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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政风行风

来源:九壹网


XXX卫生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XXX卫生院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着力解决在医疗卫生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部门,根据《武隆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武纠办发〔2012〕2号)和武隆县卫生局2012年139号文件要求,结合深入推进的“卫生服务二十条”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谐社会为落脚点。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深入查找卫生系统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组 长:刘 明 院长

成 员:冉万树 办公室主任

蒋明霞 住院部主任

骆 冬 门诊部主任

李郭华 公共卫生科副科长

刘 雯 护理部主任

张翠容 后勤科科长

张 前 兴顺门诊负责人

雷坤鹏 和顺门诊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冉万树同志负责日常事宜。

三、评议范围、重点及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评议内容

重点评议政务公开、机关效能、文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大力推进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建设。

1.落实各级村卫生室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依法办事方面,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局的决定,无不作为随意现象。

2.落实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是否将纠风工作和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纠正“一手硬一手软”问题。

3.院务公开情况:行政权力运行是否公开透明,纠正院务公开不规范、不及时、不深入问题。

4.卫生行政审批情况:是否按照审批项目和程序严格执行,纠正“体外循环”和超时违规审批问题;取缔无证行医,打击非法行医、游医等危害群众医疗安全行为的情况。

5.卫生执法监督与卫生服务情况:是否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服务,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执法不力问题。

6.廉洁从政情况:贯彻执行《廉洁准则》情况,有无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纠正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7.服务态度情况: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纠正官僚作风、态度恶劣问题。

8.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运行情况:落实卫生系统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强化医疗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纠正医疗费用控制不力问题。

(二)医疗机构评议内容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行风评议与卫生系统开展的“卫生服务二十条”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结合起来,同时开展、相互促进。评议的主要内容:

1.医院对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评议医院行风工作列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成立评议医院行风工作领导及工作机构,制定有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聘请有社会人士参加的行风监督员并不定期征求意见,重视征求患者对本单位行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分析本单位行风工作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整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反馈;加强行风建设的宣传工作,树立医疗行业良好的形象。

2.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情况:坚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的医疗伦理观念,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完善各种便民措施,建立整洁、有序的就医环境;坚决制止就医环境恶劣、粗暴对待群众、漠视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医患关系紧张等问题。

3.医疗收费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有关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的法规和政策,严禁乱收费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禁止违反规定加价销售情况;必须按规定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等信息,完善公示制度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严禁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公开不醒目、不全面、不透明等问题;严禁违反规定擅自项目收费、分解收费及乱收费情况。

4.医疗检查和开方用药情况: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规范,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得乱用药、开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问题。

5.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流程,有效缩短患者看病就医时间;不得存在挂号、就诊、检查、交费、取药等候时间过长等问题。

6.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网上采购的有关规定。

7.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情况: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不良行为。

8.廉洁行医情况:落实医德医风教育制度,严格执行全县卫生系统“医疗卫生服务十条禁令”;严禁医务工作人员索要“红包”、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等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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