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篇一: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
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校章程的制定
一、 学校章程的地位与作用
1. 学校章程的内涵
章程是法规的一种名称,是一个团体规定本组织内部事务的一种共同遵守的文件。内容一般包括本组织的性质、纲领、任务、组织原则和机构、成员的权力义务等。
学校章程顾名思就是规定学校内部事务的一种共同遵守的文件。它是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运行,主要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财务活动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做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自律性基本文件。也就是说学校章程是学校基本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中统领全局的文件。它是就学校重大的、基本的问题,如校长的权利和义务、学校主要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分工、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做出规范。学校章程制定的目的就是要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抵御来自各方面的非法干预,避免学校自身工作的随意性,形成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从而提高学校的工作效率。学校章程是学校自主管理、自律及政府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一般情况下,学校章程应包括学校名称,内部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章程修改程序以及其它必要事项。
2. 学校章程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6条中明确将学校章程规定为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原则上应实行‘一校一章’。《教育法》实施前依法设立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凡未制定章程的,应当逐步制定和完善学校的章程,报主管部门核准。”另外由国家教委制定的《小学管理规程》中亦再次指出“小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章程”。
我们从中不难看出,制定学校章程,依据章程规范学校管理,是教育工作法制化的要求。学校章程在学校中的地位及对学校工作的影响,如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我国教育中的地位及其对我国教育工作的影响,学校章程可以说是学校的一部“小宪法”。我校是一所具有四十多年历史的老学校,原来没有学校章程,根据《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的要求我们制定了《上海市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章程》,并以此为依据对原《上海市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管理制度》进行了修定。二000年十月上海市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撤销并与上海市杨浦区杨浦小学合并,于是我们又在两所学校章程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上海市杨浦区杨浦小学章程》,并制定了与此章程相配套的《上海市杨浦区杨浦小学管理制度》,对学校进行全面地管理。
3. 学校章程的意义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学校无章程可依,工作中就会出现较大的随意性,这极不利于学校的自主办学和自我发展。为此,学校应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制定或完善本校章程,真正按照章程规定的原则和规范自主进行内部管理。这样才能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抵御外界的非法干预,避免自身工作的杂乱无章,所以无论是从管理角度、
改革角度,还是从教育角度、社会角度看,加强学校章程制定、建设,形成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对学校搞好以育人为中心的各项管理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学校章程不仅是校长教育思想、工作作风、领导艺术的具体反映,也是衡量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更是贯彻《教育法》更好地实现教育改革的强有力的保证。通过章程的制定,可以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办学行为,从而大力推动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我们相信,只有依靠学校章程,才能把学校里的人、财、物、时空、信息等管理因素,根据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实现最优组合,形成科学运行机制,发挥整体效益,从而提高学校工作效率。
4. 学校章程的作用
从宏观上来说:学校章程是加强社会监督、管理学校的需要和基本依据。它体现着社会的道德观念、是非标准和行为规范。我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依法接受监督”。这样《教育法》就确立了章程的法律地位,而且学校是否按照章程办学,就成为了我国政府及社会监督、管理学校的基本依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即由对学校的直接管理为主变为间接管理为主,由具体管理为主变为宏观管理为主),如果学校没有章程,政府及社会对学校的监督、管理将会有随意性和盲目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也不可能真正得到落实。
从微观上来看:学校章程是学校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的保证;是统一思想、建立良好校纪、校风的依据;是学校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需要;是学校持续发展的支点。例如:《俄罗斯联邦教育法》规定,“教育机构在俄罗斯法令和教育机构章程范围内自行实施教育过程”,“自教育机构注册之日起,教育机构的法人就有权从事章程规定的为准备教学工作而进行的财务活动”。我国的《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
学校章程可以制定具体的管理规章和发展规划,自主地做出管理决策,并建立完善自身的管理系统,组织实施管理活动,不必事无巨细地请示主管部门或举办者。值得一提的是,学校也不得借口自己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而拒绝、阻挠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也不能超越权限非法干涉学校的内部事务。
同时学校章程亦推进现代教育的发展。现代教育除了指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更重要的是指教育工作的法制化。制定学校章程,依据章程规范学校管理,是教育工作法制化的要求,也是当今国际教育发展的必然产物。如:《俄罗斯联邦教育法》有44处之多提及教育机构的章程,其第33条明确规定,创办人创办教育机构,应提交“教育机构的章程”等文件;又如:《日本学校教育法施行规则》规定,关于设置学校的许可申请或申报,许可申请书或申报书必须分别附加记载“校章”等事项的文件。另外《法国高等教育方向法》(1968年11月12日第68-978号法律)第11条规定,“公立科学文化性机构及其所属教学与科研单位”,依据本法及其实施法令的规定,确定各自的章程。”“章程方面的决定,须由理事会成员2/3多数通过。”
