

A03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

制 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

1 年   9

15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03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

制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生产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

JT/T1180.1-2018

5.3.1.1

1 年   10

A03

安全规章制度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JT/T1180.1-2018

5.3.1.2

1 年   11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18条 1

年   12

A03

安全规章制度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6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分管安全生产

A03

安全规章制度 的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

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应协助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JT/T1180.1-2018

5.3.1.3

1

年   13

安全生产管理

A03

安全规章制度 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22条 1

年   14

A03 安全规章其他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及员工实行“一岗双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JT/T1180.1-2018 1 年   15

17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制度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工作负责。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5.3.1.4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

A03

安全规章制度 有效; 消防安全职责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

A03

安全规章制度 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法》(主席令第29号) 第17条第二款 1

年   17

《消防法》(主席令第29号) 第16条 1

年   16

18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03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安全生产承诺; --安全生产信息化; JT/T1180.13-2018

6.2.3.2

1 半年   18

A03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 --职业病危害防治; --教育培训; --班组安全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JT/T1180.13-2018

6.2.3.3

1 半年   19

19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施工和维修安全管理; --危险物品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安全预测管理;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变更管理;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安全生产报告; --绩效评定管理。 企业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GB/T33000-2016

5.5.1.4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第22条 1

半年   20

A03

安全规章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企业在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都要纳入变更管理。变更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变更的事项、起始时间,变更的技术基础、可能带

20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来的安全风险,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是否修改操作规程,变更审批权限,变更实施后的安全验收等。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工艺、设备设施的特点、装卸/储存危险货物的种类及特性、岗位作业安全风险,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制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03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和修订工作。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船舶靠离泊作业操作规程;系解缆作业操作规程;装卸船作业操作规程;停送电作业操作规程;高压倒闸作业操作规程;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操作规程;扫线、清洗作业操作规程;装卸设备操作规程;场地运输设备操作规程;消防设备操作规程;地磅等计量设备操作规程。 JT/T1180.13-2018

6.2.4.1 6.2.4.2 6.2.4.3

1 半年   21

A03

安全规章制度 “四新”技术投产前安全操作规程编制 制度及操作规程评审及修订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性。 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JT/T1180.1-2018

5.4.4.2

1 半年   22

A03

安全规章制度 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适用性、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使

JT/T1180.13-2018

6.2.5

1 半年   23

21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03

安全规章制度 记录和档案 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支持查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取检查。 GB/T33000-2016

5.2.4.1

1 半年   24

A03

安全规章制度 记录和档案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JT/T1180.1-2018

5.4.6.2

1 半年   2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80

号修订) 第14条 1

季   26

A04

安全教育培训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

容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A04

安全教育培训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80

1

季   27

22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容 排查要点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排查依据 号修订) 第15条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80

号修订) 第16条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24条第一款、

第二款 1

季   29

1

季   28

A04

安全教育培训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A04

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3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80

号修订) 第9条 《危险货物水路运

1

季   30

A04

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 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A04

安全教育培训 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考核 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经考核合格,具备相应从业条件,取得相应种类的《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

59号) 第12条 JT/T1180.1-2018

5.6.4.1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25条第二款 JT/T1180.1-2018

1

季   34

1

季   33

1

季   31

A04

安全教育培训 单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应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

1 季   32

A04

安全教育培训 被派遣劳动者教育培训 A04 安全教育新上岗员工培

24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培训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训 排查要点 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对离岗一年重新上岗、转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风险和危害告知等,与新岗位安全生产要求相符合。 应在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企业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援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 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企业应对相关方进港作业人员进行进港安全教育,发放

排查依据 5.6.4.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80

号修订) 第13条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04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

调岗、离岗后重新上岗前培

训 “四新”教育 制度、规程及

JT/T1180.1-2018

5.6.4.3 JT/T1180.1-2018

5.6.4.6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41条 GB/T33000-2016

5.3.2.2 GB/T33000-2016

5.3.2.2 JT/T1180.13-2018

1 季   35

A04 1 季   36

A04

岗位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培

训 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 其他从业人员

培训 相关方进港人

1 季   37

A04 A04 A04

1 1 1

季 季 季       38 39 40

25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培训 A04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员安全教育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安全告

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排查要点 临时进港证,保存安全教育记录。 企业应告知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遵守进港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企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排查依据 6.5.2.1 JT/T1180.13-2018

6.5.2.2 JT/T1180.1-2018

5.6.2.1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1 季   41

A04 1 季   42

A04

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

培训 JT/T1180.1-2018

5.6.2.2

1 季   43

A04

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

档案管理 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25条第四款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20条 1

年   45

1

季   44

A05 安全投入 安全费用提取、使用 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26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企业应跟踪、监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05 安全投入 安全费用使用

范围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JT/T1180.1-2018

5.5.2.2

1 年   46

A05 安全投入 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至少应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JT/T1180.13-2018 1 年   47

27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比例 劳动防护用

1.5%平均逐月提取。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6.3.1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44条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48条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05 安全投入 品、安全生产培训费用 工伤保险、安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1 年   48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

A05 安全投入 全生产责任保

险 1 年   49

A06

相关方管理 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纳入企业内

安全管理制度 部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作业人员培训、作业过程检查监督、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等进行管理。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

安全生产协议 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

GB/T33000-2016

5.4.2.4

1 半年   50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45条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1

季   52

1

季   51

A06

相关方管理 A06

相关方管理 安全生产协议 28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排查依据 号) 第46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46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46条第二款 GB/T33000-2016

5.4.2.4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06

相关方管理 相关方资质审

查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

1 季   53

A06

相关方管理 监督管理 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

1 季   54

A06

相关方管理 档案管理 案,定期识别服务行为安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对外发包或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时,应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

1 季   55

A06

相关方管理 档案管理 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JT/T1180.13-2018

6.7.4.2

1 季   56

A07

重大危险源管理 重大危险源管

控 GB/T33000-2016

5.5.2

1 半年   57

29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07

重大危险源管理 测、评估、监控、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告知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37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37条第二款 GB/T33000-2016

5.5.2 JT/T1180.13-2018

6.7.5.1 JT/T1180.13-2018

6.7.5.2 JT/T1180.13-2018

6.7.5.3 JT/T1180.13-2018

6.7.5.4

1

半年   60

1

半年   59

1

季   58

A07

重大危险源管理 重大危险源备

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含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将监控中心(室)视频监控数据、安全监控系统状态数据和监测数据与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 企业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应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维护、更新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A07

重大危险源管理 个体防护装备 个体防护装备 个体防护装备 个体防护装备 重大危险源数据信息联网 个体防护专项

经费 个体防护用品

配置 个体防护用品

使用 个体防护用品

管理 A08 A08 A08 A08

1 1 1 1

季 季 季 季         61 62 63 64

30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A08

个体防护装备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个体防护用品维护、检修 排查要点 企业应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特殊情况应急后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存档。对检查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就医,并定期复查。企业不应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应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使其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的事项。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季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JT/T1180.13-2018

6.7.5.5

1   65

《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

修正) 第16条 1

半年   66

A09 职业健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A09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检查 GB/T33000-2016

5.4.3.1

1 季   67

A09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宣传

培训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 JT/T1180.13-2018

6.8.3.2 JT/T1180.13-2018

6.8.3.1

1 半年   68

A09 职业健康 1 季   69

31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

修正) 第26条第二款 1

季   70

A09 职业健康 档案管理 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

《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

修正) 第36条 1

季   71

A09 职业健康 档案管理 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

《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

修正) 第20条 1

季   72

A09 职业健康 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 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32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10 应急管理 应急工作责任

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第4条 1

年   73

A10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制定 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企业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

JT/T1180.13-2018

6.9.1.2

1 半年   74

A10 应急管理 应急处置卡 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JT/T1180.13-2018

6.9.1.4

1 季   75

A10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 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或论证,并形成书面纪要。 JT/T1180.13-2018

6.9.1.5

1 半年   76

33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10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公布 伍。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企业应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做出结论,至少每三年评估一次。 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事故风险特点,每

JT/T1180.13-2018

6.9.1.6

1 半年   77

A10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备案 JT/T1180.13-2018

6.9.1.7 JT/T1180.13-2018

6.9.2.4 JT/T1180.13-2018

6.9.2.2 JT/T1180.13-2018

6.9.2.3

1 半年   78

A10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评估 1 半年   79

A10 应急管理 应急演练 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a)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

1 半年   80

A10 应急管理 应急演练效果

评估 1 半年   81

A10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修订 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b)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c)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JT/T1180.13-2018

6.9.2.5

1 半年   82

34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d)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e)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f)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g)企业认为应修订的其他情况。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应重新备案。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10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重新

备案 JT/T1180.13-2018

6.9.2.6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79条第一款 JT/T1180.1-2018

5.11.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2号) 第16条 JT/T1180.1-2018

5.11.3.1

1 半年   83

应急救援组

A10

应急管理 织、应急人员及应急协议 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1 半年   84

应急组织机构

A10

应急管理 和队伍信息更

新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配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企业应根据可能发生事故种类特点,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1 季   85

A10 应急管理 1 季   86

35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备、维护保养和管理 排查要点 企业应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企业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

排查依据 5.11.3.2

JT/T1180.13-2018

6.9.2.7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2号) 第31条第二款、

第三款 1

季   87

A10 应急管理 记录及档案 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企业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开展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 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工作,落实重大风险等级、重大危险源报备责任,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企业应制定风险辨识规则,明确风险辨识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风险辨识应系统、全面,并进行动态更新。 风险辨识应涉及所有的工作人员(包括外部人员)、工

JT/T1180.1-2018

5.7.1

1 年   88

风险辨识要求 JT/T1180.1-2018

5.7.2.1 5.7.2.2 5.7.2.3

1 季   89

36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作过程和工作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束后应形成风险清单。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国务院安委会办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辨识要求 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二(一)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评估规则 企业应从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等方面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选定合适的风险评估方法,明确风险评估规则。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分类 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A11

风险管控及隐患排

风险分级 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估规则,对风险清单进行逐项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JT/T1180.1-2018

5.7.3.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二(二) JT/T1180.1-2018

5.7.3.2

1

季   93

1

季   92

1

季   91

1

季   90

37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查治理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按以下顺序确定控制措施: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管控措施 a)消除; b)替代; c)工程控制措施; d)设置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 e)个体防护装备等。 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分级管控 控。 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二(三) 《国务院安委会办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动态管理 企业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1

季   96

1

季   95

JT/T1180.1-2018

5.7.4.1

1

季   94

38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二(三)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风险控制和监

测 企业应建立风险动态监控机制,按要求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监测,及时掌握风险的状态和变化趋势,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JT/T1180.1-2018

5.7.4.3

1 季   97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二(四)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

1

月   98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告知、培

训 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重大风险上报 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二(二) 1

月   99

A11 风险管控重大风险建档企业对重大风险进行登记建档,设置重大风险监控系JT/T1180.1-2018 1 月   100

39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及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及监测 排查要点 统,制订动态监测计划,并单独编制专项应急措施。 企业应当在重大风险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进入重大风险影响区域的人员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应急逃生避险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培训和演练。 重大风险经评估确定等级降低或解除的,企业应于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予以销号。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

排查依据 5.7.5.1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重大风险场所安全警示标志 JT/T1180.1-2018

5.7.5.2 JT/T1180.1-2018

5.7.5.4

1 月   101

重大风险销号 1 月   102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预警机制 技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机制。 当风险因素达到预警条件的,企业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JT/T1180.1-2018

5.7.6.1 5.7.6.2

1 半年   103

《国务院安委会办

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制度及清单 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二(五) 1

月   104

40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工作机制。日常排查每周不应少于1次,定期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隐患排查周期 排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安全工作的专项部署、季节性变化或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进行专项排查。 企业应填写事故隐患排查记录,依据确定的隐患等级划

