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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来源:九壹网


第二章 基础操作规程

2.10防台防汛安全规程 2.10.1一般要求

1) 在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领导下,码头成立防台防汛小组。

2) 码头日常的防台防汛工作,由防台防汛小组负责。非常天气时,码头主管领导具体负责。

3) 特殊情况下,防台防汛小组成员应昼夜值班指挥防台防汛工作。 2.10.2防台防汛重点部位

1) 码头桥面上的管架、管线及附属设备。 2) 各泊位的护舷。

3) 航行标记(航标灯、浮标、叠标)。 2.10.3汛期检查

1) 汛期前,防台防汛小组对下列部位进行全面检查: a.各建筑物的牢固程度,并对险房、险物提出鉴定; b.各配电室有无漏处;

c.沿海走向的管架、管线是否牢固;

d.装卸臂底脚螺丝及基础是否牢固,静止位置是否正确,有无固定器材; e.绞缆机电机、开关防雨套是否完好、牢固; f.胶管位置是否放置得当,有无固定手段; g.桥面消防器材是否固定得当; h.护舷是否完整、牢固; i.码头接地线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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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照明灯架是否牢靠; k.通讯联络是否畅通; l.备用食品是否齐全。

2)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由各部门及时汇总并提出整改方案。

3)整改项目中凡属码头无力解决的,凡属重大问题,应直接报告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

2.10.4汛期物资准备

1) 准备足够草袋、沙子,并装好备用。 2) 准备铁锹、镐头等工具,以做疏通之用。 3) 准备绳索、夹具,以备加固捆绑用。 4) 准备安全带、救生圈等,以备抢险抢救用。 5) 准备手拉葫芦等起重工具,以做吊运之用。 6) 准备检修工具,以做抢修之用。 7) 准备干粮、食品,以备被困码头时用。 2.10.5 恶劣气候下的操作 1)雷电时停止装船作业。 2)强风时

a.七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登高作业。

b.七级以上持续风力时,停止装卸臂使用并进行加固。 c.必要时,应根据公司命令撤出码头人员。

3)暴雨时认真检查排水畅通情况,发现堵塞应及时排除。认真检查配电间及DCS是否漏雨,必要时联系停电。

2.11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1) 禁止风、雨、雷暴、浪、雾天气靠泊和卸船作业;船舶只允许白天进行靠泊作业。

2) 作业区内必须安全着装---安全帽、防静电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穿戴整齐;严禁穿带铁钉鞋、高跟鞋、凉鞋、布鞋、裙装上岗。

3) 必须在醒目位置安装禁止吸烟、禁止敲打、禁止通讯、安全着装等安全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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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作业前必须消除身体携带静电。作业前必须确认码头安全及消防设施完善。

5)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处于投用状态、确认物料种类、确认卸料流程。 6) 必须在作业班长统一指挥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操作。 7) 船舶靠泊后严禁进行一切动火作业和进行加热作业。 8) 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

9)船上人员必须服从码头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一切有违安全的活动如抽烟,使用明火等。

10)靠泊后和离岸前严禁船上动火作业和进行热作业。

11)所有携带式灯具和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防火、防爆、防静电标准。 12)无线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生产期不准在易燃易爆区使用手机等非防爆设备、器材、工具。

13)定期对码头静电接地、防雷接地设施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4)于2米(含2米)无护栏的平台或脚手架等高处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并系紧安全带,处作业人员。

15)不准擅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品。

16)车辆入厂须装阻火器,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 17)装卸船时,禁止车辆进入码头装卸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 18)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9)严禁损坏各类防火防爆设施,不得触动与自己无关的设备、仪表、开等。 20)严禁在操作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21)严禁跨越运转设备,设备运转时传送物件或触及运转部位,设备的转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22)不得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以及显示仪表和其它安全防护装置。

23)作业人员未经批准严禁私自进入设备内部、容器内部、地沟等有限空间危险要害部位。

24)作业人员严禁在现场吸烟、饮食、静坐、闲谈,入厂前至少2小时禁止喝酒,严禁带有酒气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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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6)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7)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严禁超越码头泊位前沿的警戒线。

28)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2限制区域管理规定

1) 限制区域(液化码头)管理规定

2) 进入液化码头人员必须持有边防检查站和公司颁发的入港入厂证件。 3) 进入该区域人员严禁携带火种、烟等易燃物品。

4) 进入该区域人员必须穿工作鞋、戴安全帽,严禁穿带有钉子的鞋子。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护具。

5) 进入该区域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并接受边防人员、保安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检查。

6) 港区内严禁垂钓、游泳,翻越栅栏和防浪墙、防波堤。

7) 员工应有保证区域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的责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发生事故时,严格执行《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指令按指定疏散路线有序撤离。

8) 作业期间,手机必须关机;严禁带摄像机、照相机等电子设备。 9) 除消防车外,作业期间,其他车辆禁止进入限制区域内。

10)进入码头人员必须持有公司颁发的入厂证件(海事、商检等外事人员需着装或持有效证件出入码头,船员须持船员证进出码头)。

11)未经海事部门或公司同意的船舶禁止进港;遇险、避险船舶需征得公司同意后方能入港。

12)进入港区范围内车辆的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作业车辆必须佩戴阻火器。

13)船舶作业时,港区内非生产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码头栈桥间距处严禁车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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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开工操作安全管理规程

3 开工操作安全管理规程 3.1泊位开车前安全管理规程

1、生产系统开车,应事前全面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开车要求。 2、吹扫、气密、置换已合格,单体试车运转正常。 3、消防系统试车,并运行正常,通讯联络正常。

4、除仪表隔离阀和原设计需要关闭处,其他阀门均处于关闭状态。 5、仪表运行处于完好状态。 6、系统处于氮气保护状态。

7、对所有安全保护、连锁装置是否处于灵敏可靠状态。 8、开车前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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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本岗位操作法及 现场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和岗位合格证。

10、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符合安全规范。 11、岗位防护设施、器材的配置符合安全规范。 12、码头消防通道的设计符合安全规范。

13、在确认工艺、设备等各种条件具备后方可开车。 14、操作人员着装、防护用品配置符合安全规定。 15、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上墙。 16、安全标志、提示牌、警示牌按规定配置。 3.2泊位开车安全管理规程

1、在确认工艺、设备、消防等各种条件具备后方可开车。

2、开车过程中由内操加强各岗位之间的联系,严格按开车方案的步骤进行操作。

3、开车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工艺参数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设备、管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有可能引发事故时应立即中止开车。

4、操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进行操作。 3.3码头泊位停车安全管理规程

1、正常停车时必须编制停车方案,并按停车方案中的规定程序进行停车。 2、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时,按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程序进行妥善处理,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情况。

3、检查确认现场消防设施、器材、防护用品完好。

4、码头停车后加强现场巡检,对设备、管线、进行特别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现场需要特别注意安全防护的管线或设备,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6、停车期间,加强各项制度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详细说明情况,注意安全操作。

7、在停工检修中,对设备和管线存留有液化烃物质时,置换、分析合格后,应按停工方案抽堵盲板,做上明显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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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氮气吹扫和置换安全管理规程

1、码头设备和管线吹扫和置换必须编制方案,并按吹扫和置换方案中的规定程序进行。

2、置换后必须采样分析不留死角,保证置换合格。 3、操作人员要站在上风口,防止氮气窒息。

4、吹扫、置换时,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好耳塞防止噪 声伤害。

3.4.1吹扫、置换作业注意事项

(1)置换前班长要与主管领导联系对氮气进行确认,保证氮气纯度≦99.95%(V)

(2)扫线过程不能流经流量计,至少要将其隔离。

(3)管线吹扫时,先(付)支线,后正线,最后同时吹扫。管线支路要先并联,再分支,最后并联,直至吹干净。

(4)要严格按照管道吹扫表进行,加强吹扫登记,交接班要清。吹扫干净的管线,界区要加盲板,要详细登记。

(5)所有盲板要记入盲板管理台帐。 3.4.2 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程

(1)氮气置换前班长要与主管领导联系,提前提出需要氮气用量。 (2)给氮气前,班组长检查给氮气系统是否与其它系统隔离,排放点是否安全。

(3)临时接胶管给氮气,连接点要牢固,先将流程打通,后开给氮气阀门,操作人员不要正对排氮气口呼吸,防止窒息。

3.5抽加盲板安全管理规程 3.5.1盲板

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3) 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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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3.5.2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a) 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b)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c) 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d) 生产技术部应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检修部门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技术部门存档备查。

e) 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f) 作业应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g)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等到场。 h)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i)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厂区安全作业操作规程HG30013-2013》的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j) 检修部门应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k)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l) 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m) 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3.5.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技术部和安全保卫部管理。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技术部办理。生产技术部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特殊危险地方应编写检修施工方案。与检修部门共同到现场确认安装盲板位置、公司安全保卫部审核,由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检修部门、生产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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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部各一份,各部门对作业票负责存档。

作业结束后,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确认现场安装盲板位置是否正确,并填写盲板管理台账存档。

3.6检修用火安全管理规程 3.6.1动火前必须办理火票。 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

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根据动火级别而确定。特级动火和一级动火的许可证有效期不应超过1天(8h);二级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可为3天(72h)。时间均应从火灾危险性动火分析后不超过30min的动火时算起。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

3.6.2凡是动火部位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对设备或管线内液化烃物料必须处理干净,进行清洗合格。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3)向设备或管线内通氮气保护。

4)彻底切断与物料相连管线及设备,不允许用阀切断手段,必须加盲板隔离。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5)电焊时,二次线与一次线,不可大于1米远。

6)动火前必须经取样化验分析合格确认无可燃气体存在,方可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7)动火区域内没有任何装卸船等相关工艺操作的作业。 8)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9)准备好消防设备如消防水带、灭火器、石棉布、铁锹和沙子等。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0)动火部位下或周围地漏、下水井应覆盖严实,严防火星坠入。 11)检修期间所有设备的电源,由电工切断,防止发生意外;检修时所用电源必须是安全电源。

12)拆卸设备、容器、管线等法兰、压盖、丝堵时,要慢慢松开,防止内部留有残压,介质喷出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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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高空作业时,所有的工具及物品要求牢固好用,并携带好,防止脱落伤人、损物。工作面上的跳板,脚手架必须牢固可靠,不准站在管线或防护栏上进行工作,离开地面二米以上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并且必须开高空作业票。

14)检修期间装置里的水、电、风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统一管理,任何人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开关。

15)动火完毕或下班时,应对用火地点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火迹,防止余火复燃。

3.6.3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资格:用火监护人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职责:用火监护人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部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要佩戴明显的标志,用火过程不得离开现场。

(3)权限: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队用火人不必执行“四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3.7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3.7.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7.2 高处作业的分级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7.3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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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 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 权拒绝施工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3.7.4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2)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3)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4)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5)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7)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3.8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3.8.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票管理,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3.8.2安全隔绝

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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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8.3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 。

3.8.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3.8.5监测

1)作业前30分钟内,作业单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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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3.8.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3.8.6 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3.8.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3.8.7照明及用电安全

