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楼工程 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人工回填土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2010年5月26日 土方工程 2.11回填土3:7(体积比)灰土的拌和用预先做好的量斗,石灰粒径≤5mm,土颗粒粒径≤15mm,采用筛分法。计量时为3斗白灰粉7斗素土进行均匀拌和,拌和完的灰土以手握成团轻捏即碎为标准。 2.12 雨期施工: 2.12.1 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完已填土层或将表面压光,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排除雨水。 2.12.2 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3 质量标准 3.1 保证项目: 3.1.l 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1.2 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1.3 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实。取样测定夯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3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且不应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3.2 允许偏差项目: 序号 1 2 项 目 顶面标高 表面平整度 允许偏差 (mm) +0 -50 20 检 验 方 法 用水准或拉线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尺量检查 4 成品保护 4.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填运土时不得撞碰,并应定期复测和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4.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 4.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回填。 4.4 管沟中的管线,肥槽内从建筑物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后,再按规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坏。 5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5.2 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坑(槽)底有有机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造成。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各项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3 管道下部夯填不实:管道下部应按标准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方空虚,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 5.4 回填土夯压不密: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实。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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