JT/T1180.1-2018

5.8.1.3

1 月   105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记录和重大事故隐患备案 分标准对发现或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判走,确定事故隐患等级并进行登记,形成事故隐患清单。企业应将重大事故隐患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

JT/T1180.1-2018

5.8.1.4

1 月   106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状况

检查 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43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56条 JT/T1180.1-2018

5.8.2.1

1

月   109

1

月   108

1

月   107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A11

风险管控及隐患排

隐患报告及处

理 一般事故隐患

治理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整改,确保及时进行治理。 41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查治理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

重大事故隐患

治理 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专项隐患治理整改方案,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整改方案应包括: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重大隐患整改“五到位”

——整改方案和整改期的安全保障措施; ——经费和物资保障措施; ——整改责任部门和人员; ——整改时限及节点要求; ——应急处置措施; ——跟踪督办及验收部门和人员。 A11

风险管控及隐患排

隐患整改验收 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企业应按规定进行验证或组织验收,出具整改验收结论,并签字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二(五) 1

月   110

JT/T1180.1-2018

5.8.2.2

1 月   111

JT/T1180.1-2018

5.8.2.4

1 月   112

42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查治理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改验收通过的,企业应将验收结论向属地附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并申请销号。 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备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 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企业应对重大事故隐患形成原因及整改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依据有关规定和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 企业应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建立相关台账,并定期组织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梳理、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和趋势,形成统计分析报告,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GB/T33000-2016

5.5.3.4

1 月   113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风险管控

A11

及隐患排查治理 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评估 JT/T1180.1-2018

5.8.2.5

1 月   114

记录及档案管

理 JT/T1180.1-2018

5.8.2.6

1 月   115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80条 1

季   116

A12 事故管理 事故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

43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企业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评、上岗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事故/事件案例分析讲评,以杜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 第9条 1

季   117

A12 事故管理 事故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 第12条 1

季   118

A12 事故管理 事故报告 A12 事故管理 事故报告 事故后的安全

JT/T1180.1-2018

6.9.1 JT/T1180.1-2018

6.9.2 JT/T1180.1-2018

1 季   119

A12 A12

事故管理 事故管理 生产分析通报

会 事故/事件案例

1 1

季 季     120 121

44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分析讲评 排查要点 绝类似事故/事件的再次发生。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

排查依据 6.9.3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82条第四款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 第16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 第26条第一款、

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83条第二款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12 事故管理 事故救援 1 季   122

A12 事故管理 事故调查和处

理 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

1 季   123

A12 事故管理 事故调查和处

理 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1 季   124

A12 事故管理 整改落实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 季   125

45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GB/T33000-2016

5.7.2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12 事故管理 台帐、档案管理及事故统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期间组织

JT/T1180.1-2018

5.12.3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 第28条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27号) 第17条 1 季   126

A99

其他基础管理 1 年   127

A99

其他基础管理 安全设施施工监测和管理 落实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有关内容,并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测和管理,建立相应的台账。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编制安全验收评价

1 年   128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27号) 第18条 1

年   129

A99

其他基础管理 安全设施验收 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港口建设的有关规定。 建设单位进行安全设施验收时,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安全设施施工报告及监理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查,作出是否通过验

46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收的结论。参加验收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当涵盖该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 安全设施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过程中涉及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27号) 第19条 《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

修正) 第18条第一款 《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

修正) 第17条第一款 《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

修正) 第18条第三款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27号) 1

年   134

1

年   132

1

年   131

1

年   130

A99

其他基础管理 安全设施验收档案管理 的文件、资料存档,并自觉接受和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的监督核查。 A99

其他基础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施三同时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A99

其他基础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A99

其他基础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取得经营资质后,按照国家

1 年   133

A99

其他基础管理 安全评价周期 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

47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遗留隐患和安全条件改进建议。 排查依据 第28条第一款 《港口危险货物安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A99

其他基础管理 安全评价报告

备案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落实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备案: (一)增加作业的危险货物品种; 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27号) 第28条第二款 1 年   135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27号) 第29条 1

年   136

A99

其他基础管理 重新进行安全

评价 (二)作业的危险货物数量增加,构成重大危险源或者重大危险源等级提高的; (三)发生火灾、爆炸或者危险货物泄漏,导致人员死亡、重伤或者事故等级达到较大事故以上的; (四)周边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港口安全生产带来重大影响的。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

A99

其他基础管理 其他基础管理 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贯彻执行。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进行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

GB/T33000-2016

5.1.5 JT/T1180.1-2018

5.13.1.1

1 年   137

A99 1 年   138

48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分性和有效性。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显示

等级 顺序 49

附录B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录B01陆域平面布置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01 陆域平面布置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仓库和堆场应与前方泊位相对应。对存有粉尘和异味货B01 仓库 仓库和堆场布置 物的仓库或堆场,应布置在年最大风频率的下风侧或最小风频率的上风侧。对相互产生不利影响的货种,其仓库和堆场不应临近布置。 陆域平面布置应结合装卸工艺流程和自然条件,合理布B01 运输系统 运输系统布置 置各种运输系统,并应合理组织港口货流和人流,减少相互干扰。 B01 堆场 可燃堆场布置 可燃液体桶装堆场、可燃固体材料堆场,应与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 木材等可燃材料堆垛,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得低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5.1的规定。 JTS165-2013 5.9.3 GB50016-2014(2018年版) 4.1.4 GB50016-2014(2018年版) 10.2.1 GB50016-2014(2018年版) 4.5.1 1 年   5 1 年   4 1 年   3 1 季   2 JTS165-2013 5.9.2 1 年   1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1 堆场 可燃堆垛与电力线间距 木材堆场防火间距 B01 堆场 50

附录B02危险货物仓库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02 危险货物仓库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排查对象 甲、乙类仓库 环节/部位/活动 设置位置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GB50016-2014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其库房布局、储存类B01 甲、乙、丙类仓库 布局及用途变更 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不应擅自改变。如需改建、扩建或变更使用用途的,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 仓储场所内不应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因装卸B01 临时性建构筑物 建筑物标高 搭建要求 作业等确需搭建时,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同意,并明确防火责任人、落实临时防火措施,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B01 室内地面标高 建筑物的室内地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地面设计标高,且不应小于0.15m。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B01 耐火等级 设置要求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GB50016-2014(2018年版) 3.2.7 1 年   5 GB50187-2012 7.2.4 1 年   4 GA1131-2014 6.2 1 半年   3 GA1131-2014 6.4 1 半年   2 (2018年版) 3.3.4 1 年   1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51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1 防火墙 防火墙上开设门、窗、洞口 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可燃气体及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GB50016-2014(2018年版) 6.1.5 GB50016-2014(2018年版) 6.2.4 GB50016-2014(2018年版) 3.3.2 3.3.3 1 年   8 1 年   7 1 季   6 B01 防火墙 防火隔墙高度 建筑内的防火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地面基层。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仓库的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3.3.2B01 层数和面积 的规定。 设置要求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增加1.0倍。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 设置要求 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干燥、通风、避光及避雷设施 员工宿B01 舍、办公室及休息室设置 GB50016-2014(2018年版) 3.3.9 1 季   9 易燃易爆B01 性商品仓库 库房应干燥、易于通风、密闭和避光,并应安装避雷装置。 GB17914-2013 4.2.1 1 月   10 52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B01 排查对象 毒害性商品仓库 腐蚀性商品仓库 防爆泄压 环节/部位/活动 干燥、通风及机械排毒设施 干燥、通风、避光及防腐蚀 防爆泄压设计 排查要点 库房干燥、通风。机械通风排毒应有安全防护和处理措施。 库房应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应经过防腐蚀、防渗处理,库房的建筑应符合GB50046的规定。 有爆炸危险的仓库或仓库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宜按本节规定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 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不应采用普通玻璃。 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轻质墙体的单位质量不宜超过60kg/m2。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排查依据 GB17916-2013 4.1.1 GB17915-2013 4.1.1 GB50016-2014(2018年版) 3.6.14 排查周期 1 1 排查周期单位 月 月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1 12 B01 1 年   13 B01 防爆泄压 泄压设施设置位置 GB50016-2014(2018年版) 3.6.3 1 年   14 B01 疏散通道 疏散门设置要求 疏散走道防火门 设置位置及间距 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GB50016-2014(2018年版) 6.4.11.2 GB50016-2014(2018年版) 6.4.10 GB50016-2014(2018年版) 1 半年   16 1 周   15 B01 疏散通道 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B01 安全出口 1 周   17 53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时,可设置1个。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用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 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排查依据 3.8.1 GB50016-2014(2018年版) 3.8.2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1 安全出口 设置数量及防火门 1 周   18 GB50016-2014(2018年版) 6.3.5 GB50016-2014(2018年版) 6.3.5 GB50016-2014(2018年版) 3.6.12 1 月   21 1 月   20 1 季   19 B02 穿越风管 风管防火保护 管道穿越防火B02 穿越管道 防止液体B02 流散及防水浸渍设施 设置要求 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封堵 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54

附录B03消防通道与道路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03 消防通道与道路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B01 消防通道 丙类仓库区 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应设置消防车道。木材堆场储量B01 消防通道 可燃材料堆场区 大于5000m3时,宜设环形消防车道;占地面积大于30000m2时,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大于150m。 B01 消防通道 消防车道与货物距离 消防车道宽度和高度 消防车道连通要求 照度 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可燃材料堆垛不得少于5m。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GB50016-2014(2018年版) 7.1.3 GB50016-2014(2018年版) 7.1.6 GB50016-2014(2018年版) 7.1.6 GB50016-2014(2018年版) 7.1.8 GB50016-2014(2018年版) 7.1.9 JTS165-2013 11.4.5 1 半年   5 1 半年   4 1 月   3 1 半年   2 1 半年   1 B01 消防通道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m,转弯半径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B01 消防通道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主要道路的水平照度标准值为15Lx,次要道路的水平照度标准值为10Lx,铁路作业线的水平照度标准值为10LxB01 道路 1 季   6 55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均以地面作为参考平面)。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附录B04标志标线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04 标志标线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排查对象 港口标志标线 港口标志标线 港口标志标线 交通标志标线 环节/部位/活动 港口标线类型 排查要点 港口标线根据设置区域可分为道路标线、码头标线、堆场标线、特殊类型标线四类。 港口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合理布局。标志设置应满设置要求 足港口作业条件和作业特点。设置位置应为路侧或车行道上方,特殊情况可利用周边建筑物进行设置。 设置要求 道路信号灯、标志、标线 港口标志、标线应清晰、明确、简洁,并结合港口类型及作业特点设置。 道路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 道路标线根据功能可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B01 交通标志标线 线三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道路标线要求 指示标线应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铺面边缘、人行道等位置,包括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人行横道线、停车位标线、导向箭头、铺面文字及图形标记等。 JTS168-2017 8.3.3 1 季   5 排查依据 JTS168-2017 8.3.1 JTS168-2017 8.2.1 JTS168-2017 8.1.1 JTS310-2013 5.5.3 排查周期 1 排查周期单位 季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B01 1 月   2 B01 B01 1 1 月 季     3 4 56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禁止标线应告示港口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包括停止线、让行线、导流线、专用车道线、禁止掉头(转弯)线、禁止停车线等。 港口出入口、上下桥位、急转弯及其他要求车辆减速的路段应设置减速标线或减速带。减速标线为白色反光虚线,可采用双虚线或三虚线,垂直于行车方向设置。 道路标志板不应阻挡车辆视线,宜采用附着式、单柱式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1 交通标志标线 作业场所标志标线 作业场所标志标线 作业场所标志标线 作业场所标志标线 道路标志板 作业区标志标线 堆场标志标线 较大危险因素场所标志设置要求 禁止吸烟 或双柱式支撑结构;道路较宽或港外疏港道路可采用悬臂式或门架式支撑结构。 作业区标志尺寸、设置位置不应阻挡车辆和装卸设备视线。 港口堆场文字标记应标明流动机械行驶方向、堆场区位、进出口提示等信息,其字高6m,字宽2m。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仓储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并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 JTS168-2017 8.2.5 JTS168-2017 8.2.6 JTS168-2017 8.3.5.1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第32条 GA1131-2014 9.2 1 季   6 B01 B01 1 1 月 半年     7 8 B01 1 月   9 B01 1 月   10 57

