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建5#车间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章):联系人: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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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建筑面积序号楼号层数地上/地下计容首层(含裙房)不计容使用功能计容4.5米处夹层不计容使用功能计容8.4米处夹层不计容使用功能计容第二层不计容使用功能计容屋顶层不计容使用功能计容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室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地上小计其他总建筑面积拟配建民基础埋防工程建建筑类型深备注筑面积(m)建设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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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工程设计单位(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料提供日期:
其中基础保温层埋深>3m15#车间2/04454.80生产车间1304.60生产车间215.50办公2246.80生产车间65.50屋面8287.20008287.20工业仓储2.3高层应配建民防面积多层应配建民防面积合计总应配建民防工程面积0设计总配建民防工程面积0实际配建民防工程位置备注注:1、本表中“计容面积”须严格按规划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功能表述须与实际功能相一致(必填);
2、本表应真实全面反映建设项目规模、建筑类型及使用功能,建筑面积无缺项和重复计算,并与申请表、设计文本(总平面图、建筑单体图纸)数据一致;
3、民用建筑民防配建标准:高层(十层或十层以上)、多层(九层以下且有埋深超过3米地下室的)按首层建筑面积,其他多层(九层以下且无埋深超过3米地下室的)按不小于2%地上建筑面积配建;4、本表为松江区民防办并联审批专用资料之一,本页不够可另附。(本表可视实际情况微调,填表说明见附件)
本表自2012.6.15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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