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查计划
1、 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查,试验,判别和证实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确保未经检查或不合格品不投产,不交付。
2、 适用范围
本质量检查计划适用于潮瑞大桥工程。
3、 职责
3.1 项目部是本计划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潮瑞大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检验、试验和落实整改。
3.2 项目部各部门是本计划的实施单位,负责对半成品,成品的实施检查试验和落实整改。,
4、 工作程序
4.1 进场材料检查和试验
4.1.1 项目经理部材料员按进场材料验收标准,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查验证。
4.1.2 项目经理部试验员对所需复检的钢材、水泥、钢绞线、外加剂等材料取样送所在地试验室
或指定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
4.1.3 项目经理部试验员对进场的新、特和不常见或是业主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试验。
4.1.4 项目经理部对检查和试验过的进场材料,按要求填写《进场材料验收单》。
4.1.5 对进场的钢材、水泥、砂石料在未取得试验报告前,不得放行。因生产需要,对其他进场材料紧急放行后,应按规定要求标识。
4.1.6 项目经理部质检员会同材料员对不合格品按规定进行处理。
4.2 专项检查
4.2.1.1 班组自检
施工队对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按规定要求进行自检。
4.2.1.2 分项工程检验评定,分项工程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部安质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进行检验评定,并填写各种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再由质检员进行核定。
4.2.2 隐蔽工程检查
一般隐蔽工程,由项目经理部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
4.2.3 分部工程检验
4.2.3.1 分部工程由质检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分部“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定。并由质检员填写各种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质检工程师进行核定。
4.2.4 分项、分部不合格的处置
当分项或分部工程出现不合格品时,应按检查的整改要求进行规定处理。
4.2.5 项目经理部自检
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部经理和项目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单位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初评,并填写有关资料。
4.3 定期检查
4.3.1 .1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检查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4.3.1.2 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4.3.2项目部检查
项目部安质部每周组织各作业队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四次。对检查出的问题,填写整改通知书,监督相应作业队落实整改,并对整改的结果进行验证。
4.3.3 对第三方组织的检查,项目部安质部会同各作业队积极配合,对第三方提出的整改内容进行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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