附录B05消防设施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05 消防设施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2 排查对象 消防设施管理 环节/部位/活动 定期检验 排查要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B02 消防设施管理 通畅要求 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控制室 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 b)应能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02 消防控制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应能显示喷淋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手动启、停和自动GB25506-2010 5.3.2 1 周   4 GB25506-2010 5.2 1 周   3 排查依据 《消防法》(主席令29号) 第16条第二款 《消防法》(主席令29号) 第28条 1 月   2 1 季   1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58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启动的动作反馈信号。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对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02 消防控制室 消火栓系统 b)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火栓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和自动控制消防水泵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对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防烟排B02 消防控制室 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 a)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控制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词系统的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对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防火门B02 消防控制室 及防火卷帘系统 a)应能显示防火门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 b)应能显示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人员密集场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时常闭的疏散门及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防火门的工作状态; c)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GB25506-2010 5.3.9 1 周   7 GB25506-2010 5.3.8 1 周   6 GB25506-2010 5.3.3 1 周   5 59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消防电话总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消防控制室 消防电话总机 b)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 c)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d)应能显示各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处于应急广播状态的广播分区、预设广播信息; b)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c)应能显示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GB25506-2010 5.4 1 周   8 消防应B02 消防控制室 急广播控制装置 GB25506-2010 5.5 1 周   9 消防应急照明B02 消防控制室 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 a)应能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 b)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自动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从主电工作状态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c)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GB25506-2010 5.6 1 周   10 60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d)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电源监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消防控制室 消防电源监控器 a)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 b)应能将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1、应记录附录A中规定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2、应具有产品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时间、系统程序的进入和退出时间、操作人员姓名或代码等内容的记录,存储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3、应记录附录B中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统内各个消防设备(设施)的制造商、产品有效期,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4、应能对历史记录打印归档或刻录存盘归档。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b)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25201的要求; c)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GB25506-2010 5.7 1 周   11 B02 消防控制室 信息记录 GB25506-2010 6 1 月   12 B02 消防控制室 控制室管理 GB25506-2010 4.2.1 1 周   13 61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d)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a)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b)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c)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d)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e)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f)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g)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h)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这些资料应能定期保存和归档。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消防控制室 档案资料 GB25506-2010 4.1 1 季   14 B02 灭火器 灭火器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GB50140-2005 4.1.1 1 月   15 62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类型选择 排查要点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3、灭火器的灭火性能和通用性; 4、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5、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6、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灭火器 灭火器数量 灭火器设置地点 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GB50140-2005 7.1.3 GB50140-2005 5.1.1 1 月   16 B02 灭火器 1 周   17 附录B06电气设施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06 电气设施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丙类固体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B02

丙类物品储存场所 灯具安装要求 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GA1131-2014

8.2

1

季   1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63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2 B01

排查对象 配电线路 作业场所管理 环节/部位/活

动 配电线路安装

要求 安全通道及工作空间 排查要点 室内储存场所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用电产品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排查依据 GA1131-2014

8.6 GB/T13869-2008

6.5

排查周期 1 1

排查周期单位 季 周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2 3

附录B07应急设施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07 应急设施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2

排查对象 易燃易爆性商品应急设施 腐蚀性商

B02

品应急设施 毒害性商

B02

品应急设施 环节/部位/活

动 消防器材、防护用具 洗眼器等应急处置设施 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和急救药箱等 排查要点 定期检查库内设施、消防器材、防护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月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GB17914-2013

7.2.1.2 GB17915-2013

4.3.3 GB17916-2013

4.2.2

1   1

应在库区设置洗眼器等应急处置设施。 1 月   2

在库内(区)固定和方便的位置配备与毒害性商品性质相匹配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和急救药箱。 1 月   3

64

附录B08牵引车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08 牵引车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2 排查对象 驾驶室 环节/部位/活动 安装牢固 前风窗玻璃和刮水器 排查要点 驾驶室在车架上的安装应牢固,不应因牵引车振动而引起松动。 驾驶室的前风窗玻璃应制备刮水器,其刮刷区域应确保驾驶员具有良好的前方视野。刮水器关闭时,刮片应能自动返回至初始装置。 应配备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机油压力、转速、变速器油压、油温和液压系统油温的显示或报警装置。 排查依据 JT/T1056-2016 5.12.2 JT/T1056-2016 5.12.5 JT/T880-2013 4.9.7 JT/T880-2013 4.9.4 JT/T880-2013 4.9.1 JT/T880-2013 4.9.10 排查周期 1 排查周期单位 季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B02 驾驶室 发动机显1 月   2 B02 示或报警装置 发动机紧设置要求 1 月   3 B02 急停止装置 安全保护设置要求 牵引车应具有独立于电气系统的发动机紧急停止装置。 1 月   4 B02 和报警装置 倒车报警装置 设置要求 牵引车的各种安全保护和报警装置应准确、灵敏、可靠。 应设置倒车报警装置。倒车时,报警装置应能发出清晰的报警音响信号和闪烁的灯光信号。 1 月   5 B02 设置要求 1 周   6 65

附录B09特种设备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09 特种设备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

B02

设备管理 使用登记证书及登记标志 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

B02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

检定要求 续使用。 为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使用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和特性进行定期自行检查。 定期自行定期检查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及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 特种设备

B02

维护保养和定期检

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要求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备特点和使用状况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

TSG08-2017

2.7.1

1

季   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第28条 TSG08-2017

2.7.2

1

季   2

排查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

号) 第33条 1

季   1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66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查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附录B10防爆叉车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10 防爆叉车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行驶路段设置要求 排查要点 场车行驶路面应当平坦硬实;行驶路线中存在陡坡、长坡、急弯、窄道、深沟等特殊路况时,应当设置保护设施、警示标志和限速提示。 汽车、拖拉机不应进入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B02 车辆管理 车辆防火防爆 车辆加油及充电 所。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为防爆型的。 B02 车辆管理 车辆加油或充电应在指定的安全区域进行,该区域应与物品储存区和操作间隔开。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和行驶证,方准行驶。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应由企业交通安B02 车辆要求 号牌、行驶证 全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车辆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GB4387-2008 6.2.1 1 季   4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季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行驶路面 TSGN0001-2017 1.3.1 GA1131-2014 7.3 GA1131-2014 7.5 1   1 1 周   2 1 周   3 67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排查要点 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发生故障时,应停车,并在醒目处设置“注意危险”标志后进行修复。 1、机械传动叉车,换挡应当有同步器; 2、液力传动叉车,应当具有微动功能; 3、静压传动叉车,只有处于制动状态时才能启动发动机; 4、内燃叉车,应当配备在传动装置处于接合状态时,能防止发动机启动的装置。 平衡重式叉车应当设置前照灯、制动灯、转向灯等照明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车辆要求 光、雨刷和后视镜等检查确认 GB4387-2008 6.2.2 1 周   5 B02 车辆要求 传动系统 TSGN0001-2017 2.2.4.2 1 季   6 B02 车辆要求 照明和信号 和信号装置,其他叉车根据使用工况设置照明和信号装置。 蓄电池叉车应当设置非自动复位且能切断总控制电源的TSGN0001-2017 2.2.4.6.2(1) TSGN0001-2017 2.2.4.6.2(2) GB/T16178-2011 5.6.1 GB/T16178-2011 5.7.1.1 1 季   7 B02 车辆要求 紧急断电开关 制动系统或装置设置要求 灯光配置要求 紧急断电开关,并且符合GB/T27544—2011《工业车辆电气要求》中5.1.5的要求。 车辆应设置足以使其减速、停车和驻车的制动系统或装置。 车辆灯光的配置应参照GB1785的规定,装有灯具时其灯泡应有保护装置,安装应牢靠,不应因车辆震动而松1 季   8 B02 B02 车辆要求 车辆要求 1 1 季 季     9 10 68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启、关闭自如,不应因车辆震动而自行开启或关闭。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铭牌、安全警B02 安全标志 示标志及其说明 B02 安全装置 防止罩壳意外关闭装置 防滑移和脱落装置 安全防护装置 场车的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置于场车的显著位置。 应当设置防止罩壳(如牵引蓄电池、发动机罩)意外关闭的装置,并且永久地固定在叉车上或者安装在叉车的安全处。 叉车应当设置防止货叉意外侧向滑移和脱落的装置。 应当设置下降限速装置、门架前倾自锁装置,如果下降TSGN0001-2017 2.1.2(3) TSGN0001-2017 2.2.4.1.1(2) TSGN0001-2017 2.2.4.7(2) TSGN0001-2017 2.2.5.2(3) TSGN0001-2017 2.2.5.2(4) TSGN0001-2017 2.2.5.1 TSGN0001-2017 2.2.5.2(1) 1 季   11 1 季   12 B02 安全装置 1 季   13 B02 安全装置 限速阀与升降油缸采用软管连接,还应当有防止爆管装置。 起升装置应当设置防止越程装置和限位器,避免货叉架和门架上的运动部件从门架上端意外脱落。 场车应当设置能够发出清晰声响的警示装置和后视镜。 座驾式车辆的驾驶人员位置上应当配备安全带等防护约束装置。 1 季   14 B02 B02 B02 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 安全防护装置 警示装置和后视镜设置要求 防护约束装置配置要求 1 1 1 季 季 季       15 16 17 69

附录B11检(探)测、警报设备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11 检(探)测、警报设备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

B02

检测报警装置 检(探)

B02

测器一般要求 通信、报警装

置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21条 报警信号设置

场所 报警信号应发送至现场报警器和有人员值守的控制室或现场操作室的指示报警设备,并且进行声光报警。 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应采用经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

检(探)

B02

测器一般要求 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

认证 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的产品。 国家法规有要求的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应采用经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的产品。其中,防爆型有毒气体检(探)测器还应采用经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防爆性能认证的产品。 检(探)

B02 B02

测器一般要求 检(探)

不间断电源固定式 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场所检(探)测器,应采用固定式。 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现场固定安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

GB50493-2009

3.0.8 GB50493-2009

1 1

季 月     4 5

GB50493-2009

3.0.6 3.0.7

1

季   3

GB50493-2009

3.0.4

1

月   2

1

月   1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70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测器一般要求 储运设施

环节/部位/活

动 (UPS) 排查要点 系统宜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加油站、加气站、分散或独立的有毒及易燃易爆品的经营设施,其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可采用普通电源供电。 排查依据 3.0.11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区检(探)测点 其他场所

有毒气体、有毒液体的储运

设施 储存、运输有毒气体、有毒液体的储运设施,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应按本规范第4.2节和第3.0.10条的规定设置。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常用气体的检(探)测器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烃类可燃气体可选用催化燃烧型或红外气体检(探)测器。当使用场所的空气中含有能使催化燃烧型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磷、硅、铅、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用抗毒性催化燃烧型检(探)测器; GB50493-2009

4.3.7 GB50016-2014(2018年版) 8.4.3

1 月   6

B02 检(探)测点 建筑内 1 月   7

B02

检(探)测器选用 选用要求 2、在缺氧或高腐蚀性等场所,宜选用红外气体检(探)测器; 3、氢气检测可选用催化燃烧型、电化学型、热传导型或半导体型检(探)测器; 4、检测组分单一的可燃气体,宜选用热传导型检(探)测器; GB50493-2009