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 3.8.8监护

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3.9安全阀投用安全管理规程

(1)码头投用要建立安全阀管理台帐。

(2)每安全阀检验到期时,要对安全阀重新定压。搬运过程要轻拿轻放,若安全阀定压后运输过程中碰撞严重或重力坠地,则要重新定压。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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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车气密过程,应将所有安全阀投用,并填写安全阀投用记录。 (4)生产过程中,若出现安全阀不到定压值起跳现象,要及时将安全阀拆除重新定压,生产部技术人员写出防范措施,并向职工交底。若安全阀不能拆除,要将安全阀“顶死”,写明防范措施。

(5)生产过程中,若出现操作压力超过设定值,但安全阀没有跳,要及时采取措施泄压至操作压力,同时,安全阀重新定压。安全阀拆除后,要制订详细防范措施。

第四章 生产运行安全管理规程

4生产运行安全管理规程 4.1班组操作人员安全管理规程

1)认真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四全”管理原则和“四不伤害”原则,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2)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解决生产安全问题,安全活动记录要齐全,字迹要工整,要不断总结安全活动经验,提高安全活动质量。

4)要熟知本岗位物料的危险特性,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危险点以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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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安全设施和事故防范对策,并能熟练掌握应用预防事故的具体措施和应急对策。

5)发扬敬业精神,认真执行“全方位、多层次、巡检挂牌制”,精心巡检,严防突发事故发生。对事故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为上级提供真实的事故信息,举一反三,防患未然。

6)会正确维护和使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严格执行统一着装的规定,室外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7)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认真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8)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班组间、岗位间、工种间工作协调和协作,树立全局观念,确保系统安全。

9)对所有独立上岗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0)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操作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各种设备严禁超工艺技术卡及带病运行。

11)凡出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及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停车后操作人员要详细记录所遇到的紧急情况,并落实好防范措施,报告部门主管领导。

12)生产中设备检修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办理安全检修作业证、动火作业票等八大危险作业票,并落实安全措施和派人进行监护。

13)操作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等安全规章制度。

14)班组要协调好各班、各岗位人员技术力量搭配,任何时候不得出现“空岗”现象。

15)班长有权处理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故。

16)各班要认真执行工艺、设备、安全等方面布置的正确工作。 17)DCS电话(对讲机)不得长时间“占用”。

18)各岗位人员严格按巡检路线和巡检内容巡检,内操按照规定要求监盘。 4.2班组交接班检查安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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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交接班制度

4.2.1.1交接班时间规定: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交接。 4.2.1.2交接班程序要求:

(1)由生产技术部值班长点名→接班者进岗检查→召开班前会→口对口交接→接班人签字→接班者上岗工作→交班者召开班后会。

(2)班前会由接班班长主持,生产技术部值班领导参加:交班班长介绍当班情况→接班各岗汇报检查情况→接班班组安全员讲话→接班班长签字并布置本班工作→生产技术部值班领导工作指示。

(3)班后会由交班班长主持,生产技术部值班领导参加:各岗汇报当班情况→班组安全员汇报当班情况→班长总结讲评→生产技术部值班领导讲话。

4.2.1.3做到“十交”、“五不接”和“三一”、“四到”、“五必报” (1)“十交”:交指示;交原料;交操作和指标;交质量;交设备;交问题和经验;交工具;交安全和卫生;交记录。

(2)“五不接”:设备润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况交接不清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

(3)“三一”:对重点生产部位要一点一点交接;对重要生产数据要一个一个交接;对主要工具要一件一件交接。

(4)“四到”:该看到的要看到;该摸到的要摸到;该听到的要听到;该闻到的要闻到。

(5)“五必报”:报生产情况;报存在问题;报检查的部位;报零件名称;报采取的措施。

4.4气体防护器材安全管理规程 4.4.1器材管理规定:

(1)凡发给职工个人使用的防毒面具,在上班时必须带到岗位上,以备急需。安全人员有权检查防毒面具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2)配置操作岗位上的公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正压空气呼吸器,平时放在气防柜内保存,使用和管理应遵守气防柜和器材的使用规定;

(3)发给职工使用的防毒面具,如丢失或损坏,应照价或折价赔偿; (4)防毒器材严禁碰撞、烘烤、折压以及接触油类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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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种过滤式防毒面具不使用时,应将滤毒罐的上下盖近紧或橡皮塞堵严,以防毒气侵入或受潮失效;

(6)各种防毒器材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卫生,用完后要将面罩洗好凉干,再用73%的医用酒精消毒,以备下次再用;

(7)过滤式防毒面具背袋,不得存放其它东西,经保证面具的正常使用; (8)每个职工都应爱护各种防毒器材。因责任心不强或违反使用规定,损坏或丢失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态度恶劣者,除按价赔偿外,按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

4.4.2气防柜使用管理规定:

(1)气防柜必须放置在醒目易取处,且无油脂、无阳光照射以及温度适宜的地方,以便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取出防毒器材;

(2)生产现场的气防柜,只允许在事故情况下使用。平时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气防柜;

(3)凡使用气防柜内防毒器材后,均应及时通知气防站,以便气防站派人前去查封。未及时通知气防站者,按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并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

(4)气防柜只允许存放防毒器材,其它东西一律不得存放;

(5)气防柜的管理必须纳入值班长的交接内容之一。交接班时,交班班长与接班班长一起在场查看气防柜,如发现打开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气防站前去查封。对气防柜的外表,每班应打扫一次卫生,保持清洁卫生;

(6)未经气防站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气防柜的位置; (7)定期检查和校验气防柜内的防毒器材,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4.3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1)过滤式防毒面具只能用来预防与其相适用的有毒气体,使用时应按规定型号选择。严禁用于各种窒息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等环境;

(2)按脸型的大小选择适当型号的面具,以保证松紧适宜、严密不漏; (3)戴面具前,首先应打开滤毒罐上下的堵盖,并检查呼吸阀是否灵活好用,不得先戴面具,后打开堵盖;

(4)过滤式防毒面具禁止在缺氧或高浓度有毒气体的环境中使用,只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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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含量大于18%,有毒气体浓度小于2%的情况下使用(一氧化碳、硫化氢气体浓度小于1%);

(5)进入设备容器或抽堵盲板作业时,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6)使用前应用手堵住罐底作深呼吸,进行气密性试验,如发现漏气,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予以修理和更换;

(7)戴防毒面具作业时,应均匀呼吸,减少呼吸阻力。在使用中不和碰撞滤毒罐;

(8)下列情况禁止使用:面罩老化、破损;呼吸阀损坏、漏气;滤毒罐破损、穿孔、锈蚀、有沙沙响声;

(9)使用中感到呼吸困难、不舒服、闻到毒物气味、滤毒罐区热,应立即离开毒区;

(10)在有毒环境中,严禁把面罩取下;

(11)保持清洁卫生,面罩使用后应清洗干净,用酒精消毒、并凉干; (12)应保存在温度为5-30℃的地方,要防潮、防油污、防酸碱、防太阳照射;

(13)滤毒罐失效或发生变形时,应及时更换,禁止继续使用; 4.5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管理规程

4.5.1码头气体检测报警仪由设备动力部仪表维护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和校验,安全保卫部负责管理使用。

4.5.2各班组必须加强对报警仪的使用管理,使报警仪的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4.5.3报警仪的管理和职责分工:

(1)使用报警仪专用记录本,规定必须记录的内容,并列入交接班内容之一;

(2)报警仪的报警值,生产技术部和设备动力部无权擅自更改,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由生产技术部提出,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3)现场报警仪报警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确认。若可燃气体泄漏,检查时不得产生明火;

(4)只有在确认报警位置,并作妥善处理后,方可消除报警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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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每班检查一次,发现故障立即联系维修,书面通知设备动力部及时修复。

4.6安全禁令

4.6.1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现场。 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7)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8)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4.6.2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2)严禁末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4)严禁穿带钉的高跟鞋、拖鞋进厂区。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设备和管线,严禁生产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那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乱动厂内生产、安全设施。 4.6.3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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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无证、非岗位司机驾驶车辆,严禁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3)严禁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4)严禁空挡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5)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6)严禁违反规定装卸运输化学危险品。 7)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8)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司机疲劳驾驶。

9)严禁吊车、叉车、铲车、翻斗车等工程车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10)严禁运送化学危险品车辆随意行驶及停放。 4.6.4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在有毒及窒息危险的环境下作业,必须指派监护人。

2)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3)在有中毒和窒息环境作业时,必须佩带可靠的劳动防护用品。

4)进入含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 道加盲板隔开。

5)对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进行风险评价并制订应急计划和配备必要 的劳动防护用品。

6)要定期对有毒有害场所进行检测,采取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检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校验,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及时、方法正确。 10)健全有毒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7设备动力部安全操作规程 4.7.1设备检修岗位 4.7.1.1 岗位简述

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排除隐患,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7.1.2 一般规定

1) 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有关操作规程。 2) 保证码头设备、机械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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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技术状况和缺陷情况。 4) 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在93%以上。

5) 认真详细做好设备保养、维护、点检、维修记录。 6) 负责各区设备、设施的维修、拆卸工作。 7) 努力完成下达的修旧利废任务。

8) 严格执行并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 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行为要加以劝告和制止。 10) 认真完成分配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4.7.1.3设备技术参数 4.7.1.4工作前准备

1)工作前必须开具《安全作业许可证》。且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根据设备检修的项目内容,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工艺生产部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6)在规定的防爆区域内必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检修作业。 7)使用带把的工具时,检查手柄是否牢固、完整。 4.7.1.5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

a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b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c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d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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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6检修作业中安全要求

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在码头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7.1.7特殊情况处理

1) 因某因素发生砸伤、冻伤及其他严重伤害时,应上报主管领导立即就医。 2) 当因油类发生起火时,应立即用细砂、湿棉布、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 3) 当因电短路引起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 4.7.1.8开停车操作

1)工作完成一个阶段时,需临时开停车操作应及时通知操作岗位或相关负责人进行试开车。

2)因故暂时停止维修时,拉起警示带必须将设备的电、气、水、油源断开,并上“正在维修,禁止作业”警示牌。

4.7.1.9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扶手、栏杆、防护罩等防护设施要恢复正常。 3)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导链、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4) 设备、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5) 检修部门联合生产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等并做好记录。 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对检修的设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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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7.2焊工岗位全操作规程 4.7.2.1岗位简述 对金属进行焊接或切割。 4.7.2.2一般规定

1) 操作人员须持焊工证或专业培训。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焊机的基本性能及技术要求。

3) 操作人员必须不断努力学习,总结交流经验,本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4) 操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熟悉掌握本设备的操作维护及保养。 5) 对班长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规章规程,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7)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项活动。 8) 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业务。

9) 要严格执行动火票制,焊接作业前认真检查焊机、焊具及防护用品是否完好。电源线、焊接线插头等是否安全可靠,工作现场不安全因素是否排除。

4.7.2.3设备技术参数

参见各现场使用电焊机使用操作技术参数。 4.7.2.4开车前准备

1) 必须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焊机的外壳是否可靠地接地。 3)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环境,确认为正常方可开始工作,开工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4) 对待焊接的工件材料进行确认。 4.7.2.5运行中操作