二、 学校章程与学校一般管理制度的关系
在学校内部管理中学校章程与学校管理制度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相辅相承,缺一不可。
1. 联系
学校章程与学校一般管理制度,都是学校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主管行政部门的授权以及在其办学自主权范围内制定的学校管理规范。学校章程是制定学校一般管理制度的基础。简单地讲,就是“母”与“子”的关系。学校章程是“母”,学校一般管理制度是“子”。二者紧密联系又相互补充。围绕学校章程的实施,制定一些配套的管理制度,使学校章程真正落实到
实处。学校的一般管理制度体现着学校章程的精神,因为学校一般管理制度是根据学校章程来制定的,是学校章程的具体化和补充。学校章程的制定和完善可以指导、推进学校一般管理制度的发展。而学校一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同样可以促进学校章程的发展和完善。
2. 区别
学校章程主要是对学校重大的基本问题作出全面规范,因而它是学校全局性、纲领性的文件,是学校的小“宪法”,在学校内部管理体系中处于“母法”层次。学校的一切管理制度都应以学校章程为出发点,遵循学校章程中的原则,切实确保学校章程在管理中的实施。和学校章程相比,学校一般管理制度仅对学校的局部问题或局部问题的某一方面作出规范,如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校园管理制度等。相对而言,学校一般管理制度为“下位法”,它们的效力低于学校章程,其规定的内容不能与学校章程相抵触。另外,学校章程经学校制定后,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生效;而学校一般管理制度则无此程序,由学校在不违背教育法规的前提下自行制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就可生效。
三、 制定学校章程的基本要求
1. 制定学校章程的依据
制定学校章程的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方面是要有法律依据,当前制定小学学校章程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小学管理规程》等章程,以及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及规章等。在制定学校章程时绝不能与这些法律法规相抵触。另外一个制定学校章程的依据是指从学校客观实际出发的客观依据,它包括学校各
方面的实际情况。由于各学校实际情况不同,制定出的学校章程也就不可能一样。如学校章程中有关学校领导体制的内容、内部管理体制的内容、学校发展目标等,都会因各学校实行的体制、机制、办学目标等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例如:我校是一所区的中心校,我们在制定学校办学整体目标时起点就比较高,我们提出的目标是“努力把学校办成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优秀的教师群体、先进的教学设施、优美的校园环境、规范的学校管理、一流的办学质量的学校”。
2. 制定学校章程的基本原则
既然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小宪法”,在学校的内部管理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那在制定学校章程时决不能草率,而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我们学校在制定章程时觉得学校章程的制定首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不能与现行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如法律规定学校应当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作为学校章程就不能另行规定本校的收费标准。同时学校章程不能越权,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不能超越本校的职权范围,把本来应由法律法规或上级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制定在章程中。如学校章程不能自己改变学校的性质;不能对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非学校人员等提出义务或禁止性要求。 另外制定学校章程要将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学校章程作为学校的“小宪法”必须对学校重大的基本问题做出原则的规定,而对于学校某一方面的工作以及许多具体问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做出具体规定。对于这些局部性问题,须通过制定其他管理制度来加以规范,从而形成完备的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同时,学校章程的法律地位也要求其必须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便政府监督调控和学校自主管理的正常运行,不具有操作性的学校章程其实是一纸空文。
其次制定学校章程必须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而不能脱离本校现实的办学条件和特点、生搬硬套别的学校的经验。当然不容否认,同一类学校由于具有诸多共同特性,决定了其学校章程的基本内容是大致相同的。我们在学校章程中既有许多与同类学校共性的地方,也以学校
实际出发通过总结四十多年的办学经验制定了我们学校自己的校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教风“精、实、新、活”、学风“诚、勤、博、创”。
3. 制定学校章程的程序
在我国,学校章程的制定程序一般为先由学校成立专门的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的调研起草工作。起草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及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后,完成学校章程草案。然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起草小组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将章程草案提交学校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和校务会议)审议。审议后,再将学校章程草案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将学校的章程报送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学校章程制定程序也就宣告结束。此时的章程,也就具有了法律上确立的地位。外界形式的变化以及学校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对学校章程都将不断提出修改要求,因此我们在学校章程的附则中规定了修改程序,学校章程的修改必须经校务会议讨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二节 学校章程的内容与实施
一、 学校章程的内容
关于学校章程的内容,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但如前所述,学校章程由于其在学校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一般应该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宗旨、主要任务、教育教学形式、内部管理体制、财务和人事管理制度、章程的修
