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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来源:九壹网
 日期 变更号 - 适应部门 变更原因 制作 审阅 批准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部门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

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领导报告。

3.3 安全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 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内容

4.1 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 档案建立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 程序

5.1 排查时机: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2 排查方案:隐患排查前就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和要求等。排查方

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3 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5.4 排查方法

5.4.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生产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安全员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

生产委员会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5.4.2 部门级安全检查,由各部门部门长组织,部门安全员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

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5.4.3 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部

门长,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至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5.4.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5.4.5 节假日检查,节假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节假日应有专人值班。

5.4.6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生产

委员会。

5.4.7 季节性检查:安全生产委员会应组织全厂专(兼)职安全主任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 5.4.8 日常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

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 5.4.9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

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5.5 排查内容

5.5.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

训。

5.5.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

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5.5.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

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5.5.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部门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齐全。 5.5.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

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 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6.1 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6.1.1 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各部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

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委会,安委会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6.1.2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委会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

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委会应进行监控。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6.1.3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6.1.4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6.1.5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安全绩效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1.6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上述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部门长、安全员要充分发动每个班组、每位员工积极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改,作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

6.1.7 各部门将需要公司协调消除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于每月25日前上报安委会,由安委会统一汇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下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6.1.8 6.1.9

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安委会以“安全整改通知书”形式要求有关部门整改。

安全隐患牵涉到设备系统改进时,责任部门可提出书面报告由关联部门提供改进方案,责任部门执行。

6.1.10 若对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整改时限有异议时,应于整改通知书下发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安

委会说明原因。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应于整改通知书限定时间内向安委会递交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回执,否则视为未按期整改。

6.2 安全隐患整改的奖惩规定 (详情参考《SMK-DG安全绩效管理制度》)

7. 预测预警

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8. 相关记录/支持文件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计划表 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 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专业安全检查记录表(电气) 隐患汇总等级台账 隐患整改通知书 隐患整改回执

安全因患者整改统计分析表 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隐患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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