1. 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 电焊机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 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4. 电焊机应设有单独开关箱。

5.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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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7. 把线和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用钢丝绳和机电设备替零线。 8.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清除焊渣时应带防护眼镜和面罩。 9.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 10.严禁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1.在潮湿地点施焊时应在下面垫干木板等绝缘物体,防止触电。 12.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3.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14.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15.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16.严禁在易燃易爆、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1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一定将其冲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往容器内输入氧气。

1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2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21.多台焊机同时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防光棚。 2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扩散区域施焊前,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检试许可证。施工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防护措施。

23.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4.7.2.6特殊情况处理

1) 焊钳、电焊线应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修好或更换,焊接过程发现短路现象应先关好焊机,再寻找短路原因,防止焊机烧坏。

2) 焊接密封容器应先开好放气孔。修补已装过油的容器,应清洗干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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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人孔盖或放气孔,才能进行焊接。

3) 焊接使用过的罐体时,必须先查明是否有易燃、易爆或有毒物料,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严禁在未查明之前动火焊接。

4) 在密闭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容器内油漆未干,有可燃体散发不准施焊。

5) 焊接吊码、加强脚手架和重要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并敲去焊渣认真检查是否安全、可靠。

6)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板)或档板等隔热防护措施。 4.7.2.7停车操作

工作完毕,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工作现场,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4.7.2.8安全注意事项

1) 接拆电焊机电源线或电焊机发生故障,应会同电工一起进行修理,严防触电事故。焊机的修理应由电气保养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拆修。

2) 电焊机的输入输出线头要接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不准用脚手架、钢丝缆绳等作接地线;焊钳绝缘装置要齐全良好,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70℃。

3)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5)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要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6) 在狭小容器内焊接应有监护人,以防触电等事故。

7) 清除焊渣或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8)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9) 严禁在带电和带压力的容器上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0)禁止在可燃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下进行焊接工作。

11)室外的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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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侧向操作。

12)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盖好焊机。

13)电焊机要经常维护保养,不准放在潮湿的地方,工作场地要保持整洁 。 4.7.3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1)仪表工安全操作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执行机构检修,除按工作程序外,应先撤掉联杆,挂牌。

3)就地表更换,在关闭取样管阀门后,应侧头,不允许脸部对准取样管。 4)蒸汽取样管更换阀门时,应防止内部是否有蒸汽及压力。 5)煤气表及阀门更换,应特别注意是否泄漏。

6)检查炉顶放散系统时,应靠外侧行走,防止上升管突然喷火。 7)巡检电捕时,在防爆口处严禁逗留,防止突然爆破。

8)焦油就地表及阀门更换,应在停机情况下更换,以防喷出溅伤。 9)仪表工对所维护安装的检测、显示、控制仪表设备要定时巡检其安全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仪表工所用工具,要定期检查其绝缘程度,对不合格危害人身安全的,要提出整改方案或更换。

11)对DCS和PLC系统进行定期清扫,对系统本身与仪表连接故障进行处理,对系统的调节参数进行设定。

12)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13)加强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现象,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4)负责全厂仪表的维修和维护,巡回检查、卫生清扫、校验等工作。对故障仪表及时维修、调校并投运。

15)仪表安装就位后应立即紧固基础螺栓,防止倾倒。 16)多台仪表盘并列就位时。手指不得放在连接处。 17)严禁在盘顶和仪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18)在高空安装孔板时,必须搭设架子,不准坐在管子上开孔和锯管。 19)禁止在已通介质及带压力的管道上开孔。

20)施放电缆,支架要稳固,转动要灵活,防止脱杠和倾倒,木轴筒上的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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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弯或拔掉。转弯时,应站在外侧,防止挤伤。

21)校验仪表用的交直流电源及电压等级,应有明确标示。

22)使用油压设备,自动温度调节器应正常可靠,加热温度不准超过所用油的燃点。加热时不准打开上盖,防止烫伤。

23)单管、U型管压力计等,应妥善保管,防止破碎,水银表面应用水或甘油等介质密封,严防挥发。

防护眼镜和手套、鞋罩等防护用品,并禁止熔化潮湿的铅块。 24)用风枪、电锤、或錾子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25)管道吹洗时,应缓慢开启阀门,以免管内物料冲击,产生水锤、气锤。 26)新旧管线相连时,要弄清管线内是否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并清除干净,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操作。

27)管道试压应检验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非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焊口、丝口处停留。

28)高压、超高压管道试压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定。 4.7.4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4.7.4.1一般规定

1.电气属于特种作业,电气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获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2.电气作业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3.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工具柜内,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使用前,必须先检查是否良好后,方可使用。

4.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严禁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工作。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电气设备或材料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7.用感应法干燥电箱或变压器时,其外壳应接地。

8.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禁止短路。 9.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0.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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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 12.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3.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4.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检验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5.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线路(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将设备(线路)断开电源,并对可能送电的部分及设备(线路),采取防止突然串电的措施,必要时应作短路线保护。

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机壳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将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二线带地,三线带地插座。

17.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不得损伤线芯,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18.电气设备所用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以大代小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4.7.4.2电气运行

1.不准单人值班,运行值班人员不准做与运行无关的其他工作。

2.运行值班期间要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准确填写运行日记和有关数据。

3.设备检修后,运行人员要到现场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4.在发生人身触电、火灾及可能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时,运行人员可自行决定停电,但事后必须尽快汇报。

5.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有重要操作时,禁止进行交接,应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后再交班。

6.单人巡视不得超过遮拦,若须越过遮拦时,外面必须有人监护。 7.巡视检查时与带电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6千伏及以下安全距离为0.7米,10~35千伏为1米。

8.对于巡视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记入巡视检查记录薄内,并向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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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和提出处理意见。

9.运行期间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依照命令执行,并按规定填写操作票,经审核无误后按顺序进行,严禁约时停、送电。

10.操作时应尽可能在负荷最小时进行,除事故和紧急情况外,禁止在负荷最大时操作。

11.倒闸操作中有疑问时,应停止操作,经重新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12.刀闸不允许带负荷操作。通过负荷开关控制的设备、线路的停电工作,必须先将负荷开关拉开,再拉各有关刀闸,送电时先合上刀闸再合上负荷开关。

13.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4.高压变电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按规定办理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严禁无票工作。

15.工作终结,值班人员应到现场检查无问题后,依次拆除安全措施,恢复常设遮拦,得到命令后,方可送电。

4.7.4.3电气检修

1.进行检维修、安装工作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2.定期或经常检查所用的工具、用具,如试电笔、绝缘鞋、绝缘手套、高压拉杆、临时地线、卡子等的良好功能及绝缘可靠性。

3.使用电气设备、电动、电热工具时,必须接地线,要认真检查电气元件、插头是否有损坏和不安全的地方,否则禁止使用。

4.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摸。

5.电气设备严禁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的电源,取下二次熔断器,拉开刀闸,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已断开,并验明无电。

6.电气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7.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两线带或三线带接地插座,或者将外壳接地线单独接到接地干线上,以防接触不良时引起外壳带电。

8.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用人字梯子时拉绳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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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使用喷灯时,油量不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不准在易燃物品附近点喷灯。

1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11.高空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才能工作,两人以上工作时必须配合好。送电、停电必须相呼应,严禁没配合好就合闸送电。

12.高空作业需要上下传递工具、材料等物品时,必须用绳子和工具袋传送,不许乱投乱扔。高空作业场所下面禁止有人通行和停留。

13.对于检修后的电机试车,应在机修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的协助下共同进行。

14.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15.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操作,必须带电操作时,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工作前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6.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17.检修完毕后要将电气柜的门关好,盖好电气部分的防护罩,严禁带电部分露在外面。

4.7.4.4电气试验

1.试验人员应熟悉所使用试验设备、仪器的性能,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2.试验区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安全防护遮拦,试验区所有的门必须有连锁装置,试验区危险部位和门上方应装红色灯光警告信号,有“高压危险”“严禁入内”等标志牌。

3.试验室按设计要求装有接地装置、防雷装置。高电压设备的各项安全净距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严禁使用破裂的绝缘用品,工作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5.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试验设备、仪器仪表、试验接线等是否完好,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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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确。

6.高压试验时必须有2人以上在场,并要有专人负责,工作前要讲清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明确各人的分工,统一指挥试验工作的开始与结束。

7.试验区一律不准有非试验人员在内。试验时,所有人员要离开试验场遮栏之外才能进行。

8.高压试验时,电压应从“0”升起。

9.试验中,试验人员要随时回复试验负责人的命令,并按命令操作。发现危及人身、设备、试品安全现象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报试验负责人。

10.试验充有压力的试品时,应事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不影响试验性能的情况下,承压件或瓷瓶应有保护措施。

11.严禁带电检查试验线路和改变接线,试验时在未验明和确认试品、试验线路等是否带电前一律视为带电,严禁用手触摸。

12.试验结束或改变试验接线时,必须由试验负责人下令“断开电源”,并指令专人对试品进行放电验电,挂接地线后才能宣布“电源已断开”,再指令操作人或其它试验人员拆除或改接试验接线。电气产品现场试验前后均应对被试验品先行验电、放电后才能进行工作。

4.7.4.5变压器

1.电力变压器应定期进行外部检查。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周应有一次夜间检查。

2.无人值班的变压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

3.大修后或新装变压器开始运行的48小时内,每班要进行两次检查。 4.运行中的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85℃,最高不得超过95℃。 5.加在电压分接头上的电压不得超过额定值的5%。

6.变压器可以在正常过负荷和事故过负荷情况下运行,正常过负荷可以经常使用,其允许值根据变压器的负荷曲线、冷却介质的温度以及过负荷前变压器所带的负荷,由单位主管技术人员确定。在事故情况下,允许过负荷30%运行两小时,但上层油温不得超过85℃。

7.变压器第一次并联前必须作好相序校验。

8.不带有载调压装置的变压器不允许带电倒分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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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变压器运行中出现上层油温超标、油位下降、套管裂纹放电等异常现象后,应立即向上汇报,并准备投入备用变压器。

10.变压器在异常情况下运行时(如油温高、声音不正常、漏油等)应加强监视,增加检查次数。

11.变压器发生温度陡升、防爆管喷油、喷火、套管爆裂、本身起火等严重事故时,应立即停电处理。

12.变压器着火时,应首先打开放油门,将油放入油池,同时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变压器及周围电源全部切断后用泡沫灭火机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3.备用变压器各技术条件必须保持良好,准备随时投入运行。

14.运行变压器和备用变压器内的油,应按规定进行耐压试验和简化试验。 4.7.4.6电动机

1.电动机在启动时应注意附近是否有人或其他杂物,以免造成人身或机械事故。

2.电动机接通电源后,若发现电动机不能转动或启动很慢、声音及传动机械不正常等情况,应立即断电检查。

3.启动多台电动机时,应从大到小有秩序地一台一台的启动,不能同时启动,以免启动电流过大造成线路电压降,引起跳闸。若故障跳闸,应立即排除,不得强行启动。

4.电动机应避免频繁启动,尽量减少启动次数(特殊用途除外)。 5.电动机在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并应经常注意倾听电动机有无异常声音。

