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编日期: 号年 月 日 : 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交底内容:
1. 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规泄,不得随意更改:用于输送或贮存饮用水的管渠、水池等 构筑物,
混凝土中的外加剂不得污染水质,有碍人体健康。
2. 混凝土浇筑前应淸除模板内的泥上杂物;采用空气压力涓除时,空压机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 工操作,
严禁将气嘴对向人、设备、设施。
3. 混凝土运输前应踏勘运输道路,检查路况、地下管线等构筑物和架空线路状况,确认安全;在社 会道路
上运输不得遗洒,污染环境:使用手推车运送混凝上,装料应低于车槽10cm以上,车槽前必须装 设挡板;卸料时应设挡掩,严禁撒把。
4. 混凝土拌和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I) 搅拌机运行时,严禁人员进入贮料区和卸料斗下。 <2)作业人员向搅拌机料斗内倾倒水泥时,脚不得蹬踩料斗。 (3) 搅拌站边界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4) 手推车向搅拌机料斗内倾倒砂石料时,应设挡掩,严禁撒把倒料。 (5) 现场需机械拌和混凝土时,搅拌站应根据环境状况采取防噪音、防尘措施。 (6) 严禁在搅拌机运转时将手或木棒、工具等伸进搅拌简或在筒口淸理混凝上。
(7) 机械运转过程中,机械操作工应精神集中,严禁离岗;机械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关机、断电。 (8) 作业后应及时淸理拌和场地,废水应排至规定地点,不得污染环境,不得堵塞雨污水排放设施。 (9) 需进入搅拌筒内作业时,必须先关机、断电、固锁电闸箱,并在搅拌筒外设专人监护,严禁离 开
岗位。
(10) 固左式搅拌机的料斗在轨道上提升(降落)时,严禁其下方有人:料斗需悬空放巻时,必须将料 斗
固锁。
(II) 现场宜采用预拌混凝土: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机关、事业等单位人员密集区施工,不得现 场
机械拌和混凝土,减少噪音污染。
(12)搅拌站机械设备的各种电气设施必须由电工引接、拆卸:作业中发现漏电征兆、缆线破损等必 须立
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13)使用外掺剂应加强管理,外掺剂应在库房中存放,专人笛理:使用外掺剂应专人负责,正确 使用:
使用外掺剂应建立领发料制度:混凝上浇筑完成后,剩余外掺剂应交回库房保存。
(14)现场支搭集中式混凝土搅拌站时,应根据工程规模、现场环境等状况进行施工设计:支搭搅拌 平台、
储料仓等设施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支搭完成后,应经检査、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方可 使用;搅拌设备应由专业操作工按施工设汁和机械设备生产企业的安装、使用说明书规立进行安装和使用: 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在施工技术人员主持下,组织调试、检查,确认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施工 设计和机械设备生产企业说明书的规泄,并经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5. 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现场应设废水预处理设施。
(2) 搅拌站不得搭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 搅拌机等机械旁应设程机械操作程序牌。
(4) 搅拌站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左配置消防设施。
(5) 搅拌站的作业平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6) 搅拌机等机电设备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7) 搅拌站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 搅拌机、输送装置等应完好,防护装苣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 体
要求。
(9) 现场混凝丄搅拌站应单独设置,具有良好的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等条件与环保措施,周用 应
设围挡。
(10) 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il•的规定布宜混凝上搅拌机、各种料仓和原材料输送、讣量装置,并形成 运
输、消防通道。
(11) 施工前,应对搅拌站进行施工设计;平台、支架、储料仓的强度、刚度、稳泄性应满足搅拌站 在
拌和混凝土过程中荷载的要求。
6•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浇筑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服、防护靴。 (2) 夜间或在模板仓内浇筑混凝土应设12V照明。
(3) 使用插入式振动器进入仓内振捣时,应对缆线加强保护,防止磨损漏电。 (4) 浇筑水池斜壁混凝上时,宜设可移动的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应站在平台上操作。 (5) 混凝上浇筑应在模板及苴支架支设完成,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