改程序以及其他必要事项等内容。我们在制定学校章程时把章程分为八章:总则,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总务管理,学校、社会、家庭和附则。
1. 总则
总则一般应对学校的基本情况作一个简单地阐述,包括如下内容:学校的名称、学校的性质、学校隶属关系、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整体目标、学校的教育培养目称、学校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以及学校的管理体制等。
2. 行政管理
作为第二章行政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学校法人、学校校长的任免、学校校长的权力和职责、党支部的任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学校干部的任免、学校的管理机制、学校内部分配制度、学校会议制度等。
3. 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作为教育教学职能部门教导处的职能、学校教学目标、学校班主任工作职责、学校科研室工作职责、学校教研活动制度、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学校作息制度、学校考试制度、学校“德、智、体、美、劳??”教育等。
4. 教职工管理
第四章教职工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教职工任职资格、教职工队伍管理、教职工的权力与义务、继续教育、见习教师制、教师考核与奖惩、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学校临时工的聘请等。
5. 学生管理
第五章学生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学生学籍管理、教学形式、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
奖惩条例、帮教帮困条例、毕业证书的发放等。
6. 总务管理
第六章总务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学校经费来源、学校经费的使用、学校校产管理、学校校园建设、捐资助学、校办企业等。
7. 学校、社会、家庭
第七章学校、社会、家庭应包括如下内容: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家长委员会等。
8. 附则
第八章附则应包括如下内容:本章程制定与修改的程序、章程的实施等。
由于国家对学校章程的内容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学校章程的框架、章节的划分标准、章节的标题等都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益,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政府及社会的监督管理。
二、 学校章程的实施
1. 学习领会,统一思想
由于学校章程在学校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学校章程一经制定,就要组织实施。在实施前应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了解章程的意义、目的,了解章程的内容、要求,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学校章程的制定是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是教育法制化进程的要求,是对学校加强监督、
管理的需要,使政府及社会对学校的监督、管理有法可依,使学校办学自主权的真正体现。更是学校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需要,学校可以根据章程制定具体的管理规章和发展规划,自主地做出管理决策,并建立完善自身的管理系统,组织实施管理活动。在广大教职工充分领会学校章程在学校管理中的的重要作用的基础上,把章程的要求化解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去,以保证章程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另外在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章程外,还要组织家长委员会成员进行认真地学习,使他们也对章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通过他们向其他家长进行宣传,使大家对学校的章程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保证家长在学校日常工作中根据章程要求监督学校工作。
2. 制定规章,组织落实
要把学校章程真正地落实到学校各项工作中去,就应该根据学校章程的具体要求确立学校的办学目的、学校管理体制及各项重要原则,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具体的学校管理制度,自主地做出学校的管理决策,并建立、完善学校自身管理系统,组织实施管理活动。
学校管理制度的制定从形式上保证了学校章程的落实,但是否真正落到实处,还应该建立起一套监督检查的机制,经带性地对学校章程的落实情况加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反学校章程的行为,无论是上级政府部门、学校领导还是一般教师都要及时加以阻止。对违反学校章程的有关制度要及时加以修订,以此真正保证学校章程在学校管理中“小宪法”的地位。
第三节 学校管理制度的制定
一、 学校管理制度的作用
无论从学校管理角度、改革的角度,还是教育角度、社会角度,加强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对于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目的的实现有着重大意义。
1. 导向作用
科学的管理制度对学校师生员工的行为起着导向作用。制度的权威性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我们的管理制度有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学校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还有对工作的考核评估条例,通过这些管理制度,学校可以使全体师生员工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它要求每个人都要按“规矩”做事,受“规矩”制约。各项管理制度还从保证质量出发,明确规定了各部门该达到的目标要求和岗位职责,以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校园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领导工作作风,并使之不断地良性循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发挥出整体效益。
2. 沟通、协调作用
科学的管理制度对校内的人际关系起着沟通、协调作用。制度是集体意志的体现,也是集体行为的准则。它明确具体地规定处理师生之间、干群之间、群众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等各种复杂人际关系的守则和要求,它对加强纪律,增进团结,发展友谊等精神文明的建设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并最终影响整个学校的教育职能和管理效能的发挥。
3. 激励作用
科学的管理制度对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具有强大的激励作用。通过管理制度奖勤罚懒,对教职员工积极性的发挥和调动有着一定的刺激作用。优胜劣汰,竟争的动力和目的,往往包含着个人价值的实现和利益的满足。合理的分配制度,保证竞争机制的引入,实现优化劳动组
合,保证了人员素质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4. 保证作用