6.电动机在正常运转中,遇到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拉掉电源开关,并将启动设备开关扳到零位或锁停位置。

7.不准超负荷使用,保持拖动负荷在额定电流范围内。 8.运行中不准移动电动机,不准进行修理工作。 4.7.4.7临时用电

1.凡厂区内部所接用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在450V以下者)均必须遵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

2.电气人员安装临时线前,须查验外单位办理的临时用电申请、动火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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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等许可手续,否则不予安装。

3.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用电方事先告知公司设备动力部、安全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定时,经批准后方可架设。

4.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报管理安全的部门各一份并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使用单位应按照电气安装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则不再作临时接线处理。

5.生产区内,本厂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需要由接电者本人负责拆除。

6.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安全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四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安全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后,有权责令本单位电工拆除。

7.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者,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5米,架空线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下或脚手架上挂线。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米以外,架空线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米。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8.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一机一闸带漏电开关进行保护。

9.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10.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胶皮或橡胶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口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11.安装完毕的临时线,用电方不得擅自变动或更改。

第五章 紧急事故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5 紧急事故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5.1 处理原则

5.1.1预防为主、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企业自救、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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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源、联动处置;

5.1.2自救为主、外援为辅。 5.2 码头发生下列事故,需紧急停工 5.2.1 码头电力中断影响码头正常运行时; 5.2.2 码头船、岸某一方发生物料泄漏时。 5.2.3 码头船、岸某一方发生火情时。 5.2.4码头遇到大风或台风天气时。

5.2.5 码头装卸作业过程中遇到雷电天气时。 5.2.6 码头遭遇严重碰撞时。 5.2.7 码头船舶遇到缆绳破断时。 5.2.8 码头船舶遇到急流时。 5.2.9 码头遭遇恐怖活动时。 5.2.10 码头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时。

液化烃工艺设备,则向火舌喷射水帘阻隔火势;

5.6.9 对码头区域进行交通管制,并立即疏散码头人员,必要时撤离; 5.6.10 通知靠泊码头的一切船舶紧急离港; 5.6.11 启用码头干粉枪和干粉炮尽力扑灭会造成设 备毁坏或引起爆炸的大火;

浪情况尽量让落水人员在下风舷侧获救上传,并注意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5.16.5 若未能搜索到落水人员,应考虑水流、风力的影响,扩大搜索范围,保持与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系,及时将情况上报;

5.16.6 营救无望时,报告当地港口当局和公司,并经公司同意后,由码头负责人(船长)宣布停止营救工作;

5.16.7 码头应做好过程记录,保持备查;码头负责人(船长)写出书面报告,内容:事件原因、经过、地点、采取的措施、材料等;

5.16.8 救援过程,抢险人员应做好个体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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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环境保护

6环境保护

6.1码头环境保护安全管理规定 1) 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

2) 生产污水和雨水严格按清污分流原则排入各自系统;

3) 含油污水开停工过程中各设备、管道低点排放的含油污水和部分地面冲洗水均通过地漏(排水沟)排入污水系统;

4) 码头污水通过污水泵统一送到后方罐区污水池; 5) 监督船舶污水及垃圾的处理方式。 。

第七章 安全基础知识及技能

7安全基础知识及技能 7.1防火防爆基础知识 7.1.1燃烧

燃烧是物体快速氧化,产生光和热的过程。而燃烧是必需三种东西并存才能发生,分别是可燃物如燃料,助燃物如氧气及温度要达到燃点——热量,称为燃烧三要素——火三角。

燃烧的条件:有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

可燃物跟空气中的氧气发生的一种发光发热的剧烈的氧化反应叫做燃烧。通常讲的燃烧一般是要有氧气参加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燃烧可以在无氧的条件下进行,如氢气在氯气中燃烧、镁条在二氧化碳中的燃烧等.

燃烧的广义定义:燃烧是指任何发光发热的剧烈的化学反应,不一定要有氧气参加,比如金属镁(Mg)和二氧化碳(CO2)反应生成氧化镁(MgO)和碳(C),该反应没有氧气参加,但是是剧烈的发光发热的化学反应,同样属于燃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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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种类: (1)闪燃

闪燃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挥发出来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后,遇火源发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发生闪燃现象的最低温度点称为闪点。在消防管理分类上,把闪点小于27℃的液体划为甲类液体也叫易燃液体,闪点大于27℃小于70℃的称为乙类液体,闪点大于70℃的称为丙类液体,乙、丙两类液体又统称可燃液体。

(2)着火:着火指可燃物质在空气中受到外界火源直接作用,开始起火持续燃烧的现象。这个物质开始起火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点称为燃点。

(3)自燃:自燃指可燃物质在空气中没有外来明火源的作用,靠热量的积聚达到一定的温度时而发生的燃烧现象。自燃的热能来源:a.外部热能的逐步积累,多是物理性的。b.物质自身产生热量,多是化学性和生物性的。

7.1.2爆炸

7.1.2.1爆炸是物质非常迅速的化学或物理变化过程,在变化过程里迅速地放出巨大的热量并生成大量的气体,此时的气体由于瞬间尚存在于有限的空间内,故有极大的压强,对爆炸点周围的物体产生了强烈的压力,当高压气体迅速膨胀时形成爆炸。

7.1.2.2爆炸就是指物质的物理或化学变化,在变化的过程中,伴随有能量的快速转化,内能转化为机械压缩能,且使原来的物质或其变化产物、周围介质产生运动。爆炸可分为三类:由物理原因引起的爆炸称为物理爆炸(如压力容器爆炸);由化学反应释放能量引起的爆炸称为化学爆炸(如炸药爆炸);由于物质的核能的释放引起的爆炸称为核爆炸(如原子弹爆炸)。我们一般为物理爆炸。如违章操作时蒸汽锅炉的爆炸、压力容器超压爆炸等。

7.1.2.3均相的燃气——空气混合物在密闭的容器内局部着火时,由于燃烧反应的传热和高温燃烧产物的热膨胀,容器内的压力急剧增加,从而压缩未燃的混合气体,使未燃气体处于绝热压缩状态,当未燃气体达到着火温度时,容器内的全部混合物就在一瞬间完全燃尽,容器内的压力猛然增大,产生强大的冲击波,这种现象称为爆炸。

7.1.2.4空气和可燃性气体的混合气体的爆炸,空气和煤屑或面粉的混合物的爆炸,氧气和氢气的混合气体的爆炸等,都是由化学反应引起的,而且这些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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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都是氧化反应。

但是爆炸并不都是跟氧气起反应,如氯气和氢气的混合气体的爆炸就是一个例子。

7.1.3点火源

为了预防火灾和爆炸,重要的是对危险物质和点火源进行严格管理。在生产中,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有以下7种:

(1)明火。如火炉、火柴、烟筒或烟道喷出火星,气焊和电焊、汽车和拖拉机的排气管喷火等。

(2)高热物及高温表面。如加热装置、高温物料的输送管、冶炼厂或铸造厂里熔化的金属、烟筒和烟道等。

(3)电火花。如高电压的火花放电、短路和开闭电闸时的弧光放电、接点上的微弱火花等。

(4)静电火花。如液体流动引起的带电、喷出气体的带电、人体的带电等。 (5)摩擦与撞击。如机器上轴承转动的摩擦;金属零件和铁钉落入设备内,铁器和机件撞击;磨床和砂轮的摩擦;铁器工具相撞;铁器与混凝土相碰等。

(6)自行发热。如油纸、油布、煤的堆积,活泼金属钠接触水等。 (7)绝热压缩。如硝化甘油液滴中含有气泡时,被落陲冲击受到绝热压缩,瞬时升温,可使硝化甘油液滴被加热至着火点而爆炸。

(8)化学反应热及光线和射线等。 7.2石油火灾和爆炸的特性

装置内各产品均属可燃物,产品具有高度的挥发性,闪点低,这些产品与空气达混合到一定的比例时,遇火源将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7.2.1燃烧性:石油产品的燃烧性是根据其闪点、燃点的自燃点的高低来决定的,当它们与助燃物(氧或空气)遇到火源或在一定的温度下既发生燃烧;

7.2.2爆炸性:当石油在加工过程中由于设备泄漏或认为排放出可燃气体或油气,存在于地面、下水道、管沟等处遇火源或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将会发生爆炸;

7.2.3带电性:由于石油产品在输送过程中与管壁摩擦发生静电,当电压高到一定值时,将会放电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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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主要工艺介质的火灾危险等级及主要危害和预防措施

7.3.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7-1

类别 甲 乙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 <10% (体积) ≥10%(体积) 7.3.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液态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7-2

类别 甲 A B 乙 A B 丙 A B 名称 液化烃 可 燃 液 体 特征 15℃时的蒸汽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液体 甲A类以外,闪点<27℃ 27℃≤闪点≤45℃ 45℃<闪点<70℃ 70℃≤闪点≤120℃ >120℃ 7.3.3常用的灭火方法

7.3.3.1冷却法;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体上,使可燃物质终止燃烧。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用冷却剂冷却建筑构件、生产装置、设备容器等,防止建筑构件变形造成更大损失。

7.3.3.2窒息法;生产事故现场可采用沙土、石棉布,浸湿的棉被、帆布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用水蒸汽,惰性气体或二氧化碳、氮气冲入燃烧区域内;利用建筑物原有的门、窗以及生产储运设备上的部件封闭燃烧区,阻止新鲜空气流入,以降低燃烧区内氧气含量,窒息燃烧。此外,在万不得已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水淹没(灌注)的方法扑灭火灾。

7.3.3.3隔离法;将燃烧区域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关闭阀门,阻止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气体;拆除与燃烧区相毗邻的可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间距等。

7.3.3.4化学抑制。使用常用灭火剂,使燃烧反应停止。 7.4常用的灭火器材 7.4.4.1干粉灭火器; 7.4.4.2二氧化碳灭火器;

使用方法见下表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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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干粉灭火器 使用方法 平稳提到现场,到转机身,稍加摇晃即可 拔掉保险插销,压下开关,喷口对准火源 使用范围 各种油类火灾 35KV以下电气着火,可燃气体,轻质油品,精密仪表,化学物品的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器 7.4.5人身着火的扑救方法: 7.4.5.1立即在地上打滚熄灭;

7.4.5.2酌情用水或其他灭火物质熄灭; 7.4.5.3且勿乱跑或用手扑打。

7.4.7报火警的方法:先拨通火警电话119,要沉着冷静,说清楚火的详细地点,燃烧介质和火势大小,及初期扑救情况,并留下自己的姓名,必要时去路口等待消防车。

7.5火灾报警方式及初期火灾扑灭手段 7.5.1报警方式: 7.5.1.1电话

7.5.1.2现场火灾报警系统 7.5.1.3火警电话119 7.5.2扑灭手段 7.5.2.1消防蒸汽

7.5.2.2消防水系统(固定式消防炮,喷淋系统、消防竖管及消防水带)。 7.5.2.3灭火器(手提式、推车式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 7.6气防基本知识 7.6.1气防器材的选用条件