5.2.2

1 季   8

71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5、硫化氢、氯气、氨气、丙烯腈气体、一氧化碳气体可选用电化学型或半导体型检(探)测器; 6、氯乙烯气体可选用半导体型或光致电离型检(探)测器; 7、氰化氢气体宜选用电化学型检(探)测器; 8、苯气体可选用半导体型或光致电离型检(探)测器; 9、碳酰氯(光气)可选用电化学型或红外气体检(探)测器。 检(探)测器防爆类型和级别,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检(探)测器选用 防爆类型和级

别 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选用,并应符合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以及被检测气体性质的要求。 报警设定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25%爆炸下限; 2、可燃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50%爆炸下

GB50493-2009

5.2.3

1 月   9

B02

指示报警设备选用 报警设定值 限; 3、有毒气体的报警设定值宜小于或等于100%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当试验用标准气调制困难时,报警设定值可为200%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以下。当现有检(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

GB50493-2009

5.3.3

1 月   10

72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排查要点 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0-30%直接致害浓度;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10%直接致害浓度值。 检(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检(探)测器安装 场所要求 扰、易于检修的场所,安装探头的地点与周边管线或设备之间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净空和出入通道。 检测比重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的检(探)测器,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板)0.3-0.6m。检测比重大于空气的

GB50493-2009

6.1.3

1 月   11

B02

检(探)测器安装 安装高度 有毒气体的检(探)测器,应靠近泄漏点,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板)0.3-0.6m。 检测比重小于空气的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器,其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0.5-2m。 GB50493-2009

6.1.1 6.1.2

1 月   12

检(探)

B02

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安装 可燃气体

B02

检(探)测器检定 检定周期 安装位置 指示报警设备应安装在有人值守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等内部。 现场报警器应就近安装在检(探)测器所在的区域。 GB50493-2009

6.2.1 6.2.2 JJG693-2011

5.5

1 月   13

检测报警器的定期检定: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1 月   14

73

附录B12货种通用储存要求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12 货种通用储存要求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4 排查对象 储存管理 环节/部位/活动 定位定量储存 排查要点 库房储存物资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 危险品化学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B04 储存管理 专库储存 险品化学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危险品化学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品化学贮存仓库。 储存建筑B04 耐火等级要求 日照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储存场所要求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B04 储存管理 剧毒及制爆化学品管理 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B04 储存管理 剧毒及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1 月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23条 1 月   4 GB15603-1995 6.4 1 周   3 GB15603-1995 4.2 1 周   2 排查依据 GA1131-2014 6.6 排查周期 1 排查周期单位 天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74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的化学品备案 排查要点 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36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排查依据 院令第344号) 第25条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4 储存管理 化学品标志 GB15603-1995 4.6 1 周   6 附录B13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要求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13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要求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4

排查对象 不同商品储存建筑耐火等级 不同商品

B04

储存建筑耐火等级 环节/部位/活

动 易爆性商品储存场所要求 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

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GB17914-2013

4.2.2.2

1

周   2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周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易爆性商品应储存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GB17914-2013

4.2.2.1

1   1

75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商品储存场所要求 遇湿易燃商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储存场所要求 二级易燃固体、高闪点液体储存场所要求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不同商品B04 储存建筑耐火等级 不同商品B04 储存建筑耐火等级 遇湿易燃商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应储存于一、二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GB17914-2013 4.2.2.3 1 周   3 二级易燃固体、高闪点液体应储存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库房内。 除按附录A规定分类储存外,以下品种应专库储存: a)爆炸品:黑色火药类、爆炸性化合物应专库储存;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助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应专库储存; GB17914-2013 4.2.2.4 1 周   4 易燃易爆B04 性商品储存要求 专库储存的物品 c)易燃液体可同库储存;但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应分库储存; d)易燃固体可同库储存;但发乳剂H与酸或酸性商品应分库储存; e)硝酸纤维素酯、安全火柴、红磷及硫化磷、铝粉等金属粉类应分库储存; f)自燃商品:黄磷、烃基金属化合物,浸动、植物油的GB17914-2013 4.3.2 1 天   5 76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制品应分库储存;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g)遇湿易燃商品应专库储存; h)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一、二级无机氧化剂与一、二级有机氧化剂应分库储存;氯酸盐类、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等应分别专库储存。 易燃易爆B04 性商品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应有操作易燃易爆性商品的上岗作业资格证书。 GB17914-2013 8.1 1 周   6 附录B14腐蚀性商品储存要求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14 腐蚀性商品储存要求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4

排查对象 不同商品储存建筑耐火等级 B04 B04

专库储存 腐蚀性商

环节/部位/活

动 发烟硝酸、溴素、高氯酸储存场所要求 溴氢酸、碘氢酸、溴素储存场所要求 双人复核 应执行双人复核制。 溴氢酸、碘氢酸应避光储存,溴素应专库储存。 排查要点 储藏发烟硝酸、溴素、高氯酸的库房应干燥通风,耐火要求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周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GB17915-2013

4.1.2 GB17915-2013

4.1.3 GB17915-2013

1   1

1 1

周 周     2 3

77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品出入库管理 腐蚀性商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5.1.3.1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4 品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应持有腐蚀性商品养护上岗作业资格证书。 GB17915-2013 7.1 1 周   4 附录B15毒害性商品储存要求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4

排查对象 分开存放要求 剧毒性商

B04

品储存要求 毒害性商

B04

品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应持有毒害性商品养护上岗作业资格证书。 间隔储存要求 剧毒性商品应专库储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 环节/部位/活

动 不同种类毒害性商品存放要

求 附表B15 毒害性商品储存要求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要点 不同种类的毒害性商品,视其危险程度和灭火方法的不同应分开存放,性质相抵的毒害性不应同库混存。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周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GB17916-2013

4.2.3 GB17916-2013

4.2.4 GB17916-2013

8.1

1   1

1 周   2

1 周   3

78

附录B16职业健康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B16 职业健康单元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5

排查对象 职业病危害 环节/部位/活

动 危险货物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排查要点 企业应设置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企业应按照GBZ158的规定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

职业病危害 危险货物企业警示标识和说

明 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企业应按照GBZ158的规定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

B05

职业病危害 公告和警示 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JT/T1180.13-2018

6.8.3.3

1

月   3

JT/T1180.13-2018

6.8.3.3

1

月   2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月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JT/T1180.13-2018

6.8.1.1

1   1

B05

79

附录C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隐患排查范围:危险货物库场仓储 附录C01易燃易爆危险货物仓储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C01 易燃易爆危险货物仓储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B02 排查对象 仓库周边道路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易燃易爆B04 性商品储存要求 储存环境 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品。 环节/部位/活动 路面环境 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高杆灯 监控摄像头和监控器 配电箱箱门和外观 排查要点 仓库周边道路应该平整,无杂物。 防静电设施,导除人体静电装置应处于完好状态。 夜间作业,必须保证高杆灯正常开启。若遇高杆灯发生故障,应停止夜间作业或采取临时照明措施后继续作业,作业现场应保证足够的亮度。 视频监控图像,日期,显示正常,遥控能正常控制。监控器图像显示正常,外观无破损。 配电箱门能正常开关,锁闭,外观完好无损坏。     GB17914-2013 4.4.1 1 1 班/次 班/次     4 5   1 班/次   3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2 B02 B02 B02 1 班/次   6 80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4 排查对象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要求 易燃易爆环节/部位/活动 地面和货垛环境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库房内地面无漏洒商品,保持地面与货垛清洁卫生。 GB17914-2013 4.4.2 GB17914-2013 4.3.1 GB17914-2013 4.2.2 GB17914-2013 6.1.2 GB17914-2013 5.2.1.2 GA1131-2014 6.10.d) GA1131-2014 6.9 1   7 B04 性商品储存要求 易燃易爆储存环境 商品应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及产生火花的环境。 各类商品依据性质和灭火方法的不同,应严格分区、分类和分库存放。 各种商品(气瓶装除外)不应直接落地存放,一般应垫1 班/次   8 B04 性商品储存要求 易燃易爆分区存放 1 班/次   9 B04 性商品储存要求 易燃易爆垫高存放 15cm以上。遇湿易燃物品、易吸潮溶化和吸潮分解的商品应适当增加下垫高度。 1 班/次   10 B04 性商品储存要求 易燃易爆封闭要求 应封闭严密,完整无损,容器和外部装不沾有内装商品和其他物品,无受潮和水湿等现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货架不应遮挡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喷头以及排烟口。 1 班/次   11 B04 性商品储存要求 易燃易爆自燃物品储存环境 1 班/次   12 B04 性商品堆码要求 货架遮挡 1 班/次   13 81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4 排查对象 易燃易爆性商品堆码要求 易燃易爆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暧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堆放物品间距 0.5m,与供暧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m。 库房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每个堆垛的GA1131-2014 6.14 GA1131-2014 6.7 1   14 B04 性商品堆码要求 堆垛面积 面积不应大于150m2 。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m。 堆垛间距应保持: a)主通道大于或等于180cm; 1 班/次   15 易燃易爆B04 性商品堆码要求 堆垛间距要求 b)支通道大于或等于80cm; c)墙距大于或等于30cm; d)柱距大干或等于10cm; e)垛距大于或等于10cm; f)顶距大于或等于50cm。 GB17914-2013 6.2 1 班/次   16 易燃易爆B04 性商品堆码要求 易燃易爆B04 性商品安全检查要求 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码放货垛 各种商品应码行列式压缝货垛,做到牢固、整齐、出入库方便,无货架的垛高不应超过3m。 安全检查: 1、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地面是否有散落物、货垛牢固程度和异常现象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定期检查库内设施、消防器材、防护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GB17914-2013 6.1.3 1 班/次   17 GB17914-2013 7.2.1 1 班/次   18 82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易燃易爆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4 性商品安全检查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安全检查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安全检查要求 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检查 库房内可能散发(或泄漏)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GB17914-2013 4.2.1 1 班/次   19 B04 严禁库内开包装要求 库房内不应进行分、改装,开箱、开桶、验收等,以上活动应在库房外进行。 GB17914-2013 8.5 1 班/次   20 B04 温湿度检查 库房内设置温湿度表(重点库可设自记温湿度计),按规定时间观测和记录。 GB17914-2013 7.1.1 1 班/次   21 B08 性商品个体防护 个体防护要求 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具,禁止穿钉鞋。 GB17914-2013 8.2 1 班/次   22 83