健全的管理制度使各层次的领导者职责清楚,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防微杜渐,从而又可以保证校长可以从繁忙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使他即深入其中,又超乎其上,把精力集中到统全局、抓中心、带队伍、管班子上,集中到处理“大事”、“新题”上,运筹帷幄学校新的前景。
二、 学校管理制度的基本特点
1. 政策性
政策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应遵循学校管理的社会主义方向,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它与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保持高度的一致,并保证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得到贯彻和落实。我们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时就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切实贯彻学校章程,具体指导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学校的管理制度还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其他一切政策、法令,因为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同其他的政策、法规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学校管理制度无论违反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教育法规,还是违反其他政策和法规,都是错误的,都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篇二:学校章程及制度制定的几个问题】
学校章程及制度制定的几个问题
当前,随着我国依法治教进程的不断推进,学校章程和学校管理制度日渐
引起教育界的关注,学校章程是学校的立校之本,而管理制度又是学校贯彻章程
的重要保证。
一、 为什么要制定学校章
制定学校章程是不是多此一举,是不是没事找事,我们为什么这样做。我认
为有以下原因:
1、学校章程是校长教育思想、工作作风、领导艺术的具体反映,也是衡量学
校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更是贯彻《教育法》更好地实现教育改革的强有力的保证。好校长留下的精华需要传承,只有传承才能得到积淀、才能不断地发扬光大。
2、学校章程是保障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重要规范。
3、学校章程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作用
4、学校章程是社会了解、监督学校的重要依据。
5、学校章程有利于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形成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
6、学校章程有利于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7、学校章程有利于学校内涵发展,形成学校文化。
因此,“对内,章程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依据和保障,对外,是向社会
宣传学校、学校形象的塑造。一部好的章程能够提升学校的竞争力,章程中反映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理念等,体现学校特色,而这正是建立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章程制定过程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凝炼,教育教学管理的优化。”“是感性的实践到理性的总结,再到感性的实践,再到理性的提升。”“通过制定章程审视自己的管理行为,优化自己的管理行为。” 章程不仅仅是约定的一种规章制度,更多的应该是体现学校的一种办学理念、办学思想、育人目标等,它应该有自己学校的特质在里面。”“它对学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章程也是对家长和社会的一种承诺。”
二、怎样制定学校章程
(一)学校章程的基本特征
学校章程在学校管理中的特定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应该具备以下特征:
1、前瞻性
学校章程应该对学校期望达到的办学境界进行定位,为全体师生员工描绘出
一幅学校发展的宏伟蓝图,它对全校师生是一种教育,更是一种激励。因此,制定时必须体现“超前性”。另外,学校章程还应该反映时代的特点,适应社会进步和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当学校章程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就应该及时地作出修改。
2、规范性
学校章程是学校的一部内部“法律”,其规范性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内
容设定规范;二是表述方式规范;三是制定程序规范,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
四是对校长的办学行为有制约作用,校长行政,必须以《学校章程》为准绳,自觉维护《学校章程》的严肃性,努力达成《学校章程》所提出的各项目标,不允许出现与《学校章程》相抵触的行为,不得随意修改《学校章程》的内容,校长可以围绕《学校章程》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当时的实际,确定自己任期内的办学目标和治校方略,分步实施。当校长发现《学校章程》不能与教育、学校发展相适应时,有权提出修改建议并组织修改。
3、指向性
由于学校章程的内容中包含了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办学理念,所以发挥学校章程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是实施目标管理的一项具体举措。目标管理是领导者引导被领导者共同努力追求未来新成果的组织行为。无论是目标还是理念对管理活动都具有指向性,对人的行为能够产生激励与导向作用。
4、可控性
学校章程所提出的预期目标应该是可以控制的,学校章程的可控制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校章程所提出的目标与策略是否符合学校实际;二是能否根据这些目标与策略来制定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可以操作、可以检测的具体措施,并且,通过对这些具体措施实施,可以评估学校章程提出的预期目标的达成度。也就是说学校章程的内容表述只能是提纲挈领的,它还需
要一系列根据章程所制定的相关制度与之配套。
5、特色性
任何一所学校都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体。每一所学校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学校性质、办学基础、师资水平、生源结构等方面都是有差别的,所以,学校章程在兼顾共性的同时,更要突出个性(即特色),必须明确只有个性才是学校发展的支点。那么,怎样建构学校的特色蓝图呢?其基础是认真分析自身优势、劣势、潜能和生长点。只有共性没有个性的学校章程,是难以发挥其应有功能的。
(二) 制定学校章程的依据
制定学校章程的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方面是要有法律依据,当前制定小学学校章程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小学管理规程》等章程,以及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及规章等。在制定学校章程时绝不能与这些法律法规相抵触。另外一个制定学校章程的依据是指从学校客观实际出发的客观依据,它包括学校各方面的实际情况。由于各学校实际情况不同,制定出的学校章程也就不可能一样。如学校章程中有关学校领导体制的内容、内部管理体制的内容、学校发展目标等,都会因各学校实行的体制、机制、办学目标等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三) 制定学校章程的基本原则