过滤式防毒用品是通过滤毒药剂来滤除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当劳动环境空气中氧气的体积浓度低于19.5%时,就不能使用。另外,一种防毒功能的滤毒药剂只能在规定的毒物种类、已知的浓度范围、一定的气温条件以及有限的作用时间内起防护作用,故一般不能用于“罐内作业”等险情重大、现场条件复杂多变的检修作业。

隔离式防毒面具是依靠本身的自给氧气、空气或通过导气管送风、吸取有毒区外的洁净空气。因此,适用于缺氧、毒气成分不明或浓度过高的劳动环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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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使用时间和活动距离,分别受自给氧气、空气容量或送风吸气管的长度限制。

品 名 类 别 过 滤 式 头 罩 式 防 毒 面 具 导管式 面 罩 式 防 毒 面 具 直接式 半面罩型 自 给 式 送风式 双 罐 式 防 毒 面 罩 单 罐 式 防 毒 面 罩 简 易 式 防 毒 面 罩 氧气呼吸器 供 氧 气 式 空气呼吸器 生氧面具 生 氧 式 自救器 电动式 送风头面罩 人工式 头 口 罩 接 长 导 气 管 使用范围 毒气体积浓度 大型罐<2%(氨<3%) 中型罐<2%(氨<3%) 毒气体积浓度<0.5% 毒气体积浓度<0.1% 毒气体积浓度<200mg/m3 毒气浓度过高,毒性不明或缺氧的可移动性呼吸器 短暂时间内出现事故用 毒气浓度较高或缺氧的固定性作业 全面罩型 隔离 式 自吸式 7.6.2过滤式防毒用品的使用及保养 7.6.2.1选用原则:

在使用防毒面具前应了解使用的场所的氧含量、环境温度及有害气体的浓度,在预定的范围内和有效的防毒时间内使用,切勿弄错。有害气体浓度越大,防护时间越短。当有害气体浓度大于规定使用范围及空气氧含量低于19.5%时禁止使用,必须使用隔离式防毒面具。

7.6.2.2过滤式防毒面具

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条件是,空气的氧含量大于19.5%,环境温度为-30~40℃,毒气浓度应小于1%。

7.6.2.3结构与性能

过滤式防毒面具,有头罩、导气管、滤毒罐和背包组成。各种滤毒罐按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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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划分,不同标号的滤毒罐外部均涂各种醒目的颜色。

型号 1 3 4 5 6 7

标色 绿 褐 灰 白 黑+黄道 黄 防护对象(举例) 综合防毒,氢氰酸、氯化钾、砷化氢、溴甲烷、二氯甲烷、光气、双光气、苯、芥子气等 防有机蒸气:苯、丙酮、醇类、苯胺类、二硫化碳、四氯化碳、氯仿、溴甲烷、氯甲烷、及硝基烃等 防氨、硫化氢等 防一氧化碳 防汞蒸气 各种酸性气体、光气、硫的氧化物、氯气、含氯的有机农药等 7.6.2.4使用前的质量检查

7.6.2.4.1气密性检查:其方法是使用者戴好面具后,用手堵住进气口,同时吸气,若感到闭塞不透气时,说明面具是基本气密的。否则,应用手捏法逐段检查罩体、呼吸阀、导气管是否漏气。

7.6.2.4.2外观检查:

(1)罩体:首先检查橡皮表面是否发霉发黄、无油污,再将橡皮各部位分别拉伸一倍到一倍半,观察有无砂眼、裂纹,放松之后,应能迅速复原。特别是边缘部位应用日光灯或灯光照看,无砂眼、裂纹。眼窗、口鼻罩、阀门及通话器,应检查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Y型管是否堵塞,金属部分有无变形、生锈、裂纹、镜片是否破碎,透明度如何。

(2)导气管:可作适当拉伸,检查有无孔洞、裂纹,放松之后,应能迅速复原,螺纹接头应不声锈、无变形,橡皮圈应完好且连接紧密。

(3)滤毒罐:检查有无锈痕、表面有无破裂、压伤。螺纹是否完好,罐盖罐底塞是否齐备,罐内有无垫片。用力摇动时,如有响声,则是装填不实,可能产生偏流,就不能使用。

(4)面具袋:应检查袋内紧固滤毒罐的带、扣是否齐全。如有损坏,在使用中能使滤毒罐摇摆活动,导致螺纹接头松动,造成漏气或影响操作。

7.6.2.4.3正确佩戴:

(1)规格选用:头面罩要选择合适的规格,使之边缘与脸部贴紧密,眼窗中心在眼前正前方下一厘米左右。正确选择头罩不仅能保证气密性能,而且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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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罩对头部的压力和减少有害空间的影响。

(2)部件的正确装接:使用前应将导气管与头罩的螺丝旋紧,另一端与滤毒罐的螺丝连接,但不旋紧。然后手握滤毒罐,使头面罩自然下垂,滤毒罐的侧方接缝处于一直线上,再旋紧外套螺帽,以保证各部分连续密合。

(3)保持气流畅通无阻:使用时必须记住,事先拔去滤毒罐底进气口的胶塞!否则,易发生窒息事故。此外,导气管应防止压瘪或扭弯,影响通气。并要注意外来干涉的物料堵塞滤毒罐底进气口和呼吸阀。

7.6.2.5故障应急处理:

如在使用中防毒面具不能发挥正常功能时,可采取下列应急处理方法,然后离开现场。

7.6.2.5.1头罩或导气管发现孔洞时,可用手捏住。若导气管破损,有条件时,也可将滤毒罐直接与头罩连接使用,但是应注意防止因罩体增重而产生移位漏气。

7.6.2.5.2呼吸阀损坏时,应立即用手堵住出气孔,呼气时将手松开,吸气时再将其堵住或让呼气沿罩体边缘漏出。

7.6.2.5.3头罩损坏严重无法堵塞时,可将头罩脱掉,直接将滤毒罐含在嘴里。用手捏住鼻子,通过滤毒罐直接呼吸。

7.6.2.5.4滤毒罐发现有小孔时,就地有手、粘土或其他材料堵塞。 7.6.2.6滤毒罐失效的简易判断方法:

7.6.2.6.1称重法:滤毒罐由于吸收湿气和有毒物,罐重增加,超过一定重量既为失效。凡以活性碳作吸收剂的滤毒罐比原来重量增加50g既为失效,对防一氧化碳的滤毒罐(红旗或上海),在增重20g滤毒罐时就应再生,不能使用。

7.6.2.6.2建立登记卡:卡片上登记场所的硫化氢浓度和累积的使用时间,计算剩余有效时间。

7.7隔离式防毒面具的使用的养护

呼吸道隔离式防毒用品分为自给式、送风式和自吸三类。自给式呼吸器有氧气呼吸器、生氧面具等品种,前一种为供氧式,后二种为化学生氧式,均通过呼吸器自给氧气,与外界隔离,所以也称为隔离式。适用于硫化氢浓度较高的场所使用。

7.7.1氧气呼吸器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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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氧气呼吸器依靠自给氧气供使用者呼吸,与外界环境隔离,因此,它适用于缺氧、毒气成分不明或浓度过高的场所以及抢救事故中使用。但其结构复杂,且较重,使用人员要经过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后,才能使用。

2)使用方法:

a) 检查面罩是否老化、破损、漏气,视镜是否完整干净,皮带和氧气呼吸器内部主要部件是否完好;

b) 检查“联络哨子”是否好用,确定联络信号;

c) 打开氧气阀门(向上提起向左转动)。检查压力是否在10.0MPa上,检查呼、吸阀、自动补气阀和自动排气阀等是否灵活好用,确认上诉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呼吸须均匀;

d) 经常观察氧气压力,当氧气压力降至3.0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更换氧气瓶后方可继续使用;

e) 工作时必须两个人一组,彼此应以信号经常联系,互相检查氧气瓶的压力,禁止一人使用氧气呼吸器进入毒区;

f) 使用中感到供气不足应以深呼吸以启动补给或手动补给,保证氧气的供给。如感到酸味,就迅速退出毒区,更换清洁罐的吸收剂(氢氧化钠)后方可使用;

g) 使用中感到恶心、不适、呼吸困难、疲倦乏力,就立即退出毒区,在毒区内严禁取下面罩;

h) 冬季应注意阀门是否被冻结失灵;

i) 使用后,应及时通知气防站进行检查,并将面罩清洗干净,晾干消毒。 7.7.2空气呼吸器的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

a) 检查瓶阀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检查气瓶束带扣是否有松动,必须扣紧。 b) 打开瓶阀,压力表读数不小于28Mpa。关闭瓶阀,缓慢按下供气阀上黄色按钮同时观测压力表下降到5Mpa处,报警哨必须开始报警。

2)穿戴

a) 背上整套装置,双手扣住身体两侧的肩带D型环,身体前倾,向后下方拉紧D型环直到肩带及背架与身体充分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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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扣上腰带,拉紧。 c) 打开气瓶至少一圈以上。

d) 一只手托住面罩将面罩口鼻罩与脸部完全贴合,另一只手将头带后拉罩住头部,收紧头带。

e) 检测面罩的气密性:用手掌封住供气口吸气,如果感到无法呼吸且面罩充分贴合则说明密封良好。

f) 将供气阀推进面罩供气口,听到“咔哒”的声音,同时快速接口的两侧按钮同时复位,则表示已正确连接。

3)脱卸

a) 按下供气阀快速接口两侧的按钮,使面罩与供气阀脱离。 b) 打开腰扣带,松开肩带卸下呼吸器。 c) 关闭瓶阀,打开强制供气阀放空管路空气。

4)当作业中欠压报警器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毒区,待更换备瓶后继续作业。(装有二段欠报警器的空气呼吸器,当一段报警时仍可继续工作,但当二段报警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出毒区);

5)空气呼吸器设置在气防柜或专用箱中,应防晒、防潮、远离热源; 6)应经常检查空气瓶压力,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 7.7.3送风式长管防毒面具的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a) 使用前,应先调节好送入头罩的进风量,然后戴上头罩,系好腰带,确认呼吸正常后方可进入现场。

b) 现场应设专人监护,确保新鲜空气的正常供应。

c) 当采用压缩空气作为气源时,还应做好空气的脱水、脱油工作。 7.7.4自吸式长管防毒面具的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于任何种类,任何浓度的有毒气体、缺氧、窒息性气体等环境;适用于槽车、储罐等设备容器内以有地下隐蔽工程、窖井和一水道等移动性不大、毒区范围较小的场所;

(2)使用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否则不准使用。用手堵住导气管的进气口深呼吸憋气为准,同是应检查呼吸阀是否灵活好用。只有当上述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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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导气管长度不够需连接时,允许两根导气管头尾相接,但总长得超过20米。在导气管头尾相接处,除拧紧头螺纹外,还需用足够强度的软绳捆绑,以防使用时导气管连接头脱开;