附录C02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C02 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B01 B02 排查对象 仓库周边道路 仓库周边道路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防爆叉车 防爆叉车 防爆叉车 环节/部位/活动 路面环境 路面照度 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高杆灯状态 监控摄像头和监控器 配电箱箱门和外观 防护系统 刹车系统 转向系统 排查要点 仓库周边道路应该平整,无杂物。 夜晚作业时,路面照度应符合要求。 防静电设施,导除人体静电装置应处于完好状态。 夜间作业,必须保证高杆灯正常开启。若遇高杆灯发生故障,应停止夜间作业或采取临时照明措施后继续作业,作业现场应保证足够的亮度。 视频监控图像,日期,显示正常,遥控能正常控制。监控器图像显示正常,外观无破损 配电箱门能正常开关,锁闭,外观完好无损坏 座椅完好牢靠,头顶的安全架稳固有效,齿轮皮带轮等传动装置外防护罩完好有效。 手刹制动有效可靠,车轮制动其右下可靠,制动软管无破裂漏油现象,轮胎左右气压正常。 方向盘转动灵活,转向垂壁不弯曲变形,转向桥无异位          1 1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5 6 7 8 9   1 班/次   4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1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2 3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84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变形断裂现象。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防爆叉车 防爆叉车 防爆叉车 防爆叉车 防爆叉车 提货车辆 提货车辆 提货车辆 提货车辆 易燃易爆安全保护装置 货叉高度检查 载物情况检查 倒车辅助系统 消防器材 车辆制动要求 安全保护装置 车辆仪表盘 阻火器 灯光、喇叭、指示器、限位器、后视镜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叉件升起高度建议不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建议不大于500mm左右。 叉车载物不超重、不超高,禁止在叉车上作业,货物要捆绑结实。 倒车辅助系统工作状态良好。 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车辆停到维修区域后应打好掩木、拉上手刹。在需要进入车底作业时应再次确认掩木已打好、手刹拉起。 制动器、灯光、喇叭、指示器、限位器、后视镜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无仪表盘故障现象。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装设火星熄灭器(阻火器)。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严格验收,包装已破损的货物和被污染的货品按要求妥                GB4387-2008 6.4.7 GA1131-2014 6.5   1 1 1 1 1 1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B02 性商品出入库核查要求 易燃易爆火种隐患核查 1 班/次   19 B02 包装破损核查 1 班/次   20 85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性商品出入库核查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出入库核查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出入库核查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装卸作业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装卸作业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装环节/部位/活动 善处置。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检验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 B02 入库商品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进口商品还应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他说明。 GB17914-2013 5.1.1 1 班/次   21 B02 验收地点 验收应在库房外安全地点或验收室进行。 GB17914-2013 5.1.3 1 班/次   22 B02 上岗作业资格证书 操作人员应有操作易燃易爆性商品的上岗作业资格证书。 GB17914-2013 8.1 1 班/次   23 各项操作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应使用叉车搬防爆工具要求 运、装卸压缩和液化气的气体钢瓶,热源与火源应远离作业现场。 作业要求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 B02 GB17914-2013 8.4 1 班/次   24 B07   1 班/次   25 86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卸作业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装卸作业要求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7 搬运操作要求 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汽车出入库要带好防火罩,排气管不应直接对准库房门。 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装载液态和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必须挂接地静电导链;装载液化气体的车辆,应有防晒措施; GB17914-2013 8.3 1 班/次   26 易燃易爆B07 性商品装卸作业要求 作业要求 b)装载氯酸钠、氯酸钾和用铁桶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不得使用铁底板车辆; c)装载剧毒品的车辆,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d)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货物载重量的2/3,堆放高度不得高于车厢栏板。 GB4387-2008 6.3.9 1 班/次   27 易燃易爆B07 性商品装卸作业要求 B07 易燃易爆性商品车装运危险货物要求 装载货物要求 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板必须关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 装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GB4387-2008 6.3.5 GB4387-2008 6.3.10 1 班/次   28 1 班/次   29 87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辆运输作业要求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a)必须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b)必须由具有50000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选派熟悉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c)必须用货运汽车运输,禁止用汽车挂车及其它机动车运输; d)车上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消防器材。并按GB13392的规定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e)应在货车排气管消音器处装设阻火器,易燃、易爆货物专用车的排气管应装在车厢前一侧,向前排气; f)车厢周围严禁烟火; g)两台以上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 h)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离车; i)必须有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处理预案。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易燃易爆B07 性商品车辆运输作车辆检验合格要求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和行驶证,方准行驶。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应由企业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GB4387-2008 6.2.1 1 班/次   30 88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业要求 易燃易爆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借、涂改或伪造、车辆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7 性商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易燃易爆车辆检查要求 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发生故障时,应停车,并在醒目处设置“注意危险”标志后进行修复。 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 机动车地冰雪、泥泞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GB4387-2008 6.2.2 1 班/次   31 B07 行驶速度要求 GB4387-2008 6.4.1 1 班/次   32 B07 性商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易燃易爆冰雪、泥泞道路行驶要求 a)在冰雪上行驶时,轮胎上应装有防滑链; b)缓慢行驶,避免紧急制动; c)同向行驶车辆,两车辆之间的距离应保持50m以上。 GB4387-2008 6.4.6 1 班/次   33 B07 性商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车停车、离车要求 机动车倒车要求 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 机动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GB4387-2008 6.4.9 GB4387-2008 6.4.11 1 班/次   34 B07 1 班/次   35 89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辆运输作业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易燃易爆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7 危险地段要求 机动车在道口,桥梁、遂道和危险地段严禁倒车或调头。 GB4387-2008 6.4.12 1 班/次   36 B07 司机状态要求 司机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1 班/次   37 B07 司机状态要求 进入现场车辆不准超载、超速行驶。   1 班/次   38 B08 性商品个体防护 个体防护要求 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具,禁止穿钉鞋。 GB17914-2013 8.2 1 班/次   39 90

附录C03有毒有害危险货物仓储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C03 有毒有害危险货物仓储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排查对象 仓库周边道路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毒害性商B04 品储存要求 毒害性商B04 品储存要求 毒害性商B04 品储存要求 库房温度要求 库房通风要求 堆垛要求 环节/部位/活动 路面环境 排查要点 仓库周边道路应该平整,无杂物。 夜间作业,必须保证高杆灯正常开启。若遇高杆灯发生高杆灯状态 监控摄像头和监控器 配电箱箱门和外观 故障,应停止夜间作业或采取临时照明措施后继续作业,作业现场应保证足够的亮度。 视频监控图像,日期,显示正常,遥控能正常控制。监控器图像显示正常,外观无破损。 配电箱门能正常开关,锁闭,外观完好无损坏。 商品堆垛要符合安全、方便的原则,便于堆码、检查和消防扑救,苫垫物料应专用。 库房干燥、通风。机械通风排毒应有安全防护和处理措施。 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5℃。易挥发的毒害性商品,库房温度应控制在32℃以下,相对湿度应在85%以下。对于易潮解的毒害性商品,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GB17916-2013 6.1 GB17916-2013 4.1.1 GB17916-2013 4.4 1 1 班/次 班/次     3 4   1 班/次   2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B02 B02 B02 1 班/次   5 1 班/次   6 1 班/次   7 91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4 排查对象 毒害性商品储存要求 毒害性商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库房设置温湿度表,按时观测、记录。严格控制库内温湿度,保持在要求范围之内。 不同种类的毒害性商品,视其危险程度和灭火方法的不同应分开存放,性质相抵的毒害性商品不应同库混存(见附录A)。 堆垛间距应保持在: a)主通道≥180cm;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温湿度要求 GB17916-2013 7.1 GB17916-2013 4.2.3 1   8 B04 品储存要求 毒害性商品分开存储要求 1 班/次   9 毒害性商B04 品储存要求 货物堆码要求 b)支通道≥80cm; c)墙距≥30cm; d)柱距≥10cm; e)垛距≥10cm; f)顶距≥50cm。 库区和库房内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毒害性商品应按照其GB17916-2013 6.3 1 班/次   10 毒害性商B04 品安全检查要求 毒害性商B04 品安全检查要求 商品储存要求 环境清洁要求 安全技术说明书提供的方法妥善收集处理,库区的杂草及时清除。用过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应放在库外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并及时处理。更换储存毒害性商品品种时,要将库房清扫干净。 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 GB17916-2013 4.3 1 班/次   11 GB17916-2013 4.2.2 1 班/次   12 92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安全检查: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毒害性商B04 品安全检查要求 1、每天对库区进行检查,检查易燃物等是否清理,货垛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是否牢固,有无异常。 2、遇特殊天气应及时检查商品有无受损。 3、定期检查库内设施、消防器材、防护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GB17916-2013 7.2.1 1 班/次   13 毒害性商B08 品个体防护 个体防护要求 作业人员应佩戴手套和相应的防毒面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GB17916-2013 8.2 1 班/次   14 附录C04有毒有害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C04 有毒有害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B01 B02

排查对象 仓库周边道路 仓库周边道路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环节/部位/活

动 路面环境 路面照度 高杆灯状态 排查要点 仓库周边道路应该平整,无杂物。 夜晚作业时,路面照度应符合要求。 夜间作业,必须保证高杆灯正常开启。若遇高杆灯发生故障,应停止夜间作业或采取临时照明措施后继续作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1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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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业,作业现场应保证足够的亮度。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提货车辆 提货车辆 监控摄像头和监控器 防护系统 刹车系统 转向系统 安全保护装置 货叉高度检查 载物情况检查 倒车辅助系统 消防器材 车辆制动要求 安全保护装置 视频监控图像,日期,显示正常,遥控能正常控制。监控器图像显示正常,外观无破损。 座椅完好牢靠,头顶的安全架稳固有效,齿轮皮带轮等传动装置外防护罩完好有效。 手刹制动有效可靠,车轮制动其右下可靠,制动软管无破裂漏油现象,轮胎左右气压正常。 方向盘转动灵活,转向垂壁不弯曲变形,转向桥无异位变形断裂现象。 灯光、喇叭、指示器、限位器、后视镜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叉件升起高度建议不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建议不大于500mm左右。 叉车载物不超重、不超高,禁止在叉车上作业,货物要捆绑结实。 倒车辅助系统工作状态良好。 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车辆停到维修区域后应打好掩木、拉上手刹。在需要进入车底作业时应再次确认掩木已打好、手刹拉起。 制动器、灯光、喇叭、指示器、限位器、后视镜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1 1 1 1 1 1 1 1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94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2 B02 排查对象 提货车辆 辅助车辆 毒害性商环节/部位/活动 车辆仪表盘 辅助车辆作业要求 出入库核查 无仪表盘故障现象。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GB17916-2013 4.2.4 GB17916-2013 5.1.6 排查周期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5 16 使用叉车、吊车等配合作业时应保证车辆关键部位正常运转。 剧毒性商品应专库储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并安装防盗报警器和监控系统,库门装双锁,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B02 品出入库核查要求 毒害性商1 班/次   17 B02 品出入库核查要求 毒害性商出入库核查 验收应在库房外安全地点进行。 1 班/次   18 B02 品装卸作业要求 毒害性商作业前要求 作业前,相关作业人员应详细了解其性质、危险程度、安全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   1 班/次   19 B02 品装卸作业要求 毒害性商上岗资格证书要求 作业人员应持有毒害性商品养护上岗资格证书。 GB17916-2013 8.1 1 班/次   20 B02 品装卸作业要求 毒害性商异常情况上报 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在未处理之前不得装卸。 入库商品应根据毒害性商品的类别分别入库,采取隔离、隔开、分离储存。   1 班/次   21 B02 品装卸作业要求 出入库核查 GB17916-2013 5.1.2 1 班/次   22 95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7 排查对象 毒害性商品装卸作业要求 毒害性商环节/部位/活动 个人清洁和防护 排查要点 作业中不应饮食,不应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脸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应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散漏。 装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必须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b)必须由具有50000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选派熟悉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GB17916-2013 8.3 GB17916-2013 8.4 1   23 B07 品装卸作业要求 操作要求 1 班/次   24 毒害性商B07 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装运危险货物要求 人担任押运员;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c)必须用货运汽车运输,禁止用汽车挂车及其它机动车运输; d)车上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消防器材。并按GB13392的规定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e)应在货车排气管消音器处装设阻火器,易燃、易爆货物专用车的排气管应装在车厢前一侧,向前排气; f)车厢周围严禁烟火; GB4387-2008 6.3.10 1 班/次   25 96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g)两台以上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 h)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离车; i)必须有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处理预案。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和行驶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毒害性商B07 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毒害性商B07 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毒害性商B07 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毒害性商B08 品个体防护 个体防护要求 司机状态要求 车辆检查要求 车辆检验合格要求 证,方准行驶。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应由企业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车辆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发生故障时,应停车,并在醒目处设置“注意危险”标志后进行修复。 GB4387-2008 6.2.1 1 班/次   26 GB4387-2008 6.2.2 1 班/次   27 司机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1 班/次   28 作业人员应佩戴手套和相应的防毒面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GB17916-2013 8.2 1 班/次   29 97

