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灌装车间GMP考核作业细则

来源:九壹网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阳江果冻制造部灌装车间

文件编号:车间制度-

生效日期:2003年03月01日 版本号:

灌装车间GMP考核作业细则

1 目的

确保喜之郎食品的安全卫生及稳定的产品品质。 2

适用范围

果冻制造部灌装车间 3

职责

3.1 各工段工段长、组长负责对员工进行检查,指导及考核。 3.2 主任办负责对各工段GMP进行考核。 4

定义

GMP是“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良好加工操作规范的缩写,是以完善制造生产过程所总结的良好作业实践。 5

内容 5.1 个人卫生

5.1.1员工必须保持工作服整洁、毛衣和其它非工作服的衣物必须完全覆盖 在工衣下面。

5.2.2头发和耳朵不允许外露。

5.3.3不允许佩戴首饰、手表、戎指、手链,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5.4.4生产区域内不允许用手摸脸、前额、耳朵、头发或搔痒。 5.5.5不允许在生产区域内吃任何食品(除少量品尝试验外)。 5.6.6生产区域内禁止随地吐痰,面对产品打喷嚏、大声说话、咳嗽。 5.7.7保持更衣柜的整洁、卫生、无杂物、无霉点。

5.8.8不允许坐或站在设备、原料、包装材料或卡板上(特殊情况除外)。 5.2地面、墙壁等公共卫生

5.2.1各工段地面无废膜、废杯、料液等垃圾。地面无积水、无发霉、发黑

现象,保持干净,不打滑。

5.2.2所有的玻璃、窗台、墙壁、门帘干净、无灰尘、无积垢;口杯架、开

水桶干净无尘,口杯贴统一标签标识,并摆放整齐。

5.2.3水沟、盖板保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地漏不能有杂物堵塞。

编制:韦雪波

审核: 刘立冬

批准:

共 3 页 第 1 页(不含附录)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阳江果冻制造部灌装车间

文件编号:车间制度-

生效日期:2003年03月01日 版本号:

5.2.4清洁用具如拖把、地板刷、抹布、水管、盆、桶保持干净,并在指定

地点摆放整齐。

5.2.5所有电器控制箱内、外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及有积尘、污垢等现象。 5.2.6灭火器、消防栓表面无积尘。1米以内不得放置任何有阻碍拿取消防

设施的物品。

5.2.7日常看板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在版面上随意乱写、乱画、乱贴。 5.2.8办公区要人走椅子归位,桌面的物品及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文件要分

类、编号;按编号有序摆放;风扇、灯管在人离时必须关闭。

5.3设备及生产用具卫生要求

5.3.1员工严格按各《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5.3.2物品及设备必须有明确标识及编号;目视牌对应挂放整齐,不用时放在指定的位置。

5.3.3操作时所有的确认表格挂放在指定位置,生产用具必须放在规定地点,且摆放整齐。

5.3.4清洁工作用水时,按《灌装车间用水管理办法》执行;不得随意浪费

水、电、汽、压缩空气,做到人离,水、电、汽停;所有电机、泵、搅拌机不得空转

5.3.5保持设备、容器的清洁,消烘自动线表面无积尘、无油污、无发霉、

无异味,人工区

升降机、水池、摇摆机干净、无污垢。

5.3.6配料盆、桶、勺子、大白桶、大白箱、过滤袋、白糖袋摆放整齐,手推车、叉车、台称保持干净,存放在指定地点。

5.3.7煮料缸、过滤缸、加香缸、炒锅、制粒机、溶糖设备表面保持干净,无积垢。铁板、平台无料液、无积水、不打滑。

5.3.8充填机及物品必须有明确的标识及编号,每台机抽水卡不能乱放。 5.3.9充填段剪刀、叉子、果肉盆、漏勺、过滤袋、空罐、罐头、消毒架、消毒箱、大白箱、要摆放整齐,特别是北五线的白箱要摆放整齐,不得占用通道。

5.3.10充填机的喷淋用水按《灌装车间用水管理制度》执行。

编制:韦雪波 审核: 刘立冬

批准: 共 3 页 第 2 页(不含附录)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阳江果冻制造部灌装车间

文件编号:车间制度-

生效日期:2003年03月01日 版本号:

5. 3.11充填机按保养卡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机身、模板、料缸干净、无霉、无积垢;打码机及导膜杆上无炭粉。机体上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任何异物。

5.3.12不准使用破损或肮脏的卡板,对卡板进行必要的清洁和维护;煮料、充填段必须使用塑料卡板,所有卡板必须轻拿轻放。

5.3.13供料段暂存间的膜、杯、罐头、D粉、白糖、次废品、叉车、卡板等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废膜、空罐、纸皮等垃圾要及时回收送废品仓库。

6 处罚条例

6.1违反3.1、3.2、3.3、3.4、3.7条,责任人扣绩效1分/次。 6.2违反3.6条,责任人扣绩效1分/次 6.3违反3.5、3.8条,责任人扣绩效5分/次

6.4违反4.4、4.5、4.6、4.7、4.8条,责任人扣绩效2分/次,责任组长扣绩效1分/次,工段长扣绩效0.5分/次。

6.5违反5.1条,责任人扣绩效5分/次,责任组长扣绩效2分/次,责任工段长扣绩效1分/次。

6.6违反 5.2、5.3、5.5、5.6、5.7、5.8、5.9、5.11条,责任人扣绩效3分/次,责任组长扣绩效2分/次,工段长扣绩效1分/次。

6.7违反 5.4、5.10条,责任人扣绩效5分/次,责任组长扣绩效2分/次,工段长扣绩效1分/次。

6.8违反 5.12、5.13条,责任人扣绩效2分/次,责任组长扣绩效1分/次,工段长扣绩效0.5分/次。

编制:韦雪波 审核: 刘立冬

批准: 共 3 页 第 3 页(不含附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