(4)使用时导气管不准猛拉,导气管进气口放在作业环境的上风口,不得放在有毒物质可能突然侵入的地方,要派专人监护,并不断观察风向的变化,及时调整导气管进气口的位置;

(5)监护人应备有相应的防毒器材和急救器材,并应经常检查导气管的工作状态,导气管不得缠结、挤压、踩踏或折扁,要使之经常牌畅通状态;

(6)使用长管防毒面具时,只允许一人时入容器内工作,如需二人同时进入时,必须有特殊措施并经批准;

(7)在使用中感到呼吸困难或不适时,应立即离开毒区。在毒区范围内,严禁摘除在罩;

(8)应经常进行外观和气密性检查,以确保长管防毒面具的完好。 7.8现场气防救护安全规程 7.8.1急救规则

1) 发现有人中毒或其他伤害,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将受害者移出毒区进行抢救,并拨打“119”和“120”电话,向消防大队气防站和医院求援,并电告公司安环处安全科和生产处总调;

2) 在发生多人中毒的情况下,当班班长应迅速组织班员进行救护工作,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切断毒源,把患者抢救出毒区;

3) 在事故状态下,救护人员必须戴好防毒器材进入毒区抢救患者,在抢救的过程中,救护人员必须注意自己防毒器材的使用情况,若感到情况不或身体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毒区;

4) 进入危险性较大的毒区时,必须两人一组,特别是码头液化烃泄漏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a) 呼吸系统防护:自给正压式呼吸器。 b)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c) 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防冻服。 d) 手防护:必要时戴防冻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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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故区伴有骨折、烫伤的患者。应仔细加以防护,以免造成不良后果。若不能将患者迅速移出毒区,须给其戴上相应的防毒面具;

6)患者移出毒区后,应放在空气流通和温度适宜的地方,立即解开衣领、带等,以保持患者的呼吸畅通。如患者的衣服被毒物污染,须脱去衣服,在冬天应注意给患者保暖;

7)如患者呼吸已停止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硫化氢、一氧化碳中毒,氮气、二氧化碳窒息的患者,可使用苏生器或人工呼吸的方法来急救;如患者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施行心肺复苏急救。

8)对于继发性呼吸困难者,严禁使用苏生器或人工呼吸的方法来急救,只能给予输氧,并应尽快将患者转交医院处理;

9)对于呼吸困难者面色青紫的患者,应迅速给予输氧,硫化氢和一氧化碳中毒的患者,最好给予高压氧仓治疗;

10)人工呼吸或心肺复苏术必须进行到患者能进行稳定自主呼吸或经医生鉴定确已死亡为止。急救完毕,救护负责人应将救护情况向医生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救护现场;

11)凡进入毒区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作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统一指挥,有条不紊。

7.8.2人工呼吸法

人工呼吸法适用于呼吸已停止,但心脏仍跳动或刚刚停止,还用体温的患者。 7.8.2.1压迫式人工呼吸法:

7.8.2.1.1施行压迫式人工呼吸法的准备:

(1)把患者抬出现场放置在空气流通和温度适宜的地方,立即解开其衣领、腰带等,以保持患者的呼吸畅通。脱去妨碍呼吸的衣服,在冬天应注意给患者保暖,防止受冷;

(2)仔细检查患者的胸部、背部、上臂有无骨折、脱臼、严重灼伤,否则不能进行压迫式人工呼吸法;

(3)使患者嘴张开,清除患者口腔内的假牙、食物、血块等堵塞物,拉出舌头保证呼吸道畅通。

7.8.2.1.2压迫式人工呼吸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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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患者放在硬质平地,并处于仰卧位状,背部稍加垫;

(2)救护人员分腿跪在患者的腰部两侧,双手五指伸开,拇指向内放在胸廓下部,其余四指向外放在胸廓肋骨上;

(3)施救人员前臂伸直向下,稍向前压迫,形成呼气,然后放开双手,利用患者胸廓弹性恢复原状形成吸气,如此循环进行。

7.8.2.1.3注意事项:

(1)压迫胸部不可用力过猛,动作要缓和、均匀,以防骨折。每分钟频率为16~20次;

(2)不得压迫患者胃部,以防压出食物,吸入肺部;不得间断,必须有人替换,替换后频率应与原动作频率相同;

(3)施行人工呼吸时,应耐心施行到患者出现稳定自主呼吸或医生确定死亡为止,中途不得停止或间断。

7.8.2.2口对口人工呼吸法

7.8.2.2.1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应按照以下各项要求进行: 1) 其准备工作同压迫式人工呼吸方法;

a) 使患者的头部尽量后仰,让鼻孔朝上,头部不要垫高;

b) 救护人员跪在患者头部的左边或右边,用一只手捏紧患者的鼻孔,另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掰开嘴巴,如不掰开嘴巴,可向鼻孔吹气;

c) 深呼吸后,紧帖掰开患者的嘴吹气(也可隔一层纱布),吹气时,要使患者的胸部膨起,学会起二秒,停三秒,每分钟14~16下为宜;

d) 救护人员吹气后换气时,放松患者的嘴或鼻,让其自动换气。应坚持进行,不可中断,直至医生参加抢救为止。

e)对停止心跳的例子,适宜采用恢复心跳的急救措施,即用左手掌放在患者的左胸口上,用右手在掌上轻击数下,若心跳仍未恢复,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2)作胸外心脏挤压法时,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a) 将患者衣服解开,仰卧在地上,不可躺在松软的地方;

b) 救护人员分腿跪在患者的腰部两侧,双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口窝稍高一点的地方掌根部放在胸骨下部1/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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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救护人员上身的重力,用掌根右节奏地冲击地垂直向下(脊椎的方向)挤压,使胸骨下陷3~5厘米,每秒种挤压一次;挤压后,掌根很快后部放松,让患者胸部自动复原,血又充满心脏,每次每次放松使手掌不必离开胸壁。应坚持进行,不可中断,直至医生参加抢救为止。

7.8.3高温中暑救护

1)现象: 烈日直射头部,环境温度过高,饮水过少或出汉过多等可以引起中暑现象,其症状,一般为恶心、呕吐、胸闷、眩晕、嗜睡、虚脱,严重时抽搐、惊厥甚至昏迷。

2)急救方法 应立即将病员从高温或日晒环境转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用冷水擦浴,湿毛巾覆盖身体,电扇吹风,或在头部置冰袋等方法降温,并及时给病人口服盐水。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7.8.4火灾现场人员自保逃生方法

1)伤员应迅速脱离现场,及时消除致伤原因。

2)处在浓烟中,应采用弯腰或匍匐爬行姿势。有条件的要用湿毛巾或湿衣服捂住鼻子行走。

3)楼下着火时,可通过附近的管道或固定物上拴绳子下滑;或关严门,往门上泼水。

4)若身上着火应尽快脱去着火或沸液浸渍的衣服;如来不及脱着火衣服时,应迅速卧倒,慢慢就地滚动以压灭火苗;如邻近有凉水,应立即将受伤部位浸入水中,以降低局部温度。但切勿奔跑呼叫或用双手扑打火焰,以免助长燃烧和引起头面部、呼吸道和双手烧伤。

7.9消防系统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7.9.1消防设计原则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自救为主、协作为辅。

7.9.2灭火器的灭火原理、使用方法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7.9.2.1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原理、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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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引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7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在使用时,应首先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灭火注意事项:

(1)灭火时应注意在密闭的空间内要采取防止人员窒息的措施; (2)灭火时应处于上风方向喷射。

7.9.2.2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原理和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干粉灭火器内充装的是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由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和少量的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它是一种在消防中得到广泛应用的灭火剂,且主要用于灭火器中。除扑救金属火灾的专用干粉化学灭火剂外,干粉灭火剂一般分为BC干粉灭火剂和ABC干粉两大类。如碳酸氢钠干粉、改性钠盐干粉、钾盐干粉、磷酸二氢铵干粉、磷酸氢二铵干粉、磷酸干粉和氨基干粉灭火剂等。干粉灭火剂主要通过在加压气体作用下喷出的粉雾与火焰接触、混合时发生的物理、化学作用灭火:一是干粉中的无机盐的挥发性分解物,与燃烧过程中燃料所产生的自由基或活性基团发生化学抑制和副催化作用,使燃烧的链反应中断而灭火;二是干粉的粉末落在可燃物表面外,发生化学反应,并在高温作用下形成一层玻璃状覆盖层,从而隔绝氧,进而窒息灭火。另外,还有部分稀释氧和冷却作用。

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距离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拔去保险销,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另外还可用旋转法。开启干粉灭火棒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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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握住其中部,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险卡,顺时针方向旋转开启旋钮,打开贮气瓶,滞时1-4秒,干粉便会喷出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喷射。 7.9.2.3灭火器的检查和维护管理规程

1)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 须更换。

2) 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3) 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 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4)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 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 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9.2.4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由2人操作。先将其推至距燃烧物10米左右,一人负责放下胶管卷盘,手持喷枪对准燃烧区,另一人则撕掉小铅块后,用力提起提环,当干粉喷出时,将射流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即可灭火。

注意事项:应在上风口喷射干粉,并且在扑救液体火灾时,注意射流和液面夹角不能太大,否则会使液体溅起,引起更大火灾。

7.9.3消火栓的维护和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7.9.3.1室内消火栓是在建筑物内部使用的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及消火箱。室内消火栓和消火箱通常设置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建筑物内消防给水管线连接。消火栓由手轮、阀盖、阀杆、车体、阀座和接口等组成。使用时,根据消火栓箱门的开启方式,用钥匙开启箱门或击碎门玻璃,扭动锁头打开。如消火栓没有“紧急按钮”,应将其下的拉环向外拉出,再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旋钮,打开箱门,打开箱门后,取下水枪,按动水泵启动按钮,旋转消火栓手轮,即开启消火栓,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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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水带进行射水灭火。

7.9.3.2维护和保养室内消火栓应注意:

1、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 3、消火栓阀杆上应加注润滑油。

4、定期进行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5、灭火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 在把水枪卡在枪夹内,装好箱锁,换好玻璃,关好箱门。

6、要定期检查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要及时检修。

7、定期检查消火栓箱门是否损坏,门锁是否开启灵活,拉环铅封是否损坏,水带盘转杆架是否完好,箱体是否锈死。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换、修理。

7.9.4地上消火栓

地上消火栓主要由弯座、阀座、排水阀、法兰接管启闭杆、车体和接口等组成。在使用地上消火栓时,用消火栓钥匙扳头套在启闭杆上端的轴心头之后,按逆时针方向转动消火栓钥匙时,阀门既可开启,水由出口流出。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消火栓钥匙时,阀门便关闭,水不再从出水口流出。

日常,应对地上消火栓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1)每月和重大节日之前,应对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 (2)清除启闭杆端周围的杂物。