附录C05腐蚀性危险货物仓储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C05 腐蚀性危险货物仓储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B02 排查对象 仓库周边道路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腐蚀性商B04 品储存要求 腐蚀性商B04 B04 品储存要求 腐蚀性商储存环境要求 库区的杂物、易燃物应及时清理,排水保持畅通。 温湿度要求 库内设置温湿度计,按时观测、记录。 库房环境要求 环节/部位/活动 路面环境 洗眼器 排查要点 仓库周边道路应该平整,无杂物。 应在库区设置洗眼器等应急处置设施。 夜间作业,必须保证高杆灯正常开启。若遇高杆灯发生高杆灯状态 监控摄像头和监控器 配电箱箱门和外观 故障,应停止夜间作业或采取临时照明措施后继续作业,作业现场应保证足够的亮度。 视频监控图像,日期,显示正常,遥控能正常控制。监控器图像显示正常,外观无破损 配电箱门能正常开关,锁闭,外观完好无损坏 库房应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应经过防腐蚀、防渗处理,库房的建筑应符合GB50046的规定。     GB17915-2013 4.1.1 GB17915-2013 6.1.1 GB17915-2013 1 1 班/次 班/次     4 5   1 班/次   3 排查依据   GB17915-2013 4.3.3 排查周期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2 B02 B02 B02 1 班/次   6 1 1 班/次 班/次     7 8 98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品储存要求 腐蚀性商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4.4.2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发烟硝酸、溴素、高氯酸储存要求 腐蚀性商品分类储存要求 B04 品储存要求 腐蚀性商储藏发烟硝酸、溴素、高氯酸的库房应干燥通风,耐火要求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腐蚀性商品应按不同类别、性质、危险程度、灭火方法等分区分类储存,性质和消防施救方法相抵的商品不应同库储存,见附录A。 商品堆垛应便于堆码、检查和消防扑救,货垛整齐。 堆垛间距应保持在: a)主通道≥180cm; GB17915-2013 4.1.2 GB17915-2013 4.3.2 GB17915-2013 5.2.1 1 班/次   9 B04 品储存要求 腐蚀性商1 班/次   10 B04 品堆码作业要求 堆垛要求 1 班/次   11 腐蚀性商B04 品堆码作业要求 堆垛间距要求 b)支通道≥80cm; c)墙距≥30cm; d)柱距≥10cm; e)垛距≥10cm; f)顶距≥50cm。 GB17915-2013 5.2.4 1 班/次   12 腐蚀性商B04 品堆码作业要求 货垛隔潮设施 库房、货棚或露天货场储存的商品,货垛下应有隔潮设施,货架与库房地面距离一般不低于15cm,货场的垛堆与地面距离不低于30cm。 GB17915-2013 5.2.2.1 1 班/次   13 99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4 排查对象 腐蚀性商品堆码作业要求 腐蚀性商环节/部位/活动 上岗资格证书要求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作业人员应持有腐蚀性商品养护上岗作业资格证书。 GB17915-2013 7.1 GB17915-2013 5.1.3.1 1   14 B04 品安全检查要求 双人复核要求 应执行双人复核制。 安全检查: 1、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清理易燃物,应1 班/次   15 腐蚀性商B04 品安全检查要求 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维护货垛牢固,无异常,无泄漏。 2、遇特殊天气应及时检查商品有无受潮,货场货垛苫垫是否严密。 3、定期检查库内设施、消防器材、防护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GB17915-2013 6.2.1 1 班/次   16 腐蚀性商B04 品安全检查要求 腐蚀性商B04 品安全检查要求 B04 腐蚀性商品安全检溴氢酸、碘氢酸储存要求 腐蚀性商品储存要求 溴氢酸、碘氢酸应避光储存。 腐蚀性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房建筑及各种设备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溴素储存要求 溴素应专库储存。 GB17915-2013 4.1.3 GB17915-2013 4.1.3 GB17915-2013 4.3.1 1 班/次   17 1 班/次   18 1 班/次   19 100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查要求 腐蚀性商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8 品个体防护 个体防护要求 作业时应穿戴防护服、护目镜、橡胶浸塑手套等防护用具。 GB17915-2013 7.2 1 班/次   20 附录C06腐蚀性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C06 腐蚀性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B01 B02 排查对象 仓库周边道路 仓库周边道路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环节/部位/活动 路面环境 路面照度 洗眼器 排查要点 仓库周边道路应该平整,无杂物。 夜晚作业时,路面照度应符合要求。 应在库区设置洗眼器等应急处置设施。 夜间作业,必须保证高杆灯正常开启。若遇高杆灯发生高杆灯状态 监控摄像头和监控器 故障,应停止夜间作业或采取临时照明措施后继续作业,作业现场应保证足够的亮度。 视频监控图像,日期,显示正常,遥控能正常控制。监控器图像显示正常,外观无破损。   1 班/次   5   1 班/次   4 排查依据     GB17915-2013 4.3.3 排查周期 1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2 3 B02 B02 101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排查对象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提货车辆 提货车辆 提货车辆 腐蚀性商品堆码作业要求 环节/部位/活动 防护系统 刹车系统 转向系统 安全保护装置 货叉高度检查 载物情况检查 消防器材 车辆制动要求 安全保护装置 车辆仪表盘 堆垛要求 排查要点 座椅完好牢靠,头顶的安全架稳固有效,齿轮皮带轮等传动装置外防护罩完好有效。 手刹制动有效可靠,车轮制动其右下可靠,制动软管无破裂漏油现象,轮胎左右气压正常。 方向盘转动灵活,转向垂壁不弯曲变形,转向桥无异位变形断裂现象。 灯光、喇叭、指示器、限位器、后视镜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叉件升起高度建议不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建议不大于500mm左右。 叉车载物不超重、不超高,禁止在叉车上作业,货物要捆绑结实。 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车辆停到维修区域后应打好掩木、拉上手刹。在需要进入车底作业时应再次确认掩木已打好、手刹拉起。 制动器、灯光、喇叭、指示器、限位器、后视镜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无仪表盘故障现象。 商品堆垛应便于堆码、检查和消防扑救,货垛整齐。 排查依据                     GB17915-2013 5.2.1 排查周期 1 1 1 1 1 1 1 1 1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02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堆垛高度应控制在: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腐蚀性商B02 品装卸作业要求 腐蚀性商B02 品装卸作业要求 腐蚀性商B02 品装卸作业要求 腐蚀性商B02 品装卸作业要求 腐蚀性商B02 品装卸作业要求 腐蚀性商B02 B07 品装卸作业要求 腐蚀性商异常情况上报 作业前要求 上岗资格证书要求 防潮防水要求 货垛隔潮要求 装卸环境要求 堆垛高度 a)大铁桶液体:立码;固体:平放,一般不超过3m; b)大箱 (内装坛、桶)不应超过1.5m; c)化学试剂木箱不应超过3m;纸箱不应超过2.5m; d)袋装3m-3.5m。 库区的杂物、易燃物应及时清理,排水保持畅通。 库房、货棚或露天货场储存的商品,货垛下应有隔潮设施,货架与库房地面距离一般不低于15cm,货场的垛堆与地面距离不低于30cm。 货棚应干燥卫生。露天货场应防潮防水。 GB17915-2013 5.2.3 1 班/次   17 GB17915-2013 4.4.2 GB17915-2013 5.2.2.1 GB17915-2013 4.2 GB17915-2013 7.1 1 班/次   18 1 班/次   19 1 班/次   20 作业人员应持有腐蚀性商品养护上岗作业资格证书。 1 班/次   21 作业前,相关作业人员应详细了解其性质、危险程度、安全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 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在未处理之前不得    1 1 班/次 班/次     22 23 103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品装卸作业要求 环节/部位/活动 装卸。 应做到: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a)操作时应轻搬轻放,防止摩擦震动和撞击; 腐蚀性商B07 品装卸作业要求 操作要求 b)不应使用沾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c)分装、改装、开箱检查等应在库房外进行; d)有氧化性强酸不应采用木质品或易燃材质的货架或垫衬。 作业时应穿戴防护服、护目镜、橡胶浸塑手套等防护用具,应做到: 腐蚀性商B07 品装卸作业要求 a)操作时应轻搬轻放,防止摩擦震动和撞击; 个人清洁和防护 b)不应使用沾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c)分装、改装、开箱检查等应在库房外进行; d)有氧化性强酸不应采用木质品或易燃材质的货架或垫衬。 腐蚀性商B07 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装运危险货物要求 装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必须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GB4387-2008 6.3.10 1 班/次   26 GB17915-2013 7.2 1 班/次   25 GB17915-2013 7.2 1 班/次   24 104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b)必须由具有50000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选派熟悉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c)必须用货运汽车运输,禁止用汽车挂车及其它机动车运输; d)车上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消防器材。并按GB13392的规定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e)应在货车排气管消音器处装设阻火器,易燃、易爆货物专用车的排气管应装在车厢前一侧,向前排气; f)车厢周围严禁烟火; g)两台以上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 h)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离车; i)必须有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处理预案。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和行驶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腐蚀性商B07 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车辆检验合格要求 证,方准行驶。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应由企业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车辆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GB4387-2008 6.2.1 1 班/次   27 105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腐蚀性商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7 品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腐蚀性商车辆检查要求 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发生故障时,应停车,并在醒目处设置“注意危险”标志后进行修复。 GB4387-2008 6.2.2 1 班/次   28 B08 品个体防护 个体防护要求 作业时应穿戴防护服、护目镜、橡胶浸塑手套等防护用具。 GB17915-2013 7.2 1 班/次   29 附录C07压缩气瓶仓储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C07 压缩气瓶仓储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B01 B02 B02 排查对象 仓库周边道路 储存场所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环节/部位/活动 路面环境 气瓶集束装置储存环境要求 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危险性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排查要点 仓库周边道路应该平整,无杂物。 气瓶集束装置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没有腐蚀性气体、不受日光暴晒的地方。 防静电设施,导除人体静电装置应处于完好状态。 有毒、可燃气体的库房和氧气及惰性气体的库房,应设置相应气体的危险性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排查依据   GB/T34528-2017 10.3   GB/T34525-2017 8.2.8 排查周期 1 1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2 3 4 106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2 排查对象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储存管理 储存管理 气瓶储存要求 气瓶储存要求 气瓶储存要求 气瓶储存要求 气瓶堆码作业要求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夜间作业,必须保证高杆灯正常开启。若遇高杆灯发生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高杆灯状态 监控摄像头和监控器 配电箱箱门和外观 专人管理 出入库及储存管理 人员车辆防火措施 严禁吸烟和明火 分区存放 使用温度控制 库房内堆放物品要求 故障,应停止夜间作业或采取临时照明措施后继续作业,作业现场应保证足够的亮度。 视频监控图像,日期,显示正常,遥控能正常控制。监控器图像显示正常,外观无破损。 配电箱门能正常开关,锁闭,外观完好无损坏。 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应建立并执行气瓶出入库制度,并做到瓶库账目清楚,数量准确,按时盘点,账物相符,做到先入先出。 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人库的空瓶、实瓶和不合格瓶应分别存放.并有明显区域和标志。 气瓶操作人员应保证气瓶在正常环境温度下使用,防止气瓶意外受热。 库房内堆放物品应满足: ——堆垛上部与楼板、平屋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  1   5 B02 B02 B04 B04 B04 B04 B04 B04 B04     GB/T34525-2017 8.2.1 GB/T34525-2017 8.2.11 GB15603-1995 8.3 GB15603-1995 4.9 GB/T34525-2017 8.2.2 GB/T34525-2017 9.2 GA1131-2014 6.8 1 1 1 1 1 1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07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 ——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 ——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m。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4 B04 气瓶堆码作业要求 气瓶堆码作业要求 气瓶堆码作业要求 放置气瓶要求 气瓶摆放要求 气瓶搬运到目的地后,放置气瓶的地面应平整,放置时气瓶应稳妥可靠,防止倾倒或滚动。 气瓶在库房内应摆放整齐,数量、号位的标志要明显。要留有可供气瓶短距离搬运的通道。 用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落地面时,应两人同时操作,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轻举轻放,不应在举放时抛、扔或在放落时滑、摔。 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暧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与供暧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m。 库房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应大于150m2 。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m。 气瓶在存放期间,应定时测试库内的温度和湿度,并作记录。库房最高允许温度和湿度视瓶装气体性质而定,GB/T34525-2017 7.1.6 GB/T34525-2017 8.2.7 GB/T34525-2017 7.2.2 1 1 班/次 班/次     15 16 B04 人工操作要求 1 班/次   17 B04 气瓶堆码作业要求 气瓶堆码作业要求 气瓶安全检查要求 风管、供暧管道、散热器距离要求 储存物品分类、分堆、限额要求 温度和湿度检查 GA1131-2014 6.14 GA1131-2014 6.7 GB/T34525-2017 8.2.6 TSGR0006-2014 1 班/次   18 B04 1 班/次   19 B04 1 班/次   20 108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必要时可设温控报警装置。 储存瓶装气体实瓶(是指充装有规定量气体的气瓶)时,存放空间内温度不得超过40℃,否则应当采用喷淋等冷却措施。 排查依据 6.7.1(6)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4 B04 气瓶安全检查要求 气瓶安全检查要求 气瓶安全检查要求 个体防护 不合格气瓶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应与合格气瓶隔离存放,并作出明显标记,以防止相互混淆。 应定期对库房内外的用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发现气瓶漏气,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关紧瓶阀,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不在瓶阀上,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作业人员作业时,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并采取相应的人身肌体保护措施。 GB/T34525-2017 8.1.2 GB/T34525-2017 8.2.10 GB/T34525-2017 8.2.9 GB/T34525-2017 5.2 1 1 班/次 班/次     21 22 B04 气瓶漏气处理 1 班/次   23 B08 个体防护要求 1 班/次   24 附录C08压缩气瓶搬运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C08 压缩气瓶搬运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排查对象 仓库周边道路 环节/部位/活

