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甲方:保山市河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昌宁新华书店项目部(赵春华) (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进行了平等协商并就本工程的
劳务施工承包达成如下承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昌宁县新华书店 建设单位:昌宁县新华书店 建设地点:昌宁县书林巷 第二条:施工工期
1.计划进场日期: ; 计划完工日期: ; 2.主要节点工期: ; 3. 乙方应接受并严格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程序
1、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汇编》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2、所有施工的分部、分项、子项(含工序)必须经过监理方,建设方及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各种施工计划,有权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等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3.甲方有权要求劳务承包方赔偿因劳务承包方责任造成施工质量未达验收标准、造成返工的,除赔偿甲方所有材料损失外,并处每次500元的罚款;
4.由于劳务承包方原因造成中途退场或无故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发施工结算中每月扣留的15%的质量保证金。
5.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爱护和不合理使用甲方原材料及施工设备的,根据造成损失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并给予每次200元的罚款。 二、义务
1.及时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必要安全生产的防护用品、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施工原材料。
2.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支付比例为每月结算劳务费的85%。 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 4.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并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提供乙方所需的施工图纸和标准图集,以及相应的施工指导文件。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合理的安全生产及防护用品、及时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和施工原材料。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与各部门进行协调。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标准图集,以及相应的指导文件。 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目标,各项施工计划,积极配合和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等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在各个阶段的施工过程中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满足施工生产要求,组织具有专业技术的操作人员上岗,服从甲方的指挥,并对有违规行为的人员予以辞退。
3.承担因未达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造成返工的所有材料损失,并接受每次500元的罚款。
4.如出现劳务承包方造成的中途退场或无故终止合同的情况,乙方愿放弃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每月扣留的15%的质量保证金,作为对违约的处罚。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不爱护和不合理使用甲方原材料及施工设备的情况,乙方愿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接受甲方每次200元的罚款。 第六条、承包范围
一、乙方承包图纸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劳务施工;
二、甲方仅负责提供建筑安装所需材料,模板,脚手架,其他均为乙方自备;
三、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所有劳务内容,例如:现场电管理,场地整理,零散材料装卸整理、脚手架搭设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承包价格:按图纸标示的建筑面积 320元/m2 。
二、付款方式:单月按完成工程量总价的 85% 支付,完工验收后支付到总价的 95% ,甲方竣工结算后一月内支付剩余 5% 。 第八条、增减工程及争议处理
一、增减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之前,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工程量及协商价格,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结算。
二、争议处理:在双方协商未果后,可采取有效的法律途径。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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