(3)将专用消火栓钥匙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并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4)用纱布擦除出水口螺纹上的积锈,检查门盖内橡胶垫圈是否完好。 (5)打开消火栓,检查供水情况,要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7.9.5消防水枪、水带操作规范 a)使用程序

1、打开防火栓门,取出水带、水枪。

2、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如有破损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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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

4、将水带靠近消火栓连接,连接时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按顺时针方向拧紧。

5、将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连接程序与消火栓连接相同)。

6、连接完毕少2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勿对人,防止高压水伤人)。 7、缓慢打开消火栓阀门至最大,对准火场根部进行灭火。 b)使用与维护

1、使用和存放时,应避免摔、撞和重压,以防变形而装拆困难。 2、连接之前,应认真检查滑槽和密封部位,若有污泥和砂粒等杂质须及时清除,以防装拆困难,密封不良。

3、存放时注意避免与酸、碱等化学药品等接触,以防金属件腐蚀和橡胶密封圈变质。

c)注意事项

1、用消防栓灭火至少3人,2人握水枪,1人开阀。 2、防止水枪与水带,水带与阀门脱开,造成高压水伤人。 3、使用消火栓应先检查是否断电,断电后方可进行施救。 7.9.6电动泵安全操作规程 1启动前准备

a) 检查流程是否正确;

b) 泵周围是否清洁,不许有妨碍运行的东西存在;

c) 检查联轴器保护罩,地脚等部分螺丝是否紧固,有无松动现象; d) 轴承油盒要有充足的润滑油,油位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e) 按泵的用途及工作性质选配好适当的压力表; f) 有轴瓦冷却水及轴封水的机泵应保持水流畅通;

g) 检查电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外观电机接线及接地是否正常; h) 点动检查电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2泵的启动

a) 打开泵的入口阀门;

b) 打开泵的放空阀,排除泵内气体后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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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按泵用途倒好流程,泵的出口阀门应关闭; d) 按启动按钮启动泵; e) 确认泵运转正常且无杂音;

f) 盘根处稍滴水10—30滴/分,没有发热现象;

g) 泵出口压力应在规定范围内(即泵的扬程范围内);达到额定转速后迅速打开泵的出口阀门并调整到额定工况点。

3泵的运行

a) 压力指示稳定,压力波动应在规定范围内; b) 泵壳内和轴承瓦应无异常声音; c) 电机电流应在铭牌规定范围内;

d) 轴瓦冷却水及水封水应畅通无漏水现象,盘根滴水应正常; e) 按时记录好有关资料数据。 2停机

a)逐渐关闭出口阀门停运电机; b)待泵停止运转后,关闭泵的入口阀; c)关闭密封冷却水;

d)若长期停车,每隔一段时间盘车或启动一次,确保设备完好。 7.9.7柴油泵安全操作规程 1启动前准备

a) 检查柴油机油底壳内机油液面是否在规定油面位置; b) 检查柴油机热交换器中的冷却液是否加满; c) 检查柴油箱内的柴油是否足够;

d) 检查柴油机各部分是否正常、各附件连接是否可靠;

e) 检查启动系统各线路接头是否牢固,蓄电池中电量是否充足; f) 用燃油输油泵上的手泵,向燃油系统压注燃油,并旋松喷油泵上的放气螺钉,或旋松燃油滤清器上的放气螺塞,排除燃油系统内的空气;

g) 柴油机的启动、运行;

h) 柴油机启动后要立即查看机油压力表,如指针不动,应立即停机检查; i) 冷机启动后,应中速暖机至温度高于20度,方可增加负荷,和调高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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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的转速;

j) 发现冷却水沸腾时,不准停机,应保持怠速运转,待温度下降后再向水箱缓慢加入冷却水(开启水箱盖时防止蒸汽及热水喷出伤人);

k) 发现机油压力急降,异常敲击声及飞车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l) 遇柴油机飞车时,应立即采取停止供油,减压手柄将气门强行打开或拆下空气滤清器,将进气口堵塞死的措施;

m) 除特殊情况外,严禁紧急停机,正常停机应在工作结束后怠速运转3分钟才可停机;

n) 电门锁匙应在启动后立即转至供油位置,停机后应拔出钥匙; o) 柴油机泵内注意防火,排气管附近不得有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p) 柴油机在室内工作要保持通风良好(环境温度要低于33度),排气管要通向室外;

2柴油泵的停机

a)手动停泵:关闭出水阀,手动操作开关到“怠速”,怠速运行1~2min,把手动操作开关转到“停止”位置,消防泵停止运行后恢复现场到初始状态;

b)自动停泵:按控制箱内红色“停止”按钮,柴油消防泵自动怠速运行1~2min,把手动操作开关转到“急停/复位”开关右旋复位,柴油消防泵下次即可启动运行;

3柴油泵的保养注意事项

1) 蓄电池上的各接线柱上的接头要牢固不能松动(腐蚀或生锈应更换,避免蓄电池发生爆炸);

2) 发电机皮带应牢固完好,联轴器应安装保护罩,防止螺栓废除伤人; 3) 柴油机柜内充电电源不能断电(电源AC220V),避免蓄电池馈电不能启动;

4) 柴油机的冷却系统在环境温度低于零度时,要加防冻液及加保暖; 5) 消防水泵房安全操作规程;

6) 消防水泵房值班人员使用消防泵应按规定要求及时通知消控中心值班人员;

7) 消防水泵房的消防水泵确定为自动启动和手动停止的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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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的自动(压力开关控制)启动过程:在消防泵房的配电消防水泵控制柜,把电源开关操作手柄放在“ON”的位置;当消防水管网的压力低于0.73MPa.g时,消防泵房的消防泵会自动启动供水,低于0.33MPa.g时,消防泵房的另一台水泵会启动供水,这时两台消防泵同时工作;

9) 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停止”操作步骤: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主控盘的“自动/手动”选择开关上选择手动后,按下消防泵房的停止“按钮”,停止消防泵的工作,或在现场电动消防泵控制盘上按下“停止”按钮,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工作;

10)消防水泵手动控制操作步骤:在消防中心的消防主控盘的“自动/手动”选择开关上选择“手动”;在消防泵房的控制箱上,把电源开关操作手柄打到“ON”的位置;在消防中心的消防主控盘上按下“停止”按钮,停止消防泵工作;

11)消防水泵控制箱就地操作步骤: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把电源开关操作手柄打到“ON”的位置,在控制箱上按下“启动”按钮,启动消防水泵;在控制箱上按下“停止”按钮,停止消防泵。

7.9.8电动水炮操作安全规程 1) 合上配电柜内电动炮电源开关; 2) 合上电动炮控制箱内控制开关; 3) 开启控制箱带锁开关,指示信号灯亮;

4) 操作消防炮至所需方位,按下电动控制阀按钮进行灭火操作; 5) 同时联络消防泵房操作人员,监视管网压力,视实际情况手动开启消防泵;

6) 消防泵操作人员如手动开启罐区消防泵后,监视管网压力升至1.2MPa.g;

7) 必须逐步开启旁通阀(或中控室开启1组或2组喷淋阀)进行泄压,稳定管压至1.2MPa.g。

8) 注意事项:

消防炮的控制方式:遥控器遥控、控制柜电控、手动控制。将控制柜按钮打到“就地”或“远程”位置,进行操作,待水出后,根据需要调节上、下、左、右旋转按钮进行水方向转变,根据现场情况将水喷射到需要消防的部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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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遥控半径:≧150米 7.9.9水幕开启安全操作规程

1)开启水幕操作阀(也可和消防水炮同时操作);

2)联络消防泵操作人员,手动开启消防泵,监视管网压力升至1.2MPa.g,逐步开启旁通阀(或中控室开启1组或2组喷淋阀)进行泄压,稳定管压至1.2MPa.g。

7.9.10水幕关闭安全操作处理规程

1) 首先联络消防泵操作人员手动关闭消防泵; 2) 关闭消防水炮(或关闭水幕控制阀); 3) 关闭各支路消防水管网阀; 4) 关闭管网旁通阀(或喷淋阀);

5) 待稳压泵给管网稳压至1MMPa.g后,将消防泵控制柜旋钮恢复至自动控制位;

6) 检查各消防管网设施,做好操作记录。 7.9.11干粉炮安全操作规程 7.9.11.1干粉炮(枪)灭火操作

1) 迅速打开12只氮气钢瓶阀,使集散管压力表升至1.3~1.3MPa.g后,调节减压阀使出口端压力升至1.23MPa.g;

2) 先打开储气罐阀对其充压至0.6~1MPa.g后关闭;

3) 开启干粉罐充气阀,观察罐内压力升至1.2MPa.g时,命令炮手打开操纵杆上气动控制开关(或打开干粉枪控制阀)进行灭火操作;

4) 喷粉完毕后,关闭干粉罐充气阀,关闭干粉炮气动控制开关(或干粉枪控制阀);

7.9.11.2粉炮(枪)吹扫操作;

1) 打开炮吹扫阀(或枪吹扫阀)进行炮(或枪)吹扫;

2) 炮(或枪)吹扫完毕,关闭吹扫阀,并放尽炮管和枪管内的余气; 3) 关闭氮气钢瓶阀和减压阀后,放去集散管内余气,打开干粉罐余气排放阀进行泄压;

4) 打开操纵杆上的气动开关,放尽储气罐内余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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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操作完毕锁定干粉炮操纵杆和干粉枪。

6) 注意事项:干粉灭火装置控制功能方式有:控制柜有就地、远程遥控转换功能,选择就地控制则遥控无法控制,反之亦然。最大遥控半径:≧130米。

7.9.12手动报警按钮启动、复位操作规程

1) 消防报警按钮按下后,操作台接到报警讯号后同时发出报警声,火警指示灯亮。屏幕显示具体报警按钮的区域编号和位置,以及动作信息。

2) 控制室值班人员通知巡检人员赶赴报警点判断警情。若发生火灾,立即采取扑救措施。

3) 处理完成后报警解除:使用消防报警按钮专用钥匙进行复位。控制室值班人员按下操作台“复位”按钮,报警信息消失,报警停止。

7.9.13消防广播系统操作规程

1) 用广播系统解锁卡将广播系统解锁,解锁指示灯显绿色,此时广播系统开启,按下相应广播区域按钮,使用话筒进行广播或喊话。

2) 使用完毕后,按下区域选择按钮,使用解锁卡将广播系统锁定,锁定灯显红色。

7.9.14消防电话控制台操作规程

1) 从消防电话控制台呼出:摘机后在控制台上输入密码“111111”解锁。再按下消防电话对应编号开始呼出,等待对方接通。

2) 使用消防电话呼叫消防电话控制台:消防电话摘机后自动呼叫控制台,控制台显示屏显示呼入的消防电话编号同时伴有响铃提示音,控制台摘机后自动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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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资料

8资料

8.1常用名词解释

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三基:基础工作、基层建设、基本功训练。

管道企业:三清是指:厂房清、设备清、场地清;四无是指:无油污、无草杂、无明火、无易燃物;五不漏是指: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漏火。