既然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小宪法”,在学校的内部管理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
用,那在制定学校章程时决不能草率,而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学校章程的制定首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不能与现行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如法律规定学校应当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作为学校章程就不能另行规定本校的收费标准。同时学校章程不能越权,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不能超越本校的职权范围,把本来应由法律法规或上级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制定在章程中。如学校章程不能自己改变学校的性质;不能对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非学校人员等提出义务或禁止性要求。另外制定学校章程要将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学校章程作为学校的“小宪法”必须对学校重大的基本问题做出原则的规定,而对于学校某一方面的工作以及许多具体问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做出具体规定。对于这些局部性问题,须通过制定其他管理制度来加以规范,从而形成完备的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同时,学校章程的法律地位也要求其必须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便政府监督调控和学校自主管理的正常运行,不具有操作性的学校章程其实是一纸空文。其次制定学校章程必须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而不能脱离本校现实的办学条件和特点、生搬硬套别的学校的经验。当然不容否认,同一类学校由于具有诸多共同特性,决定了其学校章程的基本内容是大致相同的。
(四)制定学校章程的程序
学校章程的制定程序一般为先由学校成立专门的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的调研起草工作。起草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及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后,完成学校章程草案。然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起草小组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将章程草案提交学校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和校务会议)审议。审议后,再将学校章程草案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将学校的章程报送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学校章程制定程序也就宣告结束。此时的章程,也就具有了法律上确立的地位。外界形式的变化以及学校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对学校章程都将不断提出修改要求,因此我们在学校章程的附则中规定了修改程序,学校章程的修改必须经校务会议讨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生效。
(五)学校章程的内容与实施
关于学校章程的内容,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但如前所述,学校章程由于其在学校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一般应该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宗旨、主要任务、教育教学形式、内部管理体制、财务和人事管理制度、章程的修改程序以及其他必要事项等内容。我们在制定学校章程时把章程分为八章:总则,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总务管理,学校、社会、家庭和附则。
1. 总则
总则一般应对学校的基本情况作一个简单地阐述,包括如下内容:学校的名称、学校的性质、学校隶属关系、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整体目标、学校的教育培养目称、学校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以及学校的管理体制等。
2. 行政管理
作为第二章行政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学校法人、学校校长的任免、学校校长的权力和职责、党支部的任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学校干部的任免、学校的管理机制、学校内部分配制度、学校会议制度等。
3. 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作为教育教学职能部门教导处的职
能、学校教学目标、学校班主任工作职责、学校科研室工作职责、学校教研活动制度、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学校作息制度、学校考试制度、学校“德、智、体、美、劳??”教育等。
4. 教职工管理
第四章教职工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教职工任职资格、教职工队伍管理、教职工的权力与义务、继续教育、见习教师制、教师考核与奖惩、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学校临时工的聘请等。
5. 学生管理
第五章学生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学生学籍管理、教学形式、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奖惩条例、帮教帮困条例、毕业证书的发放等。
6. 总务管理
第六章总务管理应包括如下内容:学校经费来源、学校经费的使用、学校校产管理、学校校园建设、捐资助学、校办企业等。
7. 学校、社会、家庭
第七章学校、社会、家庭应包括如下内容: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家长委员会等。
8. 附则
第八章附则应包括如下内容:本章程制定与修改的程序、章程的实施等。 由于国家对学校章程的内容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学校章程的框架、章节的划分标准、章节的标题等都没有固定
的格式,只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益,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政府及社会的监督管理。
三、学校管理制度的制定
(一) 学校管理制度的作用
无论从学校管理角度、改革的角度,还是教育角度、社会角度,加强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对于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目的的实现有着重大意义。
1. 导向作用
