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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拿到了算离婚了吗

来源:九壹网

离婚调解书拿到就算离婚了。

离婚调解书是指,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夫妻双方调解结果的,法院开具的,具有约束力的,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一旦离婚调解书拿到,那么在离婚时就成功了,该调解书不可以再次上诉。

离婚需要准备的基本资料如下:

1、身份证:离婚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婚姻证明: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3、财产证明: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和个人财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车辆证明、银行存款证明、股票证券等;

4、子女证明: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文件;

5、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协商达成离婚协议,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综上所述,孩子的意见和感受应该得到尊重和理解,但最终决策还是由成年人作出,家长应该权衡各种因素,做出最合适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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