(6) 从髙处向模板仓内浇筑混凝上时,应使用溜槽或串筒:溜槽和串简应连接牢固。严禁攀登溜槽 或
串筒作业。
(7) 混凝上振捣设备应完好,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使用前必须由电工进行检查,确认 合
格方可使用。
(8) 人工现场倒运混凝上时,一次倒运髙度不得超过2m:作业平台上应设钢板放置混凝上;混凝上 入
模应服从振捣人员的指令:平台倒料口设活动栏杆时,倒料人员不得站在倒料口处。倒料完成后,必须 立即将活动栏杆复位:作业平台下方严禁有人。
(9) 浇筑壁、柱、梁、板、漏斗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严禁站在壁、柱、梁、板、漏斗的模 板
及其支撑上操作。严禁在钢筋上踩踏、行走。
(10) 浇筑、振捣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并按施工方案规左的顺序、层次进行:作业人员应 协
调配合,浇筑人员应听从振捣人员的指令。
(11) 浇筑倒拱或封闭式吊模构筑物应先从一侧浇筑混凝上,待低处模底混凝丄浇满,并从另侧溢出 浆
液后,方可从另侧浇筑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防倒拱或吊模上浮、位移。
(12) 浇筑前应对水池、管渠底板和侧墙内预留的插筋、钢筋头、预埋件作出明显的标志。钢筋端部 应
采取保护措施。孔洞、变形缝、预留后浇带应盖牢,并应采取防移动措施。
(13) 混凝土振捣设备应设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作业中应 保
护电缆,严防振动器电缆磨损漏电,使用中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关机、断电,并由电工处理。
(14) 浇筑混凝上过程中,必须设模板工和架子工对模板及英支承系统和脚手架进行监护,随时观察 模
板及英支承系统和脚手架的位移、变形情况,出现异常,必须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当模板及苴支承系统 和脚手架,岀现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组织现场施工人员离开危险区,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安全技术措 施进行处理。
(15) 使用混凝上泵车浇筑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辆进入现场后,应设专人指挥。 2) 泵车行驶道路和停置场地应平整、坚实。
3) 向模板内泵送混凝土时,布料杆下方,严禁有人。
4) 泵送管接口必须安装牢固;泵送混凝上时,宜设2勢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 5) 混凝上搅拌运输车卸料时,车轮应挡掩牢固;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车辆侧而。 6) 泵车卸混凝上时应设专人站在明显的位置指挥,泵车操作者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令。
< 16)采用起重机吊装罐体浇筑混凝上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卸料时吊罐距浇筑而不得大于1.2m. 2) 作业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专人值守,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3) 使用自制吊罐吊索具和连接装置应完好,作业前应进行检査、试吊,确认安全。
4) 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吊罐升降应听从指挥;转向、行走应缓慢,不得急刹车,吊罐下方严禁有 人。 7.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养护区的孔洞必须盖牢;水池采用蓄水养护,应采取防溺水措施。
(2) 作业中,养护与测温人员应选择安全行走路线;夜间照明必须充足;使用便桥、作业平台、斜 道
等时,必须搭设牢固。
(3) 养护用覆盖材料应具有阻燃性,混凝土养护完成后的覆盖材料应及时清理,集中至指左地点存 放,
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
(4) 水养护现场应设养护用配水管线,其敷设不得影响人员、车辆和施工安全:拉移输水胶管应顺 直,
不得扭结,不得倒退行走:用水应适量,不得造成施工场地积水。
(5) 使用电热毯养护应划立作业区,周围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电热毯 上
而不得承压重物,不得用金属丝捆绑,严禁折叠:使用前应检査电热毯,确认完好、不漏电:养护完毕 必须及时断电、拆除电缆,并放至指定地点。
(6) 采用蒸汽养护混凝上时应使用低压饱和蒸汽:加热用的蒸汽管路应使用保温材料包裹;管路布 置
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现场预制构件在养护池内养护时,禁止作业人员在混凝上养护池边上站立、行走; 养护池的盖板、孔洞应盖牢、盖严,严防失足跌落:封闭养护池前应鸣笛示警,确认池内无人滞留,方可 封闭。
作业所在单位交底人 作业单位负责人(安全员) 作业单位施工人员: 注:此表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工程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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