科学的管理制度对学校师生员工的行为起着导向作用。制度的权威性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我们的管理制度有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学校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还有对工作的考核评估条例,通过这些管理制度,学校可以使全体师生员工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它要求每个人都要按“规矩”做事,受“规矩”制约。各项管理制度还从保证质量出发,明确规定了各部门该达到的目标要求和岗位职责,以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校园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领导工作作风,并使之不断地良性循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发挥出整体效益。
2. 沟通、协调作用
科学的管理制度对校内的人际关系起着沟通、协调作用。制度是集体意志的体现,也是集体行为的准则。它明确具体地规定处理师生之间、干群之间、群众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等各种复杂人际关系的守则和要求,它对加强纪律,增进团结,发展友谊等精神文明的建设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并最终影响整个学校的教育职能和管理效能的发挥。
3. 激励作用
科学的管理制度对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具有强大的激励作用。通过管理制度奖勤罚懒,对教职员工积极性的发挥和调动有着一定的刺激作用。优胜劣汰,
竟争的动力和目的,往往包含着个人价值的实现和利益的满足。合理的分配制度,保证竞争机制的引入,实现优化劳动组合,保证了人员素质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4. 保证作用
健全的管理制度使各层次的领导者职责清楚,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防微杜渐,从而又可以保证校长可以从繁忙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使他即深入其中,又超乎其上,把精力集中到统全局、抓中心、带队伍、管班子上,集中到处理“大事”、“新题”上,运筹帷幄学校新的前景。
(二) 学校管理制度的基本特点
1. 政策性
政策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应遵循学校管理的社会主义方向,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它与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保持高度的一致,并保证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得到贯彻和落实。我们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时就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切实贯彻学校章程,具体指导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学校的管理制度还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其他一切政策、法令,因为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同其他的政策、法规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学校管理制度无论
违反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教育法规,还是违反其他政策和法规,都是错误的,都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2. 科学性
科学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应符合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客观规律,不带主观随意性。我们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时就是从学校实际出发,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制定的管理制度符合教师劳动的特点、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学校各类工作的特点,充分体现了学校工作的本质属性。制度中各项要求合理,既严格要求,又切实可行。因为我们认为只有用这样的管理制度去管理,才能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3. 民主性
民主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应符合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并获得大多数人的拥护与支持。学校管理制度不是学校领导单方面的需要,而是学校工作和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共同的客观需要。所以我们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时,始终相信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尤其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更注意让大家参加讨论,共同研究制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如此循环往复,不仅集中了大家的智慧和经验,保证制度的合理性、可行性,而且制定制度的过程成了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约束自己的过程,使大家明确了制度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大家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制度制定都要经过大家讨论,但要加强调查研究,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将群众的意见得到反映。
4. 教育性
教育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具有教育作用。学校管理制度必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因此我们在制度中注意向师生员工进行共产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制等教育,我们制定了教工行为规范条例、小学生一日常规、学校禁烟制度、教职工义务献血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师生的行为。
5. 激励性
激励性指学校管理制度带有强制性,它既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又是激励师生员工奋发进取,勇于开拓的教育手段。我们制定的管理制度每一项
【篇三:学校章程与制度汇编】
学校章程暨制度汇编目录
xx初级中学章程11章--------------------------------------------2
xx初中三年发展规划--------------------------------------------11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5章------------------------------------------18
民主议事、校务公开、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3个----------------------20