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五同时: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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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动火:禁止无动火票动火;禁止无监护人动火;禁止安全措施不落实动火;禁止与动火票内容不符的动火。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高处作业:凡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二交一封一定:指节假日期间,不值班车辆驾驶员向单位上交机动车辆行驶证、准驾证,单位封存车辆,定点停放。

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四全监督管理原则: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五想五不干原则:一想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二想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三想安全工具,未配备不干;四想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五想安全技能,不具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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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列举国内外相关事故案例

1码头泊位国内外相关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1

NTSB发布油轮撞上CSX 码头致人员受伤事故报告:2012年8月25日,巴尔的摩港油轮Wawasan Ruby号,船上有24名船员,在准备靠泊时因航速过快,撞上CSX 贝塞德运码头导致码头上一位人员受伤。当时引航员在船。

2012年8月25日,东部夏令营时间12点45分,马里兰,巴尔的摩港湾,长达477英尺的油轮Wawasan Ruby号(船上有24名船员)撞上美国环球货柜(CSX)贝塞德煤运码头(美国环球货柜码头),事发之时,该油轮正转向目的泊位,准备靠泊。

事故致码头上的一名工作人员受伤,对码头造成的损失预计超过200万美元;对油轮Wawasan Ruby号造成的损失预计为15000美元。

经过调查,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认定油轮Wawasan Ruby号撞CSX 贝塞德煤运码头的原因可能为航速过快,当时是引航员和船长一起操纵这艘船舶。

事故案例2

广东佛山某油库码头,一艘装载 450t 燃油的油轮,7月8日临晨2点卸油过程中发生大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人民币,幸无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当地消防部门出动27辆消防车,139名官兵参加灭火。由于灭火抢救及时,无人员伤亡,大火也未蔓延上岸。

1 事故原因

油品质量差、码头和油船存在违章操作和静电起火是造成此次严重事故的主要原因。

(1)当时该油船上装载的燃油属于质量很差的混合油,经化验发现该油品闪点低于13℃,也就是说常温下已达到燃点,十分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导静电设施不合格

事故调查发现,油船与码头的静电联线中8股电线已断了4股,并且静电夹有生锈现象,静电联线的连接可靠性没有保证,导致静电大量积聚在船内,引发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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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码头和油船存在违章操作

事发时油船和码头的值班人员擅离职守,作业现场无人监管;

尤其是,该油库码头批准装卸的油品为闪点60℃以上的油品,但实际装卸时油品闪点低于13℃,严重违规。

2事故教训

(1)装卸油品作业时,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2)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油库设施的维护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该事故中,正是由于静电联线的连接可靠性没有保证,导致卸油过程中静电大量积聚在油船内,引起静电放电,引爆舱内爆炸性混合气体。

事故案例3

大庆53”万吨油轮违章动火爆炸沉船事故案例分析

1982年5月5日,上海海运管理局“大庆53”轮在行驶途中,因违章动火爆炸沉没,造成2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38万元。

1982年5月4日,该轮在上海石化总厂陈山码头卸完1.3万吨原油,空载驶往秦皇岛港(卸空的货油舱中充满原油中轻组分挥发后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5月5日晨,机舱值班机匠启动污水泵向中5货油舱排放污油水,发现机舱污水管(长60m,管径80mm,直通中5货油舱,设有2只截止阀)与蒸汽吹洗管连接处有米粒大砂眼漏水,随向大管轮报告,大管轮将焊补漏点任务交给机匠长。10时许,机匠长率机匠下机舱准备焊补。约10时30分,机匠在未关闭2只截止阀的情况下,打开蒸汽吹洗管下方的堵头放掉管内余水,进行电焊。由于污水管直通中5货油舱且未关闭截止阀,打开蒸汽管堵头放水时,在虹吸和负压作用下,油舱内大量爆炸性混合气体涌入污水管,焊补作业时遇到电焊火花引发爆炸。先后发生两次爆炸(第一次在中5货油舱,第二次在舯桥楼下面),约50min后,该轮沉没。

事故直接原因如下。

(1)设备隐患。1978年底,该船违反《钢质海船建造规范》中货油舱与机舱之间要设隔离舱,管路各自独立、互不相通的要求,在机舱与中5货油舱之间擅自加装了污水排放管线,致使机舱与货油舱相互连通,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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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章动火。按照交通部油轮防火防爆规则,船上电焊作业必须经轮机长同意,船长批准,在电焊间进行。此次补焊属违章作业,且作业前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事故间接原因如下。

(1)该船动火制度管理不严,违章作业情况严重。

(2)事故发生时,船舶领导没有积极组织抢救逃生,船员缺乏应急知识 2罐区储运国内外相关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一:扬子石化发生操作工氮气窒息事故 发生时间:1989年11月13日

发生地点:扬子石化公司芳烃厂重整车间

事故过程:芳烃厂重整车间加氢处理装置分馏系统于11月10日做气密工作,反应系统准备装填瓷球及催化剂。为防止氮气窜入反应器系统,将分馏系统LA202与反应系统FA202连接阀关闭,导淋及换热器EA219的5台低点放空阀等10个放空阀均打开,反应器DC201底部接胶皮软管引入工业风。11日11时30分,对DC201作氧含量分析合格。13点30分车间进行画线工作,没有出现任何异常情况。13日8时50分,重整车间副班长带领5名操作工前往现场清扫DC201内脏物,途中一人回去拿安全帽。副班长先去检查工业风阀是否打开后,与另外三人爬上反应器顶部平台,其中两人下反应器时先后跌落到反应器内,副班长与闻讯赶到的安全人员先后进入反应内救人,由上边人员放下安全绳将昏迷的2名操作工捆上救出。不久副班长、安全员两人相继倒下,厂安全巡检员戴着氧气瓶、呼吸器,系了安全绳进入反应器,先后将两人救出。副班长、安全员、1名操作工经抢救无效相继死亡。

事故原因:(1)车间进行画线作业没有按规定要求将分馏系统和反应系统用盲板有效地隔开,氮气从分离系统通过内漏的阀门逐渐渗漏到反应器,致使造成进入反应器作业的操作工氮气窒息死亡;(2)违章作业。第二次进入反应器前未办理《进塔入罐作业证》,未作任何取样分析,进罐未系安全带;(3)作业现场没有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器具和救护器材。

案例二:小梁山液化气恶性爆炸事故 发生时间:198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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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地点:上海高桥石化公司炼油厂油品车间小梁山球罐区

事故过程:油品车间小梁山球罐区发生重大爆炸事故,死亡26人,烧伤15人。10月21日23时40分,当班一名操作工和班长在3号区914#球阀进行开阀脱水操作。由于未按操作法操作,未关闭球罐脱水包的上游阀,就打开脱水包的下游阀,在球罐内有0.4MPa压力的情况下,边进料边脱水,边致使水和液化气一起排出,大量外溢,23时50分,球罐区门卫人员发现跑料后,立即通知操作工,22日零时05分,操作工关闭了脱水阀。从开阀到关阀前后约25分钟,跑损的液化气约9.7t。保安公司职工见液化气不散,又提醒当班注意,但未按操作规程的要求采取紧急排险措施。逸出的液化气随风向球罐区围墙外的临时工棚内蔓延和墙外低洼处积聚。1时07分,扩散并积聚的液化气遇到工棚内火种,引起爆炸,经市和厂消防队扑救,大火于02点05分被扑灭。此次爆燃过的面积为62500m3(球罐区38300m3,罐区外24200m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8万元。

事故原因:(1)操作工违章操作。边进料边脱水,使水、液化气同时排出。脱水时没有关闭球罐底部的脱水阀,致使罐区液化气带压排放。发现跑气后,既未向上级报告,也未采取任何紧急措施。(2)“三同时”贯彻不力。该罐区是新建罐区,虽然安装了报警器,但未投用,当液态烃逸出时没有发挥作用。

事故案例三:西安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管理所液化石油气储罐泄漏爆炸 1998年3月5日18时40分许,西安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管理所液化石油气储罐发生泄漏爆炸,10余分钟后发生第二次爆炸,19时12分和20时01分许又先后发生两次猛烈爆炸,烈焰腾空而起,两次形成的时长10余秒的火柱“蘑菇云”,高达150~200m。特别是最后一次爆炸最为猛烈,西安市靠近西郊的街市被照得亮如白昼,附近数万居民慌乱不堪,匆忙逃离家门。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消防人员7人,4名气站工作人员),1人失踪。34人受伤,其中烧伤者中多数为严重伤残;经济损失巨大。

事故分析:

该事故发生后经调查组调查分析,对液化气泄漏原因的技术分析与结论如下:

(1)从排污阀外形基本完好及外表面颜色,可判断此阀未经受严重烧灼;而液相阀已扭曲变形,纯属经历严重高温烧灼、碰撞所致。液化石油气液相泄漏时出现吸热汽化现象,阀体要降温,排污阀及相连的法兰盘在火场中仍能保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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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铁锈颜色系自身泄漏的必然结果。

(2)排污阀上法兰密封垫片上、下表面与接管法兰、上法兰密封面均在同一方位存在无贴合部位(密封垫片上表面未贴合情况尤为严重),且未贴合面积大致相同,具备泄漏的必要条件。

(3)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的无贴合部位,处于正南方向,正对着液相阀(位于排污阀南边)下部连接管段炸开严重烧灼的位置(朝北偏东方向),液化石油气喷射处着火就形成液相阀及其下部接管严重烧灼的火源环境,与目击者所说“漏气方位在南边”的证词相符。

(4)排污阀上法兰密封垫片距地约650mm,表明泄漏位置与抢修人员的证词“由膝盖以上至大腿77cm处冻伤,有明显的冻伤红肿,膝盖以下没有冻伤”相近。

综上所述,排污阀上法兰密封垫片由于长期运行导致的受力不均匀,从而引导液化石油气泄漏。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有两个重要教训值得吸取。教训之一是未能及时发现排污阀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更换法兰垫片。没有及时更换有几种可能,一种是法兰垫片质量不合格,未达到使用年限从而麻痹大意;另一种可能是管理混乱,达到使用年限而未更换。不论是哪一种可能,事故发生前应该有先兆,因为排污阀处于不断的使用中,在使用中能够感到阀体的变化,或者感到阀体的变化而未引起重视。教训之二是液化气泄漏之后的堵漏措施不当。发现液化气泄漏之后,管理所采取冷冻方法进行堵漏,冷冻方法适用于低压情况,不适用于高压情况,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在高压情况下采取何种方法堵漏,管理所事先未制定相应的措施预案,由此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在防范措施上,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对于容易造成泄漏事故的磨损件要注意及时更换;在所制定的救援预案中,一定要有高压情况下堵漏措施的内容,并且要周密细致,切合实际。

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密封垫片物理性能退化,与球罐连接的阀体、管道处于悬挂状态,以及阀体开关操作的周期性冲击、震动都会造成法兰密封面各部位及螺栓受力状态变化,为此一是改进法兰密封面、密封垫片结构,二是定期更换法兰密封垫片并检查紧固螺栓表面裂纹,三是注意球罐底部管道等附件的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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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四是避免周期性冲击、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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