动 路面环境 排查要点 仓库周边道路应该平整,无杂物。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109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B02 B02 排查对象 仓库周边道路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防爆叉车 防爆叉车 防爆叉车 防爆叉车 防爆叉车 环节/部位/活动 路面照度 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危险性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高杆灯状态 监控摄像头和监控器 防护系统 刹车系统 转向系统 安全保护装置 货叉高度检查 排查要点 夜晚作业时,路面照度应符合要求。 防静电设施,导除人体静电装置应处于完好状态。 有毒、可燃气体的库房和氧气及惰性气体的库房,应设置相应气体的危险性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夜间作业,必须保证高杆灯正常开启。若遇高杆灯发生故障,应停止夜间作业或采取临时照明措施后继续作业,作业现场应保证足够的亮度。 视频监控图像,日期,显示正常,遥控能正常控制。监控器图像显示正常,外观无破损。 座椅完好牢靠,头顶的安全架稳固有效,齿轮皮带轮等传动装置外防护罩完好有效。 手刹制动有效可靠,车轮制动其右下可靠,制动软管无破裂漏油现象,轮胎左右气压正常。 方向盘转动灵活,转向垂壁不弯曲变形,转向桥无异位变形断裂现象。 灯光、喇叭、指示器、限位器、后视镜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叉件升起高度建议不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建议不大于500mm左右。 排查依据     GB/T34525-2017 8.2.8   排查周期 1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2 3 4 B02 1 班/次   5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1 1 1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6 7 8 9 10 11 110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排查对象 防爆叉车 防爆叉车 提货车辆 提货车辆 提货车辆 提货车辆 辅助车辆 气瓶出入环节/部位/活动 载物情况检查 消防器材 车辆制动要求 安全保护装置 车辆仪表盘 阻火器 辅助车辆作业要求 气瓶出入库制度 排查要点 叉车载物不超重、不超高,禁止在叉车上作业,货物要捆绑结实。 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车辆停到维修区域后应打好掩木、拉上手刹。在需要进入车底作业时应再次确认掩木已打好、手刹拉起。 制动器、灯光、喇叭、指示器、限位器、后视镜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无仪表盘故障现象。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装设火星熄灭器(阻火器)。 使用叉车、吊车等配合作业时应保证车辆关键部位正常运转。 应建立并执行气瓶出入库制度,并做到瓶库账目清楚,数量准确,按时盘点,账物相符,做到先人先出。 气瓶入库前,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排查依据           GB4387-2008 6.4.7   GB/T34525-2017 8.2.11 排查周期 1 1 1 1 1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2 13 14 15 16 17 18 B02 库核查要求 1 班/次   19 气瓶出入B02 库核查要求 气瓶入库检查 至少应包括: a)气瓶应由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 b)进口气瓶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c)入库的气体应与气瓶制造钢印标志中充装气体名称或化学分子式相一致; GB/T34525-2017 8.1.1 1 班/次   20 111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d)根据GB/T16804规定制作的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的名称及化学分子式应与气瓶钢印标志一致; e) 应认真仔细检查瓶阀出气口的螺纹与所装气体所规定的螺纹型式应相符,防错装接头各零件应灵活好用; f)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志应符合GB/T7144的规定,且清晰易认; g)气瓶外表面应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h)气瓶应在规定的检验有效使用期内; i)气瓶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应在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内并符合安全要求; j) 氧气或其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其瓶体、瓶阀不应沾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气瓶出入B02 库核查要求 气瓶出入B02 库核查要求 B02 气瓶出入库核查要限期储存气瓶要求 气瓶固定要求 气瓶分类储存 入库的空瓶、实瓶和不合格瓶应分别存放,并有明显区域和标志。 对于限期储存的气体按GB/T26571规范要求存放并标明存放期限。 气瓶入库后,应将气瓶加以固定,防止气瓶倾倒。 GB/T34525-2017 8.2.2 GB/T34525-2017 8.2.5 GB/T34525-2017 8.2.4 1 班/次   21 1 班/次   22 1 班/次   23 112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求 气瓶出入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库核查要求 气瓶出入气瓶出入库登记表 气瓶出入库时,库房管理员应认真填写气瓶出入库登记表,内容包括:气体名称、气瓶编号、出入库日期、使用单位、作业人等。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GB/T34525-2017 8.2.12 GA1131-2014 6.5 GB/T34525-2017 8.1.1 GB/T34525-2017 4.1 GB/T34525-2017 4.2 GB/T34525-2017 6.2 GB/T34525-2017 7.2.4 GB/T34525-2017 7.2.1 1 班/次   24 B02 库核查要求 气瓶出入火种隐患核查 1 班/次   25 B02 库核查要求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验收地点 气瓶人库前,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应了解所作业的气瓶及瓶内介质的特性、相关要求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技术。 搬运、装卸易燃易爆气瓶的机械、工具,应具有防爆、消除静电或避免产生火花的措施。 装卸气瓶时应配备好瓶帽,注意保护气瓶阀门,防止撞坏。 装卸气瓶应轻装轻卸,避免气瓶相互碰撞或与其他坚硬的物体碰撞,不应用抛、滚、滑、摔、碰等方式装卸气瓶。 1 班/次   26 B02 B02 B02 B02 作业许可 作业人员要求 防爆要求 气瓶安全附件 1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27 28 29 30 B07 装卸气瓶要求 1 班/次   31 113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气瓶搬运中如需吊装时,不应使用电磁起重设备。用机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7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吊装设备要求 械起重设备吊运散装气瓶时,应将气瓶装入集装格或集装蓝中,并妥善加以固定。不应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瓶帽等方式吊运气瓶。 近距离搬运气瓶,凹形底气瓶及带圆型底座气瓶可采用徒手倾斜滚动的方式搬运,方型底座气瓶应使用稳妥、GB/T34525-2017 7.1.4 1 班/次   32 B07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搬运气瓶工具要求 省力的专用小车搬运。距离较远或路面不平时,应使用特制机械、工具搬运,并用铁链等妥善加以固定。不应用肩扛、背驮、怀抱、臂挟、托举或二人抬运的方式搬运。 GB/T34525-2017 7.1.1 1 班/次   33 B07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搬运气瓶工具要求 不应使用翻斗车或铲车搬运气瓶,叉车搬运时应将气瓶装入集装格或集装蓝内。 近距离搬运气瓶,凹形底气瓶及带圆型底座气瓶可采用徒手倾斜滚动的方式搬运,方型底座气瓶应使用稳妥、GB/T34525-2017 7.1.3 1 班/次   34 B07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搬运操作要求 省力的专用小车搬运。距离较远或路面不平时,应使用特制机械、工具搬运,并用铁链等妥善加以固定。不应用肩扛、背驮、怀抱、臂挟、托举或二人抬运的方式搬运。 GB/T34525-2017 7.1.1 1 班/次   35 B02 B02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气瓶装卸有毒气体装卸 缠绕气瓶装卸 装卸有毒气体时,应预先采取相应的防毒措施。 装卸、搬运缠绕气瓶时,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气瓶复合GB/T34525-2017 7.2.7 GB/T34525-2017 1 1 班/次 班/次     36 37 114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作业要求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层磨损、划伤,还应避免气瓶受潮。 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板排查依据 7.2.3 GB4387-2008 6.3.5 GB/T34525-2017 7.2.5 GB/T34525-2017 7.2.6 GB/T34525-2017 7.1.5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7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气瓶装卸作业要求 装载货物要求 必须关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 卸车时,要在气瓶落地点铺上铅垫或橡皮垫;应逐个卸车,不应多个气瓶连续溜放。 装卸作业时,不应将阀门对准人身,气瓶应直立转动,不准脱手滚瓶或传接,气瓶直立放置时应稳妥牢靠。 在搬运途中发现气瓶漏气、燃烧等险情时,搬运人员应针对险情原因,进行紧急有效的处理。 装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必须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1 班/次   38 B07 B07 B02 卸车作业要求 装卸作业要求 气瓶应急处理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39 40 41 气瓶车辆B07 运输作业要求 装运危险货物要求 b)必须由具有50000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选派熟悉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c)必须用货运汽车运输,禁止用汽车挂车及其它机动车运输; d)车上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消防器GB4387-2008 6.3.10 1 班/次   42 115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材。并按GB13392的规定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e)应在货车排气管消音器处装设阻火器,易燃、易爆货物专用车的排气管应装在车厢前一侧,向前排气; f)车厢周围严禁烟火; g)两台以上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 h)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离车; i)必须有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处理预案。 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装载液态和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必须挂接地静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气瓶车辆B07 运输作业要求 装载作业要求 电导链;装载液化气体的车辆,应有防晒措施; b)装载氯酸钠、氯酸钾和用铁桶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不得使用铁底板车辆; c)装载剧毒品的车辆,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d)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货物载重量的2/3,堆放高度不得高于车厢栏板。 GB4387-2008 6.3.9 1 班/次   43 气瓶车辆B07 运输作业要求 车辆检验合格要求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和行驶证,方准行驶。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应由企业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GB4387-2008 6.2.1 1 班/次   44 116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借、涂改或伪造、车辆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气瓶车辆B07 运输作业要求 气瓶车辆B07 运输作业要求 B08 个体防护 个体防护要求 司机状态要求 车辆检查要求 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发生故障时,应停车,并在醒目处设置“注意危险”标志后进行修复。 司机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作业人员作业时,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并采取相应的人身肌体保护措施。 GB4387-2008 6.2.2 1 班/次   45   GB/T34525-2017 5.2 1 班/次   46 1 班/次   47 附录C09堆场、货棚储存装卸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C09 堆场、货棚储存装卸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1 B01

排查对象 堆场周边道路 堆场周边道路 环节/部位/活

动 路面环境 路面照度 排查要点 堆场道路应该平整,无杂物。 夜晚作业时,路面照度应符合要求。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2