教职工管理、考核、奖罚制度4个----------------------------------23
班级量化考核与值周工作制度2个----------------------------------28
学校管理和服务人员岗位职责13个---------------------------------30
教师发展和教研工作制度3个--------------------------------------38
党支部建设职责制度13个-----------------------------------------45 各功能室、实验室、仪器室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46个-------------49
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7个------------------------------------66
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11个---------------------------------------68
营养餐暨食堂管理制度15个---------------------------------------73
解说词——为学生成长负责----------------------------------------79
xxxx领导班分工----------------------------------------------81
虎洞初级中学章程11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始建于1960年,前身是始建于1955年的虎洞完小 ;住所地址为环县虎洞街中街6号,邮政编码为745700;官方网址为 ,机构代码为43910062-2,属公益全额拨款类
事业单位。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七至九年级、三年制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七年级新生按环县教育体育局有关招生规定录入我校就读。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德育考核、体育均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实现中国梦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艺术审美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素质、交往合作素质。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为学生幸福人生奠基。
第二章 办学思想
第一条 校 训:为幸福人生奠基。
第二条 办学宗旨:教育人,培养人,发展人,成就人。
第三条 办学追求:用三年的教育,影响孩子一生。
第四条 办学目标:书香校园,成长乐园,和美花园,生命家园。
第五条 培养目标:全面+自主,合格+特长。
第六条 发展规划:争创德育先进校、教研先进行、体艺先进校。
第七条 办学思路:以育人为根本,以质量为核心,以特色谋发展。
第八条 办学特色:养成教育,阳光健体,海量阅读,发展特长。
第九条 三风建设:
校风——真善美谐,精细实新;
教风——博学好研,善导高效;
学风——健体好学,善思日清。
第十条 三年规划:
15—16学年,规范办学,高效课堂人人过关,进入前十
16—17学年,特色办学,高效课堂人人良好,进入前七
17—18学年,文化办学,高效课堂人人优秀,进入前五
第十一条 管理方法:
用理念引导,用目标激励,用制度规范,
以行动示范,以真情温暖,以胸怀感化。
第十二条 四零戒律:
开会+不落实=零,布置工作+不检查=零,
苦干+没有思路=零, 出勤+不出力=零。
第十三条 价值观念:
让每一个学生的名字都充满神圣和庄严;
让每一位教职工都拥有归属感和幸福感。
第十四条 抓住本质:
以尊重生命的成长轨迹为前提,以了解学生的先前经验为基础,
以开发学生的可挖潜能为追求,以健全学生的人格品性为终结。
第三章管理体制、组织机构
第一条 本校校长由环县教育体育局考察提议,环县委组织部任免。
第二条 本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聘任。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三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循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 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 接受党组织的监督,重大问题主动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落实民主决策的程序。
(五)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六) 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 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四条 校长有下列权限:
(一)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有权提名副校长人选,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校中层干部,有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三)在重大基建项目须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基础上,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列
项与实施。经费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
(四)有权根据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实际对干部、教职工进行奖惩。
第五条 本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校团委。各处室在校长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第六条 本校的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在学校工作当中起政治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
第七条 本校建立教代会,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职权是: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项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 本校建立共青团、妇联,共青团、妇联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开展活动。
第九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法进行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实行学校工作报告制度,每学年末向本校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实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第四章德育工作
第一条 教育内容。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道德品质和行为养成教育;精神文明和科学素养教育;劳动教育;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健康心理教育;个性发展教育和环保教育等。本校确定的德育重点是理想教育,养成教育,
自主教育,惜时教育。
第二条 教育途径和方法。贯彻《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每周的主题班会教育;住宿生活指导教育;班级常规管理教育;
