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内容分值合计 一、重点支出保障程度分值100评价标准概要 以6项重点支出为评价内容,评价县级财政对重点支出的保障程度和重视程度。 以县级财政6项重点支出的总和占其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评价内容,以分档的县级重点支出平均占比水平为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一)总体保障评价(20分) (二)分项保障评价(40分) 1、教育(10分) 2、医疗卫生(6分) 3、文化体育与传媒(3分) 4、社会保障和就业(8分) 5、节能环保(4分) 6、农林水事务(9分) 以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数为评价标准,评价县级实际在职财政供养人数的控制情况。低于或等于标准的得满分,超出标准50%以上的得0分,超出标准在50%以下的按一定公式计算得分。 以预算收支平衡、总预算暂存暂付款、债务风险、年终结转为主要评价内容,评价县级财政在上述几方面的管理水平。 预算净结余大于或等于零的得满分,预算净结余小于零的得0分。60 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三项支出主要考核县级重点支出的保障率,即将县级某项重点支出的实际支出与该项标准支出进行比较,分静态和动态评价。 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三项支出主要考核县级重点支出占该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分静态和动态评价。 二、财政供养人员控制20 三、财政管理水平 (一)预算收支平衡(6分) (二)总预算暂存暂付款(2分) (三)债务风险(8分) (四)年终结转(4分)20 以总预算暂存款、暂付款期末余额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率分别进行评价,每项各占1分。 根据债务风险程度指标分档确定。 以年终结转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率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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