117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2 排查对象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设备设施检查要求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叉车 提货车辆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夜间作业,必须保证高杆灯正常开启。若遇高杆灯发生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高杆灯状态 监控摄像头和监控器 配电箱箱门和外观 防护系统 刹车系统 转向系统 安全保护装置 货叉高度检查 载物情况检查 消防器材 车辆制动要求 故障,应停止夜间作业或采取临时照明措施后继续作业,作业现场应保证足够的亮度。 视频监控图像,日期,显示正常,遥控能正常控制。监控器图像显示正常,外观无破损。 配电箱门能正常开关,锁闭,外观完好无损坏。 座椅完好牢靠,头顶的安全架稳固有效,齿轮皮带轮等传动装置外防护罩完好有效。 手刹制动有效可靠,车轮制动其右下可靠,制动软管无破裂漏油现象,轮胎左右气压正常。 方向盘转动灵活,转向垂壁不弯曲变形,转向桥无异位变形断裂现象。 灯光、喇叭、指示器、限位器、后视镜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叉件升起高度建议不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建议不大于500mm左右。 叉车载物不超重、不超高,禁止在叉车上作业,货物要捆绑结实。 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车辆停到维修区域后应打好掩木、拉上手刹。在需要进  1   3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B02                     1 1 1 1 1 1 1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18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入车底作业时应再次确认掩木已打好、手刹拉起。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B02 提货车辆 提货车辆 安全保护装置 车辆仪表盘 制动器、灯光、喇叭、指示器、限位器、后视镜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无仪表盘故障现象。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和行驶证,方准行驶。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应由企业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车辆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装设火星熄灭器(阻火器)。 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作业前,相关作业人员应详细了解其性质、危险程度、安全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 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在未处理之前不得装卸。 厂区内道路情况要及时维修,作业人员如发现道路出现问题,也要及时汇报相关部门。 有作业时,现场照明灯应全部开启;作业人员如发现现场光线不足,有碍作业,应及时汇报相关部门,进行检    1 1 班/次 班/次     14 15 B02 提货车辆 车辆检验合格要求 GB4387-2008 6.2.1 1 班/次   16 B02 提货车辆 阻火器 GB4387-2008 6.4.7 GB15603-1995 8.3         1 班/次   17 B02 B02 B02 B02 装卸作业要求 装卸作业要求 装卸作业要求 装卸作业要求 作业前要求 异常情况上报 道路情况检查 现场光线要求 1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18 19 20 21 119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修。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装卸作业要求 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装卸卫生要求 作业中不应饮食,不应用手擦嘴、脸、眼睛。作业完毕后注意清洁卫生。 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发生故障时,应停车,并在醒目处设置“注意危险”标志后进行修复。 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板  1 班/次   22 B02 车辆检查要求 GB4387-2008 6.2.2 1 班/次   23 B02 装卸人员作业要求 商品储存要求 商品储存要求 商品储存要求 装载货物要求 必须关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货棚应干燥卫生。露天货场应防潮防水。 库房、货棚或露天货场储存的商品,货垛下应有隔潮设GB4387-2008 6.3.5 GB15603-1995 4.9 GB17915-2013 4.2 GB17915-2013 5.2.2.1 GB15603-1995 4.3 GB50016-2014 4.1.2 GB50160-2008 1 班/次   24 B04 B04 禁火区域 防潮防水要求 1 1 班/次 班/次     25 26 B04 货垛隔潮要求 施,货架与库房地面距离一般不低于15cm,货场的垛堆与地面距离不低于30cm。 危险品化学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1 班/次   27 B04 商品储存要求 不得露天储存的物品 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 1 班/次   28 120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液化石油气、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不应露天堆放。 排查依据 6.5.5 GB15603-1995 6.3 GB15603-1995 6.7 GB15603-1995 6.9 GB15603-1995 10.1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4 商品储存要求 商品储存要求 商品储存要求 商品储存要求 不得在露天或潮湿、积水环境贮存物品 氧化性物品分开存储要求 包装及分类储存 废弃物品堆积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室外储存应满足: 室外储存物品应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储存。 堆垛与堆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组与组之间防1 班/次   29 B04 B04 B04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30 31 32 B04 商品储存要求 室外储存物品间距及要求 火间距不应小于堆垛高度的2倍,且不应小于10m。 室外储存场所的总储量以及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室外储存区不应堆积可燃性杂物,并应控制植被、杂草生长,定期清理。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A1131-2014 6.11 1 班/次   33 B04 商品储存要求 化学品标志 GB136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GB15603-1995 4.6 1 班/次   34 121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志。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2 B02 B02 装卸作业要求 装卸作业要求 装卸作业要求 装卸作业要求 装卸作业要求 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作业前要求 异常情况上报 道路情况检查 作业前,相关作业人员应详细了解其性质、危险程度、安全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 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在未处理之前不得装卸。 厂区内道路情况要及时维修,作业人员如发现道路出现问题,也要及时汇报相关部门。 有作业时,现场照明灯应全部开启;作业人员如发现现场光线不足,有碍作业,应及时汇报相关部门,进行检修。 作业中不应饮食,不应用手擦嘴、脸、眼睛。作业完毕后注意清洁卫生。 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发生故障时,应停车,并在醒目处设置“注意危险”标志后进行修复。 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板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35 36 37 B02 现场光线要求   1 班/次   38 B02 装卸卫生要求   1 班/次   39 B02 车辆检查要求 GB4387-2008 6.2.2 1 班/次   40 B02 装卸人员作业要求 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装载货物要求 机动车倒车要求 必须关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 机动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GB4387-2008 6.3.5 GB4387-2008 6.4.11 1 班/次   41 B07 1 班/次   42 122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7 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行驶速度要求 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 机动车地冰雪、泥泞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冰雪上行驶时,轮胎上应装有防滑链; b)缓慢行驶,避免紧急制动; c)同向行驶车辆,两车辆之间的距离应保持50m以上。 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 机动车在道口,桥梁、遂道和危险地段严禁倒车或调头。 司机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GB4387-2008 6.4.1 1 班/次   43 B07 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冰雪、泥泞道路行驶要求 GB4387-2008 6.4.6 1 班/次   44 B07 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车辆运输作业要求 个体防护 停车、离车要求 危险地段要求 司机状态要求 个体防护要求 GB4387-2008 6.4.9 GB4387-2008 6.4.12     1 班/次   45 B07 B07 B08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46 47 48 123

附录C10动火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C10 动火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

动 作业分级。 1、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2、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和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B09

动火作业前要求 3、—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

作业分级 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二级动火作业。 1)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B09

动火作业

升级管理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

HG30010-2013

1

班/次   2

HG30010-2013

4.1

1

班/次   1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24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前要求 B09 动火作业前要求 动火作业前要求 动火作业前要求 动火作业前要求 动火作业前要求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理。 天气要求 排查要点 排查依据 4.1.5 HG30010-2013 4.2.1.7 HG30010-2013 4.2.1.1 HG30010-2013 5.2.2 HG30010-2013 5.2.4 HG30010-2013 4.2.1.2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应办理《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和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应执行HG30011和HG30013的规定。 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1 班/次   3 B09 作业许可 1 班/次   4 B09 作业许可 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作业证》不应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凡是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和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1 班/次   5 B09 作业许可 1 班/次   6 B09 监火要求 1 班/次   7 B09 动火作业前要求 隔离要求 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HG30010-2013 4.2.1.4 1 班/次   8 B09 动火作业前要求 设备、器材准备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和乙类区域的生HG30010-2013 4.2.1.3 1 班/次   9 125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和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和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4.2.2执行。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9 B09 B09 动火作业前要求 动火作业前要求 动火作业前要求 动火作业要求 危险因素辨识 工具检查 检测仪器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和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电焊和气焊工作者应经过有关操作及安全技术教育,经过专门考试合格并能遵守电焊和气焊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本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否则严禁从事电焊和气焊工作。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和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转动设备应有效隔离。 管道安全隔绝可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HG30010-2013 4.3.1 HG30010-2013 4.2.1.11 HG30010-2013 4.3.4 HG30010-2013 4.2.1.13 1 1 1 班/次 班/次 班/次       10 11 12 B09 人员资格 1 班/次   13 B09 动火作业要求 动火作业要求 动火作业要求 动火地点可燃气体要求 HG30010-2013 4.2.1.10 HG30011-2013 4.1.1 HG30011-2013 4.1.2 1 班/次   14 B09 作业隔离 1 班/次   15 B09 作业隔离 1 班/次   16 126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动火作业要求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和下取样;在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9 动火分析 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HG30010-2013 4.3.2 1 班/次   17 B09 动火作业要求 动火分析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使用气焊和气割动火作业时,溶解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用电设备电源有效切断,上锁并挂警示牌。 动火地点根据情况应准备良好的灭火工具和完善的防火HG30010-2013 4.3.3 1 班/次   18 B09 动火作业要求 动火分析 HG30010-2013 4.3.5 1 班/次   19 B09 动火作业要求 动火作业要求 动火作业后要求 动火作业后要求 对乙炔气瓶、氧气瓶要求 警示牌 HG30010-2013 4.2.1.12 HG30011-2013 4.1.3 HG30010-2013 4.2.1.14 HG30010-2013 4.2.1.15 1 班/次   20 B09 1 班/次   21 B09 现场清理 措施。动火完后,应检查现场,熄灭残余火星,切断电源。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 班/次   22 B09 现场清理 1 班/次   23 127

附录C11动土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表C11 动土作业单元作业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9 B09 B09 B09 B09 B09 B09 排查对象 动土作业前要求 动土作业前要求 动土作业前要求 动土作业前要求 动土作业前要求 动土作业要求 动土作业要求 动土作业要求 环节/部位/活动 作业审批 危险辨识 安全教育 工具检查 安全标志 个体防护要求 多人作业 排查要点 动土作业应办理《作业证》,未办理《作业证》禁止动土作业。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及现场支撑,应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置悬挂红灯警示。 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时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B09 监护人员 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因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有必要的应急措施。 HG30016-2013 4.11 1 班/次   8 排查依据 HG30016-2013 4.1 HG30016-2013 4.3 HG30016-2013 4.3 HG30016-2013 4.4 HG30016-2013 4.5 HG30016-2013 4.3 HG30016-2013 4.10 排查周期 1 1 1 1 1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1 2 3 4 5 6 7 128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B09 B09 排查对象 动土作业要求 挖掘作业要求 挖掘作业要求 挖掘作业要求 挖掘作业要求 环节/部位/活动 交叉作业 地下隐蔽设施保护 动土作业中遇暴露电缆、管线要求 排查要点 动土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13869和JCJ46的有关要求。 对不能确定动土临近地下是否有隐蔽设施或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使用施工机械进行动土作业时,应设置监护人;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禁止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和沟时,禁止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和行走;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对方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和沟排查依据 HG30016-2013 4.12 HG30016-2013 4.7 HG30016-2013 4.8 HG30016-2013 4.9a) HG30016-2013 4.9b) 排查周期 1 1 排查周期单位 班/次 班/次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9 10 B09 1 班/次   11 B09 监护要求 挖掘作业方式 1 班/次   12 B09 1 班/次   13 B09 挖掘作业要求 挖掘作业要求 HG30016-2013 4.9c) 1 班/次   14 B09 挖掘作业要求 挖掘作业要求 HG30016-2013 4.9d) 1 班/次   15 129

排查内容所属类别 排查对象 环节/部位/活动 排查要点 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单位 隐患等级 显示顺序 B09 挖掘作业要求 挖掘作业要求 固壁措施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HG30016-2013 4.9e) HG30016-2013 4.9f) 1 班/次   16 B09 拆除支撑要求 1 班/次   17 B09 挖掘作业要求 挖掘作业要求 动土作业后要求 作业现场毒HG30016-2013 4.9g) HG30016-2013 4.9h) HG30016-2013 4.13 害气体监测 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禁止休息区域 地面设施恢复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人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 1 班/次   18 B09 B09 1 1 班/次 班/次     19 20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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