值周考评督查教育;各文化课教学的德育渗透;校园环境和文化的熏陶;社团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开展的各类竞赛、文艺体育活动教育;校园广播进行的重大节日、特殊纪念日等教育;实行“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德育一体化教育等。
第三条 德育指导思想。通过一系列的德育活动,让学生每天都体验着不断成长的幸福与快乐,享受着不断进步的收获与成功。开掘学生的无穷潜力尤其是学习力,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自主、和谐发展。培养学生成为志高趣雅、诚信文明、健康自信、习惯良好、意志坚强、富有责任、人格完善的合格的现代公民,为孩子的成长发展负责,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
第四条 学校实行以德育为核心的德育管理。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 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实现多元评价。
加强组织和开展各种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富有教育意义的学生喜欢的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为目标的公民意识教育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理解并正确地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尊重他人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
学校综合治理是加强对学生教育的重要途径,学校施行校内外治安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保障师生和校园安全。
建立家长委员会和膳食委员会制度,加强学校、家庭、社区的沟通,形成合力开展对学生的教育和能力的培养。
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以服务、探究、互助、成长为教育目标,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宗旨,使他们成为具有良好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的学生。
加强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的教育作用。以团带队,通过开展形式内容多样的团队活动,丰富青少年的课余生活,使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感悟,以达到自主教育的目的。
第五条 班级管理体现师生和谐,通过自主管理与环境文化的营造,创建积极向上、有凝聚力的班级集体。
班级是构成学校的基本单位,应认真落实学校的各项目标、计划和规章制度并使之形成长效机制。班级管理包括班级事务对应承包管理和班集体文化建设等方面。班级事务管理包含: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班级班委建设、班级常规管理、卫生劳动管理等内容。班集体文化建设包含:黑板报、绿化带、德育栏、评比栏、学习园地等环境布置以及温馨和谐的师生关系、生生关系,快乐温馨自主的班集体氛围的营造。
第六条 育人方针——自主管理,自我教育;选择优秀,追求卓越。
自主管理就是“自己管理自己”,聚集全班智慧和力量,提高向心力和凝聚力。主要做法是学生值周制和班级事务承包制。自我教育就是“自己教育自己”,培养学生时刻“做自己良心的审判官,做自己行为的监察官,做改正错误的执行官,做战胜弱点的监斩官”,达到无人监督的“自觉”。选择比奋斗更重要!同样的人,选择以积极和优秀为目标,与选择以消极与平庸为目标,结果截然不同。要求学生人人都来选择“优秀”,追求卓越,向“优秀”看齐,向“卓越”努力。如此,坚持的时间长了,“优秀”就逐渐成了自己的“习惯”,“卓越”就逐渐成了自己一贯的“追求”,你“不想优秀”都难。
第七条 育人理念——尊重个性,肯定为主,承认差异,没有差生。
尊重个性就是教者从心底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把学生当作一个个有血有肉和独立的人,挖掘其潜力,而绝不能把学生当作“标准产品”来施教。肯定为主就是多用肯定、鼓励、表扬的方式教育,学生会越发自信、越发积极。一定慎用否定、批评、打击的方式,这样做
是很危险的。 承认差异就是立足学生“存在差异”的现实,全面评价,不只以“分数”论成败。多挖掘每位学生的闪光点,激发其兴趣,发展其特长。没有差生就是人有语言、逻辑、运动、工艺等多种智能,“此路不通彼路通”,“允许落后”。千万不能只凭一个方面的表现把学生打入“差生”的冷宫。
第八条 育人策略:热爱信任,激励上进,激发自信,体验成功。
热爱信任就是把“心”交给学生,给学生最起码的信任,学生是就会与老师“贴心”,并主动接受教诲。爱学生吧,它会给你创造教育奇迹!激励上进就是好多学生缺乏志向、得过且
过、不求上进,这是“社会病”。故激励学生积极上进、做优秀之人使我们的首要使命。激发自信就是“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有自信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故 “激发学生自信”是我们的主要职责。体验成功就是若学生经常以“失败”为伍,很少体验 “成功”之乐,则会恶性循环,破罐破摔。多给学生创造“体验成功”的条件和机会吧!
第五章 教学教研工作
第一条 年级组、教研组管理机制。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跟级领导包年级,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三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或复式)。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办学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实施教学常规三级管理。学校立足“学生为本”的教学观,
加强三类课程建设和校本课程建设,以教研组为教学研究基地,在校长室的指导下,开展对教学模式、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的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每年制定课程计划,各部门规范执行。学生每天单科可作业量平均不得超过30分钟;节假日学校不组织集体补课。
教师要关注学习困难学生,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与交流,加强学习动机与动力的引领与指导,加强学习方法的传授与训练,切实提高学困生的转化率。
第四条 学校坚持教学民主,教师在课堂上要努力营造平等、民主与和谐的课堂学习氛围。努力追求手段多样,过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堂教学。追求评价途径丰富,手段多元,体现激励导向教学评价。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严禁出现教师对学生的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教学行为。
第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的运动能力。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能力。
学校通过体育课、两操、大课间、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阳光体育一小时,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健康室,建立学生档案,定期谈心,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实施禁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